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防服務(保安)部毆打暴力事件的處理程序
a.對于針對公司員工的斗毆等暴力事件應保持客觀、克制的態度,除非正當防衛,一般情況下應盡量避免與人發生武力沖突或爭吵;不管事件起因如何,所有在崗或在小區內的公司員工都有義務做力所能及的幫助或聲援,避免員工受到傷害。
b.巡查中發現有發生在轄區范圍內的未涉及公司人員的斗毆等暴力事件,應馬上用對講機或其他最快的方式報告班長,簡要說明現場的情況(地點、人數、斗毆程度、有無使用兇器等)。如能處理的,即時處理;否則監視現場,等待上級指令。
c.班長接報后視情況派適當數量安防員立即到場,隨時判斷事件性質(業主與外來人員,業主與不法分子,業主與業主之間,外來人員之間);能制止時盡量勸阻雙方克制;如場面無法控制,應盡快報警,并警告斗毆各方已做報警處理。
d.斗毆事件中如小區公共、業主財產受到損害,應拍照取證、保護現場,待警方到達現場時,配合調查以明確責任和落實賠償。
e.事件中如有人員受傷要及時詢問傷者是否需要救助。
篇2:幼兒園防范暴力事件應急處理預案(3)
幼兒園防范暴力事件應急處理預案(三)
為有效預防校園暴力事件的發生,及時處置危及師幼安全的各類惡性事件,有效地控制事態的擴大,切實保障廣大師幼生命與國家財產的安全,維護幼兒園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特制定本預案。
一、可能引發學校暴力事件的主要原因:
恐怖分子造成的破壞性行為、由各種因素引起的對社會不滿的極端分子的惡性行為、歹徒在被追捕過程中的威脅性行為、因嚴重利益沖突而引發的報復性行為、精神病人的嚴重失控行為等。
二、事件的預防:
1.由符合條件的專職保安擔任門衛,嚴格門衛登記、驗證制度,控制外來人員進入學校。
2.對可能引發矛盾激化事件的當事人要做好矛盾的化解工作。
3.加強對師幼的法制和安全教育,增強師幼的法制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
4.積極組織師幼進行防范暴力事件預案的演習,提高師生的防范能力。
三、事件的處理:
一旦發生幼兒園暴力事件,務必以保護幼兒的生命安全為主要目的。
(一)一般按照下列程序處理
1.報警和情況上報。撥打“110”報警電話,同時將情況及時報局辦公室及相關部門。
2.由保安和應變能力強、口才較好的老師、身體強壯的教職員工與犯罪嫌疑人周旋,對犯罪嫌疑人進行勸說,以拖延時間。
3.保護有關對象及全體幼兒,將保護者護送到安全處。
4.一旦發生傷害事故,以最快的速度將傷員送往就近醫院進行搶救。
5.保護現場,配合警方調查。
6.在警方的指導下維持秩序、作善后處理。
(二)組織人員的分工和職責:
(1)組長:**
副組長:**
本組職責:全盤行使指揮權。**任指揮長,**負責報警和向上級報告、傳達指令、物質調配等。
(2保衛組:**
本組職責:a、與犯罪嫌疑人周旋,對犯罪嫌疑人進行勸說,以拖延時間;b、保護有關對象及全體幼兒,將保護者護送到安全處;
c、控制事故蔓延,維護現場秩序,防止其它事故發生,協助警方做好善后處理工作。
(3)搶救組:** 及各班班主任
其組職責是:救護和轉運傷病員,采取預防緊急措施安定師生情緒,一旦發生傷害事故,以最快的速度將傷員送往就近醫院進行搶救。
(4)信息傳達組:**
保證上傳下達,信息及時暢通,按指揮部指令行動。
(5)各班主任的職責:
服從指令,統一行動,快速組織,及時疏導,清點人數,宣傳教育,穩定情緒,確保安全。
(三)組織指揮信息及工作程序
(1)信息傳達形式:指揮部分三種形式傳達信息:一、廣播;二、手機;三、人員。如果第一種方法因故不通或不能采用,則用第二種或第三種,保證指揮信息暢通無阻。
(2)工作程序
工作始:指揮部發出啟動預案的指令后,各組人員各就各位。
工作中:
?、?年級組長與各班負責教師指揮幼兒安全有序的進入教室坐定,不得跑去事故樓內圍觀,做好幼兒安定情緒的教育;
?、?指揮組與保衛組在與暴力分子周旋的同時秘密安全地轉移事故樓內的可轉移的師生。
?、?指揮部人員與上級各組、各室保持信息暢通及時掌握情況,根據上級指示,從全局利益發布各項指令;各組、各室根據自己的任務職責,做好各項工作,盡最大的努力減少損失,保護師生安全。
工作終:當指揮部下達撤消指令后,各組、各室全部回到日常工作組織和常規工作程序中。有關善后處理按學校安全工作有關制度執行。
篇3:小區緊急應變措施:斗毆暴力事件處理程序
小區緊急應變措施:斗毆暴力事件的處理程序
1)巡查發現或接報小區內有人實施暴力行為,應馬上用對講機或其他最快的方式報告小區保安中心,簡要說明現場的情況(地點、人員數量、斗毆的程序,有無使用武器等),同時保持冷靜,如能即時處理的可即時處理,否則監視現場,等待保安中心的指令。
2)保安中心接報告應視情況盡快派適當數量的保安員到場,盡可能制止一切暴力行為,然后將有關肇事人員帶往保安中心接受調查處理。如場面無法控制,應盡快報公安局派人到場處理。
3)如斗毆事件中小區的財產或人員受到損害,應攝下照片、保護現場、扣下有關肇事人員和留下目擊者,作詳細調查以明確責任和落實賠償。
4)如涉及肇事責任的情況應報交派出所立案處理。
5)處理過程中應注意保持客觀及克制的態度,除非正當防衛需要,一般情況下應盡量避免與人發生武力沖突或口角。
6)事件中如有造成人員受傷的,要及時組織搶救,并盡快送交或通知醫療部門。
7)如遇重大傷亡事故,應打廣州市急救電話120,說明事發地點、人員傷病情及聯絡電話、接急救車地點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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