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
20**年職業病危害防治計劃及實施方案
為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職業病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規、政策和標準,加強對職業病危害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職業病危害防治的水平,切實保障全體職工在勞動過程中的健康與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第二十一條第二項的規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47號《工作場所職業衛生監督管理規定》第十一條和《煤礦作業場所職業病危害防治規定》(總局令第73號)第八條的規定,結合我礦實際,特制定新莊煤礦20**年職業病危害防治工作計劃和實施方案。
一、依據
1.國家法律法規、衛生標準及職業衛生監督管理部門要求。
2.針對職業病危害及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應采取的改進措施。
3.礦井初步設計,礦井施工要求。
4.職工的合理要求。
二、目標及指標
(一)職業病危害防治目標
預防、控制和消除職業病危害,防止職業病和職業病危害事故的發生。
(二)職業病危害防治指標
1.杜絕在崗職工新發塵肺病病例(壹期塵肺)的發生。
2.杜絕重大急性職業中毒危害事故的發生,杜絕硫化氫、一氧化碳、氮氧化物等主要急性職業中毒事故,杜絕慢性職業中毒。
3.煤礦主要負責人、職業衛生管理人員培訓率達到100%,存在職業病危害的用人單位勞動者職業衛生培訓率達到98%以上。
4.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率達到100%。
5.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告知率和警示標識設置率達到100%。
6.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評價率達到100%以上,粉塵、毒物、噪聲等主要危害因素監測合格率達到95%以上。
7.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建設項目職業危害預評價率達到100%,控制效果評價率達到100%。
8.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勞動者(包括成長性員工)上崗前、在崗期間以及離崗時的職業健康體檢率達到100%。
9、礦屬各部門、各參建單位職業病防治能力、應急救援能力不斷提高,管理能力不斷提高,職業病危害防治監督覆蓋率100%。
10、職工工傷保險覆蓋率達到100%;職業病患者得到及時救治,各項權益得到有效保障。
三、職業病危害防治工作計劃
(一)完善職業衛生基礎資料
修訂完善各項制度、考核辦法,補充職業衛生檔案。
(二)做好勞動者職業健康體檢等工作、完善職業健康監護檔案
1.按規定組織上崗前、在崗期間和離崗時的職工到集團公司總醫院進行職業健康體檢。
2.20--年共計應體檢總人數為131人。
3.及時完善職業健康監護檔案,將本年度體檢資料入檔。
(三)做好本年度職業病患者治療康復工作
需進行年度職業病康復治療人數為0人。
(四)組織開展作業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日常監測及年度檢測工作
1.年度檢測:20**年10月委托具有資質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對我礦作業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進行年度檢測。
2.嚴格按照新版《煤礦安全規程》第五編的要求做好作業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日常監測。
(五)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
貫徹落實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辦法》(第48號令)和《煤礦作業場所職業病危害防治規定》(總局令第73號令)第四章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文件精神,做好作業場所職業病危害的申報工作。
(六)完善職業病危害告知工作
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和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印發的《用人單位職業病危害告知與警示標識管理規范》(安監總廳安健〔20**〕111號)。
