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場營業結束前的清場規定
□ 各經營部門可根據不同的經營情況,確定本單位的清場時間、方法和人員。
□ 商場、餐廳應在營業結束前的5-10分鐘,做好清場準備工作,等待本部門員工和顧客離開貨場后,按照清場操作步驟,對商場、餐廳各個部位或有人員涉足過的地方進行細致檢查。
□ 清場人員必須保持有三人以上,清場小組成員有本部門值班經理、領班和收銀員共同擔任。
□ 清場方法和路線可依照不同的方法,進行雙向檢查或里外同時檢查。商場的財務室(保險柜)、餐廳的廚房灶具、煤氣閥門、電源等特殊部位的檢查細則,應由本部門制定相應安全檢查措施。
□ 清場結束前,清場人員要在商場門前或職工通道門前匯合,互通檢查情況,當確認無誤時,本部門負責人將檢查情況記錄在"商場保安部封店記錄"上。然后,拉閘斷電,鎖好商場、餐廳的大門。對檢查出的問題,要及時解決排除或報告有關部門,做到"隱患不過夜"。
□ 清場結束后,任何人不得再進入、逗留和留宿在商場、餐廳內,遇特殊情況,由本單位負責人出具書面材料方可入內。
篇2:商場保安隊夜間清場安全檢查制度
商場保安隊夜間清場安全檢查制度
一、保安人員清場時應著裝規范、佩戴證章,聽從指揮及清場要求。
二、清場過程中嚴格認真、不留死角,對營業廳內柜臺、小庫、試衣間、衛生問、辦公區等部位都要認真檢查:對鎖門情況、燈箱照明燈等電源關閉情況要逐一撿查,做好檢查記錄。
三、清場過程中嚴格要求,不得隨意進入柜臺、展區或精品區動用商品,更不得偷拿商品。
四、清場時不得大聲喧嘩、嬉戲打鬧、聊天,應時刻提高警惕,發現異常情況及時匯報。
五、清場過程中發現可疑人員要認真盤問,并將其帶至辦公室匯報領導,不得擅自處理。
六、清場時遇有商場內裝修施工等情況應嚴格檢查審批手續,檢查施工人員的入場證件及證件有效期限,做到一人一證、人證相符,無證人員一律清理出場;同時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用火、用電情況細心檢查,發現隱患立即制止。
七、清場過程中,在保證責仟區域無異常情況后方可繼續清場檢查,如有問題立即匯報。
八、清場過程中對各部門夜間值班人員嚴格檢查,做好檢查記錄,對無證人員要清場出場。
九、清場過程中,保安人員不得單獨進行清場工作,必須有班長帶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