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車庫進(出)崗護衛工作規程
編號:WI/A-014
1.0目的:確保車輛出、入安全有序,入庫車輛無丟失、無事故發
生。
2.0適用范圍:車庫進(出)崗護衛工作。
3.0作業前準備:
按WI∕A-043《護衛員服式及著裝規定》和WI∕A-028《護衛員交接班制度》要求,做好上崗執勤的準備工作和交接工作。
4.0作業規程:
4.1值班制度:
4.1.1車庫進(出)崗護衛工作實行24小時全天值班制。
4.1.2三班倒制,每班工作8小時。
4.1.3早班:7:00至15:00;中班15:00至23:00;晚班:23:00到次日7:00。
4.1.4早、中、晚三班每十天依次輪換一次,即:每月1日、11日、21日為輪換日。
4.1.5站立式服務:
除夜班外,早、中班均站立式服務。
4.1.5.1站立姿勢:
立正、跨立二種姿勢。
4.1.5.2站立位置:
刷卡器右側
4.2車輛進庫:
4.2.1當有車輛進入車庫入口時,值班護衛員應辨認是否屬內部車輛(業主、公司、辦卡等),及時查看對應資料,并按相關規定執行。
4.2.2內部車輛刷卡后道閘自動升起,值班人員注意觀察有無異常,同時告知車庫巡邏崗做好車輛進入后的引導和檢查。
4.2.3對欲進入車庫的外來車輛,應立即走近并向司機敬禮,告知私家車庫不予對外,勸其退出并致謝。
4.2.4當公司內部車輛進入時,應先敬禮,經刷卡開啟道閘,并記錄進庫時間。
4.2.5經上級同意(接到通知)進庫的臨時車輛,應交代司機統一停泊位置、行駛方向、收費標準及注意事項等,按臨時停車要求刷卡放行,并將臨時卡交給司機。
4.2.6若后面有緊跟車輛,應示意其慢性或先停下,若遇強行進入者,按WI/-A031有關規定執行。
4.2.7在道閘出現故障或停電等因素而不能自動升降時,應立即啟用手動功能,注意要等車輛完全進入后,方可以放下道閘,確保車輛安全。
4.2.8當遇到公、檢、法、軍、警及政府部門執行公務的車輛要求進入車庫時,應在查證核實后方可放入,同時向班長報告。
4.2.9緊急放行。
4.2.9.1因火警或突發事件確需緊急疏散車輛時(必須確認)。
4.2.9.2緊急狀態下將道閘升起放行,同時做好疏散和引導。
4.3車輛出庫
4.3.1當發現有車輛要駛出時,應通過查看入庫信息,在對照無誤后按規定放行。
4.3.2當發現或接到問題車輛(車輛和駕駛員有疑問)要駛出時,應示意其停下,立即到車閘前先向司機敬禮,再有禮貌地詢問,若與車主聯系確認是車主的親友,并帶著車位牌時應慎重放行,若遇強行駛出者,按WI/A-031有關規定執行。
4.3.3若遇到司機開啟門窗刷卡確有困難或有事詢問時,應主動予以幫助。
4.3.4外來臨時停車,應將計時卡收回,核實停泊時間,按收費標準請其交納費用,待交費后可放行并致謝。
4.3.5若后面有緊隨車輛要駛出時,應立即示意問題車或收費車輛靠邊,以免阻礙通行,并對滯留的車主致歉,"對不起,讓您久等了"。
4.3.6當遇到公、檢、法、軍、警及政府部門執行公務的車輛,公司的車輛(接到通知)駛出車庫時,應通過核實后放行,同時做好記錄。
4.3.7緊急放行。
4.3.7.1因火警或突發事件確需緊急疏散車輛時(必須確認)。
4.3.7.2緊急狀態下將道閘升起放行,同時做好疏散和引導。
4.4.注意事項:
4.4.1值班崗位嚴禁非工作人員滯留,更不準與人閑聊、嬉笑、逗鬧,在回答業主(住戶)、領導、同事及訪客詢問應簡捷。
4.4.2值班崗位的設備、器材、資料要愛護和妥善保管,未經允許不得他人翻閱。
4.4.3收費車輛按有關規定執行,嚴禁亂收費和金額與票據不符。
篇2:護衛員、保安干部競爭上崗標準作業規程
1.0目的
規范干部的選拔程序,確保公平/公開/共正選拔安全員/消防干部.
