小區舉辦便民活動及經理接待日的通知
尊敬的業戶:
為營造和諧的社區環境,為業戶提供更便利、貼心的服務,提升苑區物業服務品質,肇慶碧桂園物業公司擬于20**年10月17日在商業二街舉辦“經理接待日”和“社區便民利民”活動。具體活動細則如下:
(一)活動時間:10月17日9:30-11:30、14:30-17:00
(二)活動地址:肇慶碧桂園商業二街
(三)活動內容
1、抽油煙機、空調、飲水機免費清洗保養;
2、木質、皮類、布藝等沙發清潔保養(現場師傅贈送清潔保養用品,并現場指導);
3、肇慶民生眼科醫院義診為碧桂園業主普查白內障等眼病、宣傳眼健康知識、測血糖、測血壓、視力檢測、裂隙燈檢查、眼底檢查、眼病咨詢;
4、維修家電(風扇、電飯煲、電磁爐)、電腦;
5、磨菜刀、剪刀;
6、經理接待日(9:30-11:00):由分公司經理及各部門經理親臨現場與業戶面對面溝通,直接解答和解決業戶相關訴求。
以上服務均免費為肇慶碧桂園苑區業主服務,歡迎有需要的業戶于活動當天前來參與,本次活動最終解釋權歸肇慶碧桂園物業服務中心所有。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與配合!詳情請咨詢物業服務中心,電話:XXXXX9。
篇2:園區物業無償便民服務作業規程
園區物業無償便民服務作業規程
(一)報刊訂閱流程
1、目的
通過幫助住戶訂閱報刊雜志,提高住戶生活質量。
2、適用范圍
適用于各類住戶提出的訂閱要求。
3、職責
客戶服務部負責住戶訂閱報刊雜志的訂閱工作。
4、程序要點
4.1 客戶服務部接待住戶訂閱報刊雜志需求。
4.2 記錄住戶房號、訂報要求。
4.3 聯系郵局或相關報社。
4.4 回復住戶訂閱情況,提供訂閱收據收取相應費用。
4.5 做好報刊雜志訂閱表的登記工作。
(二)報刊分發流程
1、目的
做好報刊雜志的分發工作,確保住戶及時閱覽報刊雜志。
2、適用范圍
適用于訂閱報刊的住戶
3、職責
3.1客戶服務部負責報刊雜志的清點登記工作。
3.2保安部負責報刊雜志的分發工作。
4、程序要點
4.1服務中心每日收到外單位送達的報刊雜志。
4.2檢驗報刊雜志的名稱及數量。
4.3收到新報刊雜志立即做好在報刊雜志訂閱表的登記工作,并提供保安部。
4.4登記房號于每份報刊雜志,并按單元分列報刊雜志。
4.5保存外出住戶的報刊雜志直至住戶回歸。
4.6將報刊雜志提供保安領班驗收并簽字認可。
4.7保安領班安排保安分發報刊雜志。
(三)操作流程圖
1、報刊訂閱流程圖
2、報刊分發流程圖
篇3:園區物業有償便民服務作業規程(十)
園區物業有償便民服務作業規程(十)
1.0目的
規范便民服務工作,確保為住戶提供及時、方便、滿意的服務。
2.0適用范圍
適用于物業管理公司各管理處開展的為住戶提供的有償服務(管理服務費中所包含的服務項目之外的便民有償服務)工作。
3.0職責
3.1 公司總經理負責審批便民服務項目及相關便民服務的收費標準。
3. 2 管理處經理負責策劃并落實便民服務項目、制定相關收費標準及進度跟進。
3. 3 各部門主管負責具體組織實施有償便民服務,監督服務質量和協調處理便民服務過程中的有關問題。
3. 4 各部門員工負責依照本規程開展各自的有償便民服務工作。
3. 5 財務部各管理處收銀員負責收取相關便民服務費用。
4.0程序要點
4.1 便民服務項目制定與論證
4.1.1 管理處經理結合小區住戶實際需求情況策劃開展便民服務項目。
4.1.2召集管理處各部門主管及客服部負責進行便民活動調查。便民服務項目調查應按照《住戶意見征集、評價標準作業規程》相關條款進行。
4.1.3客服部主管對征集到的便民服務調查表進行歸納總結,挑選出必要可行的服務項目,報管理處經理。
4.1.4管理處經理會同公共事物部主管制定切實可行的便民服務項目收費標準。
4.1.5管理處經理將便民服務項目及收費標準報公司總經理審批。
4.1.6便民服務項目及收費標準經公司總經理審批后,有管理處經理具體組織實施。
4.2便民服務項目實施
4.2.1管理處經理根據審批過的便民服務項目及收費標準,著手會同客服部以適宜的方式公告住戶。
4.2.2便民服務項目公告方式可采用下列方式:
a)在管理處或小區入口醒目位置張貼;
b)在小區宣傳欄、公告欄張貼;
c)將公告投遞到住戶信箱或住戶家中。
4.2.3便民服務項目可包含但不限于下列幾種:
a)代購代送煤氣;
b)代請家教;
c)代理物業出租;
d)家電維修;
e)接送小孩入學、入托;
f)家庭衛生清潔;
g)家庭綠化保養;
h)洗衣服務;
i)打字、復印、傳真服務。
4.2.4住戶看到便民服務項目公告后,可就自己所需要的服務采取電話預約通知或訂立長期服務協議形式與管理處聯系。
4.2.5客服部物業管理員將要求提供服務的住戶姓名、住址、服務項目作詳細登記,對訂立有長期服務協議的住戶應按協議內容提供服務,并建立相關住戶服務檔案。