1.根據《職業病防治法》第三十四條的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或因工作崗位或者工作內容變更)時,應當將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及其后果、職業病防護措施和待遇等內容如實告知勞動者,進一步完善勞動合同中職業病危害告知書。
2.建立健全和完善我礦工作場所中職業病危害警示標識、公告欄,監督、檢查施工單位的職業危害警示告知標識、公告欄的布設情況,按要求對有污損、褪色、變更的警示告知標識、公告欄責令其限期內按規定制作并重新布設。
3.通過網絡、微信等公眾平臺及時進行職業病危害因素日常監測和年度檢測結果公告。
4.根據《職業病防治法》第三十六條的規定,對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的作業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衛生行政部門的規定組織上崗前、在崗期間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并將檢查結果書面告知勞動者,及時進行職業健康體檢、職業病診斷結果告知。
(七)個體防護用品發放
按《煤礦職業安全衛生個體防護用品配備標準》(AQ1051-20**)標準發放勞動防護用品,發放人數為125人。
我礦職工的勞動防護用品配發參照我礦的《勞動防護用品管理辦法》具體執行。
(八)職業病危害防治知識培訓計劃
各類人員的培訓
(1)在崗接害人員培訓,培訓人數為76人,全員培訓125人。
(2)上崗前培訓,培訓人數約為20人。
(3)煤礦企業職業衛生管理人員職業病危害防治知識初培6人。
(九)職業病危害防治經費預算
職業病危害防治經費在安全生產費用中列支。對職業危害防治工作資金的使用、實施,實行??顚S?,職業病危害防治資金要求??顚S?,不得挪作他用。職業病防治專項經費計劃不足時,應根據實際情況予以追加,以確保職業病防治經費的投入。應積極采用先進技術裝備,確保職業病防治專項經費的有效使用。建立明確的職業病危害防治經費臺賬。
(十)職業病危害防治檢查計劃
公司每季度定期對我礦進行安全大檢查,不定期組織職業危害防治專項檢查,對我礦井上、地面、施工單位的職業病危害防治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并按《礦職業病危害標準化考核評分表》進行打分考核。
每月組織開展礦內安全大檢查活動,對我礦及施工單位的職業病危害防治工作進行監督檢查,按照新版《煤礦安全規程》、《礦職業病危害標準化考核評分表》及礦內的各項制度進行評價考核。
四、保障措施
1.嚴格遵守并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的相關規定,以法律為準繩,以事實為依據,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做好職業病防治工作,為公司廣大職工健康及權益提供最堅強的保護傘。
3.綜合辦公室(人資)負責組織職業病危害管理人員接受職業病危害培訓,負責組織對作業人員上崗前、在崗期間的職業病危害安全培訓。加強我礦全體員工的職業病防治教育培訓,提高職工的職業病防患意識,提高面對突發事件時應急救援的能力。
3.我礦的主要負責人負責審核職業病危害防治資金預算、職業病危害防治、職業病預防費用使用和管理工作,監督落實職業病危害防治、職業病預防獎懲資金的使用、管理,平衡協調重大職業病危害事故隱患治理資金。經營財務科負責職業病危害防治專項經費的提取與使用管理。個體防護用品按集團公司要求、定期報送購買計劃、定期發放,保證一線工人的個體防護用品及時穿戴。
4.配備專職的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人員,裝備相應的監測儀器設備,按《煤礦作業場所職業病危害防治規定》(國家局73號令)的要求對職業病危害因素進行監測,采取各形式向勞動者告知職業病危害因素以及相關信息,保證勞動者對職業病防治的知情權。
5.做好上崗前、在崗期間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并將檢查結果如實告知職工。
6.有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設備上或其前方醒目位置設置相應的警示標識。
7.按照《煤礦職業安全衛生個體防護用品配備標準》(AQ1051)規定,為接觸職業病危害的勞動者提供符合標準的個體防護用品,普及職業衛生知識并指導和督促勞動者正確使用個體防護用品。
8.采用有利于職業病危害防護的新技術、新材料盡可能為勞動者創造安全、衛生、舒適的勞動條件。
五、獎罰考核
1.月度檢查或日常檢查,發現存在職業病危害事故隱患,必須及時督促整改,一時難以整改的,相關部門要及時按“五定”原則下發隱患整改通知書,并做好跟蹤復查驗收。
2.對作業現場檢查發現有重大職業病危害隱患,直接危及作業人員人身安全的,要責令立即停止作業,將人員撤到安全地點。并及時向調度室匯報。整改隱患時,安監、監理及相關專業技術人員要進行現場監督、監護,盯住不放,直到危險排除,達到安全為止。
