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管理手冊:物業服務市場調查指引
1適用范圍
1.1本指引主要適用于物業分公司(籌備處)在項目規劃階段開展的市場調查工作,為物業管理方案的編制提供必需的數據和信息。
1.2對正常運營項目,物業分公司為確切比較、評價本公司物業服務質量和效益水平,可參照本指引規定執行。
1.3對外承接物業項目過程中,為保證投標的取得預期成果,物業分公司根據實際需要,在編制投標書前可參照本指引規定開展市場調查工作。
2物業服務市場調查的組織
2.1在項目規劃階段,物業籌建處(物業分公司總經理)負責組織物業服務市場調查小組,擬訂物業服務市場調查計劃。物業服務市場調查計劃的內容應包括(不限于):
a)調查的目的;b)調查的方法;c)調查的區域;
d)參加調查的人員;
e)調查的期限;
f)調查所需的費用。
2.2物業服務市場調查計劃經項目所在公司批準后,物業籌建處(物業分公司)組織實施。
3物業服務市場調查的內容
3.1法律環境調查,內容包括,但不限于:
a)當地現行物業管理法律、法規;
b)當地物業管理費、維修基金;
c)當地物業管理招投標規定;
d)當地用工政策與規定。
3.2經濟環境調查,內容包括,但不限于:
a)當地的經濟結構;
b)人口及其就業狀況;
c)教學設施布局;
d)基礎設施情況;
e)地區內的重點開發區域;
f)城建規劃;
g)居民收入水平、消費結構和消費水平;
h)當地的用工成本;
i)物業服務市場營銷渠道情況;
j)其他與物業管理相關因素的調查。
3.3社區環境調查,內容包括,但不限于:
a)社區繁榮程度;
b)購物條件;c)文化氛圍;d)居民素質;
e)交通和教育的便利程度;
f)安全保障程度;
g)環衛;
h)綠化、空氣和水質及景觀等。
3.4市場競爭情況調查,內容包括,但不限于:a)當地物業管理基本情況;b)競爭對手的管理規模、經濟實力;c)競爭對手的管理方式;d)競爭對手物業管理費的定價;
e)SWOT分析。
4編制物業服務市場調查報告
4.1調查小組對物業服務市場的信息調查結果進行統計、分析,編制物業服務市場調查報告。報告的內容包括,但不限于:
a)本地物業行業概況、當地的法規和政策;b)本地物業管理市場的消費習慣和消費水平分析;c)物業管理支持資源的調查分析(如社會化分包水平,物業人力資源調查、資薪水平);d)主要競爭對手(相似樓盤)的物業管理情況分析(物業服務費用標準、服務模式、服務狀況);
4.2物業服務市場調查報告作為項目物業管理方案的編制依據,在物業管理方案報批中應連同物業市場調查報告一并提交。
篇2:學校物業管理工作職責
> 學校物業管理崗位職責1、對包干區地面每天清掃兩次,走廊、樓梯無垃圾、蛛網、吊灰。
2、洗臉間地面干凈、無積灰,水池無青苔,無油污,無雜物。
3、便池每月用清潔劑清洗一次。做到無尿垢、無臭味,不堵塞。
4、愛護公物和清潔工具,保管好勞動用品。
5、有責任教育學生節約水電。
6、負責公共場所窗戶玻璃等公共設施的維護工作,發現損壞及時報修。
7、遵守勞動紀律,服從臨時突擊任務的調配。
8、拾到財物要交公,學生掉落的衣物收好交組長處理。
9、工作時間內,不撿垃圾。
10、注意自身儀表形象。
篇3:師大后勤物業公司監控條例
師大后勤集團物業公司監控條例
為加強公司管理,明確責任,促進管理制度化、規范化、不斷提高服務質量,特制定本條例:
第一條監控機構:承總公司監控機構后物業管理公司專人負責全面監控。
第二條監控范圍:物業公司全部員工。
第三條監控原則:堅持公正、公開、公平原則。
第四條監控責任:違反條例規定,除直接負責人之外,各級負責人承擔連帶責任,領導責任到經理。
一、工作紀律
第五條上班時不按公司規定,不掛工號牌,不掛服務證,每次扣責任人1分和10元。
第六條上班時精神不振、儀容不整、穿拖鞋,每次扣負責人1分和10元。
第七條上班時間打牌、閑聊、干私活,每次扣責任人1分和10元。
第八條私自挪用公司未用易耗品或送與他人。每次扣責任人1分和10元。并按所送價值3倍罰款。
第九條擅自離開工作崗位、串崗、無故不參加會議每次扣負責人1分和10元。
第十條工作中弄虛作假、隱瞞實情、毀壞公司形象,每次扣負責人1分和10元。
第十一條無故遲到早退10分鐘,每次扣責任人1分和10元,累計三次以上按曠工一天記。
第十二條未按手續辦理請假或擅自換班,每次扣負責人1分和10元。
第十三條未按規定時間和要求完成工作任務,每次扣負責人2分和20元,
第十四條違反承諾服務規定,服務不規范的。每次扣負責人1分和10元。
第十五條大型綠化或維修工具等未經領導同意,私自外出作業。每次扣責任人2分和20元。
二、崗位職責
綠化及花房管理