2.0適用范圍
適用于護衛部/消防管理中心各級干部的選拔錄用.
3.0職責
3.1經理負責"竟爭上崗"策劃及組織工作.
3.2"竟爭上崗領導小組"負責實施干部的"竟爭上崗"工作.
4.0程序要點
4.1策劃
4.1.1經理策劃成立"竟爭上崗領導小組",小組人員由經理/副經理/主管經理/人事部及品質部有關人員組成,"竟爭上崗領導小組"負責整個竟爭活動的組織與實施.
4.1.2"竟爭上崗領導小組"于竟爭開始前20天發出通知,告之竟爭上崗的有關事項:
a)"竟爭上崗"的程序為報名---提交竟職報告---理論考試---民主評議---平時表現考核---軍事考核---現場答辯---聘任---工作交接---小結;
b)明確竟爭職位的類別(級別/崗位);
c)明確參加竟爭員工的資格要求.
4.2報名
4.2.1所有有資格參加"竟爭上崗"的員工可自愿報名,報名時間一般安排在竟爭開始的15天前,報名時需要親自到人事部領取<<竟爭上崗報名表>>認真填寫,按時交回.
4.2.2人事部收集整理所有報名表后交"竟爭上崗領導小組".
4.3竟職報告
4.3.1所有競選者親自完成一式兩份的"竟職報告書",在規定時間內,將其中一份交人事部."竟職報告書"至少應包括以下內容:
a)個人簡歷;
b)對所竟爭崗位的認識;
c)管理反案.
4.3.2"竟爭上崗領導小組"組織評委人員在"竟爭上崗"開始前對全部"竟職報告書"進行審閱.
4.4理論考試
4.4.1"竟爭上崗領導小組"對所有參加"竟爭上崗"者統一進行理論知識考核,考核形式為書面考試,命題工作有"竟爭上崗領導小組"負責,試題在考試前應嚴格保密.
4.4.2竟爭者理論考試成績必須及格方可參加隨后的竟爭.及格分為60分.
4.4.3竟爭班/組長級干部,理論考試成績不計入總分,只作為參考';竟爭(副)主管以上級干部,理論考試成績則計入總分.
4.5民主評議
4.5.1竟爭班/組長級干部,應進行民主評議;竟爭(副)主管以上級干部一般不安排民主評議.
4.5.2民主評議方法:
a)由參加竟爭者所在部門的員工依據<<民主評議表>>規定內容進行評議;
b)民主評議采用評議獨立打分方式;
c)民主評議的得分為所有有效的民主評議表分值的平均分.
d)民主平分得分計入總分.
4.6平時表現考核
4.6.1"竟爭上崗領導小組'根據每位參加竟爭者上年度的人事獎罰情況進行評分:
a)起點分均為6分;
b)年度內受嘉獎一次加0.5分,記小功一次加1分,記大功一次加1.5分,優秀員工者加1.5分;
c)年度內受警告處分一次扣0.5分,記小過一次扣1分.記大過一次扣1.5分
4.6.2平時表現考核得分計入總分內.
4.7軍事考核
4.7.1軍事考核評委內容以<竟爭上崗軍事技能考核規則>>.
4.7.2軍事考核評委由"競爭上崗領導小組"激請部隊有關人員擔任,評分擁擠為<<竟爭上崗軍事技能考核規則>>.
4.7.3軍事考核時采用現場亮分的形式,軍事考核得分為每位評委給分的平均分.
4.7.4軍事考核得分計入總分。
4.8 現場答辯
4.8.1 "競爭上崗領導小組"根據參加競爭人數決定是否進行初賽.
4.8.2現場答辯出場順序以抽簽結果為準,競爭者按抽簽順序依次進行.
4.8.3現場答辯評委由"競爭上崗領導小組"負責安排,評委一般為7人或9人,評委組成人員將于答辯開始前一天以通知形式公布.
4.8.4現場答辯得分采用 身強體壯每位評委依據<<現場答辯評分表>>結合自己的判斷力打分.
4.8.5 參加競爭員
篇3:護衛處交接班管理標準作業規程
1.0目的
規范護衛處/消防管理中心各崗位交接班工作,確保工作交接清楚,責任明確.
