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務服務中心“講看齊、見行動”學習討論宣傳工作方案
中心各窗口、各科室、各黨支部:
為加強“講看齊、見行動”學習討論宣傳工作,營造良好學習氛圍,根據市委《關于在全市黨員干部中開展“講看齊、見行動”學習討論實施方案》的通知(慶發【20**】17號)精神和要求,現結合市政務服務中心(以下簡稱中心)工作實際,特制定中心“講看齊、見行動”學習討論宣傳工作方案。
一、總體要求
全面貫徹*****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xxx系列講話特別是視察安徽重要講話精神,認真學習省第十次黨代會精神和市第十一次黨代會精神。堅持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五大發展理念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堅持團結穩定鼓勁、正面宣傳為主的方針,堅持正確輿論導向,統籌對內對外、網上網下宣傳,充分發揮主流媒體優勢,重視發揮新興媒體作用,大力宣傳中央和省、市委關于開展學習討論的重要精神和決策部署,充分報道中心學習討論的進展情況、先進典型,及時反映學習討論的成效成果和積極反響,營造全體黨員干部自覺參與學習討論、切實踐行“講看齊、見行動”的濃厚輿論氛圍,為中心健康持續發展提供強大動力。
二、宣傳重點
1、宣傳省、市委重要精神和決策部署。傳達貫徹省委、市委關于在全省、全市黨員干部中開展“講看齊、見行動”學習討論有關工作部署,宣傳黨員領導干部開展學習討論有關情況。
2、宣傳總體要求和工作安排。宣傳學習討論要牢牢把握:圍繞“講看齊、見行動,我們怎么辦”這條主線,面向全體黨員,以支部為單位,堅持分類推進,堅持問題導向,廣泛聽取中心全體工作人員意見,深入查找自身存在的突出問題。結合“兩學一做”學習教育、落實“三會一課”、民主生活會和組織生活會等,認真開展征求意見、查擺問題和評議工作,建立問題清單和責任清單,狠抓整改落實;報道中心學習討論的重要安排以及進展情況;圍繞各項具體任務開展宣傳,突出工作重點和中心任務;側重宣傳中心各黨支部落實“講看齊、見行動”學習討論的有效做法和工作舉措。
3、宣傳進展情況和實際效果。報道圍繞牢固樹立核心意識、向黨中央看齊、向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看齊、向黨中央決策部署看齊等專題討論情況;結合領導干部講黨課、普通黨員交流研討等情況,報道學習討論在強化政治規矩和政治意識、鞏固和拓展“兩學一做”學習教育成果、注重解決關系群眾切身利益的實際問題、加強黨員日常教育管理的現實問題、規范黨的組織生活的常見問題等方面有效舉措;報道在學習研討、查擺問題、整改落實、召開組織生活會和民主生活會、寬松軟專項治理、提升服務效能、聯系服務群眾等方面的最新進展;反映廣大干部群眾對學習討論的積極評價和意見建議。
4、宣傳典型經驗和典型人物。宣傳在突出工作主題、堅持聚焦重點、著力解決問題、實行以上率下等方面的積極探索和創新經驗;宣傳不同層次黨員干部踐行“講看齊、見行動”學習教育的典型。
三、宣傳安排
1、開設專欄專題。中心“兩學一做”學習教育主題的專欄,及時報道學習討論的工作部署、進展動態,報道中心解決突出問題、加強教育管理的舉措和成效;報道學習討論的工作經驗、有效做法和先進典型。各黨支部推選一名信息員,負責與中心機關黨委保持日常聯系,按要求每周報送1篇以上新聞稿,認真做好學習討論的信息報送工作。
2、做好正面引導。中心圍繞“講看齊、見行動”學習討論目標要求,針對學習討論開展過程中的重點問題,及時進行正面引導、解疑釋惑和問題回應。各黨支部要通過召開會議、開展調研、專題研討等方式做好學習討論的動態反映、措施提煉、經驗總結等工作,并借助網絡、展板、新聞報道等渠道做好正面宣傳引導,扎實推動中心學習討論健康深入開展。
