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民服務制度
1 目的
明確對業主/客戶(以下簡稱業戶)投訴(服務需求)進行處理的職責和工作流程,以確保業戶投訴(服務需求)得到及時、準確、合理的解決。
2 適用范圍
適用于本公司物業管理過程中所出現的業戶投訴(服務需求)的處理。
3 職責
3.1 管理處設24小時值班電話,值班人員負責受理、傳達、跟催和反饋業戶服務需求及投訴,并將受理內容記錄在《業戶服務需求記錄表》或《投訴記錄表》內。其中對管理服務質量方面的投訴,受理人應填寫《投訴記錄表》,并轉交給管理處負責人安排處理,對于重大質量問題或超出處理權限的的投訴,上報公司領導,由公司領導作出處理決定。
3.2 公司各員工均有責任受理業戶各類投訴及服務需求,并及時傳達至管理處,管理員視情節輕重,聯系相關責任單位給予處理或跟進。
4 實施程序
4.1 受理
4.1.1 管理員接到業戶來電時,接待者應按“四清楚,一報告”原則辦理,即“聽清楚,問清楚,復清楚,記清楚,報告責任單位負責人?!?,如業戶來訪時,應請來訪者入座并準備茶水及用以記錄的表格。
4.2 處理程序
4.2.1 管理員明確投訴(服務需求)內容后,判斷投訴(服務需求)所涉及的單位,分情況作以下處理,責任單位應無條件協助處理。
4.2.1.1 對業戶提出的室內維修、小型安裝、公共區域的設備設施維修要求,填寫《業戶服務需求記錄表》并立即告知工程班安排維修。具體程序按《維修服務工作制度》執行,工程班應在業戶預約時間內完成,并請業戶確認服務質量、及時性,服務態度等。管理員根據預約完成時間,查詢維修的完成情況,并進行跟蹤、催辦,同時與報修業戶保持聯系,及時反饋業戶意見。
4.2.2 對業戶提出的室內清潔、綠化服務及告示牌租用等有償服務需求記錄在《業戶服務需求記錄表》上,由管理員與業戶洽談并安排服務提供及跟蹤、催辦事宜。
4.2.3 對業戶提出的有效投訴,如服務態度、亂收費、清潔質量、綠化質量、郵件報紙遺失、投遞不及時等受理人應填寫《投訴記錄表》并及時傳達至管理處負責人安排跟進處理。
4.3 投訴的識別
4.3.1 業戶提出的以下事項應判定為有效投訴:
4.3.1.1 沒有履行《物業管理委托合同》中規定的義務;
4.3.1.2 沒有履行對業戶的承諾;
4.3.1.3 違反國家和當地政府頒發的物業管理法規;
4.3.1.4 違反公司的規定向業戶亂收費、多收費;
4.3.1.5 應做的,經兩次提示或督促還沒有做的事;
4.3.1.6 服務態度惡劣、污辱業戶人格、損壞業戶的東西;
4.3.1.7 供方承包的工作不符合質量要求,不能滿足業戶的需要。
4.3.2 業戶提出的以下事項應判定為協辦事項:
4.3.2.1 反映其它業戶違反有關規定,如高空拋物、違章裝修、樓上房間往下漏水等問題;
4.3.2.2 反映開發商不履行合同和承諾,如房屋存在漏水等質量問題、公共設施不能按期投入使用等問題;
4.3.2.3 反映屬于業主委員會研究決定才能解決的事項,如動用維修基金粉刷樓道、修理屋面、更換設備等事項;
4.3.2.4 反映有關單位的問題,如供水、供電、有線電視、通信網絡、電話線路、停車場管理等(指由其它單位管理的)等方面存在的問題;
4.3.2.5 反映有關政府部門擾民的,如夜間查戶口、上班時攔住查證件、亂罰款等。
4.3.3 業戶提出的以下事項應判定為過高要求:
4.3.3.1 要求增加原設計規劃沒有的公共設施和活動場所;
