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電房管理制度-交接班制度
1 交接班的一般規定:
1.1 值班人員應按照值班制度規定的值班表,按規定時間依次 輪值進行交接。
1.2 值班人員應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未經主管同意不得私自調班,不得遲到早退,值班人員請事假,要事先提出,并得到主管同意。
1.3 如已到交接班時間,而接班人員未來,交班人員應即向主管或有關領導報告,并留在班上繼續工作,等接班人員到來,不得擅自離崗。
1.4 在交接時間應盡量避倒閘操作和許可工作。
1.5 交接班手續未結束前,一切工作應由交班人員負責。在交接班時發生事故(應由交班人員負責處理,交班人員可要求及指揮接班人員處理、協助)。
1.6 交接班巡視檢查中發現的缺陷及異常情況由接班人員填寫缺陷記錄,離開機房時隨手關閉非常開的照明燈具。
2 在下列情況下,不得進行交接班:
2.1 在倒閘操作及許可工作未告一段落。
2.2 在處理事故時,但可在告一段落時,得到有關領導或主管同意進行交接班。
2.3 接班人員有喝酒情況或精神不正常時。
2.4 交接人員未經正式交接班手續,就擅自離開工作崗位者。
3 交接班準備工作:
3.1 在交班前由交班負責人召開碰頭會,檢查總結本班安全運行工作維護工作情況,學習情況,工作優缺點及交班內容,檢查設備檢修的安全措施是否遺漏,是否還有未登入記錄簿和專檔、鑰匙、工具、安全用具是否完整齊全。
3.2 接班人員應提前到站做好接班前的一切準備工作。
4 交班工作:
4.1 接班負責人檢查本班人員到齊后,在到交接時間,征得交班負責人同意后帶領本班人員進行交接班。
4.2 交接班時,由交班負責人向接班人員匯報交清本班運行情況及上一班交班運行情況。
4.3 根據模擬圖交待系統結線方式及電系操作一二次設備變動情況(包括運行中需特別注意的事項及接地線、接地閘刀的運行狀態)。
4.4 發現、消防的設備缺陷和異常情況。
4.5 設備施工、檢修、校驗、工作等 執行情況,交待預開操作任務、操作票。
4.6 鑰匙、工具、儀表等情況。
4.7 上級指示及主管布置工作要求。
4.8 設備維護、清潔、學習、培訓、工作、安全情況。
4.9 交班人員應陪同接班人員按照規定分工到現場進行交接巡視,對變動設備情況和新發現的設備缺陷,嚴重缺陷到現場交待清楚。
5 接班工作:
5.1 接班人員應按規定分工接清各項內容。
5.2 檢查模擬圖電系結線方式,一二次設備變動部分,接地線、接地閘刀使用情況與實際是否相符。
5.3 檢查備用電源發電機主付機是水油系統是否良好。
5.4 檢查閃光、音響、光示牌等信號是否良好,并檢查直流絕源是否良好。
5.5 檢查設備施工檢修、校驗、工作票情況、預開操作任務、操作票情況。
5.6 檢查設備缺陷及異常情況。
5.7 查清有關記錄簿資料,專檔是否正確登錄,鑰匙、工具、安全用具是否齊全良好。
5.8 檢查清潔工作情況。
5.9 交接巡視檢查后交接雙方仍集中控制室,接班人員向接負責人匯報,然接班負責人自己匯報檢查情況,檢查中發現問題需詳細向交班人員問清楚。
5.10 在檢查中若發現有不符合實際情況時,交班人員可根據具體情況進行處理,事后立即匯報,并在交班后組織人員講清分析原因,查清責任,吸取教訓。接班人員對移交內容有不清楚的地方需要當即問清楚。
5.11 接班負責人認為無差錯后,由接班人員在工作日志上依次簽名,再后由交班人員簽名,完成交接班工作。
6 接班后工作:
6.1 由接班負責人召開班內碰頭會,布置安排工作。
6.2 對班內倒閘操作進行分工,對上一班預開的操作票進行審 核。
6.3 對設備存在的簿弱環節,重要缺陷或重負荷回路,加強監視工作。
6.4 做好設備巡視檢查工作,清潔維護工作。
6.5 根據運行情況做好當值事故預想。
6.6 組織學習規程制度及技術培訓工作。
6.7 落實并完成上級和主管布置工作。
篇2:安管部交接班制度
安管部交接班制度
(1).接班人員必須提前15分鐘做好接班的準備工作,按規定著裝,佩戴好名牌,準時接班。
(2).接班人員要詳細閱讀交接班記錄和有關通知單,詳細了解上一班值班情況,對不清楚的問題一定要向交班者問清楚,交班者要主動向接班者交待值班情況,交班記錄要詳細完整。
(3).如在交班時設備突然發生故障,或正在處理故障,應由交班人員為主排除,接班人員積極配合,待處理完畢或告一段落,報告經理或主管,征得同意后交班人員方可離去,其交班者延長的工作時間,視事故報告分析后,再作決定。
(4).在規定的交接班時間內,如接班者因故未到,交班者不得離崗,擅自離崗者作曠工處理,發生的一切問題由交班者負責;接班者不按時間接班,經理或主管要追查原因,視具體情節作出處理,交班者延長的工作時間除公布表揚外,并發給超時工資。
(5).接班人員酒后上崗者,交班人不得交班,并及時將情況反應給本班領班,由交班領班與接班領班協調處理或報主管處理。
?。?)下班隊員由領班對本班工作進行講評后帶回。
篇3:客服部交接班管理制度
客服部交接班管理制度
1.0部門內部交接班
1.1整理好工作臺,使下一班人員感到整潔、舒適,有條理。
1.2交班人員在接班人員因故未到場,或未完成接班檢查工作前不得擅自離去。
1.3交班人員應將本班工作進行情況做好詳細記錄,并向接班人員如實反映。
1.4接班人員應認真閱讀工作日記,以了解上一班的工作情況。
1.5交接班人員應明確回復接班人員提出的問題,并和接班人員共同核實,檢查設備運行情況。
1.6接班人員發現交班人員未認真完成工作,或檢查中發現問題,應向交班人員提出,如交班人員不能給予明確回復,接班人員可拒絕接班,并報上級領導處理。
1.7當交班人員檢查工作完成,并且接班人員無任何疑問后,接班人員方算結束。
2.0交接班檢查記錄
2.1應接規定的交接班檢查事項逐一做好記錄,檢查情況正常記“√”號,不正常情況“×”號。
2.2每天每班次都要有專人進行記錄。
2.3記錄必須交班人和接班人簽名認可,每天由領班負責審閱簽名。
2.4交接檢查事項。
3.0與保安部交接班
3.1每個工作日早8點與保安監控室值班人員進行夜班工作的交接,主要交接內容是下班后客戶提出的各種投訴和服務要求,應詳細記錄在工作交接本中。
3.2每個工作日晚6點由客服部工作人員將工作交接本交予保安監控室值班人員。
3.3如在交接過程中遇特殊或緊急需處理的事情,須由客服部和保安部的工作人員立即向各自經理領導匯報。
4.0交接班檢查記錄
4.1每天每班次都要有專人進行記錄.
4.2記錄必須由交班人和接班人簽名認可,每天由領班負責審閱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