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監站現場安全檢查處罰規定
為了確保我礦安全生產工作持續穩定好轉;使安全檢查工作不流于形式并落在實處;提高安全生產現場管理水平;在安全生產管理中查出的問題、隱患能及時整改落實;扭轉老問題檢查老不改的局面,特制定此試行處罰規定。
一、處罰方式
1、查出重大安全隱患,給予主要責任人1000—2000元、領導責任人1000—2000元的經濟處罰,沒有及時整改或重復出現的給予加倍的處罰,并進“三違”學習班進行培訓。
2、查出一般隱患,給予主要責任人500—1000元、領導責任人500—1000元的經濟處罰,并由分管領導限期整改,沒有及時整改或重復出現的給予加倍處罰,并進“三違”學習班進行培訓。
3、查出日常問題,給予主要責任人100—200元、領導責任人100—200元的經濟處罰,并由分管領導限期整改,沒有及時整改或重復出現的給予加倍處罰,并進“三違”學習班進行培訓。
4、安監站負責開罰款收據并督促兌現。
5、安監站對每月處罰結果進行統計匯總。
二、處罰細則
(一)一通三防
1、日常問題
(1)通風系統圖、瓦斯抽放系統圖、防塵灑水系統圖、監控系統圖、通風網絡圖、通風立體示意圖等與實際不相符的。
(2)風流方向、用風地點、風量、通風設施位置與通風圖件不符合的。
(3)通風管理制度、記錄、報表、不健全、不完善的。
(4)風筒有破口、未及時處理的。
(5)風筒吊掛不平直、不縫環必掛的。
(6)閉墻無編號,盲巷、采空區柵欄無警示牌板的。
(7)井下各轉載點沒有噴霧或有噴霧不使用的。
(8)凈化水幕噴頭霧化效果差的。
(9)隔爆水袋水量不足或破損的。
(10)電纜、設備有煤塵堆積未及時清理的。
(11)井下瓦斯抽放鉆孔,不按規定觀察或如實填寫記錄的。
(12)瓦斯抽放管路,無孔板流量計的。
(13)瓦斯抽放管路,鉆孔有漏氣的。
2、防滅火
(1)必須嚴格執行入井檢身制度。嚴禁攜帶煙草、點火物品和穿化纖衣服下井,嚴禁井下吸煙、使用燈泡取暖的。
(2)開采容易自燃、自燃的煤層,必須在作業規程中明確規定預防煤層自燃的具體措施,明確規定煤層自然發火的預測預報方法。
(3)采煤工作面回采結束后,未在45天內進行永久封閉的。
(4)封閉火區滅火時,應盡量縮小封閉范圍,必須指定專人檢查瓦斯、氧氣、一氧化碳、煤塵以及其它有害氣體和風向、風量的變化,還必須采取防止瓦斯、煤塵爆炸和人員中毒的安全措施的。
(5)井下火區一經封閉,任何人不得隨意打開任意一道閉墻的。
3、一般隱患
(1)不按規定及時進行測風的。
(2)甲烷傳感器懸掛不規范的。
(3)盲巷和采空區不按規定及時密封的,密閉無掏槽、漏風嚴重的。
(4)未按規定及時安裝凈化水幕的。
(5)測風報表時間和數據不真實、不準確的。
(6)井下風門、調節風門無連鎖或連鎖不起作用的。
(7)凡發現一處風筒接頭漏風、反接、風筒距工作面不符合規定的。
(8)風筒拐彎無彎頭的。
(9)防塵灑水管路不健全,管路有嚴重漏水的。
(10)巷道煤塵不定期沖洗,隔爆水袋煤塵大或巷道內有積塵的。
(11)瓦斯抽放管路積水嚴重,未及時放水的。
(12)瓦斯抽放觀察記錄牌,觀察數據與實際不相符的。
(13)甲烷傳感器與光學瓦檢儀誤差大的。
(14)光學瓦斯檢定器維修不及時或藥品過期的。
(15)光學瓦斯檢定器、便攜式、甲烷傳感器不及時標校及檢定的。
(16)光學瓦斯檢定器有漏氣現象的。
(17)井下各皮帶機頭各硐室滅火器過期或損壞的。
(18)井下消防材料庫,消防器材不足的。
(19)安全管理人員下井不佩戴便攜式瓦檢儀的。
(20)未按規定編制每月瓦斯檢查計劃的。
(21)瓦斯員下井不帶長桿和皮管的。
