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修巡檢記錄》填寫要求:
1、發現違章事項及重點巡查事項,詳細記錄在《裝修巡檢記錄》上,并摘要記錄在《裝修巡檢記錄摘要》上,其它裝修事項不記錄。
2、未發現違章事項及重點巡查事項的, 根據現場實際情況記錄正在進行的裝修事項,如剔鑿、鋪磚、粉刷、安裝櫥柜、鋪裝木地板等,以表示裝修進度。
3、無人的填寫“無人”,不開門的填寫“拒不開門”。裝修完畢或基本完畢的填寫“完工”或“基本完工”。
4、一天的巡查內容盡量填寫在一行內。
5、《裝修巡檢記錄》用完的,《裝修巡檢記錄》(簡)。
6、每次巡查均填寫年月日并簽字。
7、用簽字筆填寫。
每天到裝修巡檢組通報違章情況并領取《裝修巡檢記錄》。
裝修巡查記錄表
巡檢單位:201年月份
序號巡查內容巡查日期
1裝修手續有無辦理
2裝修施工人員有無《裝修人員出入證》
3施工現場有無滅火器
4施工現場有無使用電爐、煤氣爐
5有無在小區內亂堆放裝修材料、裝修垃圾
6有無施工人員竄場、打架斗毆
7有無改變房屋用途
8有無安裝防盜門、窗及檐篷
9入戶門有無張貼施工許可證
10其它
篇2:裝修巡查制度
1.0目的
保證管理人員在巡查時能對各裝修單元進行規范統一的管理,確保各施工單位、人員能按照《裝修管理制度》要求,安全、文明施工。
2.0通常巡查裝修單元時間:
裝修單元巡查時間為每天一次。
3.0巡查內容及要求:
3.1各裝修單元是否有《裝修施工證》并將其貼于單元外門上備查;
3.2檢查裝修單元入戶大門窗是否關閉,是否按小區施工時間的規定按時施工;
3.3檢查有噪音、異味的作業是否在小區施工時間內進行并做好防護措施;
3.4小區內的施工人員是否佩帶施工出入證,并配合管理員的查驗;
3.5裝修垃圾是否用袋裝好并堆放指定的地方,是否占用及損壞公共設施或阻塞公共地方;
3.6施工人員是否有在公共地方聚集或影響小區秩序的不良行為;
3.7裝修單元是否有拆墻或增設隔墻工程,拆墻時使用的鐵錘是否超過五磅以上;
3.8在裝修物料搬動的過程中是否有保護公共設施的措施;戶門外及單元前路面是否及時清掃,保持潔凈;
3.9裝修用電是否符合國家用電安全規范。
篇3:步行街裝修單元巡查規定
步行街裝修單元巡查規定
1 保安部在每周的星期五由早班領班根據物業部提供的"裝修單元資料"對所有登記裝修的單元檢查一遍。
1.1 檢查裝修許可證是否過期;
1.2 檢查裝修內容是否與審批的一致;
1.3 檢查裝修的防火工作是否符合要求,有否配備滅火器。
2 巡邏隊員每天負責裝修單元內的巡檢工作:
2.1 檢查裝修單元要關門施工,將裝修許可證掛于門外,保證室外衛生清潔;
2.2 裝修單元裝修內容是否與審批一致,施工人員辦有出入證;
2.3 施工人員是否在裝修現場煮飯、住宿、應該有管理處證明;
2.4 裝修單元是否在規定時間內施工;
2.5 裝修防火工作是否做好,是否配備滅火器。
3 對下列違章施工的行為馬上停止施工并報領班處理:
3.1 裝修許可證已過期;
3.2 施工內容與許可證審批內容不一致;
3.3 無配備滅火器,單元易燃物品沒集中存放,油漆工作時有吸煙等明火行為的。
4 對下列情況要求裝修單元整改:
4.1 不掛施工許可證于門外的;
4.2 單元門口的室外衛生不清潔的;
4.3 不關門施工的和非施工時間工作的;
4.4 裝修垃圾積聚過多的。
5 巡查裝修單元后在記錄本記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