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技術學校校本培訓制度
第一條 為了適應教師終生教育的需要,不斷提高我校教師的素質,適應社會發展需求,提升學校的辦學水平和競爭能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教育法》,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應我校所有教師。
第三條 校本培訓的指導思想為遵循職業教育規律,以培養教師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為核心,建立一支具有現代素質、師德高尚、業務精良、有較強適應能力和較高教科研能力的教師隊伍。
第四條 校本培訓是教師隊伍建設的重要內容,是學校的基本任務之一。校長是校本培訓的第一責任人。
第五條 參加校本培訓是全體在職教師的權利和義務。
第六條 校本培訓與市級以上培訓是教師繼續教育的不同形式,兩者應相互結合而不能相互代替。
第七條 培訓應與學校工作相結合,應與教學研究、教科研相結合,注重解決教育教學中的實際問題。
第八條 校本培訓的內容
1、教師職業道德
2、法律法規:國家有關法律、法規。
3、業務:現代教育理論和人文社會科學知識
現代教育技術
教學實踐
現代職業教育學生的身心發展和評價方式
相關專業知識,行業發展最新動態
校本課程開發和教材開發
相關專業技能
4、教育科研方法
5、其他:現代科技、信息與管理
第九條 培訓方式:
1、專題講座。
2、隨現代科技發展、行業發展,分專業開設短期學習班。
3、對專業前沿變革組織骨干教師成立小型課題組,研討并提出對現行教材及教法進行補充的方案。
4、校本課程開發和教材的編寫。
5、對青年教師的幫帶培養。定期開展互學相長活動。根據上級要求和學校實際需要安排短期外派學習或培訓。
6、到相關企業學習、鍛煉。
7、其它。如:自習、考察、觀察學習和網上培訓等。
第十條 學校建立校本培訓領導小組,制定校本培訓的長遠計劃和學期計劃,整合各科有關工作,對校本培訓實行統一領導。
第十一條 在學校校本培訓領導小組的指導下,教科室負責總體安排、管理和測評;各科結合專業特點配合制定培訓計劃。
第十二條 校本培訓應將聘請校外專家和依靠本校教師開展培訓相結合,發展我校骨干教師作用;注重企業及其專家的培訓作用。
第十三條 校本培訓實行學時制,每人每學期不少于20學時。
第十四條 學校校本培訓領導小組、教科室和專業科在每學期開學前制定好本學期校本培訓計劃,落實校本培訓的具體內容、形式、責任人和測評方式等,并經校長室審核備案。
第十五條 校本培訓計劃應按審核的計劃進行。校本培訓學時認定以審核過的計劃認可,并作為每年教育局對教師繼續教育證書簽證的主要依據。不在計劃上的培訓內容和學時,原則上不予認定,如確需認定,應另行申報。
第十六條 校本培訓情況將作為相關部門和專業科工作考核的內容之一。
第十七條 校本培訓對教師考評的具體要求:
1、每名教師每學年參加培訓課時應不少于40學時。學習情況記入教師業務檔案。未達到要求者年終不得參與“評優”。
2、青年教師見習期必須參加“青年教師培訓班”的學習;由教研組指定不少于兩名有經驗的教師指導,聽課時數不少于20學時,見習期滿時應有聽課記錄、見習總結、指導教師評語,經專門機構評定后正式轉正,轉正綜合評審材料記入教師業務檔案。
3、見習期滿的青年教師五年內應參加不少于一次校級以上“教改教研課題組”,并有相應教研論文。參加教研活動過程及論文記入培訓課時(課時在課題立項時由教研室核定)。
4、按照南京市教委“專業教師‘專業實踐能力基本功’要求”,要求45歲以下的專業教師,取得一項以上相關“實踐能力“證書。
5、每個教學科應有一項“專項課題“(可以跨年延續),要有課題立項報告、實施情況定期總結資料、項目成果論文。課題進行過程分階段、按成果、考勤記入培訓課時。優秀課題成果可作為學校成果向上推薦。
6、安排到企業進行的“實踐學習”,可折算為相應學時。
7、參加學校舉辦的短期培訓班學習、專題講座或學校安排外出培訓、學習等,按考勤和考核成績給予校本培訓課時認定。
篇2:某中學學年度校本培訓管理制度
> zz中學學年度校本培訓的管理制度為使校本培訓真正落到實處,真正起到更新教師的教育觀念、提高教師的教育教學技能的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完善校本培訓管理機構,設立校本培訓領導小組,下轄校本培訓業務指導小組和校本培訓考核小組。
(二)校本培訓領導小組負責校本培訓的全面工作。積極創造條件,大力有序地推進學校的校本培訓。
(三)業務指導小組主要負責規劃近期、中期、遠期的培訓目標、培訓對象和培訓內容以及組織、協調好師資實施培訓,同時在培訓過程中也對教師進行指導。
(四)考核小組主要負責培訓過程的檢查和培訓效果的落實。制定每一塊培訓內容的考核細則,采用過程性評價和形成性評價、質的評價和量的評價相結合等方式,對培訓過程和結果實施檢查、考核。
(五)本規定從發文之日起執行。
zz中教科處
20**年9月
篇3:某中學學年度校本培訓制度
z中學學年度校本培訓的制度
根據推進素質教育、實現教育現代化、進行校本師資培訓的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一)學校按照實現教師合格化和名師工程的要求,每學年要制定切實可行的校本培訓計劃,有組織地對全體教師實行教育教學基本功進行培訓、考核,內容包括:說課、上課、教學設計、命題、課件制作、論文寫作、課題的搜索研究能力、個案和案例研究、反思性教學、校本課程的開發、新課程理念(含課程觀、教學觀、學生觀、評價觀等)。
(二)全面實施“青藍工程”--新老教師“師徒結對幫扶”制度,不斷提高新上崗教師的教育教學能力。
(三)實施名師教師制度,定期評選校十佳教師、骨干教師、學科帶頭人。
(四)創造各種有利條件,積極組織教師參與各類繼續教育、普通話、計算機、英語等培訓及考核。
(五)全面深化班主任學校建設,不斷提高德育管理隊伍的理論水平。
(六)繼續深化特色課、公開課、評議課和教學示范周活動。
(七)積極探索現代教學方法,發動各教研組積極課題研究工作,努力培養學者型的教學工作者。
(八)建立教師培訓考核檔案,將教師培訓的綜合考核結果和教師學年聘任掛鉤。將考核結果作為教職工聘任的重要依據,限期提高,直至落聘。
(九)本規定自發文之日起執行。
zz中教科處
20**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