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做好日常崗位的交接工作,避免工作出現拖節或疏漏,不斷提高服務質量。
2.職責范圍
2.1項目經理負責本項目內交接工作的落實、督促、檢查工作。
2.2保安部主管做好本部門工作交接的落實、檢查,對相關人員做出工作的指導及獎懲。
2.3各崗位員工嚴格按交接班制度執行。
3.公共制度
3.1交班者必須提前15分鐘到達接到工作崗位。
3.2交班者主動將本班情況向接班者詳細說明,對未完成事宜、下班需要做的工作、特別關注的事項著重說明。
3.3交接班者共同檢查需交接的設備、設施及相關物品,如需要,交、接班者需對現場或相關設備、設施共同檢查、巡視一遍,保證交接清楚,必須做到正常、齊全、完好(如:設施設備運行情況、對講機、電話、手電、鑰匙、各類辦公設備、機器設備運行情況等)。
3.4接班者應主動向交班者詢問上一班工作情況,查看上一班的《工作日志》及相關記錄(如工程部設備設施運行記錄),對于不清楚問題一定要問清楚。
3.5交接班人員應共同檢查值班室衛生情況,包括桌椅、地面,辦公設備及用品,必須干凈、整齊、完好。
3.6將上述相關信息詳細記入當班的《工作日志》。字跡工整清楚,內容詳實。
3.7將所有事宜及物品交接清楚后,交、接班人員應在上班及當班的《工作日志》簽字。對有問題之處應做好相關記錄,否則出現問題將追究交班者或接班者責任,對責任不清的將追究雙方責任。
3.8所有崗位在交接過程中,交接雙方應認真執行交接班制度,交接過程中發現問題應及時提出,相互包庇隱瞞者,將嚴肅處理。
3.9交班時,檢查出問題由交班者負責。接班工作完畢后又發現在交接時未能說明的上班的問題,由接班人員負責處理::。
3.10在交接過程中如有解決不了的問題要及時匯報上級領導。
3.11出現下列情況不得交班:
3.11.1交接不清的工作未達成共識時。
3.11.2接班人員醉酒或神志不清時。
3.11.3設備故障影響運行時。
3.11.4當出現事故正在處理時,禁止交接班,待事故處理完畢后方可交接班。
3.11.5在接班人未到崗時,當班人不得離崗。
4.保安部警衛人員交接班制度的補充條款
4.1接班警衛應提前15分鐘做好上崗前的各項準備工作,包括處理個人事務,按規定著裝和佩帶值勤用品,到指定地點集合,由班長檢查儀容儀表及警衛著裝,安排崗位,布置任務,講解臨時規定及工作安排,然后列隊前往接班地點。
4.2所有接班警衛在班長的帶領下提前10分鐘到達指定交接崗位,與當班警衛交接班,交接班雙方應立正敬禮,交班人員向接班人員說明本班的值勤情況,是否有遺留問題及注意事項,檢查值勤用品的完好情況,雙方確認后在工作日志簽字。
5.質量記錄
《工作日志》MG-QR-7.5.1-15來源自 物業經理人
篇2:物業保安交接班過程的訓練
物業保安交接班過程訓練
一、交接班的方法:
交接班的方法一般分為三種,即定線法,亂線法,定亂結合法。我們一般采用的方法為定線法。定線法就是由一名領班員帶領一班崗的隊員依次到達各崗位進行交接班的方法。
二、交接班的程序:
叫崗(一般提前30分鐘由巡邏人員擔負)→崗前準備工作→集合整隊(整理服裝、班長提出具體要求)→ 到達崗位(立定后下達口令,接班哨兵與當班哨兵進行交接班)→ 當班哨兵入列(由領班員下達口令前進)→ 行至下一崗位進行同樣交接班→所有交接班完畢后,順原路線返回→由當班班長講評此班崗執行任務情況→進行交接班登記 →下班
三、交接班的禮節:
當接班哨兵行至當班哨兵5-7步時,應向當班哨兵敬禮,當班哨兵應當還禮,禮畢后,雙方互換位置(換位步數根據實際場地而定);當班哨兵應向接班哨兵敬禮,接班哨兵應當還禮,禮畢后,當班哨兵自行下哨。
四、交接班的語言:
雙方禮節完畢后,當班哨兵應向接班哨兵交接本班哨沒有處理完的事務、發現的可疑情況及哨位配備的裝備是否完好,應用正規的語言進行交接。
五、交接班時遇事的處理:
當交接班時發生的所有違反規定的事情,均由當班哨兵處理為主,接班哨兵處理為輔。
注:具體的交接班方法及程序需根據各公司不同的地形及環境而定。
篇3:物業保安部交接班工作制度
物業保安部交接班工作制度
1.0目的:確保交接工作整齊有序,樹立管理處良好形象。
2.0適用范圍:保安部崗位交接班工作。
3.0要求:確保值勤物品完整無缺,遺留問題跟進清楚。
4.0基本內容:
4.1按時交接班,接班人員應提前十五分鐘到達崗位。接班人員未到達或未交接清楚前,當班人員不能離崗。
4.2接班人員要詳細了解上一班執勤情況和本班應注意事項,應做到三明:
4.2.1上一班情況明;
4.2.2本班接辦的事情明;
4.2.3物品、器械清點明;
4.3交班人在下班前必須詳細填寫值班記錄,應做到三清:
4.3.1本班情況清;
4.3.2交接的問題及需跟進處理清;
4.3.3物品、器械交接清。
4.4當班人員發現的問題要及時處理,不能移交給下一班的事情要繼續在崗位處理完畢,接班人協助完成。
4.5交班人員需下班前做好當值區域衛生工作,接班人員檢查崗位衛生,保持崗位整潔。
4.6值班室、執勤點十米之內無紙屑,煙頭、地面干凈。
4.7物品擺放整齊,不亂扔亂掛亂放。
4.8交接班時必須由領班列隊帶隊進行每個崗位交接工作。
4.9每個崗位的交接必須在領班現場督導下交接;
4.10物品清點不清,或有損壞,交完班后才發現,所承擔責任由接班人員負責,領班負督導不嚴責任。
4.11交接班時必須先相互敬禮以示問候,包括互換崗位。
4.12領班必須在交接班前后主持工作安排及各項講評工作。
4.13在交接班過程中及到達集合地點不得吵鬧、喧嘩。應自行列隊站端正。
4.14交接班時要做好詳細記錄,并雙方簽名。
4.15全部交接完畢后,由領班列隊進行當班的工作講評,最后下達“解散”口令后,隊員方可解散。
5.0支持性文件和記錄:
5.1《護衛部當值安排表》
5.2《班長每日工作記錄》
5.3《交接班記錄表》
編寫: 審核: 批準: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