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經理人

醫學院選修課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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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都成醫學院選修課管理辦法

  選修課是高校專業人才培養方案的重要組成部分。選修課自開設以來,在拓寬學生知識面,改善學生知識結構,促進學生個性發展,提高學生綜合素質,輔助學生達到培養目標等方面起到了積極的作用。為進一步加強選修課的管理,特制訂本管理辦法。

  第一章 選修課的申報

  第一條 全校教師均有承擔選修課教學的責任和義務。各學院要組織教師積極申報開設選修課。

  第二條 允許一門課程由多名教師申報,支持確有能力勝任的同一名教師申報多門選修課課程,申報者須認真填寫《都成醫學院選修課申報書》,經所在院系審查后報教務處。

  第三條 教務處原則上每學年組織學校專家評審組對新申報的選修課進行審定,審定內容為課程設置、教材(講義)、授課計劃、教學大綱等,審定合格的課程方可安排教學。

  第四條 為了促進選修課建設,保證教學質量,學校給予一定的課程建設經費資助,主要用于購買資料、復印資料和打印文本、購買教材等。所購買的教材、資料屬院系公用列入移交,課程建設所產生費用在完成一輪教學后憑有效發票按學校財務管理規定報銷。

  第二章 選修課的設置

  第五條 選修課按照教學形式分課堂教學和在線開放課程,按照課程性質分為通識選修課和專業選修課,其中專業選修課包括專業任選課和專業限選課(專業限選課在教學要求及管理上與必修課一致)。

  第六條 各年級、各專業各類選修課的畢業所需最低學分按照本專業人才培養方案有關規定執行。

  第七條 各類選修課的單門課程的學時學分設置為16-18學時/每學分,每次課教學時間為2-3學時。

  第三章 選修課的管理

  第八條 選修課在教學要求上與必修課一致。

  第九條 選修課教學工作量計入年終學時統計,選修課教學學時加權系數為1.5,新開選修課教學學時加權系數為2。

  第十條 各院系和教研室應組織好教師進行備課、試講等教學前的準備工作,并將應將選修課師資培訓列入師資隊伍建設計劃,保證選修課的連續性、穩定性。

  第十一條 任課教師必須遵守學院的教學管理規定,認真做好教學的每個環節,切實提高選修課教學質量。如出現教學事故或教學違紀現象,取消其下一輪講授選修課的資格,并按照學校相關規定給予相應處罰;連續兩個學期因選課人數未能達到開課條件(每學期低于30人)而停開或因任課教師原因而不能開課的課程,予以取消,如需開課,需重新申報。

  第十二條 學生不得選修本專業人才培養方案中的必修課(包括專業限選課),否則,其本門課的選修課學分將不予認定。

  第四章 選修課的教學

  第十三條 選修課的申報、審核、教學安排由教務處統一組織,各學院和教研室主要負責教師教學質量、課程建設及課程考核等教學管理工作。

  第十四條 選修課教師應自覺接受教學評估和監督,對教學質量差、要求不嚴的教師,教學評估不合格者取消其選修課授課資格,并追回選修課建設資助經費。

  第十五條 每門選修課根據情況由任課教師指定課代表1~2名,協助教師做好考勤、維護課堂秩序等各項教學輔助工作。

  第十六條 各學院、教研室和任課教師要按照必修課要求加強對學生的管理,嚴格執行考勤制度,認真填寫考勤記錄;保證選修課正常教學秩序。

  第五章 選修課的安排

  第十七條 教務處按學期下達選修課教學任務,各學院及教研室需在開課前完成相關教學材料準備工作。

  第十八條 選修課選課采用線上四輪制選課形式,均由學生在選課階段自行登錄教務管理系統完成。第一階段為預選課階段,第二輪選課為正式選課階段,第三輪為補退選階段,第四輪為試聽退選階段,四個階段選課均有效,學生選課結果以其最后一次選課為準。

  第十九條 每學期選課前學校為每位學生預置100分的權重分,學生在第一輪與選課階段可以對不同的課程投不同的權重分,在同一優先級別下投入權重分值高的學生將優先選中該門課程。權重分只可在第一階段即預選課階段使用,權重分不得轉贈他人或累積使用。

