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居廣(商)場商戶管理規定
甲方:-----------------
乙方:
為了規范商場管理,保持良好的商場經營環境,使整個商場正常有序的運行,特擬定如下規定:
一、統一著裝,保持良好的市場形象和個人形象,做到禮貌待客,文明經商。
二、嚴格實行上下班打卡制度:(周一至周五從09:00-21:00;周六至周日09:00-21:30)。
三、商場內不得抽煙、喝酒、下棋、打牌、吃零食、聚眾鬧事等,給顧客一個良好的購物環境。
四、不得在商場內搞迷信活動,禁止在鋪位內擺放神龕及燒香.
五、實行統一收銀的管理辦法(僅收定金),商戶不得場外交易或私自收銀。
六、不得在商場內擺放易燃、易爆物品,嚴禁使用明火。
七、不得在商場內亂接電線,妨礙消防工作。
八、遵守《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以及工商、稅務管理規定,按章納稅(費),不做違法亂紀的事。
九、各商戶應當遵守誠實信用的原則,所有商品明碼標價,營業執照放置于明顯位置,不得欺騙、誘導消費者以及在商場內大聲喧嘩,與顧客發生過極沖突。
十、積極配合營運部投訴中心的調解工作及相關事宜,服從管理處依照《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與上級職能部門所裁定的調解決定。
十一、在合同規定的范圍內經營,不得違章經營。
十二、積極配合管理人員做好商場管理工作。
十三、遵守法律、法規禁止的其它一切事宜。
以上規定,希望各商戶積極配合,服從公司的統一領導,嚴格遵守合同規定。如有違反,商場營運部將依照相關制度作出如下處理:
?。ㄒ唬┚?;
?。ǘ┝P款;人民幣20元----500元
?。ㄈI業員屢教不改者,將其清退出場;
?。ㄋ模┥虘魢乐剡`反合同及商場規定者,勒令其停業整頓,或解除合約收回鋪位,責任由商戶自行承擔。
十三、本《商戶管理規定》作為《租憑合同書》的補充條款,與《租憑合同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規定為租憑合同書附件,望各商戶嚴格遵守。
本《商戶管理規定》一式叁份,甲方執貳份,乙方執壹份。
甲方:**市zz家居廣場乙方:
地址:地址:
電話/傳真:電話/傳真:
代 表 人:代 表 人:
日期:日期:
篇2:商戶管理規定:《租賃合同書》補充條款
商戶管理規定--《租賃合同書》的補充條款
甲方:-----------------
乙方:
為了規范商場管理,保持良好的商場經營環境,使整個商場正常有序的運行,特擬定如下規定:
一、統一著裝,保持良好的市場形象和個人形象,做到禮貌待客,文明經商。
二、嚴格實行上下班打卡制度:(周一至周五從09:00-21:00;周六至周日09:00-21:30)。
三、商場內不得抽煙、喝酒、下棋、打牌、吃零食、聚眾鬧事等,給顧客一個良好的購物環境。
四、不得在商場內搞迷信活動,禁止在鋪位內擺放神龕及燒香.
五、實行統一收銀的管理辦法(僅收定金),商戶不得場外交易或私自收銀。
六、不得在商場內擺放易燃、易爆物品,嚴禁使用明火。
七、不得在商場內亂接電線,妨礙消防工作。
八、遵守《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以及工商、稅務管理規定,按章納稅(費),不做違法亂紀的事。
九、各商戶應當遵守誠實信用的原則,所有商品明碼標價,營業執照放置于明顯位置,不得欺騙、誘導消費者以及在商場內大聲喧嘩,與顧客發生過極沖突。
十、積極配合營運部投訴中心的調解工作及相關事宜,服從管理處依照《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與上級職能部門所裁定的調解決定。
十一、在合同規定的范圍內經營,不得違章經營。
十二、積極配合管理人員做好商場管理工作。
十三、遵守法律、法規禁止的其它一切事宜。
以上規定,希望各商戶積極配合,服從公司的統一領導,嚴格遵守合同規定。如有違反,商場營運部將依照相關制度作出如下處理:
?。ㄒ唬┚?;
?。ǘ┝P款;人民幣20元----500元
?。ㄈI業員屢教不改者,將其清退出場;
?。ㄋ模┥虘魢乐剡`反合同及商場規定者,勒令其停業整頓,或解除合約收回鋪位,責任由商戶自行承擔。
十三、本《商戶管理規定》作為《租賃合同書》的補充條款,與《租賃合同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規定為租賃合同書附件,望各商戶嚴格遵守。
本《商戶管理規定》一式叁份,甲方執貳份,乙方執壹份。
甲方:深圳市**家居廣場乙方:
地址:地址:
電話/傳真:電話/傳真:
代 表 人:代 表 人:
日期:日期:
篇3:電信城商戶廣告宣傳管理規定
電信城商戶廣告宣傳管理規定
為樹立新世界電信城整體形象,保障和尊重各租戶共同利益,制定新世界電信城廣告宣傳管理規定,同各租戶共同遵行。
1、公共位置的管理
1)未經批準,不準在露天廣場、廣場入口、場內任何位置(除商鋪門檻及商鋪以內,派發任何宣傳品,贈品);
2)嚴禁在商鋪門口或廣場的任何位置吶喊拉客;
3)未經批準,不得把自制廣告牌或其他形式之廣告物品放置在任何公共位置,包括店鋪門口(以門檻直線為界);
4)未經同意,商鋪不得擅自舉辦任何形式的對外活動,包括邀請名人蒞臨等。
2、商鋪內部管理
1)商鋪任何宣傳不能誤導消費者,抵其他同類商鋪的內容,不允許任何惡性競爭之針對性的宣傳;
2)對于商鋪內任何圖案文字,管理公司保留否決權,如確實設計制作低劣有礙觀瞻,商場管理部有權更改或折除。
3)不準在商鋪面對公眾的玻璃部分任何位置張貼、懸掛任何物件(嚴禁使用雙面膠、玻璃膠);
4)商鋪內的海報、吊旗等宣傳用品需報商場管理部備案,嚴禁在減價或促銷期間出現“跳樓價”、“出血狂減”、“傾銷”、“清倉”、“轉手賤買?”等文字;
5)聲響管理:在商鋪內自行播放音樂等聲響以不影響鄰舍及公共環境為原則。新世界電信城內不能使用音響方式進行廣告宣傳,特殊情況須報管理公司審批。
3、廣告位的管理
1)租戶可自行使用各自門中燈箱,不得隨意改裝破壞;
2)租戶不能擅自使用面對公共的玻璃部分做廣告,在管理公司同意的前提下,可做宣傳自行生產、主要經銷產品的廣告或本鋪位形象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