3.職業衛生專項檢查結果要以書面的形式予以下達。
職業衛生專項檢查后,對查出的問題和隱患按“五定”原則跟蹤復查,并按照《
新莊煤礦基建期安全生產獎懲管理辦法(試行)》、《新莊煤礦反違章考核管理辦法》、《新莊煤礦基建期安全生產工作問責辦法(試行)》、《新莊煤礦“三違”認定和處罰辦法》、《安全生產獎懲制度》進行獎懲并納入月度考核。
六、實施方案:見附表
序號
計劃名稱
時間
進度
實施步驟
技術要求
考核內容
驗收方法
1完善職業衛生基礎資料(修訂各項制度、考核辦法,補充職業衛生檔案)
1月-3月
1.完善職業病危害防治管理制度及考核辦法;
符合煤礦作業場所職業病危害防治規定(國家局73號令)的要求
制度是否完善;
考核辦法是否建立
查文件
1月-3月
2.完善職業病危害防治其它制度。
符合煤礦作業場所職業病危害防治規定(國家局73號令)的要求
制度是否完善
查文件
1月-3月
3.完善補充職業衛生檔案
符合煤礦作業場所職業病危害防治規定(國家局73號令)的要求
是否按進度
建立完善檔案
查檔案
做好勞動者職業健康體檢等工作、完善職業健康監護檔案
9月-12月
按時組織在崗期間、復查人員和職業病人到集團公司總醫院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符合《職業健康監護技術規范》(GB/Z188-20**)的要求
是否
按計劃進行體檢
查體檢
報告
1月-12月
根據實際情況具體安排安排
及時組織轉崗員工、新工上崗前職業體檢
符合《職業健康監護技術規范》(GB/Z188-20**)的要求
是否組織體檢
并滿足相關要求
查體檢
報告
1月-11月
根據實際情況具體安排安排
及時組織離崗人員職業體檢
符合《職業健康監護技術規范》(GB/Z188-20**)的要求
是否組織體檢
并滿足相關要求
查體檢
報告
1月-10月
隨時更新、補充職工個人健康監護檔案
及時完善職業健康監護檔案,將本年度體檢資料入檔
符合煤礦作業場所職業病危害防治規定(國家局73號令)的要求
是否按進度建立完善檔案
查檔案
做好本年度職業病患者治療康復工作
1月-10月
根據集團公司
總醫院批復
按時安排職業病病人進行治療、康復
符合煤礦作業場所職業病危害防治規定(國家局73號令)的要求
是否組織職業病病人進行治療、康復
查相關
診療、
康復資料
組織開展作業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日常監測及年度檢測與評價
10月份
每年一次年度檢測
三年一次現狀評價
年度檢測、評價:委托具有資質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對我礦作業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進行檢測評價
符合煤礦作業場所職業病危害防治規定(國家局73號令)的要求
是否組織年度檢測和評價工作
查年度檢測和評價報告
1月-12月
按73號令要求周期
按時組織噪聲、粉塵、溫度和有毒有害氣體的日常監測工作
符合《煤礦作業場所職業病危害防治規定》(國家局73號令)的要求
是否組織
日常監測工作
查各類日常監測記錄
5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
11月
按73號令要求周期
按時完成職業病危害申報工作
符合《煤礦作業場所職業病危害防治規定》(國家局73號令)的要求
是否組織職業病危害申報工作
查申報回執
6完善
職業病危害告知工作
1月-12月
隨新上崗、轉崗人員的上崗
進一步完善勞動合同中職業病危害告知書
符合《煤礦作業場所職業病危害防治規定》(國家局73號令)的要求
是否按時告知
查合同
1月-12月
隨建設進度的開展
建立健全和完善工作場所中職業病危害警示標識、職業病危害告知卡、公告欄。
符合《煤礦作業場所職業病危害防治規定》(國家局73號令)的要求
是否按時告知
查現場
1月-12月
隨各類
監測工作的進行
進行職業病危害因素日常監測
符合《煤礦作業場所職業病危害防治規定》(國家局73號令)的要求
是否按時告知
查現場
11月
按73號令要求周期
年度
檢測結果的告知
符合《煤礦作業場所職業病危害防治規定》(國家局73號令)的要求
是否按時告知
查現場
1月-12月
隨各類體檢工作的進行
進行職業健康體檢、職業病診斷結果告知
符合《煤礦作業場所職業病危害防治規定》(國家局73號令)的要求
是否按時告知
查告知資料
7個人防護用品發放計劃
1月-12月
按AQ1051-20**的要求進行發放
按標準進行發放
符合《煤礦職業安全衛生個體防護用品配備標準》(AQ1051-20**)的要求
是否按標準發放
查個體防護用品發放記錄
8職業病危害防治知識培訓計劃
1月-6月
組織在崗期間培訓
在崗接害人員培訓不少于2學時。
宣傳教育有培訓記錄簽字,有培訓考試卷、成績登統存檔,有培訓教師教案等,保證在崗期間培訓時間每年不少于2學時。
是否符合要求
查各項培訓資料
1月-12月
隨新上崗、轉崗人員的上崗
上崗前培訓不少于4學時
根據國家安監總局《煤礦作業場所職業病危害防治規定》(總局令第73號)要求,煤礦從業人員上崗前職業病危害防治知識培訓時間不少于4學時
是否符合要求
查各項培訓資料
1月-12月
