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廈易燃、易爆、危險品的管理規定
為了加強易燃、易爆、危險品的管理,確保大廈業主(用戶)的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市政府的有關規定,結合**大廈的實際情況,特制定如下規定:
1.嚴禁非法儲存、使用危險品。凡是儲存、使用危險品的業主(用戶)必須按照規定,經物業公司保安部審查批準并辦理登記手續。
2.任何業主(用戶)裝修材料、施工方案須報消防部門審批經牧業公司認可后方施工,嚴禁私自修改煤氣管道。
3.性質相抵觸的爆炸品不得混存,也不得超量儲存,大廈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4.對于使用易燃、易爆等物品的業主(用戶)必須建立嚴格的登記使用、保管制度,并選定責任必強的人員專門管理,建立嚴格的崗位責任制。
5.對保管、使用等情況要經常檢查,一旦發現丟失、被盜要及時向保安部報告。
6.對違反規定,因工作失職造成丟失、被盜或發生事故,視情節輕重給予處罰,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由于領導人疏忽職守、忽視安全,造成重大損失的,除追究當事人的責任外,還要追究單位領導人的責任。
7.經常使用危險品的單位要指定一名領導干部分管這項工作,把危險物品管理作為安全檢查的一項重要內容,定期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篇2:物業公司化學危險品倉庫管理規定
質量/環境/安全管理體系作業指導書
--物業公司化學危險品倉庫管理規定
1、化學危險品是指鹽酸、天娜水、油漆、汽油、柴油、消毒水、酒精、鋤草劑、殺蟲劑、液化氣等,應設專用倉庫儲存,由專人管理。
2、在倉庫的顯要地方,應放置專用消防器材。
3、倉庫內嚴禁吸煙,嚴禁使用明火,嚴禁火種入庫。
4、倉庫使用的照明燈必須是防爆燈,其開關必須安裝在庫房外的保護盒內。
5、除電源為電池的計算器外,倉庫內不得使用其他電器設備。
6、易燃、易爆的化學品入庫,必須先行檢查登記,入庫后要定期進行檢查。
7、易燃、易爆物品入庫后,要分類、分項、隔離存放;通道之間要有一定距離,更不準超量儲存。
8、嚴禁無關人員進入倉庫。
篇3:小區管理處危險品管理規定5
小區管理處危險品管理規定5
危險品屬于易燃、易爆、有毒等物品,若管理不善,會存在很大的安全隱患,因此特制定本規定,規范管理,確保安全。
1、危險品必須設專人管理,定期進行檢查,并做好相關記錄。
2、危險品需按類擺放,并有明顯的標識。
3、嚴禁在危險品倉庫或擺放有危險品的位置吸煙、玩火。
4、在挪動或擺放危險物品時,需嚴格按照危險品本身的注意事項操作執行。
5、存放危險物品的倉庫要保持通風透氣,遠離火源。
6、危險品倉庫的照明應采用防爆燈具。
7、危險品倉庫嚴禁外人進入,本公司員工未經允許不得擅自進入。
8、危險品倉庫需保持干凈整潔,經常進行清潔、整理。
9、使用危險物品時嚴格按照危險品本身的使用說明進行操作使用。
10、在使用危險品的過程中和結束后隨時注意清理現場,并有明顯的提示標識。
11、至少在危險品倉庫放置兩個滅火器,并定期進行檢查,保持使用正常。
12、在使用或檢查危險物品時,應充分做好自我保護措施,確保自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