2.0適用范圍
適用于小區內護衛員各崗位每天每班次的交接工作.
3.0職責
3.1護衛處主管/當值班組長負責交接班工作.
3.2當值班組長負責所轄班組的交接班工作.
3.3當值護衛員負責具體的工作交接.
4.0程序要點
4.1護衛處主管每周星期四前編制完成下周<<護衛處崗位安排表>>,報主管審批全體安全員依據<<護衛處崗位安排表>>進行當值.
4.2接班前集合
4.2.1嚴格執行<<管理處員工服務管理標準作業規程>>的有關規定,不符合該規程中儀容儀表要求的不準上崗.
4.2.2所有接班人員應于接班前15分鐘到達指定地點集合:
a)注意自身形象,不得相互追逐/打鬧.
b)保持站立姿式,不得蹲坐.
4.2.3整理著裝,當值班長按<<管理處員工服務管理標準作業規程>>的有關規定檢查員工著裝.
4.2.4當值班長集合隊伍,點名并統計/作好記錄.
4.2.5護衛處主管下達工作指令,交待有關工作注意事項.
4.2.6集合過程應在10分鐘內完成.
4.3接班
4.3.1所有當值人員提前5分鐘趕到各自的崗位進行崗位交接工作 .
4.3.2交接班人員相互敬禮并問好.
4.3.3接班人員清點崗位上所有公物,如:對講機/滅火器/水瓶等.如發現損壞/缺遺應立即向班組長提出,并要求上一班當值人員說明物品去向及作好記錄.
4.3.4認真查閱上一班值班記錄,詢問上一班工作完成情況,如有需要繼續跟進的工作應記錄以便跟進.
4.3.5檢查區域內有無異常情況,在上一班當值安全員的帶領下,系統的檢查責任區域內的工作情況,如發現有異常則要求上一班當值人員做出解釋,并通知班組長前來處理及做好記錄.
4.3.6交接雙方在確認無誤后在上一班值班記錄本上簽名,并開始接崗值勤.
4.4交班
4.4.1各崗位在交班前30分鐘需進行崗位清潔工作:
a)保持地面無明顯積塵,無煙頭/紙屑/果皮等雜物,無痰跡.
b)滅火器排放整齊表面無積塵,電風扇表面無污垢/整潔光亮,掛鐘鏡面干凈無積塵,門窗無積塵,墻面無腳印,天花無蜘蛛網;
c)公物擺放整齊有序桌面/桌椅干凈無比灰塵/無雜物.
4.4.2認真做好值班記錄,收集整理好相關的工作證據.
4.4.3在接班人員達到崗位時,主動向對方敬禮并問好.
4.4.4將未完成的工作如實向接班人員交待清楚.
4.4.5帶領接班人員系統的檢查責任區域的工作情況.
4.4.6互相簽名后,方可離崗,并及時趕往集合地點.
4.5交班后集合
4.5.1當值班長在全部崗位交接清楚后集合隊伍/清點人數.
4.5.2各區域的班/組長對區域值班情況進行講評工作.
4.5.3當值班長講評本班次的整體工作表現,批評或指出不足,提出改正措施或意見.
4.5.4解散隊伍
4.6替換吃飯時的崗位交接
4.6.1中班當值人員在11:00--12:00內及時到達各自崗位接崗,替換早班當值人員吃飯,早班當值人員在下午16:30--18:00內及時到達各自崗位接崗,替換中班當值人員吃飯.
4.6.2當值人員用膳時間為30分鐘,用膳后及時返回崗位繼續值勤.
4.6.3具體的交接按本規程4.2款執行.
4.7值班記錄本不得撕頁,記錄不得涂改,記錄;本用完后即收回護衛處統一保管,保存期一年以上.
4.8班長在上崗后一小時內,巡視所轄區域所有崗位情況,并在值班記錄本上簽名.
4.9每天早上8:00--9:00由區域班長填寫<<護衛處區域安全情況(日)匯總表>>交部門主管審閱.
5.0記錄
5.1<<護衛處一日情況匯總表>>
5.2<<護衛處交接班登記表>>
5.3<<護衛處崗位檢查表>>
6.0相關支持文件
6.1<<管理處員工服務管理標準作業規程>>
6.2<<護衛處/消防管理中心員工績效考評實施標準作業規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