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務保安對講機管理規定
□ 每個崗位配發對講機一部,統一在警衛室充電。
□ 警衛室值班人員負責充電器和電池的保管。
□ 對講機更換電池時,必須將對講機關上。
□ 充電電池須按規定時間(8小時)輪換使用。
□ 不得用對講機談論與工作無關的內容。
□ 認真作好對講機的交接工作,以防出現問題相互推委責任。
□ 遵守"誰使用,誰保管;誰損壞,誰負責"的原則。
篇2:物業保安對講機使用培訓3
物業保安部對講機使用培訓3
因距離較遠或受環境所阻塞,要使用通信器材之輔助,縮短人與人之間的溝通距離,但礙于通訊器材之局限和人聲透過電波的轉換而改變,因此不得不制定一些規則在使用方面來填補這些缺陷,與此同時,希望大家遵守這些規則后,減少在使用對講機的溝通上,所產生的誤會。
1.若要用對講機呼叫任何人時,首先要叫對方名字及說明誰人呼叫
例:1號,2號叫。
2.當你接收后,應立刻回答
例:我是1號,請講。
3.若我要把一些事情告知他時,他確定清楚明白應回答
例:清楚,收到。
4.若是一個命令或是要立刻去辦,應回答
例:清楚,我立刻去。
5.當每個通訊完畢時,應用結尾語
例:“完畢”或英文“Over”
6.若通訊是很長或要令對方更清晰收到,應在相隔的句子中停頓
例:有一輛黑色轎車,車牌號碼粵A01234(繼續)
對方應說:“清楚,繼續”
停在車位***號(繼續)
對方應說:“清楚,繼續”
右邊車身近司機位門被劃花(繼續)
對方應說:“清楚,繼續”
劃花長度約30公分(繼續)
對方應說:“清楚,繼續”
懷疑被尖物所劃,深度已超過底油(繼續)
對方應說:“清楚,繼續”
現場沒有任何可疑物件發現(繼續)
對方應說:“清楚,繼續”
請通知有關車主(完畢)
對方:“你應在現場尋找目擊證人,盡快報上。
答:清楚,我立刻去。
使用對講機應注意事項:
1、嘴不要太貼近對講機咪高峰,因會產生回響;
2、用手按著對講掣,然后才開始講,說話速度不要快;
3、通話完,手要放松對講掣;
4、聲音控制紐不要開得太大,最好超過一半即可,可按藍色掣調試音量;
5、每次交接班要注意電池儲存量是否足夠;
6、天線接口是否上緊;
7、對準頻度:“CH3”;
8、兩個對講機不要放得太近使用,因會產生回響;
9、這類型對講機的有效范圍約公里直徑;
10、穿越鋼根混凝土較差。
篇3:保安部對講機的使用管理規定
保安部對講機的使用管理規定
1.0目的:延長對講機使用壽命和確保對講機合理使用。
2.0適用范圍:保安部對講機的使用管理。
3.0管理規定:
3.1對講機是保安員值班執勤的通訊工具,每個保安員都有責任和義務保證對講機正常使用。
3.2對講機只供保安員在值班時使用,嚴禁轉借他人或作其它用途,特殊情況須由保安隊長同意方可。
3.3對講機在當值使用時,嚴禁個人攜帶外出,如因工作需要,須報保安隊長批準。
3.4對講機嚴格按規定頻率使用,嚴禁私自亂拆,亂擰或亂調其它頻率,若損壞視情節賠償。
3.5對講機在更換充電池時必須先關掉電源和主機開關,保護和延長對講機的使用壽命,充電池不能經常更換,正常情況必須按規定的時間8~10小時輪換使用。
3.6在交接班時,應做好對講機的交接驗收工作,以免出現問題時相互推御責任,發現問題應做好記錄并上報保安隊長加以處理。
3.7使用對講機規范呼叫用語,有呼叫有回應,如“03”,“03,03”,“收到請講”,“明白”。不準用對講機談論與工作無關的事,不準講粗話。
3.8對講機充電器統一放在消防控制中心充電并妥善保管,正確使用,充電器只能用于對講機的電池充電之用,嚴禁用作其他用途。
3.9每個崗位的對講機責任到人,進行編號,統一使用,統一保管。
4.0基本要求:
4.1對講機不得出現人為損壞、或遺失。
4.2若正常損壞及時上報、跟進維修。
4.3規范使用對講機,提高使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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