3、善用新興媒體,加強網上宣傳。開通學習教育手機短信平臺,每周編發學習教育短信。同時利用電子屏、微信公眾號、微信工作群及微博、QQ工作群等新媒體新平臺動態推送消息,吸引更多關注。及時在中心網站發布學習教育的相關報道和圖文信息,并注重收集和整理對學習教育的評價和建議,加強對輿論的監督和引導。
4、抓好典型宣傳。各黨支部要注重發掘、宣傳一批踐行“講看齊、見行動”、密切聯系群眾、堅持率先垂范的先進典型和涌現出的工作經驗、創新做法、代表人物,充分發揮典型示范引領作用。
四、工作要求
學習討論宣傳工作政治性、政策性很強,中心安排專人負責,各黨支部要高度重視,相關負責同志要親自抓,工作落實要精準細致,認真謀劃安排和組織實施,確保取得實效。
各黨支部要緊扣學習討論要求,圍繞學習討論主題,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注重宣傳報道的實際效果,嚴格遵守政治紀律、宣傳紀律,始終掌握新聞宣傳主動權、主導權,迅速形成學習討論聲勢,營造濃厚氛圍。同時要深入群眾,力戒形式主義,努力提高宣傳報道的吸引力、感染力和影響力,全面客觀地反映中心“講看齊、見行動”學習討論的實際成效。
篇2:濰坊高新區政務服務中心電話回訪制度
濰坊高新區政務服務中心電話回訪制度
為進一步加強政務服務中心作風和效能建設,及時了解中心各窗口對申請人提供服務的真實情況和滿意程度,不斷提高行政服務的質量和水平,不斷優化政務服務環境,特建立服務對象電話回訪制度。
一、回訪對象
在中心辦理審批、服務項目的經濟主體和群眾(申請人)。
二、回訪內容
一是服務態度,看是否存在“門難進、臉難看、話難聽、事難辦”問題;
二是辦事效率,看是否存在互相推諉、敷衍塞責以及“懶、散、慢”問題;
三是按章辦事,看是否存在不按公示流程辦事,亂設前置條件和環節,不按時辦結問題;
四是看有無體外循環,是否全程都在行政審批大廳辦理,有沒有到行政審批大廳以外的辦公室辦理;
五是看廉潔自律,看是否存在“吃、拿、卡、要、報”,違反廉政紀律問題;
六是評估與建議,對工作及工作人員的滿意程度以及需要改進的工作提出意見與建議。
三、回訪方式和時間安排
(一)電話回訪:每周,由督查科負責從各窗口當月受理臺帳中隨機抽取20個回訪對象進行電話訪問,并做好記錄。
(二)現場回訪:由督查科組織,每周在中心辦事大廳向前來辦事的申請人發放5份征求意見表,現場填寫、回訪,做好匯總。
四、回訪人員
中心管理辦公室安排專人回訪。
五、整改反饋
對申請人提出的意見和建設進行認真梳理、分析、總結,對回訪中發現的問題要及時整改,需要反饋的在3個工作日內完成。
六、回訪結果的運用
督查科根據回訪內容進行逐項設定。設滿意、基本滿意、不滿意三個等次制定回訪表格?;卦L結束后,督查科要及時(最長不超過一周)把每次回訪情況進行統計、整理,并結合電子評價器中內容,以窗口為單位匯總計分,分出等級,在中心網站、公示欄上進行通報。所得分值作為年終中心對窗口綜合考評的重要依據之一。
篇3:高新開發區政務服務中心前臺工作人員考核辦法
高新開發區政務服務中心前臺工作人員考核辦法
為進一步加強對中心前臺的規范化管理,充分發揮工作人員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提高行政審批效能與績效考核管理水平,特制定本辦法。
一、考核范圍
所有前臺工作人員。
二、考核內容和方式
中心每月對前臺工作人員考核1次,設基本分100分,加分設上限,最高加分20分,產假人員以基本分作為個人每月考核分數。年終實行綜合考評,考核內容分為以下7個方面:
(一)考勤紀律(15分)
