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統一規定,也沒有固定的計算公式,各個地區的執行標準不一
物業費中是否含有公共能耗分攤,在全國。有些城市把部分公共能耗計算在物業費之中,而大多數地區單獨計算公共能耗費。
公共能耗費分攤原則是,按照業主專有部分占建筑物總面積的比例確定。分攤方式由物業公司提出,經業主表決通過后執行。
公共能耗費指物業范圍內共用部位、共用設備和公共設施所發生的水、電、氣等能源的消耗所產生的費用。
一、小區公共能耗費的構成
1、各單元公共用電(包括公共樓梯照明、應急指示燈、電梯動力)
2、公共照明(包括路燈、草坪燈、景觀燈、景觀水池水泵)
3、弱電系統(包括消防、安防系統、智能化系統、消控中心)
4、二次供水增壓水泵用電
5、公共用水(消防系統用水、公共衛生間、景觀水池、綠化養護用水)
二、小區公共能耗費分攤方式
1
各單元樓均安裝公共用電計量電表,分攤方式按戶均攤。
月計算公式:
已入住每戶分攤金額=該單元計量電費/該單元已入住戶數+(該單元空置戶數×70%)
2
小區設公共照明總表,由小區全體業主按戶均攤。
每月計算公式:
已入住每戶分攤金額=小區公共景觀照明電費/小區已入住戶數+(小區空置戶數×70%)
3
消防監控中心設弱電系統總表,由小區全體業主按戶均攤。
每月計算公式:
已入住每戶分攤金額=消控中心計量電費/小區已入住戶數+(小區空置戶數×70%)
每月計算公式:
已入住每戶分攤金額=動力系統電費/小區已入住戶數+(小區空置戶數×70%)
4
小區小區部分二次供水分中區和高區,中區和高區分別安裝計量電表,電費按實際用水量進行分攤;1-6層市政直供水不參與分攤。
每月計算公式:
中、高區已入住每戶分攤金額=【該區計量電費/該區已入住總用水量+(該區空置戶總用水量×70%)】×每戶用水量。
5
小區公共用水有三塊水表計量,小區公共用水根據三塊水表計量總金額按戶由全體業戶按戶均攤。
正常每戶分攤金額=小區公共用水水費/小區已入住戶數+(小區空置戶數×70%)
篇2:杭州市項目公共能耗費分攤辦法
杭州市項目公共能耗費分攤辦法
一、為使各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合理分攤本區域的公共能耗費用,制定本辦法。
二、本辦法所指的公共能耗包括共用電梯、增壓水泵、水系景觀、中央空調等高能耗設施設備運行所需的水、電、氣(油)等能耗費用。
三、公共能耗費按 比例進行分攤。
四、公共能耗費按 方式計算。
五、公共能耗費按 收取。
六、采取預交公共能耗費的,業主、物業使用人預交的公共能耗費不足的,應及時予以補足;若有結余的,將結轉入下一周期的公共能耗費用。
七、業主與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公共能耗分攤費的,從其約定,業主負連帶交納責任。
八、業主轉讓物業時,須交清轉讓之前的公共能耗費。
九、
篇3:公共能耗費的構成及分攤
沒有統一規定,也沒有固定的計算公式,各個地區的執行標準不一
物業費中是否含有公共能耗分攤,在全國。有些城市把部分公共能耗計算在物業費之中,而大多數地區單獨計算公共能耗費。
公共能耗費分攤原則是,按照業主專有部分占建筑物總面積的比例確定。分攤方式由物業公司提出,經業主表決通過后執行。
公共能耗費指物業范圍內共用部位、共用設備和公共設施所發生的水、電、氣等能源的消耗所產生的費用。
一、小區公共能耗費的構成
1、各單元公共用電(包括公共樓梯照明、應急指示燈、電梯動力)
2、公共照明(包括路燈、草坪燈、景觀燈、景觀水池水泵)
3、弱電系統(包括消防、安防系統、智能化系統、消控中心)
4、二次供水增壓水泵用電
5、公共用水(消防系統用水、公共衛生間、景觀水池、綠化養護用水)
二、小區公共能耗費分攤方式
1
各單元樓均安裝公共用電計量電表,分攤方式按戶均攤。
月計算公式:
已入住每戶分攤金額=該單元計量電費/該單元已入住戶數+(該單元空置戶數×70%)
2
小區設公共照明總表,由小區全體業主按戶均攤。
每月計算公式:
已入住每戶分攤金額=小區公共景觀照明電費/小區已入住戶數+(小區空置戶數×70%)
3
消防監控中心設弱電系統總表,由小區全體業主按戶均攤。
每月計算公式:
已入住每戶分攤金額=消控中心計量電費/小區已入住戶數+(小區空置戶數×70%)
每月計算公式:
已入住每戶分攤金額=動力系統電費/小區已入住戶數+(小區空置戶數×70%)
4
小區小區部分二次供水分中區和高區,中區和高區分別安裝計量電表,電費按實際用水量進行分攤;1-6層市政直供水不參與分攤。
每月計算公式:
中、高區已入住每戶分攤金額=【該區計量電費/該區已入住總用水量+(該區空置戶總用水量×70%)】×每戶用水量。
5
小區公共用水有三塊水表計量,小區公共用水根據三塊水表計量總金額按戶由全體業戶按戶均攤。
正常每戶分攤金額=小區公共用水水費/小區已入住戶數+(小區空置戶數×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