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經理人

公司存貨管理基本制度(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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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存貨管理基本制度

  1.總則

  1.1.存貨管理制度制定目的

  為了加強本公司對存貨的管理和控制,保證存貨的安全完整,提高存貨運營效率,保證合理確認存貨價值,防止并及時發現和糾正存貨業務中的各種差錯和舞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及本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1.2.存貨的定義

  本制度所稱存貨,是指本公司在日?;顒又谐钟幸詡涑鍪鄣纳唐?、提供勞務過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主要包括各類商品、周轉材料等。

  公司代銷、代管存貨,委托加工、代修存貨也適用于本制度規范范圍。

  1.3.本制度以及本制度框架下的各級分制度和附件以防范公司存貨管理中的下列但不限于下列風險為目的:

  1.3.1.存貨預算編制不科學、采購計劃不合理,可能導致存貨積壓或短缺;

  1.3.2.驗收程序不規范、標準不明確,可能導致數量克扣、以次充好、賬實不符;

  1.3.3.存貨倉儲保管方法不適當、監管不嚴密,可能導致損壞變質、價值貶損、資源浪費;

  1.3.4.存貨領用發出審核不嚴格、手續不完備,可能導致貨物流失;

  1.3.5.存貨盤點清查制度不完善、計劃不可行,可能導致工作流于形式、無法查清存貨真實狀況;

  1.3.6.存貨報廢處置責任不明確、審批不到位,可能導致企業利益受損。

  1.4.公司在制定本制度時,重點關注的關鍵控制點:

  1.4.1.職責分工、權限范圍和審批程序應當明確規范,機構設置和人員配備應當科學合理;

  1.4.2.存貨請購的事項應當明確,請購的依據應當充分適當;

  1.4.3.存貨管理控制流程應當清晰嚴密,存貨管理原則及程序應當明確規范;

  1.4.4.存貨的確認、計量和報告應當符合國家統一的會計準則制度的規定。

  2.崗位分工及授權批準

  2.1.存貨業務的不相容崗位至少包括:

  2.1.1.存貨的請購、審批與執行:

  2.1.1.1.自營存貨的請購、審批與執行:自營存貨的請購由各經營單位根據實際銷售情況提請購申請,經各門店負責人批準后采購;

  2.1.1.2.聯營存貨的請購、審批與執行:聯營單位存貨可自行采購,報門店備案后由聯營商家自行采購。

  2.1.2.存貨的采購到貨后由各分店倉儲保管人員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后報財務部門付款;

  2.1.3.購入存貨的由各分店倉儲保管人員保管,財務部門負責相關賬務記錄;

  2.1.4.存貨發出由柜臺營業員提出申請報各門店總經理審批后送財務部門進行賬務處理;

  2.1.5.需處置的存貨由柜臺提出申請報分店總經理審批后由財務部門負責記錄。

  2.2.公司應當配備合格的人員辦理存貨業務。辦理存貨業務的人員應當具備良好的業務知識和職業道德,遵紀守法,客觀公正。公司要定期對員工進行相關的政策、法律及業務培訓,不斷提高他們的業務素質和職業道德水平。

  2.3.公司應當對存貨業務建立嚴格的授權批準制度,明確審批人對存貨業務的授權批準方式、權限、程序、責任和相關控制措施,規定經辦人辦理存貨業務的職責范圍和工作要求。

  2.4.審批人應當根據存貨授權批準制度的規定,在授權范圍內進行審批,不得超越審批權限。經辦人應當在職責范圍內,按照審批人的批準意見辦理存貨業務。

  2.5.公司內部除存貨管理部門及倉儲人員外,其余部門和人員接觸存貨時,應由相關部門特別授權。必要時,存貨管理部門內部也應當執行授權接觸。

  2.6.公司可以根據業務特點及成本效益原則選用計算機系統和網絡技術實現對存貨的管理和控制,但應注意計算機系統的有效性、可靠性和安全性,并制定防范意外事項的有效措施。

