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力事件的處理程序
1)處理斗毆等暴力事件時,應保持客觀、克制的態度,除非正當防衛,一般情況下應盡量避免與人發生武力沖突或爭吵。
2)巡查發現或接報有斗毆等暴力事件時,應馬上用對講機、消防電話或其他最快的方式報告物業服務中心或者監控中心,簡要說明現場的情況(地點、人數、斗毆程度、有無使用武器等)。如能處理的即時處理;否則監視現場等待指令。
3)服務中心或監控中心接報后,視情況派適當數量的保安員立即到場制止,將肇事者帶往服務中心或監控中心接受調查;如場面無法控制,應盡快報派出所。
4)斗毆事件中,如業主的財產或人員受到損害,應拍照、保護現場,并留下目擊者、扣下肇事者做詳細調查,以明確責任和落實賠償。
5)如涉及刑事責任,應交派出所立案處理。
6)事件中如有人員受傷要及時組織搶救,并盡快送往醫院。
篇2:幼兒園防范暴力事件應急處理預案(3)
幼兒園防范暴力事件應急處理預案(三)
為有效預防校園暴力事件的發生,及時處置危及師幼安全的各類惡性事件,有效地控制事態的擴大,切實保障廣大師幼生命與國家財產的安全,維護幼兒園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特制定本預案。
一、可能引發學校暴力事件的主要原因:
恐怖分子造成的破壞性行為、由各種因素引起的對社會不滿的極端分子的惡性行為、歹徒在被追捕過程中的威脅性行為、因嚴重利益沖突而引發的報復性行為、精神病人的嚴重失控行為等。
二、事件的預防:
1.由符合條件的專職保安擔任門衛,嚴格門衛登記、驗證制度,控制外來人員進入學校。
2.對可能引發矛盾激化事件的當事人要做好矛盾的化解工作。
3.加強對師幼的法制和安全教育,增強師幼的法制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
4.積極組織師幼進行防范暴力事件預案的演習,提高師生的防范能力。
三、事件的處理:
一旦發生幼兒園暴力事件,務必以保護幼兒的生命安全為主要目的。
(一)一般按照下列程序處理
1.報警和情況上報。撥打“110”報警電話,同時將情況及時報局辦公室及相關部門。
2.由保安和應變能力強、口才較好的老師、身體強壯的教職員工與犯罪嫌疑人周旋,對犯罪嫌疑人進行勸說,以拖延時間。
3.保護有關對象及全體幼兒,將保護者護送到安全處。
4.一旦發生傷害事故,以最快的速度將傷員送往就近醫院進行搶救。
5.保護現場,配合警方調查。
6.在警方的指導下維持秩序、作善后處理。
(二)組織人員的分工和職責:
(1)組長:**
副組長:**
本組職責:全盤行使指揮權。**任指揮長,**負責報警和向上級報告、傳達指令、物質調配等。
(2保衛組:**
本組職責:a、與犯罪嫌疑人周旋,對犯罪嫌疑人進行勸說,以拖延時間;b、保護有關對象及全體幼兒,將保護者護送到安全處;
c、控制事故蔓延,維護現場秩序,防止其它事故發生,協助警方做好善后處理工作。
(3)搶救組:** 及各班班主任
其組職責是:救護和轉運傷病員,采取預防緊急措施安定師生情緒,一旦發生傷害事故,以最快的速度將傷員送往就近醫院進行搶救。
(4)信息傳達組:**
保證上傳下達,信息及時暢通,按指揮部指令行動。
(5)各班主任的職責:
服從指令,統一行動,快速組織,及時疏導,清點人數,宣傳教育,穩定情緒,確保安全。
(三)組織指揮信息及工作程序
(1)信息傳達形式:指揮部分三種形式傳達信息:一、廣播;二、手機;三、人員。如果第一種方法因故不通或不能采用,則用第二種或第三種,保證指揮信息暢通無阻。
(2)工作程序
工作始:指揮部發出啟動預案的指令后,各組人員各就各位。
工作中:
?、?年級組長與各班負責教師指揮幼兒安全有序的進入教室坐定,不得跑去事故樓內圍觀,做好幼兒安定情緒的教育;
?、?指揮組與保衛組在與暴力分子周旋的同時秘密安全地轉移事故樓內的可轉移的師生。
?、?指揮部人員與上級各組、各室保持信息暢通及時掌握情況,根據上級指示,從全局利益發布各項指令;各組、各室根據自己的任務職責,做好各項工作,盡最大的努力減少損失,保護師生安全。
工作終:當指揮部下達撤消指令后,各組、各室全部回到日常工作組織和常規工作程序中。有關善后處理按學校安全工作有關制度執行。
篇3:物業轄區打架斗毆聚眾鬧事等暴力案件處理預案
物業轄區打架斗毆、聚眾鬧事等暴力案件的處理預案
主要責任部門:物業保安部
落實負責人:物業保安部經理(平日工作時間)
保安部值班長(夜間及節假日等非辦公時間)
1.物業任何員工發現打架斗毆、流氓滋事、聚眾鬧事等暴力事件在大廈范圍內發生時,應及時通知保安員或撥打保安部電話。
2.報告人應說明本人身份,事發地點,參與鬧事人數,是否動用兇器等情況。
3.保安人員接到報告后,不得單人前往處置,應立即通知保安經理或主管組織警力,趕赴現場控制局面。
4.保衛干部應到現場組織處置事端,發現保安人員不易控制局面,應增調警力支援。當事態擴大時應立即通知管片公安機關。
5.物業保安人員處理暴力事件應保持客觀立場,壓制斗毆雙方火氣,控制局面,保護好大廈公私財物。保安人員應以保護自身安全為前提,以武力威懾制止暴力行為,不得參與打斗。
6.保安人員處理暴力事件時,應注意區別對待,注意發現鬧事行為的組織者、主要參與者和傷人者,使用必要的手段控制有關人員,待公安人員到場后,移送公安機關。
7.處理過程中,保安人員應注意收集證人證言和證物,以利于以后事態的處理。
8.在事態平息后,保安部應及時將受傷人員送往就近的醫院或通知急救中心,收集現場的證據和遺留物,確認大廈公私財物的損失情況,可能的情況下應拍照留證。如有必要,可劃定警戒線,暫時封鎖現場,以利于公安人員調查。
9.在公安人員調查取證后,保安部應及時通知有關部門清理現場、恢復被損設施,盡快恢復經營秩序。
10.保安經理應將事件的經過和處理情況,形成報告呈報物業總經理。報告公安機關的,應向公安機關出具報案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