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世界物業租戶管理協議書
甲方:身份證號:
乙方:廣州**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管理處
甲方于年月日租住園號樓室,為明確雙方責任和權利,便于今后管理工作的開展,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共同遵守:
1、甲方自入住之日起,應嚴格遵守廣州**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的各項規定(詳見附件《租戶管理公約人》)。
2、甲方須攜帶《租房契約》、戶主及同住家庭成員有效身份證件及復印件、照片等到管理處前臺辦理登記手續。
3、甲方長住人員如屬暫住人員,必須持有效合法證件,并到當地派出所申報臨時戶口:
(1)在本市工作的暫住人員,須持有本轄區派出所簽發的臨時戶口。
(2)在本市工作的港、澳、臺和外國人,須持有效證件到當地管轄機關辦理居留證。
4、根據《廣州市住宅裝修管理規定》,擅自改變房屋結構、用途、外貌或進行擴建、拆建者,除責令停工、恢復原貌、賠償經濟損失外,根據情節輕重,收繳人民幣貳千元以下的違約金。
5、甲方應與乙方密切配合,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或管理處有關規定,共同管理住宅區,使住宅區保持良好的生活環境。對于違反以上規定者,將視情節輕重收繳違約金或交公安機關處理。
6、根據市政府有關物業公司收費標準,甲方必須按時如數交納管理費,否則按規定計收滯納金,對拖欠一個月者,乙方可停其水電,并有權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追繳。
7、出租房屋只限于居住生活,甲方不得改變出租房屋的用途,不得利用出租房屋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8、以上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經雙方簽字生效。
附件:《租戶管理公約》
甲方簽字(蓋章):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附件:租戶管理公約
篇2:商業街租戶清繳欠付租金協議書
商業街租戶清繳欠付租金協議書
甲方:東莞市**實業發展有限公司。
乙方:***,是東莞市****飲食店及**市**區**烤肉店業主。
乙方于年月日與甲方簽訂《》,約定:乙方向甲方交付租賃保證金104000元,承租甲方**步行街號商鋪用于經營東莞市**烤肉飲食店,月租金為zzzz元,每月租金應在當月z日前交付給甲方;租期為自z年z月z日起z年;如租賃期內乙方中途退租或有其他重大違約行為,則租賃保證金作為違約金,賠償給甲方所有。乙方依約承租后,拖欠至zz年zz月止的租金26萬元,現又要求中途退租。經甲乙雙方協商,就乙方清償租金等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1.乙方拖欠租金26萬元,乙方于簽訂本協議時交付3萬元,于20**年元月至6月每月5日前付2萬元,即于20**年6月5日前共向甲方償付租金15萬元。
2.甲方同意,若乙方依上述第一條規定的期限按時償付租金15萬元,且全面履行本協議規定的其他義務,則甲方同意將乙方交付的租賃保證金104000元抵扣乙方應償付的租金,并優惠租金6000元,即乙方清償上述15萬元后即視為租金全部清償完畢。
3.如乙方有任一期未按時支付,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前一次性支付全部欠款,并取消上述租金優惠和租賃保證金抵扣租金的許可,依原租賃合同追究乙方違約責任。
4.乙方以其位于**市**區**路**賓館首層112號鋪的**市**區**烤肉店的資產為乙方履行本協議的擔保。
5.在20**年元月7日之前,乙方須保證準時按甲方規定的統一營業時間開門營業,并保證毗連的**路通道的正常暢通,并同時將該通道的鑰匙復制一套,在雙方共同監督下封存,交由甲方保管。若乙方在20**年元月7日未準時交還商鋪,或在20**年元月7日之前,乙方不遵守步行街現行統一的營業時間開門營業,則甲方可自行啟封打開甲方的新**路通道,而不負責因此而產生的任何后果。此封在20**年元月8日即自動失效。
6.乙方須在20**年元月7日交還商鋪的全部鑰匙,并繳清所有的水、電費,退鋪撤場。按原合同要求,一切嵌裝在房屋結構或者墻體內的設備和裝修物,乙方一律不得拆走,甲方亦不予補償。
7.本協議由乙方及其東莞市****烤肉飲食店及**市**區**烤肉店共同保證履行。本協議與原租賃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協議履行地、管轄地為東莞**。
甲方:東莞市**實業發展有限公司
代表人:
乙方:
東莞市****烤肉飲食店**市**區**烤肉店
200年月日
篇3:W科物業租戶管理協議
W科物業租戶管理協議
甲方: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工作單位:__________
乙方:深圳市V科物業管理有限公司_____管理處
甲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租住深圳市**住宅區(大廈)**棟(樓)**房,為維護小區(大廈)良好的工作生活環境及房屋建筑的使用安全,便于今后各項管理服務工作的開展,明確雙方責權,甲乙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需攜帶《租房合同書》、戶主及家庭成員身份證及復印件、相片等到管理處辦理登記手續。
2.甲方如屬暫住人員必須持有效合法證件,并到派出所申報臨時戶口:
(1)在本市工作的暫住人員,須持有本轄區派出所簽發的暫住證。
(2)在本市工作的港、澳、臺和外國人,須持有居住證。
3.入住時甲方向乙方交納3個月管理費元和3個月水電費元作為管理保證金,期滿后如未欠費,憑乙方憑證退還。
4.根據《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及《深圳市家庭居室裝修管理規定》,甲方如須裝修房屋必須取得業主的書面同意,并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結構、外貌或進行擴建、拆建, 否則除責令停工、責令恢復原貌外,還應賠償由此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5.甲方應與乙方密切配合,自覺遵守國家法律和管理處的有關規定,共同維護住宅區良好的生活環境,嚴禁高空拋物、無證養犬、在樓道擺放物品等,對于違反有關規定造成危害的,須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6.甲方必須按時如數交納管理費及代收代繳的水電費等費用,否則按政府有關規定計收滯納金,并有權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追繳。
7.甲方應按租賃合同的條款使用承租的房屋,不得改變承租房屋的用途,不得利用承租的房屋從事違法犯罪活動,否則管理處有權提請相關執法機關處理。
8.甲方有權對乙方的管理服務提出意見或建議。
9.以上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經雙方簽字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乙方簽字(蓋章):
年月 日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