  3.請購與采購制度

  3.1.采購申請管理制度:公司應當明確請購相關部門或人員的職責權限及相應的請購程序;

  3.2.公司應當根據倉儲計劃、資金籌措計劃、銷售計劃等制定采購計劃,對存貨的采購實行預算管理,合理確定存貨的比例;

  3.3.公司應當指定專人逐日根據各種存貨的采購間隔期和當日存貨的庫存量,分析確定應采購的日期和數量,據此進行再訂購,盡可能降低庫存或實現零庫存;

  3.4.公司確定采購時點、采購批量時,應當考慮公司需求、市場狀況、行業特征、實際情況等因素;

  3.5.公司應當對采購環節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確保采購過程的透明化。公司應根據預算或采購計劃辦理采購手續,預算外或計劃外采購需經嚴格審批;

  3.6.公司應當根據預算有關規定,結合本系統的業務特點編制存貨年度、季度和月份的采購、生產、存儲、銷售預算,并按照預算對實際執行情況予以考核;

  3.7.存貨采購和審批程序應當符合有關規定。

  4.驗收入庫與保管制度

  4.1.公司應當對入庫存貨的質量、數量、技術規格等方面進行檢查與驗收,保證存貨符合采購要求。

  外購存貨入庫前一般應經過下列驗收程序:

  4.1.1.檢查訂貨合同協議、入庫通知單、供貨企業提供的材質證明、合格證、運單、提貨通知單等原始單據與待檢驗貨物之間是否相符。

  4.1.2.對擬入庫存貨的交貨期進行檢驗,確定外購貨物的實際交貨期與訂購單中的交貨期是否一致。

  4.1.3.對待驗貨物進行數量復核和質量檢驗,必要時可聘請外部專家協助進行。

  4.1.4.對驗收后數量相符、質量合格的貨物辦理相關入庫手續,對經驗收不符合要求的貨物,應及時辦理退貨、換貨或索賠。

  4.1.5.對不經倉儲直接使用的存貨,應當采取適當的方法進行檢驗。

  4.2.公司應當建立存貨保管制度,倉儲部門應當定期對存貨進行檢查,加強存貨的日常保管工作:

  4.2.1.因業務需要分設倉庫之情形,應當對不同倉庫之間的存貨流動辦理出入庫手續。

  4.2.2.應當按倉儲物資所要求的儲存條件貯存,并建立和健全防火、防潮、防鼠、防盜和防變質等措施。

  4.2.3.貴重物品、精密儀器和危險品的倉儲,應當實行嚴格審批制度。

  4.2.4.公司應當重視低值易耗品、周轉材料等物資的管理控制,防止浪費、被盜和流失。

  4.3.存貨管理部門對入庫的存貨應當建立存貨明細賬,詳細登記存貨類別、編號、名稱、規格型號、數量、計量單位等內容,并定期與財會部門就存貨品種、數量、金額等進行核對。

  4.4.庫記錄不得隨意修改。如確需修改入庫記錄,應當經有效授權批準。

  4.5.對于已售商品退貨的入庫,倉儲部門應根據銷售部門填寫的產品退貨憑證辦理入庫手續,經批準后,對擬入庫的商品進行驗收。因產品質量問題發生的退貨,應分清責任,妥善處理。對于劣質產品,可以選擇修復、報廢等措施。

  4.6.公司應當根據自身的生產經營特點制定倉儲的總體計劃,并考慮商場布局、商品流程、賣場擺放等因素,相應制定人員分工、實物流動、信息傳遞等具體管理制度。

  4.7.存貨的存放和管理應指定專人負責并進行分類編目,嚴格限制其他無關人員接觸存貨,入庫存貨應及時記入收發存登記簿或存貨卡片,并詳細標明存放地點。

  4.8.存貨采購應當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準則制度的規定進行初始計量,正確核算存貨采購成本。