嚴格遵守中心考勤制度和請銷假制度,無遲到、早退和無故曠工,得15分。哺乳期人員中心按每天1.5小時執行哺乳假,至孩子滿一周歲停止。
1. 上班遲到、早退但自覺錄入考勤機的,每次扣1分,因遲到、早退不進行指紋錄入的每次扣2分。
2. 對正常上下班但不在指紋機上按指紋接受考勤的,每次扣0.5分。
3. 未及時請假,不在崗超過15分鐘的,按空崗記,每次扣2分,超過2小時的按曠工記,每次扣4分,因特殊原因造成的酌情扣分。
4. 中心組織的學習、活動和召開的各類會議無故遲到、早退的,每次扣1分,無故缺席的,每次扣4分。
5. 請銷假弄虛作假的,經查實每次扣4分。
6. 中心實行AB崗工作制度,即A崗因事請假期間必須安排B崗人員頂崗,若B崗人員未到位A崗離崗造成工作缺位的,對A崗按第三條處理;若B崗人員已到位擅自離崗造成工作缺位的,對B崗按第三條處理。
7. 全年累計因私請假超過20天,病假超過30天的,取消當年評先樹優資格。因私請假超過20天或一次性因私請假超過15天、病假超過2個月的取消當年休假待遇。
(二)工作紀律(20分)
嚴格執行中心管理制度,工作積極,敬業勤奮,遵守紀律,得20分。
1. 工作期間通過電腦或手機瀏覽網頁、玩游戲、看股市、看視頻、看網絡小說、網上聊天、網上購物、聽音樂等從事與工作無關行為的,每次扣5分,累計3次通報批評,經教育仍不整改的責令辭退。
2. 在辦公區域吸煙、吃零食、嚼口香糖、隨地吐痰及亂丟亂扔的,每次扣相關人員2分,累計3次通報批評。
3. 辦公時間串崗聊天、喧嘩嬉戲打鬧的,每次扣相關人員2分,情節特別嚴重的,扣相關人員5分,累計3次通報批評。
4. 工作期間看與工作無關的書籍、雜志等,每次扣3分,累計3次通報批評。
5. 擅自允許非工作人員進入工作區域的每次扣2分。
6. 工作日中午有飲酒行為的,每次扣10分并取消當年評先樹優資格。
7. 窗口工作人員上班前未及時開啟評價器,下班后未及時關機,每次扣1分,出現故障的及時聯系網管科處理。
8. 不按規定停放車輛的,每次扣2分。
(三)服務規范(20分)
著裝規范統一、語言文明、態度熱情、廉潔奉公,得20分。
1. 受理業務時因工作失誤引起群眾不滿,被群眾投訴或引起糾紛的,每次扣5分,累計兩次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2. 未按規定著裝的,每次扣1分。穿背心、短褲、拖鞋或奇裝異服的,在辦公場所脫鞋出腳的,每次扣2分。
3. 上班后,仍在清理衛生、換服裝、辦理與業務無關事項的或下班提前換服裝的,每次扣1分。
4. 桌面和工作區域物品、資料堆放雜亂的,地面不潔的,電腦顯示器、打印機、電話等辦公設備不按要求擺放的或擺放與工作無關雜物的,每次扣1分。
5. 利用工作之便為申請人指定中介代理服務的,每次扣3分。
6. 要求申辦人書面表揚或索要錦旗的,每次扣2分。
7. 其他不文明服務的行為,視情節輕重每次扣1-3分。
(四)事項辦理(20分)
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辦事程序和承諾時限要求辦理各項行政審批服務事項,得20分。
1. 在大廳前臺以外受理業務等違規行為的,每次扣3分,并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2. 不按規定程序在政務服務平臺受理、辦理、反饋,或者不及時將相關信息輸入平臺的,每次扣1分;對辦件基礎資料未按要求即時錄入、接收的,每次扣1分,信息錄入不實或不完整的,每次扣1分。
3. 電腦操作不熟練,或不掌握政務服務平臺使用辦法影響審批事項辦理的,每次扣1分。
4. 未向服務對象提供一次性告知單,告知服務對象辦事程序和需要提交材料的,每次扣1分;需要補辦而未向服務對象提供補齊、補正材料通知單的,每次扣1分。