4.3.3.2 要求降低合同已經明確的、業主委員會討論同意的、當地物價局批準的收費標準;
4.3.3.3 要求提供《物業管理服務合同》規定以外的和物業管理法規沒有規定的物業管理服務項目。
5 質量要求
5.1 管理處向業戶發放“服務卡”,公布24小時開通的報修、投訴、咨詢值班電話及公司服務質量投訴電話。
5.2 相關單位接到投訴(服務需求)后應立即與業戶聯系,對其投訴(服務需求)問題進行處理,對能解決的問題應立即解決,并做好回訪工作,對處理結果進行跟蹤驗證,不能立即解決的,告之業戶解決時間,一般不應超過三天。
5.3 責任部門處理投訴(服務需求)時應及時,不刁難、不推諉,做到“事事有著落,件件有回音”
5.4 責任部門處理完投訴(服務需求)后,應將處理結果反饋給投訴受理人員,由受理人員作好相應記錄。
5.5 管理處每月應對投訴(服務需求)處理情況進行分析,其中投訴(服務需求)處理及時率以《維修單》、《投訴記錄表》及《業戶服務需求記錄表》等記錄為依據來進行計算,計算公式為:處理及時率=(及時處理件數÷總件數)×100%。
5.6 回訪按《回訪與溝通實施規程》執行。
6 記錄、標識
6.1 《維修單》
6.2 《業戶服務需求記錄表》
6.3 《投訴記錄表》
篇2:X鄉村便民服務制度
某鄉村便民服務制度
為進一步轉變工作作風,推進村級效能建設,以“便民、利民、富民、安民”為宗旨,規范服務行為,以群眾滿意為標準,努力實現“家戶辦事不出村、糾紛調處不出村、信息提供不出村、致富服務不出村”,特制訂本制度。
一、服務宗旨
便民、利民、富民、安民
二、便民內容
1、證照代辦服務。主要項目:(1)建房審批;(2)生育審批(3)身份證、暫住證辦理、補辦;(4)戶口遷移審批。此項服務由村負責代辦或報送協辦。
2、咨詢指南服務。主要項目:(1)法律咨詢;(2)政策咨詢(3)農技知識咨詢;(4)市場信息咨詢;(5)勞動力、人才需求信息咨詢。此項服務,凡農戶有要求的,由村值班人員及時與上級有關部門聯系,幫助答復,提供信息。
3、公益事業服務。主要項目:(1)村莊綠化,村容、村貌經常性整治;(2)殯葬代為聯系(3)農戶電話、有線電視線路維修代為聯系;(4)計生服務;(5)扶貧幫困服務;(6)環境衛生服務;(7)辦理村民大病、財產保險;(8)老年人等社會弱勢群體生活、健康及低??畲I服務;此項服務,凡農戶有要求的,由村想方設創建條件幫助解決,一時難以解決的,做好解釋工作。
4、民事調解服務。主要項目:外來人口管理登記;本村鄰里鄉親、家庭成員撫(贍)養、房屋宅基地等方面的糾紛、由村負責調解或協助解決。
5、致富發展服務。主要項目:(1)種養結構調整;(2)優良品種引進;(3)技術指導;(4)技術業務培訓;此項服務,凡農戶有要求,村盡力同有關部門幫助聯系、解決。
6、文明建設服務。(1)創“三美”、文明家庭創建指導服務;(2)社會公德、家庭美德、職業道德教育。
7、特色文化服務。(1)群眾性文化活動組織舉辦;(2)全民健身活動組織舉辦;(3)群眾性科普活動組織舉辦。
三、 服務措施
1、值班制度。村便民服務室實行“村支兩委會”成員輪流值班,按照排班順序周一至周五每天要有人值班,主要負責接待群眾,受理登記及協調處理有關服務事項。除值班時間外,村干部也要隨時隨地地受理解決農戶提出的事項、請求,實行全天候服務。
2、代辦報送制度。在證照代辦服務中,由村民申請,村統一受理、審批,對符合條件、資料齊全的,由村負責代辦、協辦。對于村干部無法解決的,直接報送鎮政府,委托全程代理。