  5.存貨的領用與發出制度

  5.1.公司應當建立嚴格的存貨領用流程和制度。公司各部門領用材料,應當持有生產管理部門及其他相關部門核準的領料單。超出存貨領料限額的,應當經過特別授權。

  5.2.公司應當建立嚴格的存貨發出流程和制度。存貨的發出需要經過相關部門批準,大批商品、貴重商品或危險品的發出應當得到特別授權。倉庫應當根據經審批的通知單發出貨物,并定期將發貨記錄同銷售部門和財會部門核對。存貨發出的責任人應當及時核對有關票據憑證,確保其與存貨品名、規格、型號、數量、價格一致。

  5.3.企業財會部門應當針對存貨種類繁多、存放地點復雜、出入庫發生頻率高等特點,加強與倉儲部門經常性賬實核對工作,避免出現將已入庫存貨不入賬或已發出存貨不銷賬之情形。

  6.存貨盤點與處置制度

  6.1.公司應當制定并選擇適當的存貨盤點制度,明確盤點范圍、方法、人員、頻率、時間等;

  6.2.企業應當制定詳細的盤點計劃,合理安排人員、有序擺放存貨、保持盤點記錄的完整,及時處理盤盈、盤虧。對于特殊存貨,可以聘請專家采用特定方法進行盤點;

  6.3.存貨盤點應當及時編制盤點表,盤盈、盤虧情況要分析原因,提出處理意見,經相關部門批準后,在期末結賬前處理完畢;

  6.4.倉儲管理人員應通過盤點、清查、檢查等方式全面掌握存貨的狀況,及時發現存貨的殘、次、冷、背等情況。倉儲部門對殘、次、冷、背存貨的處置,應當選擇有效的處理方式,并經相關部門審批后作出相應的處置;

  6.5.存貨的會計處理,應當符合國家統一的會計準則制度的規定。公司應當根據存貨的特點及企業內部存貨流轉的管理方式,確定存貨計價方法,防止通過人為調節存貨計價方法操縱當期損益。計價方法一經確定,未經批準,不得隨意變更。倉儲部門與財會部門應結合盤點結果對存貨進行庫齡分析,確定是否需要計提存貨跌價準備。經相關部門審批后,方可進行會計處理,并附有關書面記錄材料。

篇2:企業存貨、財產盤點制度

  企業存貨、財產盤點制度

  一、目的:

  為求存貨及財產盤點的正確性,盤點事務處理有所遵循,并加強管理人員的責任,以達到財產管理的目的,特制定本辦法。

  二、盤點范圍:

  (一)存貨盤點:系指燃料、物料、商品、零件保養材料。

  (二)財務盤點:系指現金、票據、有價證券、租賃契約。

  (三)財產盤點:系指固定資產、保管資產、保管品等的盤點而言。

  1、固定資產:包括土地、建筑物、機器設備、運輸設備、生產器具等資本支出購置者。

  2、保管資產:凡屬固定資產性質,但以費用報支的雜項設備。

  3、保管品:以費用購置者。

  三、盤點方式:

  (一)年中、年終盤點

  1、存貨:由經管部門會同財務部門于年(中)終時,實施全面總清點一次。

  2、財務:由集團公司稽核與財務部共同盤點。

  3、財產:由經管部門會同財務部門于年(中)終時,實施全面總清點一次。

  (二)月末盤點

  每月末所有存貨,由各部門及財務部門實施全面清點一次。

  (三)月份檢查

  由檢核部門(總經理室)或財務部門照會其部門主管后,會同經管部門,做存貨隨機抽樣盤點。

  人員的指派與職責:

