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停車場服務制度
為確保本小區車輛安全,為住戶提供良好的車輛保管服務,特制訂本規定。
(一)本小區停車場實行日夜24時值班制度,由本小區保安部負責管理,車輛隨時可以進出、停放。
(二)本小區停車場實行有償使用,車主須憑車輛出入證進入停車場。
(三)本地下車庫分固定車位和臨時停車位,固定車位是向本住宅區業主提供,臨時停車位是供非本住宅區車輛停泊使用。
(四)固定車位按市物價局規定的封閉停車庫價格收取車位費,臨時停車位按市政府臨時停車收費標準收費。
(五)車輛進入:車輛進入停車場應一停二慢,必須服從管理員的指揮和安排,征得管理員同意后方可進入,司機須向管理人員交驗該車的有效證件,由管理人員發給停車證,并登記停車牌號、車輛牌號、進入時間、外表配件是否齊全,以備停車場查閱之需。
(六)車輛停放:車輛停放時必須服從管理人員指揮,注意前后左右車輛的安全,在規定位置上停放,并與周圍車輛保持適當距離,不得對其它車輛的進出和其他車位的使用造成阻礙,車主必須鎖好車門,調好防盜系統到警備狀態,車內物品及停車證必須隨身帶走,車主停好車輛后須立即離開停車場,不得在他人車輛旁停留。
管理員應指揮車輛停放,察看車輛有無上鎖、有無破損,如有破損,應知會車主并登記,不服從指揮、亂停放車輛的按照交通法規中亂停車輛的有關規定給予處罰。
(七)駛離:車輛駛離停車場時應注意周圍車輛的安全,緩慢駛離,并在出口處向管理員交回停車證,管理員核對牌號后,收回停車證,車輛方可駛離。
(八)管理中值班期間應認真負責,熱情服務,不得會客、喝酒、睡覺、不得離開停車場,不得讓親朋好友和其他無關人員進入停車場,嚴格核對駛離車輛的牌號,對車主的合理要求給予滿足。
篇2:停車場職權監管制度
停車場職權監管制度
停車場主任
職權:
車場主任直接受總經理的領導,按上級指示對車場工作進行監管,處理客人投訴及車場一般事務,并負責做月票。根據管理處給予的授權,可使用電腦系統中的主管級功能處理電腦收銀機之有關項目,監管收費報帳,處理日常管理事務。掌管收銀機鎖匙及出入口閘機鎖匙。
收銀員職權:
監管閉路電視系統,按要求向泊車客人收取停車費,按正常程序逐班交接,可使用收銀機及電腦系統操作員功能。
手動起閘的權限:
手動起閘只能在應付突發事件時使用(詳見車場應急措施),使用手動起閘后應在記錄本上記錄起閘事由及起閘時間,并須保安員與收銀員簽名確認。
臨時免費時鐘票的監管:
臨時免費時鐘票必須有副總經理級以上人員的書面明確指示方能執行。由收款員操作,主任級以上人員在記錄本上記錄免費時鐘票的資料(如車票號、電腦編號、起始時間等),并將上級書面指示附在記事本上,待財務部核數人員核查。
月票的監管:
月票由管理處根據業主發出之通知,按要求由停車場主任負責制作,所有月票卡及時鐘卡由財務部保管,按實用數量發出,用完后收回廢票。
篇3:人民醫院停車場管理制度
第一人民醫院停車場管理制度
1、為方便職工、病人停車之需要,我們提供三處免費停車場。
2、本院負責維護停車場秩序,調配停車泊位,但不負責車輛等財產的監管,凡車輛碰撞、擦刮或其它意外事件,本院不承擔任何經濟責任。
3、車輛停泊必須嚴格按院方要求執行,聽從管理人員指揮,不得妨礙其它車輛的停與行,否則將承擔違規停車的責任。
4、由于車輛停放存在上班、看病間區高峰,車輛停泊時間不宜過長。
5、各停車場嚴禁一切車輛長期滯留,一經發現,將按每日50元收取停車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