根據上級培訓計劃要求
及時送培我礦主要負責人、管理人員
符合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加強用人單位職業衛生培訓工作的通知
(安監總廳安健〔20**〕121號)要求
是否符合要求
查各項
培訓資料
9職業病危害防治經費
預算計劃
1月-12月
每月實際發生費用
及時更新經費臺帳
符合《煤礦作業場所職業病危害防治規定》(國家局73號令)的要求
是否符合要求
查經費
臺帳
10各類防護職業病危害防護設施投入和維檢計劃
1月-12月
隨著礦井建設進度
各類職業病危害防護設施按時投入,已有的職業病危害防護設施保證正常運行
符合《煤礦作業場所職業病危害防治規定》(國家局73號令)的要求
是否符合要求
查防護設施臺帳
11職業病危害防治專項
檢查計劃
1月-12月
每月一次
每月按計劃進行檢查
符合《煤礦作業場所職業病危害防治規定》(國家局73號令)的要求
是否符合要求
查檢查
記錄
本計劃每年修訂一次,本規定自發行之日起施行
新莊煤礦綜合辦公室
20**年8月17日
篇2:大連市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防護規定(2009修正)
大連市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防護規定(20**修正)
?。?0**年6月30日大連市人民政府令第50號公布;20**年8月13日大連市人民政府令第104號《大連市人民政府關于修改5件市政府規章的決定》修正)
大連市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防護規定(20**修正本)
第一條 為加強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防護,保護勞動者健康及其相關權益,促進經濟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及有關規定,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于大連市轄區內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新建、擴建、改建建設項目和技術改造、技術引進項目(以下統稱建設項目)。
第三條 市及縣(市)區衛生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防護的監督管理工作。
各級計劃、經貿、規劃國土、建設部門負責職責范圍內的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防護的監督管理工作。
第四條 建設項目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建設單位和個人在可行性論證階段,應請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對該項目進行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取得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書。
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行業舉例,可以在衛生部網站(網址:通知建設單位和個人,經審核不同意的,應書面說明理由。
未提交預評價報告或者預評價報告未經衛生行政部門審核同意的,有關部門不得批準該建設項目。
第八條 建設項目的職業病防護設施所需費用應納入建設項目工程預算,并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
第九條 建設單位和個人應根據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書確定的職業病防護措施和衛生行政部門的審核意見,進行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
第十條 職業病危害嚴重的建設項目的防護設施設計完成時,建設單位和個人應持《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審查申請書》和防護設施設計材料向原審核的衛生行政部門申請衛生審查,衛生行政部門應在接到申請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作出審查決定,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準和衛生要求的,方可施工。
衛生行政部門的防護設施設計審查,可以與安全生產、環保、消防等審查聯合進行。
第十一條 建設項目的施工單位和個人,必須按照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施工。建設項目的性質、規模、工藝等發生改變時,建設單位和個人應按本規定第四條、第五條、第八條、第九條的規定重新辦理審核手續。