  (一)總盤人:由總經理擔任,負責盤點工作的總指揮,督導盤點工作的進行及異常事項的裁決。

  (二)主盤人:由各部主管擔任,負責實際盤點工作的推動及實施。

  (三)復盤人:由總經理室視需要指派及各部門的主管,負責盤點監督之責。

  (四)盤點人:由各部部門指派,負責點計數量。

  (五)會點人:由財務部門指派(人員不足時,間接部門支援),負責會點并記錄,與盤點人分段核對、確實數據工作。

  (六)協點人:由各事業部財務經管部門指派,負責盤點時,料品搬運及整理工作。

  (七)特定項目按月盤點及不定期抽點的盤點工作,亦應設置盤點人、會點人、抽點人,其職責亦同。

  四、盤點前準備事項:

  (一)盤點編組

  由財務部門主管于每次盤點前,事先依盤點種類、項目編排"盤點人員編組表",呈總經理核定后,公布實施。

  (二)各部門將應行盤點的財務及盤點用具,預先準備妥當;所需盤點表格,由財務部門準備。

  1、存貨的堆置,應力求整齊、集中、分類,并置標示牌。

  2、現金、有價證券及租賃契約等,應按類別整理并列清單。

  3、各項財產卡依編號順序,事先準備妥當,以備盤點。

  4、各項財務帳冊應于盤點前登記完畢,如因特殊原因,無法完成時,應由財務部門將尚未入帳的有關單據如繳庫單、(來自:www.fdcew.com)領料單、退料單、交運單、收料單等利用"結存調整表"一式兩聯,將帳面數調整為正確的帳面結存數后,第二聯財務部門自存,第一聯送經管部門。

  (三)盤點期間已收到料而未辦妥入帳手續的原、物料,應另行分別存放,并予以標示。

  年中、年終全面盤點:

  (一)財務部門應于呈報總經理,經核準后,簽發盤點通知,并負責召集各部的盤點負責人召開盤點協調會后,擬訂盤點計劃表,通知各有關部門,限期辦理盤點工作。

  (二)盤點期間除緊急用料外,暫停收發料,至于各部于盤點期間所需用料的領料,材料可不移動,但必須標示出。

  (三)年中、年終盤點,原則上應采全面盤點方式,如確因事情特殊,無法辦理時,應呈報總經理核準后,始得改變方式進行

  (四)盤點應盡量采用精確的計量器,避免用主觀的目測方式,每項財物數量,應于確定后,再繼續進行下一項,盤點后不得更改。

  (五)盤點物品時,會點人均應依據盤點人實際盤點數,詳實記錄于"盤點統計表",并每小段應核對一次,無誤者于該表上互相簽名確認后,將該表編列同一流水號碼,各自存一聯,備日后查核,若有出入者,必需再重點;盤點完畢,盤點人應將"盤點統計表"匯總編制"盤存表"一式兩聯,第一聯由經管部門自存,第二聯送財務部門,供核算盤點盈虧金額。

  五、不定期抽點:

  (一)由總經理室視實際需要,隨時指派人員抽點;可由財務部門填具"財務抽點通知單"于呈報總經理核準后辦理。

  (二)盤點日期及項目,以不預先通知各部門為原則。

  (三)盤點前應由會計部門利用"結存調整表"將帳面數先行調整至盤點的確實帳面結存數,再行盤點。

  (四)不定期抽點,應填列"盤存表"。

  六、盤點報告:

  (一)財務部門應依"盤存表"編制"盤點盈虧報告表"一式三聯,送經管部門填列差異原因的說明及對策后,送回財務部門匯總轉呈總經理簽核,第一聯送責任部門,第三聯轉送總經理室,第二聯財務部門自存作為帳項調整的依據。

  (二)不定期抽點,應于盤點后一星期內將"盤點盈虧報告表"呈報上級核示。年中、年終盤點,應由財務部門于盤點后二星期內將"盤點盈虧報告表"呈報上級核示。

  (三)盤點盈虧金額,平時僅列入暫估科目,年終時始以凈額轉入本期營業外收入的盤點盈余或營業外支出的盤點虧損

  七、現金、票據及有價證券盤點:

  (一)現金、銀行存款、零用金、票據、有價證券、租賃契約等項目,除年中、年終盤點時,應由財務部門會同該部門共同盤點外,平時,總經理室或財務部門至少每月抽查一次。

  (二)現金及票據的盤點,應于盤點當上下班未行收支前或當日下午結帳后辦理。

  (三)盤點前應先將現金存放處封鎖,并于核對帳冊后開啟,由會點人員與經管人員共同盤點。

  (四)會點人依實際盤點數詳實填列"現金(票據)盤點報告表"一式三聯經雙方簽認后呈核,第一聯經管部門存,第二聯財務部門存,(來自:www.fdcew.com)第三聯送總經理室。

  (五)有價證券及各項所有權狀等應確實核對認定,會點人依實際盤點數詳實填列"有價證券盤點報告表"一式三聯,經雙方簽訂后呈核。第一聯存經管部門,第二聯存財務部門 第三聯送往總經理室,如有出入,應即呈報總經理批

  八、存貨盤點:

  (一)存貨的盤點,以當月最末一日舉行為原則。

  (二)存貨,原則上采全面盤點,如因成本計算方式,無須全面盤點,或實施上有困難者,應呈報總經理核準后始得改變盤點方式。

  九、注意事項:

  (一)所有參加盤點工作的盤點人員,對于本身的工作職責及應行準備事項,必須深入了解。

  (二)盤點人員盤點當日一律停止休假,并須依時間提早到達指定的工作地點向該組復盤人報到,接受工作安排。如有特殊事故而覓妥代理人應經事先報備核準,否則以曠職論處。

  (三)所有盤點財務都以靜態盤點為原則,因此盤點開始后應停止財物的進出及移動。

  (四)盤點使用的單據、報表內所有欄位若遇修改處,均須經盤點人員簽認始能生效,否則應查究其責。

  (五)所有盤點數據必須以實際清點、磅秤或換算的確實資料為據,不得以猜想數據、偽造數據記錄之。

  (六)盤點人員超時工作時間得報加班或經主管核準可以輪流編排補休。

  (七)盤點開始至工作終了期間,各組盤點人員均受復盤人指揮監督。

  (八)盤點終了由各組復盤人向主盤人報告,經核準后始得離開崗位。

  十、盤點工作獎懲:

  (一)盤點工作事務人員要依照本辦法的規定,切實遵照辦理。表現優異者,經由主盤人簽報,各嘉獎一次,以資獎勵。

  (二)違反本辦法的視其違反情節的輕重,由主盤人簽報人事部門議處。

  十一、帳載錯誤處理:

  (一)帳載數量如因漏帳、記錯、算錯、未結帳或帳面記載不清者,記帳人員應視情節輕重予以申誡以上處分,情況嚴重者,應層呈總經理議處。

  (二)帳載數字如有涂改未蓋章、簽章、簽證等憑證可查,憑證未整理難以查核或有虛構數字者一律由直接主管簽報總經理議處。

  十二、賠償處理:

  財、物料管理人員、保管人有下列情況者,應送總經理議處或賠償相同的金額:

  (一)對所保管的財物有盜賣、掉換或化公為私等營私舞弊者:

  (二)對所保管的財物未經報準而擅自移轉、撥借或損壞不報告者:

  (三)未盡保管責任或由于過失致使財物遭受被竊、損失或盤虧者。

篇3:某公司存貨管理制度

  某有限公司存貨管理制度

  第一條 為加強公司存貨管理,規范存貨的采購、耗用、銷售與核算等,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公司經營需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是公司經營管理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適用于公司各個部門。

