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園區便民服務制度(三)
為了方便住戶,向住戶提供全方位的優質服務,特制定本服務制度。
第一條精神面貌。細心、周到,要體現管理處員工高尚的精神境界。
第二條上班紀律。上班必須先到管理處報到,然后外出工作。工作結束后,必須及時到管理處簽到。上班時必須穿工作服,佩戴工作卡,以便接受客戶的監督。
第三條服務質量。根據客戶的要求,按質、按量、按時完成各項便民服務,保證客戶滿意。在工作中嚴禁發生向客戶索要財物、吃、拿等不良行為,一經發現,立即做辭退處理,情節嚴重者還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四條對外服務內容。對外服務內容包括維修服務,定點長期、周期性服務,代辦服務等。
1.維修服務。通下水道,修水龍頭、水閥、信箱鎖、換電表、水表、門鎖,檢查家用電器,安裝檢查空調機,修理門窗。
2.定點長期、周期性服務。打掃衛生、擦玻璃,室內綠化等服務。
3.代辦服務。代訂牛奶、代客泊車、接送小孩上下學,代辦收訂雜志,代取郵件,代訂車、船、飛機票,代辦水、電、氣,介紹家庭老師、保姆、鐘點工。
4.洗車、打蠟服務。
5.文化娛樂活動服務。
6.醫療服務。設專職醫生,配備急救箱、急救藥品等。
篇2:物業小區便民服務車使用管理規定
物業小區便民服務車使用管理規定
1.0 目的
為持續提升小區物業服務工作質量讓小區業主滿意,特設立便民服務車增值服務項目。
2.0 適用范圍
z城物業項目內業主/住戶借用便民服務車的管理工作。
3.0 工作職責
3.1 便民服務車由安管部經理負責管理,便民服務車按編號發放管理;
3.2 安管部各班班長負責定期檢查崗位的《便民服務車使用登記表》填寫情況;
3.3 便民服務車由安管部各當班安管隊員負責登記服務車的具體使用情況,并將此項工作列入《安管部值班記錄表》的交接事項中。
4.0 操作規程
4.1 便民服務車設置在小區入口門崗處,由安管部當班安管隊員負責管理借還工作,如發生服務車丟失或人為損壞的情況由安管部經理跟進協調處理。
4.2 便民服務車的保養與維修
4.2.1入口門崗安管隊員每班下班前對便民服務車進行清點及整理,保持便民服務車的整潔、完好狀態;
4.2.2入口門崗如發現車輛損壞或業主反映使用中出現問題,請當值安管隊員及時記錄并報當班安管領班聯系工程部對車輛進行檢修;
4.2.3在業主不便歸還便民服務車時,當班安管隊員有義務負責將車輛收回,并填寫好使用登記記錄。
4.3 便民服務車的使用規定
4.3.1便民服務車使用對象:本小區業主或物業使用人;
4.3.2便民服務車使用區域:在本小區內部使用,不得外出使用;
4.3.3便民服務車使用范圍:本便民服務車僅限于運送生活用品及食品,且每次承載物品不應超過25KG,超重物品應建議分批運送;
4.3.4借用及歸還便民服務車時由當值安管隊員負責填寫《便民服務車使用登記表》;
4.3.5便民服務車使用完畢后業戶可撥打客戶服務中心電話,物業工作人員可上門取回,以便于其他業主使用;
4.3.6便民服務車為本小區公共設施的一部分,各業戶須愛惜使用,如人為損壞應照價賠償;
5.0 相關支持文件
5.1 《員工禮儀禮節服務規范》
6.0 相關記錄表格
6.1便民服務車使用登記表
篇3:物業小區便民服務車使用指引
物業小區便民服務車使用指引
一、便民服務車使用對象:僅限于本小區業主或物業使用人借用。
二、便民服務車使用區域:僅限在本小區內部使用,不得外出使用。
三、便民服務車使用范圍:本便民服務車僅限于運送生活用品及食品,且每次承載物品不應超過25KG,超重物品建議分批運送。
四、借用及歸還便民服務車時由當值安管隊員負責填寫《便民服務車使用登記表》。
五、便民服務車為小區的便民設施,請使用完成后及時歸還,以便于其他業主使用。
六、便民服務車使用完畢后您可撥打客戶服務中心電話,物業工作人員將上門取回,以便于其他業主使用。
七、便民服務車為本小區公共設施的一部分,請您愛惜使用,如人為損壞應照價賠償。
八、在您使用便民服務車的過程中如有發現不便之處,敬請及時向我們反饋,以便此項服務的不斷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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