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大學黨委宣傳部綜合部規章制度
1.1.1 部門職責
綜合部主要協助團長做好記者團內務管理、協調、服務等工作,以及記者團的專題策劃、活動策劃和美工工作。
1.1.2 工作規范
第一條 綜合部成員政治要求:始終堅持黨的宣傳思想工作方針,在校黨委宣傳部的領導下,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堅持正面宣傳報道、堅持服務學校發展,樹立“爭做建設者、傳遞正能量”的良好風氣,努力做社會主義事業的宣傳者和建設者,成為校園正能量的凝聚者和傳遞者。
第二條 綜合部成員準入基本條件
1、嚴格遵守《黨委宣傳部記者團章程》。
2、具有良好的組織紀律性,服從記者團指導老師領導。
3、政治思想過硬,做事認真負責、吃苦耐勞、樂于奉獻。
4、熱愛新聞宣傳工作,具有較強的組織策劃能力。
第三條 綜合部負責人為主任和副主任。主任職責:負責管理記者團公共物品和資產,管理記者團各部門資料、檔案,協調記者團各部門之間的關系,對記者團各部門工作開展監督。副主任職責:協助主任負責記者團各策劃活動的決策及管理工作,負責綜合部下設的專題策劃組、活動策劃組、美工組的管理工作。
第四條 綜合部負責協調各部門與領導、老師之間的關系,做好上傳下達工作;負責聯系記者團對外活動的合作伙伴。
第五條 負責團委會例會時間地點的通知,開會時負責做好人員與會記錄及會議內容記錄。
第六條 負責每月記者團的購書工作。
第七條 負責對記者團每日值班情況進行監督。
第八條 負責做好記者團財務管理工作,每月5日前收集各部門財務報表,整理上報負責老師,領取稿費后及時發放。
第九條 財務公開,接受各部門負責人查賬申請。
第十條 負責做好記者團的專題策劃工作:貼近校園生活、關注校園熱點、策劃各類新聞專題;統籌利用各種資源,正確引導輿情。
第十一條 負責做好記者團的活動策劃工作:配合業務發展需求,策劃各種活動。對外樹立良好的公共形象,提升品牌價值;對內促進聯系與交流,打造團結和諧的團隊文化。
第十二條 負責記者團的各種美工設計制作及形象設計。
1.1.3 獎懲制度
第十三條 綜合部全體成員應嚴格遵守黨和國家的政策方針,在黨委宣傳部的統一領導下開展各項工作,違規者將被留用察看直至開除。
第十四條 綜合部主任、副主任及財務管理人員每月發放一定的基本工資。
第十五條 財務管理人員負責各自所分配部門的財務管理工作。稿費統計失誤1次,口頭批評;失誤2次,予以罰款處罰;失誤累計達到3次,扣除當月所有工資并留用察看。
第十六條 綜合部負責人在部門例會中無故缺勤1次,口頭批評;缺勤2次,予以罰款處罰;超過2次,處罰相應加重。
第十七條 綜合部其他成員實行按工作量發放工資。對于工作表現突出或提出可行創新想法的成員給予獎勵。工作表現突出者月底由所有部員投票選出,并通報記者團表揚。創新想法獎勵由主任、副主任商討決定,可以空缺。組長帶領的小組如整體表現優秀,給予組長獎勵。
第十八條 組員必須按時出席例會,完成布置的任務,積極參加活動。如有特殊情況需提前向各組長請假。出席各項活動,遲到10分鐘以內者,予以罰款處罰;遲到10分鐘以上者視為缺勤,處罰相應加重。
第十九條 無故不能完成任務者,取消當月評優資格。
第二十條 連續2周不參加綜合部任何活動者視為自動退出。
篇2:建筑工程公司綜合部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公司綜合部管理制度
為了確保公司正常、有效地經營,并提高公司的社會知名度,加強對質量、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的管理,規范企業制度的需要,特制定綜合部管理制度。
1.綜合部主要職責