3、一事一議制度。對農戶提出的涉及多數村民利益,以及村民關注的熱點,重點的問題處理解決,經村兩委會成員研究后及時提交村民代表會議討論決定,提高村級重大事項決策的科學化、民主化管理,增強工作透明度。
四、服務要求便民服務的總要求是:農戶辦事不出村、干部服務服務到底,常年堅持不間斷,群眾滿意為標準。具體做到“三個有”。 1、有場所。村設立便民服務室,并訂立牌子,配備必要的辦公用品,做到有服務人員、聯系電話、值班等制度公開。
2、有記錄。設有專門記錄本,值班干部把每次服務的時間、對象、內容、解決途徑及辦理記錄詳細記錄,每年整理存檔。
3、有承諾。在便民服務中,做到態度熱情,誠懇待人。按照服務事項的輕重緩急,能辦的立即辦;一時辦不了的,承諾時間辦;對事項復雜的,辦理有一定難度的,想方設法疏通渠道予以辦理;確實不能辦理的,向群眾說明原因,耐心細致地做好解釋工作。自覺遵守廉潔自律各項規章制度,絕不向服務對象“吃、拿、卡、要”;加強自身學習,注重提高服務本領。
篇3:運管政務大廳便民服務8項制度
運管政務大廳便民服務8項制度
一、審批公開制。嚴格遵守《行政許可法》,按照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公開辦事依據、辦事程序、辦事條件、辦事時限、辦理結構,切實方便行政許可申請人。
二、首問責任制。對來政務大廳辦事的人員,問及第一人為首問責任人,必須做到熱情接待、認真解答,不屬于本大廳職責范圍的,負責聯系相關科室或聯系相關責任人,當場或在規定時間內解答、辦理完畢,做到件件有回答,事事有結果。
三、一次告知制。對行政許可申請人的辦事請求,一次性告知所辦事項的辦理程序、依據、條件和注意事項,以及需提交的材料目錄,申請材料不齊全或不符合法定格式的,應當當場或在5日內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
四、限時辦結制。法律、法規對有關行政許可事項有明確規定辦理時限的,嚴格按時限執行。對無時限規定的,根據具體事項的實際,辦結時限按能快則快的原則盡快辦理。因不可抗拒的因素影響而不能按承諾時限辦結的,要耐心細致地向行政許可申請人解釋清楚。
五、AB角工作制。每個崗位都設置至少兩名工作人員,在工作中互為補充、相互協作。AB兩角職責不同,A角在崗時,A角負主要責任,而A角因工作等原因不在崗時,則由B角負主要責任。
六、辦事預約制。為方便行政許可申請人、不影響其正常經營活動,行政許可申請人可以提前預約形式審查及配發證件事宜,政務大廳將在48小時內進行安排。
七、延時服務制。每個工作時間內到達政務大廳的行政許可申請人,其申請受理、辦理業務,不辦結不下班,對于行政許可申請人提出的困難和要求,在不違反法律法規的條件下,本著當時辦的不過點、當天辦的不過夜的辦法,加班加點,盡力讓行政許可申請人少停留、少住宿,降低辦事成本。
八、綠色通道制。對于特別緊急的事項,只要到政務大廳窗口憑有關證件或證明材料領取并填寫“綠色通道”批辦單,由部門負責人簽批后,由窗口工作人員立即受理并報送至相關科室內,經辦人憑“綠色通道”批辦單,盡可能在最短時限內辦結,并及時送至窗口。能當場或當天辦理的當場當天給予送達辦事結果;不能的,則由“綠色通道”窗口人員及時反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