  第二十條 學生需在規定的時間在教務管理系統中進行選課和補退選,教務處根據學生選課情況制定選修課教學安排計劃。試聽退選階段結束后學生不得隨意改選或退選。

  第六章 選修課的考核

  第二十一條 任課教師是課程考核的直接負責人,各學院和任課教師必須加強選修課的考核管理,嚴格命題和閱卷標準,嚴明考試紀律,遵守學校的考試管理規定。

  第二十二條 選修課考核標準應在課程教學大綱中明確指出,成績可通過考勤、作業、考試等檢測指標來綜合評定,并嚴格按照《都成醫學院課程考核管理實施辦法》文件執行。

  第二十三條 選修課考試成績實行百分制,考核合格者計學分。

  第二十四條 選修課考核后兩周內,任課教師在教務系統中錄入成績并打印《都成醫學院成績登記表》、課程小結、試卷分析、線上網絡成績匯總表(僅線上網絡教學形式選修課提供)一式三份,經隸屬關系負責人簽名和蓋章后報教務處。

  第二十五條 選修課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補考,可重修或重選其他課程并取得相應學分。

  第二十六條 學生選修課程的名稱、學分計入本人學籍檔案。

  第七章 附 則

  第二十七條 本規定辦法自印發之日起執行,由教務處負責解釋。

  第二十八條 20**年9月12日發布的《都成醫學院選修課管理規定》同時廢止。

篇2:醫學院選修課管理辦法

  都成醫學院選修課管理辦法

  選修課是高校專業人才培養方案的重要組成部分。選修課自開設以來,在拓寬學生知識面,改善學生知識結構,促進學生個性發展,提高學生綜合素質,輔助學生達到培養目標等方面起到了積極的作用。為進一步加強選修課的管理,特制訂本管理辦法。

  第一章 選修課的申報

  第一條 全校教師均有承擔選修課教學的責任和義務。各學院要組織教師積極申報開設選修課。

  第二條 允許一門課程由多名教師申報,支持確有能力勝任的同一名教師申報多門選修課課程,申報者須認真填寫《都成醫學院選修課申報書》,經所在院系審查后報教務處。

  第三條 教務處原則上每學年組織學校專家評審組對新申報的選修課進行審定,審定內容為課程設置、教材(講義)、授課計劃、教學大綱等,審定合格的課程方可安排教學。

  第四條 為了促進選修課建設,保證教學質量,學校給予一定的課程建設經費資助,主要用于購買資料、復印資料和打印文本、購買教材等。所購買的教材、資料屬院系公用列入移交,課程建設所產生費用在完成一輪教學后憑有效發票按學校財務管理規定報銷。

  第二章 選修課的設置

  第五條 選修課按照教學形式分課堂教學和在線開放課程,按照課程性質分為通識選修課和專業選修課,其中專業選修課包括專業任選課和專業限選課(專業限選課在教學要求及管理上與必修課一致)。

  第六條 各年級、各專業各類選修課的畢業所需最低學分按照本專業人才培養方案有關規定執行。

  第七條 各類選修課的單門課程的學時學分設置為16-18學時/每學分,每次課教學時間為2-3學時。

  第三章 選修課的管理

  第八條 選修課在教學要求上與必修課一致。

  第九條 選修課教學工作量計入年終學時統計,選修課教學學時加權系數為1.5,新開選修課教學學時加權系數為2。

  第十條 各院系和教研室應組織好教師進行備課、試講等教學前的準備工作,并將應將選修課師資培訓列入師資隊伍建設計劃,保證選修課的連續性、穩定性。

  第十一條 任課教師必須遵守學院的教學管理規定,認真做好教學的每個環節,切實提高選修課教學質量。如出現教學事故或教學違紀現象,取消其下一輪講授選修課的資格,并按照學校相關規定給予相應處罰;連續兩個學期因選課人數未能達到開課條件(每學期低于30人)而停開或因任課教師原因而不能開課的課程,予以取消,如需開課,需重新申報。

  第十二條 學生不得選修本專業人才培養方案中的必修課(包括專業限選課),否則,其本門課的選修課學分將不予認定。

  第四章 選修課的教學

  第十三條 選修課的申報、審核、教學安排由教務處統一組織,各學院和教研室主要負責教師教學質量、課程建設及課程考核等教學管理工作。

  第十四條 選修課教師應自覺接受教學評估和監督,對教學質量差、要求不嚴的教師,教學評估不合格者取消其選修課授課資格,并追回選修課建設資助經費。

  第十五條 每門選修課根據情況由任課教師指定課代表1~2名,協助教師做好考勤、維護課堂秩序等各項教學輔助工作。

  第十六條 各學院、教研室和任課教師要按照必修課要求加強對學生的管理,嚴格執行考勤制度,認真填寫考勤記錄;保證選修課正常教學秩序。

  第五章 選修課的安排

  第十七條 教務處按學期下達選修課教學任務,各學院及教研室需在開課前完成相關教學材料準備工作。

  第十八條 選修課選課采用線上四輪制選課形式,均由學生在選課階段自行登錄教務管理系統完成。第一階段為預選課階段,第二輪選課為正式選課階段,第三輪為補退選階段,第四輪為試聽退選階段,四個階段選課均有效,學生選課結果以其最后一次選課為準。

