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梯運行人員交接班制度
1.交班人員應提前做好交班準備工作,接班人員提前10分鐘到崗與交班人交接清楚,方可下崗。
2.交接內容:
2.1運行記錄。
2.2詢問,檢查設備、設施運行使用狀態、故障的處理經過及尚存問題。
2.3上級需轉達的通知命令。
3.在排除故障的過程中,交班人員不得下崗,由接班人員協助解決,正常方可下崗。
4.交接人員酗酒或情緒不正常時,交接人員應拒絕交班,并上報。
5.接班人員因故未能按時到崗,交接人員繼續堅守崗位,不得自行下崗,并立即上報。
6.運行人員未經領導允許,不得私自換班、替班。
7.完成領導交付的其它工作。
8.每班堅持清理值班室衛生,保證值班室清潔。
4.2變電室交接班制度
1.接班人應提前15分鐘到達現場,并作好接班前的準備工作。
2.交班人應向接班人介紹系統運行方式及電氣設備運行情況,包括設備的運行狀態、設備的倒閘操作情況。
3.交班人應協同接班人共同巡視檢查電氣設備的運行情況和各種絕緣安全用具,共用工具及儀表應齊全完好無丟失。
4.遇到倒閘操作等情況或事故處理時應推遲交接班工作直到處理完畢。
5.交班人應向接班人詳細介紹本班未處理完待下班繼續處理的各種事項。
6.交班人應向接班人介紹本班的各種用電指標、用電質量及向有關單位匯報等情況。
7.以上條款交接清楚后,交接雙方在交接班日記上簽字,至此交接班工作結束。
4.3鍋爐房交接班制度
1.司爐人員接班要提前15分鐘至崗,如接班人員沒能到崗,交班人員必須堅守崗位,并報告領導。
2.交接班工作必須嚴格認真,逐項交接。如發現問題應當立即解決,若事后發現問題,一切責任由接班人承擔。
3.當鍋爐發生事故或正在處理,責任不清時禁止交接,接班人員要協助上班人員共同參加搶修工作。處理完后確認能夠正常運行后,方可交接班。
4.接班人要認真查閱運行記錄,詢問設備運行及操作情況,檢查設備等。
5.倘有接班人遲到或飲酒跡象,精神疲憊時,交班人員可以拒絕交班,并及時報告主管領導。
6.交接內容:
6.1設備運行有無異?,F象;
6.2驗證水位表的水位是否正常;
6.3檢查壓力表、安全閥、排污閥是否完好可靠。油位計、給水泵、循環泵、軟水箱水位是否正常。
6.4工具是否齊全,照明是否完好。
6.5室內衛生清潔。
7.交接人員必須按要求,項目填寫交接班記錄,做到認真準確,簽字、書寫保持干凈、整齊、無缺。
4.4給排水交接班制度
1、交接班工作必須嚴格、認真、仔細逐項交接。專用工具及工作記錄必須交代清楚,出現的問題應與交接班人交接清楚,而且寫出處理結果,遺留工作,接班人一定要認真仔細檢查,并繼續完成工作。
2、接班人應提前到崗,以便有充足的時間進行接班,如接班人員未能到崗,值班人員必須堅持崗位,并向有關領導匯報。
3、接班人如有緊急事情,不能到崗提前通知有關領導,說明原因正式請假,以便安排工作。
4、值班人員應認真遵守公司的各項規范制度,應認真履行工作職責,完成工作任務。
5、同事之間應團結、友愛、互幫、互學、交流經驗、共同提高,努力把各項工作做好。
5.工程部各系統設備運行管理規程
5.1空調設備運行管理規程
1、目的:
確保制冷空調設備設施保持良好性能,保證園區空調溫、濕度處于舒適范圍。
2、適用范圍:
制冷空調設備、設施的運行管理。
3、職責:
3.1制冷空調設備運行員負責制冷機的操作、監視和記錄。負責空調設備的操作、監視和記錄。
3.2空調設備維修員負責設備檢修,日常清潔維護。
3.3空調主管負責空調設備、設施的綜合管理,對上述工作的操作、檢修給予指導及檢修、監督、檢查。
4、制冷空調運行員工作程序:
4.1運行人員熟知設備操作規程,按運行時間起停設備。
4.2按照《空調機操作規程》進行設備區域巡查,記錄在設備巡視表中。
4.3及時調整設備,保持園區辦公區溫度在適宜范圍。
篇2:安管部交接班制度
安管部交接班制度
(1).接班人員必須提前15分鐘做好接班的準備工作,按規定著裝,佩戴好名牌,準時接班。
(2).接班人員要詳細閱讀交接班記錄和有關通知單,詳細了解上一班值班情況,對不清楚的問題一定要向交班者問清楚,交班者要主動向接班者交待值班情況,交班記錄要詳細完整。
(3).如在交班時設備突然發生故障,或正在處理故障,應由交班人員為主排除,接班人員積極配合,待處理完畢或告一段落,報告經理或主管,征得同意后交班人員方可離去,其交班者延長的工作時間,視事故報告分析后,再作決定。
(4).在規定的交接班時間內,如接班者因故未到,交班者不得離崗,擅自離崗者作曠工處理,發生的一切問題由交班者負責;接班者不按時間接班,經理或主管要追查原因,視具體情節作出處理,交班者延長的工作時間除公布表揚外,并發給超時工資。
(5).接班人員酒后上崗者,交班人不得交班,并及時將情況反應給本班領班,由交班領班與接班領班協調處理或報主管處理。
?。?)下班隊員由領班對本班工作進行講評后帶回。
篇3:客服部交接班管理制度
客服部交接班管理制度
1.0部門內部交接班
1.1整理好工作臺,使下一班人員感到整潔、舒適,有條理。
1.2交班人員在接班人員因故未到場,或未完成接班檢查工作前不得擅自離去。
1.3交班人員應將本班工作進行情況做好詳細記錄,并向接班人員如實反映。
1.4接班人員應認真閱讀工作日記,以了解上一班的工作情況。
1.5交接班人員應明確回復接班人員提出的問題,并和接班人員共同核實,檢查設備運行情況。
1.6接班人員發現交班人員未認真完成工作,或檢查中發現問題,應向交班人員提出,如交班人員不能給予明確回復,接班人員可拒絕接班,并報上級領導處理。
1.7當交班人員檢查工作完成,并且接班人員無任何疑問后,接班人員方算結束。
2.0交接班檢查記錄
2.1應接規定的交接班檢查事項逐一做好記錄,檢查情況正常記“√”號,不正常情況“×”號。
2.2每天每班次都要有專人進行記錄。
2.3記錄必須交班人和接班人簽名認可,每天由領班負責審閱簽名。
2.4交接檢查事項。
3.0與保安部交接班
3.1每個工作日早8點與保安監控室值班人員進行夜班工作的交接,主要交接內容是下班后客戶提出的各種投訴和服務要求,應詳細記錄在工作交接本中。
3.2每個工作日晚6點由客服部工作人員將工作交接本交予保安監控室值班人員。
3.3如在交接過程中遇特殊或緊急需處理的事情,須由客服部和保安部的工作人員立即向各自經理領導匯報。
4.0交接班檢查記錄
4.1每天每班次都要有專人進行記錄.
4.2記錄必須由交班人和接班人簽名認可,每天由領班負責審閱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