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世界物業租戶管理公約
一、房屋使用、管理、維修的具體規定
1、使用人應當遵守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按照有利于物業外貌保持、使用安全等原則,妥善處理供水、排污、通行、通風、采光、維修、裝飾裝修、環境衛生、環境保護等方面的相鄰關系。
2、物業管理區域內禁止下列行為:
?、?、未經政府有關部門批準和管委會、相鄰產權人同意,擅自改變房屋結構、外貌和用途;
?、?、擅自占用或損壞物業公共樓梯、扶欄、走道、地下室、平臺、屋面等共用部位,擅自移動共用設備;
?、?、在天井、庭院、平臺、露臺、屋頂、綠地、道路或其他共用部位、場地搭建建筑物、構筑物;
?、?、侵占或損壞道路、綠地、花卉樹木、藝術景觀和文娛、體育及休閑設施;
?、?、隨意傾倒或拋棄垃圾、雜物;
?、?、堆放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物品,排放有毒害物質或者發出超過規定標準的噪聲;
?、?、私設攤點;
?、?、在建筑物或構筑物上私開門窗或亂懸掛、亂張貼、亂涂寫、亂刻畫;
?、?、利用物業從事危害公共利益的活動;
?、?、法律、法規、規章禁止的其他行為。
3、使用人裝飾裝修房屋,應遵守《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建設部第110號令)。
4、禁止封閉陽臺、露臺、庭院。
5、房屋應當按設計用途使用,不得改變其使用性質。
6、物業管理企業實施對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備設施進行維修養護時,使用人應當給予配合。使用人阻撓維修造成物業損壞及財產損失的,應當負責修復或者賠償。
7、物業管理企業進入使用人的單元進行維修工作,應事先通知使用人并取得其同意。緊急
情況下無法通知產權人或使用人的,物業管理企業可在第三方機構的監督下,進入單元內部,但事后應及時通知產權人或使用人。
二、違約責任和糾紛的處理
1、物業管理企業應依照本公約,委托管理合同和國家有關規定對小區實行物業管理,提供質價相符的物業管理服務。物業管理企業不得擅自提高各項收費標準。
2、使用人違反本公約的,應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對違反公約的,管委會、相關產權人及使用人、物業管理企業可依照公約向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投訴,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3、對個別使用人違反公約或損害其他使用人合法權益的行為,物業管理委員會有權代表產權人提起訴訟;在其他有關本物業的法律訴訟中物業管理委員會可作為全體產權人的代表。有關訴訟費用由各產權人分攤。
4、使用人未按照本公約、物業管理合同交納物業管理費用的,物業管理企業可按每日加收應交納費用的3‰的滯納金或按約定加收滯納金。
5、物業管理企業違反物業管理合同規定或公約的,產權人及管委會可依照合同或公約追究其民事責任。
6、產權人、開發企業、物業管理企業執行本公約產生的糾紛和爭議,首先可通過協商或調解的方式解決,協商或調解達不成一致意見的,也可申請仲裁或向物業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三、附則
1、公約的效力:及于開發企業、產權人和物業管理企業。
2、適用法律: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政府規章有關政策以及廣州市法規、政府規章和有關政策。公約不得與前述法律、法規、規章、政策相抵觸,如有抵觸,該條款無效,但不影響其他條款的有效性。
3、公約的解釋與修改:管委會擁有對公約的解釋權,但在管委會成立前,由開發企業解釋。管委會成立前,不得對已核準的公約進行修改;管委會成立后,可由管委會根據產權人大會決議對公約進行修改。修改后的公約,應重新申請核準。
篇2:物業租戶管理協議書
物業租戶管理協議書
甲方:安徽z物業管理有限公司高爾夫物業服務中心
乙方(承租方):
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乙方于年月日租住位于z高爾夫度假村 內3期29幢別墅,為便于今后各項管理工作的開展,明確雙方責權,甲乙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1、乙方需攜帶《租房合同書》,公司法人及營業執照復印件,相片等到物業服務中心辦理登記手續。該登記備案手續不得視為或替代房地產管理部門要求的房屋租賃登記備案。乙方在物業登記備案后應積極協調出租方按照《合肥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要求及時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
2、乙方如有留宿人員必須持有效合法證件,并到轄區派出所辦理暫住證。
3、乙方在進駐時必須和出租房及物業公司結清該房屋的物管、水、電、氣等費用。
4、租賃期內的物業管理費、水電氣費、垃圾清運費、等相關費用,按照乙方和出租方簽定《租房合同書》中的約定方承擔,并按期向物業服務中心繳納。
5、根據《合肥市住宅裝修管理規定》未經有關部門或指定的機關批準,擅自改變房屋結構、用途、外貌或進行擴建、拆建者,除責令停工、責令恢復原貌賠償經濟損失外,并根據情節輕重,處以一定金額的罰款,乙方如需對房屋進行裝修應攜出租方書面許可書提前到物業服務中心申請。
6、乙方應與物業中心密切配合,自覺遵守國家法律和小區有關規定,共同管理住宅區,使住宅區保持良好的生活環境;對于違反以上規定者將視情節輕重交公安機關處理。
7、住宅出租只限合同約定的用途,乙方不得改變出租屋的用途,不得利用出租房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8、以上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經雙方簽字生效。
甲方:安徽z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高爾夫 物業服務中心
經辦人:
年月日
乙方:
經辦人:
年月日
篇3:Z物業公司租戶管理協議書
Z物業公司租戶管理協議書
甲方:身份證號碼:
工作單位:
乙方: Z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管理處
甲方于 年月日租住武漢市住宅區(大廈)棟(樓)房,為維護房屋建筑的使用壽命,便于今后各項管理服務工作的開展,明確雙方責權,甲乙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需攜帶《租房合同書》、戶主及家庭成員身份證及復印件、相片等到管理處辦理登記手續。
2.甲方如屬暫住人員必須持有效合法證件,并到派出所申報臨時戶口:
(1)在本市工作的暫住人員,須持有本轄區派出所簽發的暫住證。
(2)在本市工作的港、澳、臺和外國人,須持有居住證。
3.甲方需向乙方交納3個月管理費及水電費作為管理保證金,期滿后憑乙方憑證退款。
4.根據國家建設部頒發的《家庭居室裝修管理規定》,請勿擅自改變房屋結構、用途、外貌或進行擴建、拆建者, 否則除責令停工、責令恢復原貌賠償直接經濟損失外,并根據損害程度,甲方須負責其他相應的賠償。
5.甲方應與乙方密切配合,自覺遵守國家法律和管理處的有關規定,共同管理住宅區,使住宅區保持良好的生活環境;對于違反有關規定造成危害時,將請公安機關處理。
6.根據市政府有關收取管理費文件,甲方必須按時如數交納管理費,否則按規定計收滯納金,如拖欠一個月者,乙方可停其水電,并有權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追繳。
7.甲方應按租賃合同的條款使用承租的房屋,不得改變承租房屋的用途,不得利用承租的房屋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8.以上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經雙方簽字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