4.2.6公共事物部主管根據住戶需求安排相關部門向住戶提供相關項目服務或安排服務人員向住戶提供服務。
4.3便民服務項目費用收取及收費標準
4.3.1向業主提供服務時可采取計帳月結方式。由物業管理員或相關服務人員根據業主服務要求,將每次為業主提供的服務情況逐一登記,并請業主確認后報客服部主管,經主管審核后加以分類匯總以月結報表形式報財務部管理處收銀處負責在月底時一次性收取該月內相關服務費用。
4.3.2向租戶提供服務時,應由租戶到財務部管理處收銀處預交一定的費用或押金,然后由物業管理員或相關服務人員按要求向租戶提供服務,服務完畢后將每次服務情況詳細登記并請租戶確認,報客服部主管審核無誤后報財務部管理處收銀處結算相關費用。對訂立有長期服務協議的,應按協議條款進行費用結算。
4.3.3客服部在開展便民服務活動過程中,如出現虧損時,應向管理處經理提出,由管理處經理決定處理措施。
4.3.4管理處經理應采取如下措施扭轉便民服務虧損局面:
a)設法增加接收服務的住戶人數;
b)提高收費標準或報總經理審批停止該項服務;
c)其他適意措施。
4.4便民服務基本工作原則
4.4.1優質服務原則。
4.4.2時效制原則。
4.4.3提供便民服務不影響其他住戶原則。
4.4.4保本微利原則。
4.4.5社會效益與經濟效益綜合評價原則。
4.4.6嚴禁服務人員與住戶私下結算、不接受住戶任何賞賜原則。
4.5便民服務回訪工作及質量評價
4.5.1客服部主管應定期對開展的便民服務項目進行回訪,具體操作按《回訪管理標準作業規程》進行。
4.5.2在回訪過程中接到住戶投訴的,應按《住戶投訴處理標準作業規程》進行處理。
4.5.3客服部主管根據回訪及住戶投訴情況,監督便民服務質量,處理便民服務過程中發生的問題,對難以處理的重大問題應上報管理處經理決定處理措施。
4.5.4管理處經理根據掌握的便民服務回訪及投訴情況、相關的服務記錄,作出對便民服務項目的質量評價,作為對各部門及相關服務人員績效考評的依據之一。
5.0記錄
5.1 《便民服務活動記錄表》
5.2 《有償便民服務月結統計表》
6.0相關支持文件
6.1 《回訪管理標準作業規程》
6.2《投訴處理標準作業規程》
6.3《客服部員工服務管理標準作業規程》
6.4《費用收取標準作業規程》
7.0附錄
《有償便民服務項目及相關收費標準》
便民服務活動記錄表
NO:
日期 服務
項目 服務內容 服務費用 業主姓名 地址 電話 開始時間 終止時間 業主簽名 經辦人 備 注
制表: 審核:
有償便民服務月結統計表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NO:
住戶名稱 住址 聯系電話 家政服務 家教服務 醫療服務 維修服務 花木保養 其他類別 合計 備注
制表: 審核: 審批:
( )年度/季度有償便民服務項目及收費標準
(僅供參考)
類別 序號 項目 細目 價格 定價依據 備注
家 政 類 1 鐘點工服務 1.打掃室內衛生。 10元/或25元/時
2.長期打掃室內衛生、做飯 面議
3.在家看護小孩。 50元/時
4.集中看護小孩 10元/時
5.在家看護病人/行動不便老人。 50元/時,危重病人加20元/時
2 接送小孩入托、提供中、晚餐 1.接送小孩上下學(托兒所)。 100元/天或5元/人/天 每天兩次(市區)
2.小孩中餐(帶接送上下/托兒所)。 3-6歲¥250元/月7-12歲¥320元/月
3 家庭綠化服務 1.室內綠化養護服務。 20元/次
2.室內擺花服務。
3.花木養護。 視品種、數量面議
4 洗衣服務(代送、取) 視衣料具體面議
5 家政服務 1.幼兒(識字、繪圖、唱歌) 40-50元/時
2.小學(單科) 45-60元/時
3.初中(單科) 50-80元/時
4.高中(單科) 60-120元/時
6 樂器演奏 鋼琴/小提琴/其他 80-150元/時
7 專業補習
8 各類補習班 待定
類別 序號 項目 細目 價格 定價依據 備注
9 打字 中英文 10元/100字
10 復印 A4紙 1元/張 2元/張 A3紙
11 傳真 國內 10元/張 國際 30元/張
12 長途電話 國內/國際 電信局規定電話費標準+代辦費
裝 修 服 務 13 修理室內水、電、線路燈具開關、閥門、污水管疏通 通下水道 50-300元/次 1.維修安裝均不包括材料費
2.其他項目面議
修水龍頭、水閥 15元/個
洗臉盆/洗菜池堵塞處理 20-30元/個
洗臉盆漏水處理 10-50元/次
換門鎖 10-20元/次
處理/更換信箱 20元/個
修理電表開關插座 10-15元/個
更換燈泡/燈罩/燈管 免費
安裝洗衣機水龍頭 10元/個
14 家電維修、安裝 安裝空調機 250-500元/部
空調機加雪種 100元/部
安裝抽油煙機 50元/部
電視機/音響/冰箱/洗衣機/電風扇等維修 面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