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人員交接班制度范本14
1.保安人員在交班時,需將當班時發生的情況,處理結果及注意問題和上司布置的工作,向接班安保員詳細交代清楚。
2.接班保安人員需提前15分鐘到崗,明白交班人員所交代的事情,指令和物品后,應在交接人員的工作手冊上簽字,以示明白并正式接班開始工作。
3.保安員在下班時須將當天工作記錄領班簽閱,在接班保安人員到崗接班后才能下班。
4.交接班時,交班保安員應將所屬物品和器材完整的交給接班安保員,如有損壞或其他問題,應在交班時講明并寫專題報告;接班保安員也應進行檢查,如接班安保安人員不問清楚的,在事后發現缺少器材,物品的,由接班保安人員承擔責任。
5.接班領班因故未到崗,交班領班不得下班,并代替接班領班行使職權。
交接班工作程序
內容 崗位 | 班前交接 | 工 作 過 程 | 班后交接 |
保安主任 | 1. 傳達總經理及有前部門的指示。 2. 下到各班組參加班前會。 3. 了解聽取上班領班的工作匯報。 | 見保安主任職責 | 1. 監督檢查領班有否召開班后總結會。 2. 了解處理當天所發生的重大事項 及處理結果。 |
保安主任 | 1.下達各班組參加班前會。 2.聽取上班領班工作匯報。 | 見保安主任職責 | 1.協助主任處理當班所發生的各項事件,如客 人投訴等。 |
保安領班 | 1. 接受經理,主任的工作指示及任務。 2. 主持班前會議及安排本班工作。 3. 交接前班所有裝備,以及各類工作記錄表。 | 見領班職責 | 1. 向下一班交接工作及本班的裝備。 2. 總結本班工作情況。 3. 進行講評后,集體點名下班。 |
巡邏員 | 1.接受領班的工作指示。 2.查閱上班保安巡邏報告表,處理遺留問題。 | 見巡邏員職責 | 1.向下一班交接所有情況及裝備。 2.匯報當班工作情況及處理未盡事宜。 |
停車場 保安 | 1. 接受領班的安排,負責小區各出入口的交通秩序與安全。 2. 了解前班情況及注意事項。 3. 查閱本崗位各類表格記錄情況。 | 見停車場保安職責 | 1. 向下一班交接班所有情況及裝備。 2. 匯報當班工作情況及處理未盡事宜。 |
監控保安 | 1.接受領班的工作安排負責一切保安工作。 2.與前班交接所有裝備及查閱本崗位的表格記錄情況。 | 見監控保安職責 | 1. 向下一班交接所有情況及裝備。 2. 交待監控重點及注意事項和匯報處理未盡事宜。 |
篇2:物業保安交接班過程的訓練
物業保安交接班過程訓練
一、交接班的方法:
交接班的方法一般分為三種,即定線法,亂線法,定亂結合法。我們一般采用的方法為定線法。定線法就是由一名領班員帶領一班崗的隊員依次到達各崗位進行交接班的方法。
二、交接班的程序:
叫崗(一般提前30分鐘由巡邏人員擔負)→崗前準備工作→集合整隊(整理服裝、班長提出具體要求)→ 到達崗位(立定后下達口令,接班哨兵與當班哨兵進行交接班)→ 當班哨兵入列(由領班員下達口令前進)→ 行至下一崗位進行同樣交接班→所有交接班完畢后,順原路線返回→由當班班長講評此班崗執行任務情況→進行交接班登記 →下班
三、交接班的禮節:
當接班哨兵行至當班哨兵5-7步時,應向當班哨兵敬禮,當班哨兵應當還禮,禮畢后,雙方互換位置(換位步數根據實際場地而定);當班哨兵應向接班哨兵敬禮,接班哨兵應當還禮,禮畢后,當班哨兵自行下哨。
四、交接班的語言:
雙方禮節完畢后,當班哨兵應向接班哨兵交接本班哨沒有處理完的事務、發現的可疑情況及哨位配備的裝備是否完好,應用正規的語言進行交接。
五、交接班時遇事的處理:
當交接班時發生的所有違反規定的事情,均由當班哨兵處理為主,接班哨兵處理為輔。
注:具體的交接班方法及程序需根據各公司不同的地形及環境而定。
篇3:物業保安部交接班工作制度
物業保安部交接班工作制度
1.0目的:確保交接工作整齊有序,樹立管理處良好形象。
2.0適用范圍:保安部崗位交接班工作。
3.0要求:確保值勤物品完整無缺,遺留問題跟進清楚。
4.0基本內容:
4.1按時交接班,接班人員應提前十五分鐘到達崗位。接班人員未到達或未交接清楚前,當班人員不能離崗。
4.2接班人員要詳細了解上一班執勤情況和本班應注意事項,應做到三明:
4.2.1上一班情況明;
4.2.2本班接辦的事情明;
4.2.3物品、器械清點明;
4.3交班人在下班前必須詳細填寫值班記錄,應做到三清:
4.3.1本班情況清;
4.3.2交接的問題及需跟進處理清;
4.3.3物品、器械交接清。
4.4當班人員發現的問題要及時處理,不能移交給下一班的事情要繼續在崗位處理完畢,接班人協助完成。
4.5交班人員需下班前做好當值區域衛生工作,接班人員檢查崗位衛生,保持崗位整潔。
4.6值班室、執勤點十米之內無紙屑,煙頭、地面干凈。
4.7物品擺放整齊,不亂扔亂掛亂放。
4.8交接班時必須由領班列隊帶隊進行每個崗位交接工作。
4.9每個崗位的交接必須在領班現場督導下交接;
4.10物品清點不清,或有損壞,交完班后才發現,所承擔責任由接班人員負責,領班負督導不嚴責任。
4.11交接班時必須先相互敬禮以示問候,包括互換崗位。
4.12領班必須在交接班前后主持工作安排及各項講評工作。
4.13在交接班過程中及到達集合地點不得吵鬧、喧嘩。應自行列隊站端正。
4.14交接班時要做好詳細記錄,并雙方簽名。
4.15全部交接完畢后,由領班列隊進行當班的工作講評,最后下達“解散”口令后,隊員方可解散。
5.0支持性文件和記錄:
5.1《護衛部當值安排表》
5.2《班長每日工作記錄》
5.3《交接班記錄表》
編寫: 審核: 批準: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