6. 業務不予受理,未向服務對象充分說明理由、未提供不予受理通知書的,每次扣1分;無正當理由應受理而未受理或將業務作廢、退回、中止的,每次扣2分。
7. 辦理事項出現超時的,每次扣5分(含網辦件和網上咨詢件)。
8. 出件窗口工作人員隨意擺放證件材料、未做規整致使工作效率低下的,每次扣2分,造成材料丟失的追究相關工作人員責任。
9. 綜合受理窗口工作人員和在線預審人員未按材料清單準確核驗材料內容,經查實非因專業性強及群眾個人原因造成退件的,每次扣1分,致使群眾投訴的每次扣2分。
10. 綜合受理窗口經業務培訓后無法受理業務,直接找原單位工作人員辦理業務的,每次扣2分。
(五)服務對象評議(15分)
1. 服務對象通過服務監督卡、評價器等方式,對前臺工作人員服務質量進行評議,評議結果分為“滿意、基本滿意、不滿意”三個等次。評議為滿意且當月未被投訴的,得15分,出現基本滿意的,每次扣0.5分,出現不滿意的,每次扣1分。
2. 中心對辦件情況進行回訪,對首次回訪未達到滿意,二次回訪仍未達到滿意的,每次扣2分;對首次回訪未達到滿意,二次回訪改為滿意的,累計三次扣1分。
3. 工作中出現違規違紀行為,被上級領導機構通報或被新聞媒體負面曝光的,每次扣10分,并取消當年評先樹優資格。
4. 區級電話回訪對服務態度和辦事結果基本滿意的,每次扣0.5分,不滿意的,每次扣1分;區級以上電話回訪對服務態度和辦事結果基本滿意的,每次扣2分,不滿意的,每次扣4分。
(六)安全制度(10分)
1. 下班時未對文件、檔案及各種證本及時收入檔案櫥并妥善保管的,每次扣1分。
2. 下班后未關機、關閉電源的,每次扣1分。
3. 發現存在不安全因素不及時采取防護措施和上報的,視其情節,每次扣1-3分。
4. 未履行安全管理規定,發生失火、失竊及觸電等安全責任事故的,每起扣相關人員10分,造成重大損失的,取消當年評先樹優資格,并移交相關部門追究相應責任。
(七)附加分項(本項總加分不超過20分)
1. 按時錄入指紋,不遲到、不早退,且當日內未出現因私、病請假的,每滿1周加2分。
2. 講文明、樹新風具有典型事例的,經中心認定加1分。
3. 受上級領導機構或新聞媒體表彰、表揚,并及時報送信息的,按區、市、省、國家級別加1、2、3、5分。
4. 辦事企業或群眾贈送錦旗、牌匾的或書面提出表揚的,每次加0.5分,每月此項不超過2分。
5. 在中心組織的各類活動中獲獎或表現突出的,根據名次酌情加分,累計加分不超過5分。
6. 代表中心積極參加區、市、省、國家等級別活動,表現突出的按級別加1、2、3、5分。
7. 積極服從中心安排,主動學習業務,表現優秀的,加2分。
8. 積極參加中心改革,為改革出謀劃策,被采用的,每條加2分。
9. 崗位業務加分標準(該項最高加5分):
1)綜合受理窗口月辦件量每10件加0.2分(承諾件每10件加1分)。通過山東政務服務網申請的網辦件,每件加0.2分,最高加分不超過2分。
2)出件窗口月辦件量每10件加0.1分。
三、計分辦法和結果運用
(一)計分辦法
每月由督查科根據以上考核內容對前臺工作人員進行考核,考核分數即為該工作人員月度考核成績,年度考核成績為該年的月度平均分。
(二)考核結果運用
1. 中心發布月度考核成績簡報。
2. 年終根據一年考核結果,按前臺工作人員25%的比例評選年度“優秀服務標兵”。年度無違紀現象的人員評選為”文明服務標兵”。
3. 按照人事部門下達的優秀等次指標,從年度優秀服務標兵中擇優評選產生。
四、組織實施
考核工作由中心管理辦公室具體組織實施,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正式實施,由中心管理辦公室負責解釋,此前的文件規定與本辦法不一致的,以本辦法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