(22)瓦斯員未做到檢查牌、記錄、報表、三對口的。
(23)掘進局扇未實現雙風機雙電源自動切換的。
(24)局扇安裝高度不等于《規程》要求的。
4、較大隱患
(1)兩道風門同時打開造成風流短路的。
(2)瓦斯積聚、瓦斯排放無措施,或不按措施排放瓦斯的。
(3)局扇隨意停開的。
(4)風筒口距工作面遠,造成瓦斯積聚的。
(5)采掘工作面煤塵堆積嚴重,清理不及時的。
(6)在井下使用電焊、氣焊,無安全技術措施的。
(7)拆除瓦斯抽放管路無安全措施的。
(8)采掘工作面,瓦斯監控系統運行不正?;驊覓煳恢貌灰幏兜?。
(9)不按規定檢查瓦斯,有空班、漏檢、假檢現象的。
(10)有無風、微風、瓦斯超限作業的。
(11)采掘工作面瓦斯濃度超出《規程》規定,不及時采取措施處理的。
(12)掘進工作面無探水鉆孔或用煤電鉆代替探水機探水的。
(二)機電
1、日常問題
(1)各種電器設備、開關上或附近浮煤、雜物堆積不及時清理的。
(2)使用的設備上發現有積塵,不及時清理;開關未上架的。
(3)保護接地不合格。接地極和局部接地極材料、面積、厚度不符合要求,連接、埋設不合格的。
(4)電纜同電氣設備連接使用與電器設備性能不相符的接線盒的。
(5)主變壓器、主通風機、主提升機、壓風機、主排水泵、鍋爐等大型主要設備未建立技術檔案,未按規定進行檢驗測試的。
(6)硐室入口處未懸掛“非工作人員禁止入內”牌;硐室內有高壓電氣設備時,未在明顯地點懸掛“高壓危險牌”的。
(7)井下運輸系統圖、排水系統圖、井上下供電系統圖、井下電氣設備布置圖發現有不符合要求或者缺圖紙的。
(8)電纜線不懸掛或者懸掛不規范的。
(9)發現有五小電器不吊掛或吊掛不規范的。
(10)電氣設備、電纜線無標牌或標牌與實際不符的。
(11)電氣設備無各種管理牌版的。
2、一般隱患
(1)不按操作規程進行操作、檢查,未填寫維修、檢查、運行、巡視記錄,或填寫不準確不及時的。
(2)非專職或非值班電氣人員擅自操作電氣設備的。
(3)大型設備檢修未進行編制檢修計劃或計劃不全面、不完整的。
(4)電纜遭受淋水、浸蝕和懸掛在風管或水管上的。
(5)設備安裝未編制作業規程和安全技術措施,處理故障未請示,未制定故障處理方案或方案未經審批,擅自進行處理等違規、違章行為的。
(6)隔爆接合面的間隙和有效寬度不符合規定;隔爆接合面的粗糙度,螺紋隔爆結構的擰入深度和齒合扣數不符合規定的。
(7)低壓開關閉鎖裝置失靈或缺閉鎖桿的。
(8)電纜吊掛亂、彎度大、串鉤不及時處理的。
(9)流動設備未上架或擺放不平整的。
(10)開關按鈕不靈,防爆型電氣設備的緊固件、密封件、接地件不齊全完好的。
(11)通訊線路的入井處未按照《煤礦安全規程》規定裝設熔斷器和防雷電裝置的。
(12)由地面直接入井的軌道在井口附近將金屬體未按照《煤礦安全規程》規定,設置良好的軌道絕緣的。
(13)井下中央變電所、采區變電所未配備足夠的消防滅火器材、滅火沙箱或消防器材失效等的。
(14)硐室內的設備,無編號、責任牌、標明用途或無停送電的標志的。
(15)硐室的通道不暢通或存放無關的設備和物件。帶油的電器設備溢油或漏油時,未立即處理的。
(16)井下巷道內的電纜,沿線每隔一定距離、拐彎或分支點以及連接不同直徑電纜的接線盒兩端、穿墻電纜的墻的兩邊未設置有編號、用途、電壓和截面的標志牌的。
(17)電纜穿過墻壁部分未用套管保護或堵管口無嚴密的封口的。
(18)開關用小喇叭口進出動力線的。
(19)信號、電鈴聲光信號不齊,或信號電纜分接其它負荷的。
(20)高壓電纜接線盒不符合規定,接線盒處有可燃物的。