1.1負責督促、檢查、指導管理體系的運行。
1.2負責組織管理體系內、外審核工作。
1.3負責對竣工工程檔案的整理歸檔保存。
1.4負責公司資質的年檢及升級有關工作。
1.5負責與公司有關的協會、組織團體及職能部門的溝通與落實。
1.6負責收集與企業相關的信息。
1.7負責公司榮譽及員工獎項的辦理。
1.8負責公司業績材料的管理。
1.9負責公司招投標業績材料的編審。
1.10 負責配合企業文化的策劃與宣傳。
1.11 負責配合各相關部門的溝通與協調工作。
1.12 負責人員崗位證件的管理。
1.13 負責辦理工程開、竣工相關手續。
2.質量、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管理
2.1公司總經理對管理體系負總責,總工程師(管理者代表)主抓管理體系運行工作,綜合部負責全公司管理體系運行工作,各部及項目部負責相關的管理體系運行工作。
2.2在工程開工前由綜合部下發《管理手冊》、《程序文件》、《支持性文件》及相關體系表格。
2.3各項目部項目經理負責本項目部管理體系運行,建立健全項目管理保證體系,使其正常運行,落實管理人員工作職責及體系相關的工作內容,并將管理體系職能分配表上報綜合部。管理人員認真做好管理體系運行的相關記錄,違者罰款50元/次。
2.4管理方針及管理目標實施掛牌制,項目部管理體系職能分配表實行上墻制。
2.5每月一次組織各部門對各項目部體系運行情況進行檢查、指導、落實、驗收。
2.6如果管理體系通過運行出現有缺陷部位應將相關信息資料及時上報綜合部,由綜合部組織相關部門進行討論,經總經理審批后,作為修正內容及時下發到各部室、項目部。
2.7組織管理體系內部審核工作,制定內部審核計劃;組織內審員編制審核內容;召開首次會議;組織內審人員對公司、項目部進行內部審核;召開末次會議;制定管理體系評審報告,對內審中提出的不合格項進行限期封閉。
2.8組織管理體系外部審核工作,及時傳達審核組檢查內容,公司各部及項目部積極做好準備工作。
2.9項目部在參加內(外)審核前,由項目經理組織相關人員進行自檢工作,做好自檢記錄,違者罰款100元。
2.10 工程竣工驗收后十日內,各項目部由項目經理組織將管理體系運行有關記錄收集、整理、裝訂后同竣工資料一起上交綜合部,存檔三年。違者罰款100元/天。
2.11 每年年初組織各部門對程序文件進行一次修訂。
3.崗位證件管理
3.1項目經理、工長、技術員、質檢員、安全員、預算員、材料員必須持證上崗。證職相符,證件由公司綜合部統一保存,并登記入冊。
3.2崗位證件的借用要經負責人批準,由借用人填寫《崗位證件借用登記表》,在規定的期限內將證件歸還綜合部。
3.3職工離職取證時要經總經理審批后,并到人力資源部辦理完相關手續方可取證。
3.4及時組織相關崗位證件年檢工作,保證證件的持續有效性。
3.5禁止借證人將借出的證件用于他途,違者罰款200元/次。
3.6工程開工后項目部收集現場所有特殊工種的證件,證件原件存放項目部,證件復印件及特殊工種名冊上報公司人力資源部。
3.7施工現場勞務人員必須持有建設職業技能崗位證書或職業資格證書
3.8項目部將勞務人員名冊及證件復印件上報公司人力資源部。
3.9對上報假證者,追究其責任。
4.企業業績管理
4.1及時按有關文件要求辦理企業獎項及個人獎項。
4.2所獲獎項要辦理登記、存檔(含電子版)。
4.3企業獎項借用時要經負責人審批,并填寫借用登記表。
4.4年終對本企業所獲獎項要匯總,并上報總經理。
4.5制作企業業績宣傳材料,及時更新改版。
5.工程開、竣工手續管理
負責將項目部上報的施工許可證(復印件)、竣工備案材料(原件)、竣工備案證(復印件)和消防驗收合格單(復印件)存檔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