  第十九條 每學期選課前學校為每位學生預置100分的權重分,學生在第一輪與選課階段可以對不同的課程投不同的權重分,在同一優先級別下投入權重分值高的學生將優先選中該門課程。權重分只可在第一階段即預選課階段使用,權重分不得轉贈他人或累積使用。

  第二十條 學生需在規定的時間在教務管理系統中進行選課和補退選,教務處根據學生選課情況制定選修課教學安排計劃。試聽退選階段結束后學生不得隨意改選或退選。

  第六章 選修課的考核

  第二十一條 任課教師是課程考核的直接負責人,各學院和任課教師必須加強選修課的考核管理,嚴格命題和閱卷標準,嚴明考試紀律,遵守學校的考試管理規定。

  第二十二條 選修課考核標準應在課程教學大綱中明確指出,成績可通過考勤、作業、考試等檢測指標來綜合評定,并嚴格按照《都成醫學院課程考核管理實施辦法》文件執行。

  第二十三條 選修課考試成績實行百分制,考核合格者計學分。

  第二十四條 選修課考核后兩周內,任課教師在教務系統中錄入成績并打印《都成醫學院成績登記表》、課程小結、試卷分析、線上網絡成績匯總表(僅線上網絡教學形式選修課提供)一式三份,經隸屬關系負責人簽名和蓋章后報教務處。

  第二十五條 選修課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補考,可重修或重選其他課程并取得相應學分。

  第二十六條 學生選修課程的名稱、學分計入本人學籍檔案。

  第七章 附 則

  第二十七條 本規定辦法自印發之日起執行,由教務處負責解釋。

  第二十八條 20**年9月12日發布的《都成醫學院選修課管理規定》同時廢止。

篇3:科大通識選修課管理辦法

  科大通識選修課管理辦法

  通識選修課程作為高等學校課程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對于激發學生的學習興趣、促進學生個性發展、拓寬學生知識面、提高學生綜合素質起著重要作用。為規范我校的通識選修課管理,提高通識選修課質量,特制定本規定。

  一、課程設置原則

  (一)拓寬學生的知識面。

  (二)增強學生的實用知識和技能。

  (三)介紹學科前沿和新學科的動態。

  (四)重視學科的交叉,關注課程的廣度與深度的結合。

  (五)提高學生綜合素質,增強就業競爭能力

  二、課程分類

  根據我校的實際情況,通識選修課分為五種類別:

  (一)人文社科類:涵蓋文學、歷史、哲學、宗教、語言、法學、政治、社會學等。

  (二)自然科學類:涵蓋數學、物理、化學、力學、生物等。

  (三)經濟管理類:涵蓋經濟、管理等。

  (四)藝術體育類:涵蓋美術、音樂、舞蹈、體育等。

  (五)工程技術類:涵蓋材料、電子電氣、計算機、機械、化工、交通、土建、環境、安全、儀器儀表、自動化等。

  三、課程的開設與申報

  (一) 學期開課數量。原則上每學年各專業至少開設1門通識選修課程供全校學生選修。各教學單位在安排好教學計劃規定課程教學的同時,應挖掘潛力,調動教師的積極性,積極開設通識選修課程。

  (二)任課教師資格。凡申報開設通識選修課的教師原則上應具備講師及以上職稱,特殊情況經教學指導委員會論證后報教務處審批。

  (三)建立和完善選修課程庫。教務處將逐步建立和完善通識選修課程庫。通識選修課程庫實行動態管理,根據授課情況反饋以及社會經濟文化和科學技術的發展不斷調整、更新和補充課程庫內容。連續兩次由于學生選課人數不足而不能開課的課程將從課程庫中刪除。各專業至少應該建設2門通識選修課程。

  (四)按照開課學期劃分,通識選修課程庫的課程分為兩類:春季開與秋季開。

  (五)通識選修課程的開設。每學期第8周各學院(部)申報下學期擬開設的通識選修課。擬新開設的通識選修課,需填寫《太原科技大學新開設通識選修課申請表》(附件1);已經開設的通識選修課無需填寫。原則上,已開設的課程不可隨意更改課程信息(如課程名稱、學時、學分等);否則,須按照新開課程申請。教務處將組織專家,對申報新開設的課程進行審核。經審核同意后進入通識選修課程庫和網上選課系統。各學院根據申報情況進行匯總并需填寫《太原科技大學通識選修課程開課信息匯總表》(附件2)。

