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園物業保安員獎罰制度
1、目的 為加強花園內保安員的綜合素質,提高保安員的工作積極性。
2、適用范圍**花園全體保安員。
3、制度
3.1獎勵
3.1.1抓獲行兇、放火、投毒、強奸、詐騙、走私、搶劫、盜竊等重大案犯或協助公安機關偵破案件有功的獎勵200元以上或記功一次。
3.1.2拾金不昧、助人為樂、救死扶傷受到客戶群眾來信、來電、贈送錦旗或登報、上電臺表揚的獎50元以上。
3.1.3在保安工作中有突出貢獻的獎勵100元以上。
3.1.4發現小區安全隱患,包括漏水、漏電、消防、冶安事故等及時報告并積極協助處理者,視事跡大小,給予200-1000元人民幣獎勵。
3.2扣罰
3.2.1違反國家法律、法令、構成犯罪或違反治安管理并受到治安處罰的,扣除當月工資200元以上公司作開除處理,并押送司法機關追究其有關責任。
3.2.2遲到、早退超過20分鐘每次扣罰20元超過30分鐘的按曠工處理。特殊情況提前向隊長報告并經批準者,不受此項處罰。
3.2.3向客戶、群眾敲詐勒索,損害公司客戶利益,對壞人壞事姑息遷就、放縱包庇的,扣除當月工資150元以上,公司作開除并送司法機關處理。
3.2.4酗酒滋事、無理取鬧、有損公司形象聲譽的扣罰100元公司作開除處理。
3.2.5對工作不負責任,造成客戶投拆并經查實屬工作失誤或工作態度問題,扣罰200元并作情節嚴重者開除處理。
3.2.6值勤時睡覺或打瞌睡,每次扣50元;執勤巡邏離開執勤范圍,巡邏不到崗哨箱簽到的扣50元;不按執勤員規定巡邏登記的扣50元;無故曠工每次扣50元;值班時看報紙、看電視、聽收錄機、無事打電話、寫信、與朋友聊天等不利于執勤工作的行為,每次扣30元;不按規定著裝、穿拖鞋留長頭發、長胡子在規定不準吸煙的地方吸煙等影響隊容風紀的經教育不改者扣20元;不按規定叫哨的或叫哨后不起床而遲到的扣30元。
3.2.7不服從上級指揮和安排的根據情節輕重扣罰30元以上,并作警告、停職整改處理或開除。
3.2.8參與打架、賭博、嫖娼或有意鬧事的,視情節輕重扣罰50元以上或開除并送公安機關處理。沾染“七害”之一窩藏犯罪嫌疑人或有犯罪嫌疑被公安機關收容審查的,給予辭退處理。3.2.9搬弄事非、挑撥離間、煽動隊友分裂、破壞團隊精神、經批評教育仍不改正的,開除處理。
3.2.10不請假或請假未經批準而私自離隊的作自動辭職處理并罰50元;請假不按時歸隊則按本人月工資的平均收入扣除,超過5天以上者作開除處理,特殊情況除外。
3.2.11私自將保安裝備借給別人使用,造成不良影響或后果的作開除處理并扣罰100元未造成后果的扣罰50元。
3.2.12利用工作之便以介紹工作為名從中收取介紹費、手續費或其他物品的扣罰50元,情節嚴重的作開除處理,觸犯刑法的送公安機關懲處。
3.2.13本經本公司允許擅用辦公設備、電腦、電視、音響等,或物品者每次扣100元,累計三次者工資降一級處理。
3.2.14經批準班上自行安排,私自帶朋友到單位宿舍住宿扣罰20元以上,損壞集體和個人財物的按價賠償。經教育不改或情節嚴重者作開除處理。
3.2.15故不參加組織學習、開會、訓練及集體活動的每次扣罰20元。
3.2.16工作時間滿三個月以上,未能通過軍事體能考核者,扣200元,連續三次未通過考核者降一級工資。
3.2.17在集體宿舍吵鬧、玩耍等影響他人休息而不聽勸告者扣罰20元。
3.2.18親人來隊探望,經隊長或公司有關領導同意方可在宿舍暫住,但不得超過7天,否則扣罰20元。
3.2.19每月違章2次需停職學習連續3個月有違章者公司作開除處理。不當班的保安員在晚上1030分準時歸隊休息獨身保安員不當班的原則上在宿舍休息外出時需向隊長或負責人請假否則每次扣20元2次扣50元3次停職學習屢教不改者開除。
3.2.20保安員經公司同意方可在外租房。保安員外出時不得穿著服裝和配帶保安器械否則扣20元造成不良影響的作開除處理。
3.2.21保安員宿舍實行準軍事化管理如檢查發現被子、蚊帳、衣物以及生活用品不按指定方法、位置擺放的每次扣20元一個月內查獲5次以上作開除處理。
3.2.22遇到罪犯畏縮不前碰見火災不救或見死不救者扣除工資300元情節嚴重者予以辭退。
3.2.23違反國家計劃生育規定的保安員作開除處理。
篇2:物業公共管理部(保安)獎罰細則
物業公共管理部(保安)獎罰細則
為了進一步規范公共管理部的內部管理,提高隊員的工作素質,更好地給業主提供優質的服務,特制訂本細則:
一、具體內容
第一款:有下列情況之一扣10元:
1、在上崗時儀表不整潔,不按規定佩帶標志,軍容不端正(不帶公司規定帽子或戴帽子不夠端正,不扎公司規定的腰帶,不戴領帶,制服混穿,不穿公司規定的皮鞋)。