  第三條 存貨的范圍的確認,以公司對存貨是否具有法定所有權為依據。凡在盤存日,法定所有權屬于公司的一切物品,不論其存放何處或處于何種狀態,都應作為公司的存貨。

  第四條 存貨的分類:原材料、低值易耗品、庫存商品、包裝物等。

  第五條 存貨的核算與攤銷方法:存貨按照實際成本計價,發出的存貨成本采用加權平均法計算確定,低值易耗品一般采用一次攤銷法攤銷。對于價值超過2000元,但不作為固定資產管理的機具和工具,采用領用和報廢時各攤銷50%的方法進行攤銷。

  第六條 存貨的入庫:

  (一)購進原材料等存貨,入庫前必須辦理驗收入庫手續。

  1.核對實物規格、型號,生產單位與采購合同一致;

  2.觀察包裝完好程度,并清點實物數量;

  3.完成實物品質檢查;

  4.完成上述工作后填制"入庫單"一式三份。

  (二)驗收中發現溢余時填制"溢余貨物單"。

  (三)驗收中發現毀損短缺時填制"毀損短缺貨物處理單"。

  (四)按實收數量入庫,并記錄實物賬卡。

  第七條 存貨的出庫:

  (一)根據調撥單、領料單等發貨指令發出存貨之前,必須填制"出庫單",出庫單是報告倉庫已按發貨指令將存貨發出,并辦妥交接簽字手續的程序性憑據。凡未辦理出庫單手續者,一律不得發貨。

  (二)出庫單以倉庫為主體,分年度編寫和順序編號,并按下列程序運作:

  1.本單一式四份;

  2.完成出庫單全部內容,空白行應蓋"以下空白"章;

  3.發貨并經清點完畢,應蓋"存貨已全部發出"章。

  4.倉庫內所有存貨,沒有調撥指令,均不準出庫,禁止以白條抵庫。

  第八條 倉儲要求

  (一)庫房設施必須符合防火、防盜、防潮、防塵標準,貨架應達到安全要求。

  (二)倉庫物資必須嚴格按照規定存放,每種存貨應掛卡片,標明品名、規格、型號、產地、單位等,并標明現存數量。

  (三)倉庫保管員應履行以下基本職責:

  1.嚴格禁止無關人員進入倉庫;因業務工作需要進入倉庫的有關人員,保管人員必須親自陪同;

  2.定期檢查消防器材,更新、補充消防物料;

  3.保持庫房清潔衛生,庫容整齊、美觀;

  4.注意門鎖安全,貴重物品應設內庫存放;

  5.經常核對賬、卡、物,發現異常情況,及時上報處理。

  第九條 實物賬務

  (一)存貨明細賬是記錄實物的收入、發出、結存情況的重要賬冊,必須按品種、規格登記,妥善保管,年終裝訂成冊,至少保存五年。

  (二)記賬應有合法依據,憑證必須完整無缺,并遵守以下記賬規則:

  1.根據入庫單記收入,出庫單記發出,有關指令資料作為其附件,分別順序編號,作為記賬索引號,按月裝訂成冊,以便日后查詢;

  2.賬頁不準撕毀,遇有改錯,可以劃紅線加蓋私章訂正。賬面記錄,嚴禁挖、補、刮、擦和用涂改液;

  3.賬面記錄采用"永續盤存制",每次發生增減變動,及時計算結存余額;

  4.啟用賬簿,應在賬簿封面載明公司名稱、年度,在啟用頁內載明賬簿名稱,啟用日期,由記賬人員簽名或蓋章,并加蓋公章。調換記賬人員時,應注明交接日期,并由移交人、交接人簽名或蓋章。

  5.廢損處理

  (1)存貨在庫保管期間,由于各種原因發生存貨毀損、變質、霉爛造成損失時,必須嚴肅、認真、及時填制"廢損報告單",上報審批。

  (2)根據審批意見,倉庫方可作減少賬務記錄;財務部方可作有關賬務處理。

  第十條 存貨盤點按照《中通建設股份有限公司財物盤點制度》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 本制度由財務部制定,解釋權、修改權歸財務部。

  第十二條 本制度自20**年1月1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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