第十二條 建設項目在竣工驗收前,建設單位和個人應請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對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進行評價,取得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報告書。
第十三條 建設項目竣工時,建設單位和個人持《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竣工驗收申請書》和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報告書向原審批的衛生行政部門申請驗收,衛生行政部門應在接到申請后10個工作日內進行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衛生行政部門的防護設施竣工驗收,可以與建設項目竣工驗收同時進行。
第十四條 承擔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和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應取得省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的資質認證。
第十五條 建設單位和個人所需《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審核申請書》、《建設項目職業衛生防護設施設計審查申請書》、《建設項目職業衛生防護設施竣工驗收申請書》可從衛生部網站下載,也可以向受理的衛生行政部門索取。申請書面材料應1式2份(原件、復印件各1份)、電子版1份,使用A4規格紙,中文使用宋體小4號字,英文使用12號字。
第十六條 違反本規定的行為,由衛生行政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有關規定處理。
第十七條 本規定自20**年8月1日起施行。
篇3:第二醫院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處理預案
第二醫院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處理預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和《職業病危害事故調查處理辦法》的規定,為及時有效地控制職業病危害事故,減輕職業病危害事故造成的損害,結合我院實際情況,特制定此應急預案。
一、事故發生前的預防
我院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對從事放射,高毒等作業實行特殊管理。
?。ㄒ唬┏闪⒙殬I病危害事故應急領導小組:
組長:z
副組長:z
成員:z
?。ǘ┙⒔∪叨?、放射等從業人員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
?。ㄈ┙⑨t務人員健康監護檔案。
?。ㄋ模閺氖路派?、高毒工作的醫務人員提供有效的職業病防護設施,培訓上崗。
?。ㄎ澹┲鸩讲捎酶路雷o用品。
?。閺氖路派渚€的工作人員配置個人劑量計。
?。ㄆ撸嵭卸ㄆ诰S護,檢修,檢測各種防護設備及救援助設施。
?。ò耍┵徺I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化學品,放射性同位素和含有放射性物質的材料,產品為進口產品時應提供中文說明書。進口放射性同位素,射線裝置和含有放射性物質的物品,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二、事故報告
?。ㄒ唬┰诎l生職業病危害事故或收治急性職業病危害事故病人時,應當立即向醫務科(白天)、院總值班(下班時間)報告,醫務科立即組織會診、救治,診斷明確后向院領導報告,經院領導簽審后報告市疾控中心,衛生局。
?。ǘ﹫蟾鎯热荩菏鹿拾l生的具體地點,作業場所,時間,發病情況,傷亡人數,可能發生的原因,正采取的措施和發展趨勢。
在發生職業病危害事故或收治急性職業病危害事故時,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對職業病危害事故瞞報,虛報,漏報和遲報。
三、事故處理
在職業病危害事故或收治急性職業病危害事故時應:
?。ㄒ唬┩V箤е侣殬I病危害事故作業,撤離作業人員,控制事故現場防止事態擴大。
?。ǘ┝⒓唇M織救治,進行健康檢查或醫學觀察,填寫《職業中毒和職業病報告卡》。
?。ㄈ┰诳刂贫驹绰拥那疤嵯卤Wo事故現場,材料,設備和工具,配合調查。
四、將危害事故所有資料,病歷記錄完整,立卷歸檔。
附:事故分類
一般事故:發生急性職業病10人以下的。
重大事故:發生急性職業病10人以上50人以下或者死亡5人以下的,或者發生職業性炭疽5人以下的。
特大事故:發生急性職業病50人以上或者死亡5人以上的,或者發生職業性炭疽5人以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