2、未經保安部負責人同意或上級領導批準私自換班。
3、未按要求做好當班記錄,登記不清楚,交接不清楚,不簽名。
4、當值期間與外來人員在崗或值班區閑談。
5、值班區內有亂停車,業主車位有被占用。
6、值班區有大堂門不關。
7、值班時亂用對講機,用語不規范(說粗口等)。
8、崗亭內不整潔,不衛生。
9、頭發不整潔,帽檐下頭發超過3CM
10、白天有坐崗現象。
11、下班后在崗位長時間逗留。
第二款:有下列情況之一扣20元
1、值班時精神不佳,站姿不端正有東靠西依,勾肩搭背,插手袖手行為。
2、上班、培訓、例會等參加集體活動無故遲到早退。
3、上崗時吸煙、吃零食、看書報、寫信、聽收錄音機、看電視、玩撲克、打游戲機、打手機閑聊、用對講機閑聊等與工作無關的事。
4、軍事訓練不認真對待的,不支持輔導工作。
5、下班后穿制服外出或有公司標志制服借與別人穿戴。
6、隨地吐痰,亂扔垃圾等影響小區環境。
7、亂撕登記本,小區通知、告示等。
8、不按公司車輛停泊規定發卡。
9、巡邏不到位,因工作原因造成不良影響。
10、擅離工作崗位,有串崗行為。
11、在崗亭、值班桌、登記本或公司專欄或其它公共設施上亂寫亂畫。
12、未經許可私自調整打卡機,代替員工打卡,改卡或破壞卡機等。
13、未經允許私帶外來人員到公司工作區,樣板房間參觀或攝影。
14、在宿舍內使用超負荷用電器的,造成不安全隱患。
15、值班區發現有破壞綠化衛生或其它設施行為置之不理。
16、乘電梯巡邏者(上樓時除外)
17、公司委派向業主宣傳事宜沒有宣傳或不到位的。
18、發現小區內公用照明,公用供水設備故障不及時上報。
19、不主動讓業主乘電梯。
第三款:有下列情況之一扣30元
1、值班時亂坐業主的摩托車,小區的靠椅等影響保安形象。
2、亂*觸摸業主車輛。
3、值班時無故亂按業主門鈴。
4、發現小區內有長流水、長明燈置之不理(需要除外)
5、在值班區域內看到業主搬笨重物品而不主動幫忙。
6、當月內早退一次的。
7、當班時無故不接聽電話或對講機。
8、上班時,不因公事而私自到業主家作客或探訪者。
9、上班時間對客人或同事言行不禮貌,遭到客人或同事投拆,經查為實者。
10、違反《保安部內務制度》中條款。
第四款:有下列情況之一扣50元
1、未經同意私自拿公司或業主物品(含數量極少)。
2、上班亂打電話,長時間占用電話,對授話人不禮貌,語言粗暴,給公司形象造成不良影響。
3、收費后不發票據者。
4、門崗值班時,私自同意促銷人員到小區散發推銷單。
5、無故遲到或曠工半小時以上,35分鐘以下。
6、工作不忠誠老實,欺騙領導和業主。
7、未經上級同意,擅自使用公司電腦者。
8、不按操作規程,損壞公司物品或保安器材者。
10、故意作對,不服從正常指揮者。
11、有情況不及時請示匯報,造成不良形象。
12、在值班時睡覺。
13、故意破壞消防,煤氣,小區交通標志。
14、利用工作之便,謀取個人私利。
15、上班時間到會所消費。
16、無理接受業主財物者。
第五款:有下列情況之一扣100元
1、在小區內拾到東西,不及時上交,占為已有者。
2、私自開業主的信箱或盜竊業主信箱內的.
篇3:P保安員獎罰制度細則
保安員獎罰制度細則
為了促進和加強保安隊伍的自身建設,獎罰分明,充分調動每一位隊員的積極性、創造性、自覺性、必須建立健立健全的保安員獎懲制度,其具體規則實施如下:
1.0獎勵細則
1)月累計不合格次數低于基數,每低于一次獎勵30元。
2)發現或者抓獲違法犯罪分子者獎勵200~1000元。
3)積極協助公安機關抓獲違法犯罪分子及偵破案件,成績顯著獎勵500~1000元。
4)抓獲省級通輯犯獎勵1000元,全國通輯犯獎勵3000元,并報有關部門請功。
5)見義勇為,敢于同壞人壞事做堅決斗爭的獎勵100~500元。
6)積極參加搶險救災,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者獎500~1000元。
7)處終各項工作做出顯著成績,被評為先進個人者獎300元。
8)拾金不昧者獎100元。
9)其它視情況獎勵。
2.0懲罰細則
1)月累計不合格次數高于基數的,每高一次罰30元,超過4次警告,連續兩月超過4次、月累計超過6次或一次嚴重不合格即予以辭退。
2)玩忽職守,擅離崗位,造成嚴重后果的,予以除名。
3)違反保安器械管理規定,造成損壞或丟失的,除按價賠償外,另罰100元。
4)訓練考核、補考兩項不達標者辭退。
5)不執行上級交辦的任務或執行任務不徹底,臨陣脫逃的作除名處理。
6)法制觀念淡薄,知法犯法,觸犯國家法律的,一律送當地公安機關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