第十四條花房及相關區域內隨意晾曬衣物。亂放工具及設備、影響花房整體美觀,每次扣責任人1分和10元。
第十五條花卉培育中發生非正常死亡在10%以上,每次扣責任人3分和30元。
第十六條綠化養護責任區未及時清除雜草,未及時修剪,未及時防病除蟲,每次扣責任人2分和20元。
第十七條綠化養護不當造成喬木、灌木草坪等死亡。每次扣責任人3分和30元。
第十八條花卉栽培中,未完成規定產量,按情況扣責任人2-5分,和20元-50元。
第十九條觀賞植物管理不當,私自外借,送人。每次扣責任人2分和20元。
第二十條擅自同意私人花卉植物擺放在花房,每次扣責任人1分和10元。
環境及校園管理
第二十一條校園內張貼物和窨井等未及時清理和解決的,每次扣責任人1分和10元。
第二十二條未及時處理亂晾曬衣物,私拉繩子等的,每次扣負責人1分和10元。
第二十三條未能及時完成包干區衛生,影響校容的,每次扣責任人1分和10元。
第二十四條校園垃圾箱未及時清理、及時關閉,每次扣責任人1分和10元。
第二十五條垃圾未按規定倒放規定區域,每次扣責任人1分和10元。
第二十六條垃圾房四周不整潔,垃圾房頂有雜草,雜物的,每次扣責任人1分和10元。
第二十七條清掃衛生清潔時間內有明顯垃圾超過20分鐘未清理的,每次扣責任人1分和10元。
第二十八條轄區自行車停放不整齊,未及時整理的,每次扣責任人1分和10元。
樓群管理
第二十八條大樓內走廊、樓梯等公共場所堆放量物品未及時處理的,每次扣責任人1分和10元。
第二十九條大樓周圍非自行車、機動車停放點發生停放車輛的每次扣責任人1分和10元。
第三十條大樓周圍堆放物品對觀瞻有明顯影響,未及時處理的,每次扣責任人1分和10元。
第三十一條懸掛彩旗、橫幅不及時不規范,每次扣責任人2分和20元。
第三十二條上課教室未及時開關的,影響正常教學秩序,每次扣責任人4分和40元。
第三十三條上課教室未及時配備教學用具、每次扣責任人2分和20元。
第三十四條包干區衛生未及時清理,每次扣責任人1分和10元。
第三十五條教室內課桌發現有明顯刻畫未及時處理,扣責任人1分和10元。
第三十六條未及時報修水電設施、教學設施的,每次扣責任人1分和10元。
第三十七條浴室管理不嚴,違反浴室管理制度、每項每次扣責任人1分和10元。
維修、水電管理
第三十八條一般水電維修因主觀原因未能當天完成的,每次扣責任人1分和10元。
第三十九條維修服務中,未能到工完場清,每次扣責任人1分和10元。
第四十條維修過程中,操作馬虎,引起故障問題,每次扣責任人2分和20元。
第四十一條遇搶修時未按通知規定時間到達,每次扣責任人1分和10元。
第四十二條高配值班人員未按有關安全操作規程而發生錯誤工作指令而造成損失,視情節輕重每次扣責任人1-10分和10-100元。
第四十三條查詢電話,24小時維修值班電話振鈴三次響未接聽不詳,未及時上報,每次扣責任人2分和20元。
第四十四條水電操作過程未遵守有關規程,產生安全隱患,每次扣責任人2分和20元。
第四十五條水電收費未按規定,視情
節輕重,每次扣責任人2-5分和20-50元。
文印管理
第四十六條考試期間違反規定擅自允許他人進入文印作業場所的,每次扣責任人2分和20元。
第四十七條未在規定時間內未及時完成打印、膠印、復印任務的,每次扣責任人1分和10元。
第四十八條打印資料差錯率在5%以上,每次扣責任人1分和10元。
第四十九條紙張損耗率在5%以上,每次扣責任人1分和10元。
第五十條私用文印消耗材料,視情節輕重,每次扣責任人1分或10元。
第五十一條造成保密資料泄密,每次扣責任人10分和100元以上,視情節輕重予以解職,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三、財務紀律
第五十二條在權限范圍內采購過程中不堅持原則,違反規定,收取人情貨、關系貨的,每次扣2-10分和20-100元以上。
第五十三條出現質次價高,造成經濟損失,酌情賠償,情節嚴重調度崗位,每次扣責任人2-10分和20-100元。
第五十四條違反規定,私自采購物品,一切貨款自理,每次扣責任人1-5分和10--50元。
第五十五條未經領導同意,私自出售物品,每次扣責任人2-5分和20-50元。
第五十六條不遵守現金收支規定、未及時上交現金款的,每次扣責任人2分和20元。
第五十七條私分現金,追回所有現金,情節嚴重調離崗位、
直至解職,每次扣責任人2-10分和20-100元。
第五十八條采購和銷售物品應計數物資和錢款,必須兩人以上同時在場,并作詳細記錄,違反規定每次責任人扣2分和20元。
四、安全生產
第五十九條發生安全事故,知情不報或不及時匯報,每次扣責任人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