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醫院安全防火制度
一、保衛組負責對全院的安全防火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做好義務消防隊的組織建設和業務訓練,開展經常性防火宣傳。
二、消防器材的更換、維修和配置,由保衛組統一負責,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調換。
三、每個科室、班組要有兩名義務消防員,負責本部門的日常安全防火檢查。如發現隱患要及時向主管領導和保衛組匯報,采取相應措施妥善處理。
四、防火工作人人有責。各級領導有義務對職工定期進行安全防火教育,積極帶領廣大職工做好防火工作。
五、存放、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部門,嚴禁使用明火、電爐。電器設備的安裝和使用必須符合防火規定。
六、物資、藥品、醫療設備倉庫內,嚴禁吸煙和使用火種。
七、搬運、使用易燃、易爆物品,要嚴格執行操作規程。違者所造成的后果,由當事人承擔,并視情節輕重給予經濟處罰或行政處分。
八、在無火警的情況下,任何人不得擅自動用消防器材,違者予以批評教育。如有損壞要照價賠償,情節嚴重的要給予行政處分。
九、各科室要指定一名義務消防員,負責保管好配發給本部門各種消防器材,并保持良好性能。
十、醫院消防器材的購置、更換、維修及滅火器的定期換藥,由保衛組負責統一安排,各科室給予密切配合。
篇2:餐飲業防火安全制度
餐飲業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一、總則
1、為了加強餐廳的消防安全工作,保護住賓客、員工的餐廳的生命財產安全,確保餐廳的正常營業,特制訂以下辦法;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公安部頒布《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的要求,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和自防自救的原則,實行嚴格的科學管理;
3、餐廳消防工作在公安機關監督下,實行由總經理負責、部門經理分管、防火安全工作委員會(以下簡稱"防火會")集體領導的體制;
4、實行專與群結合的原則,餐廳店長為防火安全工作第一負責人,防火日常工作由保安部承擔,負責各項消防工作計劃、規章制度的監督實施及專職消防人員、義務消防人員的管理、訓練等項工作;
8、常開展消防宣傳、教育活動,采取一切有效措施杜絕火險隱患,盡力防止火災發生。如發生火突,做到發現早、撲滅快,將火災控制、撲滅在最小范圍,使火災損失減少到最低限度。
篇3:工廠防火制度(5)
> 工廠防火制度(五)(1)以“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為原則,防火安全領導小組應經常對全體干部、職工進行防火安全教育,并組織業務消防隊進行消防訓練;完善逐級檢查制度以保證及時發現和消除火險隱患。
(2)各生產班組、要害部位的兼職防火安全員及主管,應在每日下班和交接班前,對本工作部位進行一次防火安全檢查;本公司防火安全領導小組半年時行一次大檢查,每季度進行抽查。
(3)對從事或雇請電工、焊工等特殊工種的人員,要按規定時行防火安全技術考核,取得合格證方可操作;應給各關鍵部位、生活區配置消防器材,不得借故移作他用。
(4)倉庫的庫存物資和器材,凡是涉及到易燃、易爆品,都要嚴格按章管理。
(5)任何人發現火險,都要及時、準確地向保衛部門或消防機關報警,并積極投放參加撲救,保衛部門按到火災報警后,應及時組織力量配合消防機關進行撲救;
(6)全體職員在宿舍一律不得使用電爐等電器;外來施工單位在作業中需用明火的,要按規定填寫《臨時動火作業申請表》,嚴格辦理申批手續,待批準后發給《臨時動火許可證》方可進行動火作業,下班前嚴格執行檢查制度,確認安全后方可離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