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目的
規范員工績效考評工作,確保公平、公開、公正考評員工的德、績、能、勤。
2.0 適用范圍
適用于安全處、消防管理中心員工的績效考評工作。
3.0 職責
3.1安全處消防管理中心班組長負責依照本規程進行護衛員、消防員的周檢工作。
3.2護衛處、消防管理中心主管負責依照本規程進行班組長、護衛員、消防員的周檢工作。
3.3物業部分管經理負責依照本規程進行班組長、護衛員、消防員的月檢,主管的周檢工作。
3.4公司分管經理(主管)負責依照本規程進行主管的月檢工作。
4.0程序要點
4.1安全處員工的工作標準
4.1.1固定崗護衛員每日當值工作應符合安全處《小區物品、人員出入管理標準作業規程》中的各項工作要求。
4.1.2巡邏崗安全員每日當值工作應符合安全處《治安巡邏標準作業規程》、《出租屋暫住人員、施工人員及“三無”人員管理標準作業規程》、《交通管理標準作業規程》中的各項工作要求。
4.1.3護衛在每日工作交接班時,必須依照《護衛處交接班管理標準作業規程》要求進行交接班。
4.1.4停車場護衛員(車管員)每日當值工作必須符合安全處《停車場管理標準作業規程》中的各項工作要求。
4.1.5當廣場發生突發事件時,護衛處《突發事件處理標準作業規程》中要求參與工作的安全處員工,必須依規程盡職盡責。
4.1.6護衛的內務、作息標準應當達到安全處《護衛處、消防管理中心內務管理標準作業規程》的各項要求。
4.1.7護衛每日當值的儀容儀表、言行舉止應符合《管理處員工服務管理標準作業規程》的各項要求。
4.1.8護衛員在使用警用器械、機動車時應嚴格遵守安全處《護衛巡邏機動車保養、維修、使用管理標準作業規程》和《護衛警用器械管理標準作業規程》的各項要求。
4.1.9護衛處干部的產生應符合《護衛、消防干部競爭上崗標準作業規程》的程序和考核要求。
4.1.10護衛處員工必須按《護衛處員工培訓實施標準作業規程》的要求參加培訓和達到培訓要求。培訓合格后上崗。
4.1.11護衛處各級干部均應按上述各項標準作業規程履行自己的職責、符合標準作業規程的要求。
4.1.12安全處各級員工除應嚴格按安全處的標準作業規程進行工作外,還需嚴格遵守公司其他相關標準作業規程的要求。
4.2消防員的工作標準
4.2.1消防管理中心監控室消防員每日當值工作應嚴格執行《消防系統操作標準作業規程》、《消防系統維修保養標準作業規程》的各項要求。
4.2.2消防管理中心全體員工在日常消防檢察、監管過程中應當嚴格按照《防火管理標準作業規程》、《火警、火災應急處理標準作業規程》進行工作。
4.2.3消防管理中心全體員工在工作中使用消防器材時應符合《消防器材管理標準作業規程》、《護衛巡邏機動車使用、保養、維修標準作業規程》中的各項要求。
4.2.4消防管理中心全體員工在組織消防演習時應嚴格執行《消防演習標準作業規程》、和《滅火預案標準作業規程》。
4.2.5消防管理中心全體員工必須定時參加相關知識培訓,達到《消防培訓實施標準作業》的要求。
4.2.6消防管理中心員工的內務作息應當符合《安全員、消防員內務管理標準作業規程》的要求。
4.2.7消防管理中心員工當值時的儀容儀表、言行舉止必須符合《物業部員工服務管理標準作業規程》的要求。
4.2.8消防管理中心員工在參加干部競爭上崗時應嚴格按照《保安、消防干部競爭上崗標準作業規程》進行競爭。
4.2.9消防管理中心各級干部均應嚴格執行所有消防管理中心標準作業規程,克盡職守,達到標準作業規程的各項要求。
4.2.10消防管理中心全體員工除應按消防管理中心各個標準作業規程進行作業外,還需嚴格遵守執行公司其他相關標準作業規程。
4.3考評評分結構
4.3.1績效考
篇2:商街護衛部宿舍管理規定
商街護衛部宿舍管理規定
1、宿舍是隊員休息的場所,嚴禁任何無關人員進出;
2、保持室內安靜,不準在公司規定區域內收看電視,播放收錄機,不準妨礙其他人員休息;
3、未經護衛隊辦公室主管許可,不準任何外人留宿;
4、隊員起床后必須鋪床整理蚊帳,保持自己的床鋪及床下之衛生,除生活必須品外,禁止亂堆放其它雜物;
5、宿舍的清潔衛生實行分班輪流負責制,由各班長根據情況負責進行安排,
6、不準亂扔果皮紙屑,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
7、來訪朋友必須在晚上9:00以前離開護衛隊駐地。
8、禁止賭博或做違法亂紀的事情,不準影響其他人休息。
篇3:商街護衛部獎懲制度
商街護衛部獎懲制度
1、 護衛員的獎勵分為:發給獎金、通報表揚、記功等三種;
2、 護衛員的處罰分為:扣工資、通報批評、辭退、除名等;
3、 護衛員能嚴格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工作表現突出者給予獎勵獎金50至100元;
4、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視情節獎勵50至150元:
?、?、發現不安全隱患及時報告處理,避免或挽回管理公司損失者;
?、?、抓獲小偷或其他刑事犯罪分子者;
?、?、在緊急情況下勇往直前制止違法事件有功者。
5、 凡是工作中違反規定者按如下規定扣工資;
6、 有下列情形之一,視其情節每次扣減工資20至30元:
?、?、所屬崗位有占用通道公共場所亂擺亂賣者;
?、?、所屬崗位有亂堆亂放自行車及貨物者;
?、?、公共設施被他人搞壞,損失輕微沒發現者;
?、?、著裝不整、竄崗、坐崗閑談者;
?、?、私自調班、崗上看書、看報或聽收音機、看電視者。
7、 有下列情形之一視情節輕重每次扣工資40至70元:
?、?、超假一小時或者脫崗一小時者;
?、?、遲到、早退15分鐘以上者;
?、?、所轄崗位、鋪位發生被盜者(經調查屬失職行為造成,由當班人員負被盜責任);⑷、執勤中工作不注意方法,造成與業主發生沖突者;
?、?、違反宿舍管理規定勸告不接受者。
8、有下列情形之一視情節每次扣減20至100元:
?、?、所屬崗公共設施被他人損壞較嚴重沒發現、沒報告、沒處理者;
?、?、無故缺席一天及崗上睡覺者,制造內部矛盾者;
?、?、執勤時發生案件因失職造成一定后果者;
?、?、不服從工作安排、無故頂撞負責人者;
?、?、恐嚇負責人、制造事端造成本部工作混亂者。
9、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作辭退或追究法律責任:
?、?、無故曠工三天以上者;
?、?、工作時嚴重失職給管理公司造成重大損失者;
?、?、勾結外人、監守自盜和其有損公司利益行為者;
?、?、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條例公安機關追究責任者;
?、?、嚴重違反本獎懲條例三次,經再三教育不悔改者。
本獎懲制度由隊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