  (六)每個老師每學期原則上只能開設1門通識選修課程,最多不超過2門。

  四、學生選課原則與選課程序

  (一)選課原則

  1、為促進學科滲透,擴大學生知識面,要求學生跨學科、跨專業選課。每個學生至少選擇3類課程,且文科學生至少選修1門自然科學類或工程技術類課程,理工科學生至少選修1門人文社科類課程。所有學生必須從藝術導論、音樂鑒賞、美術鑒賞、影視鑒賞、戲劇鑒賞、舞蹈鑒賞、書法鑒賞、戲曲鑒賞中選擇1門。體育類選修課從第五學期開始選修。

  2、學生應在第2至第7學期完成選修課程。第八學期原則上不予安排選課。

  3、學生須認真閱讀課程簡介,了解課程內容,根據自己的愛好和選課要求選擇課程。每生每學期至多選擇2門通識選修課。

  4、學生選修通識選修課,不能與本人已經修過且已取得學分的課程重復,如有重復,一律不計算學分。

  5、學生未辦理正常的選課手續,其考核成績不予承認。

  6、學生必須修滿人才培養方案規定的相應通識選修課程要求的學分,方準予畢業。

  (二)選課程序

  1、每學期第10周由教務處公布下一個學期通識選修課的開課情況,學生可通過網絡平臺觀看選修課程的簡介及有關內容,決定所選課程。

  2、選修人數不足35人(體育類、外語類課程不足20人)的課程將予以停開。已選報停開課程的學生可改選其他選修課。

  3、第12周教務處根據選課情況整理匯總,進行選修課程的補退選。第13周公布學生選課名單和選修課開課安排。

  4、選課名單一經確定,學生不可隨意退選、改選或增選課程。

  5、外語、體育類選修課的班容量一般控制在20-60人。

  五、教學組織與管理

  (一)開課程序:各教學單位填寫申報表-教務處審核-教務處公布通識選修課-學生網上選課-教務處匯總-生成課表。

  (二)開課時間安排

  1、擬開設通識類選修課程的學院(部),應于每學期第8周將下學期擬開設通識選修課的申報材料(紙質及電子文檔各1份)交到教研科。教務處將組織審核,通過審核的課程將進入網上選課系統,供學生選修。

  2、每門通識類選修課程每周2學時,教學周數和考試時間遵循校歷安排。

  (三)課程一經學生選課,任課教師和學院(部)不能無故提出停課,確需調停課時,需辦理調停課手續,并由任課教師通知學生。

  (四)選修課考核方式一般為考查。學生缺課時數超過該課總學時的三分之一不能取得學分,成績以“不及格”記載。成績及格即可取得學分。任課教師于考核結束后應及時將學生成績輸入教務管理系統。凡是未參加考核或考核不及格者,不取得學分,學生可以重新選修此課程,也可以選擇其他課程,通識選修課不安排補考。

  (五)通識選修課不及格不作為學籍處理的依據,也不計入學生成績表。

  (六)通識選修課每門課程原則上為8學時、16學時及32學時。每16學時記1學分。

  (七)修讀第二學位但未取得結業證書者,其修讀并考核及格的相近課程可計入通識選修課學分,一門二學位課程可以頂替一門通識選修課課程。

  (八)鼓勵學生積極參與各種形式的有利于培養創新意識和創新能力的活動。超過素質拓展學分要求的學生,對于超出部分的創新學分可以頂替通識選修課程學分。學生最多可用4個創新學分頂替2門通識選修課程。

  六、教材使用

  通識選修課的教材或講義由開課學院(部)確定,由教務處統一訂購教材或印刷講義,統一發放。各任課教師不得強迫學生購買教材。

  七、質量監控

  (一)學校對通識選修課有等同于必修課的質量要求。學校通過《教務管理系統》統一組織學生評教,并由教學督導組對課堂教學效果進行不定期抽查。對內容陳舊、效果較差的課程,將限期整改或取消。

  (二)各學院(部)應制定公共類選修課質量監控細則,對此類課程實行全方位監控。

  (三)鼓勵教師在通識選修課中進行經常性的教學內容更新和教學方法改革。學校定期組織同類或相近課程主講教師召開討論會,交流經驗,加強合作。協調不同課程之間的關系與內容銜接,避免重復。

  八、本規定自頒布之日起實施

  九、本規定的解釋權在教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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