(21)電壓在36V以上的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構架,鎧裝電纜的鋼帶(或鋼絲)、鉛皮或屏蔽護套等無保護接地的。
(22)保護接地裝置、局部接地裝置,主接地極、接地電阻值不符合《煤礦安全規程》規定要求的。
(23)固定膠帶輸送機機頭、機尾用可燃性材料支護的。
(24)盤圈或盤“8”字形的電纜帶電的。(采、掘機組供電電纜不受限制)。
3、較大隱患
(1)電器設備發現有一處失爆或電纜破損的。
(2)有過流保護整定甩掉或者超值整定的。
(3)帶電作業或者帶電檢修、搬遷電氣設備、電纜和電線的。
(4)無計劃大范圍停電檢修或高壓電器設備停電檢修,無停電措施施工的。
(5)甩掉漏電繼電器,風、瓦斯電閉鎖,煤電鉆綜合保護裝置等的。
(6)高壓電氣設備和線路檢修時,無安全措施、無停送電制度,不設專人監護、停電不掛標志牌、不閉鎖的。
(7)井下電焊、氧焊不按《煤礦安全規程》規定制定專項措施或不按措施施工的。
(8)機電設備超期使用,未及時更換的。
(9)所有電氣設備不符合“三無”、“四有”、“兩齊”、“三全”、“三堅持”要求的。
(三)提升運輸
1、日常問題
(1)主要提升裝置的保護和資料不齊全的。
(2)安全設施不堅持使用或安全設施達不到靈敏可靠未及時修復處理的。
(3)主要運輸巷無照明、無聲光信號或損壞不及時修復不能安全使用的。
(4)提升設備日常安全檢查不到位或記錄不全、無記錄的。
(5)司機未進行交接班或交接不清的及上一班遺留問題未及時進行處理的。
(6)提升設備未按照日常檢修措施作業的。
2、一般隱患
(1)未按規定檢查各種鋼絲繩和無檢查記錄的。
(2)小絞車司機工作前不認真檢查點柱、底座螺絲、閘皮銷則、信號、擋繩板、鋼絲繩等,盲目操作或有問題未處理好而開車的。
(3)小絞車安裝距軌道不足0.5m,固定絞車壓點柱、戧柱不牢固、不按要求固定地錨的。
(4)物料運送時,超寬、超高、超長、超重或易燃、易爆物,無具體安全措施或措施未經審批的。
(5)斜巷行車的連接裝置、防跑車裝置、過卷、過放、制動裝置和鋼絲繩、罐環等不按規定時間檢驗或不認真填寫記錄的。
(6)掛鉤工未做到“五不掛”的,即:安全設施不齊不掛的;信號聯系不通不掛的;超掛車和礦車連接銷不閉鎖不掛的;車輛裝載不符合規定不掛的;絞車道有行人不掛的。
(7)因檢修不到位造成的設備和部件損壞的。
(8)刮板機機頭、機尾未打地錨和壓柱或不牢固的。
(9)使用膠帶輸送機、刮板機輸送機運送物料的。
(10)膠帶輸送機的煤位、低速、打滑、跑偏、撕裂等保護有一項不用或未起作用的。
(11)井下皮帶機頭缺防護欄、機尾缺防護罩的。
(12)未停機、停電進行膠帶機機頭、機尾檢修和清掃的。
(13)皮帶、刮板機機頭處未按規定懸掛各種管理牌板的。
3、較大隱患
(1)皮帶輸送機嚴重跑偏,托滾不齊全、轉動不靈敏,底皮帶拖地運轉的。
(2)皮帶運輸設備旋轉部位未設置防護裝置的。
(3)皮帶機下煤倉無滿倉停機裝置,未進行停機裝置試驗的。
(4)發現有爬車、蹬車、坐皮帶、坐刮板機、搭乘物料車等人員的。
(5)工作面有大渣塊(大于200×200mm)各種金屬桿件、木棍等雜物上皮帶的。
(6)斜巷運輸時有蹬鉤;行車時行人,絞車道上未懸掛“行車不行人”的標志的。
(7)斜井人車無可靠的防墜器,當發生斷電、跑車時防墜器不能自動動作的。
(8)按規定未對防墜器進行檢查和試驗的。
(四)采煤
1、日常問題
(1)隨著工作面的正常推進,管道、軌道、三鐵物資未及時回收至地面或未按指定地點分類和擺放不整齊的。
(2)未對作業人員組織學習和貫徹執行作業規程的。
(3)支柱未編號管理或牌號不清晰的。
(4)回采工作面支柱,無防倒鏈或防倒鏈不掛的。
2、一般隱患
(1)煤壁留有傘檐、懸矸等危巖,不及時處理的。
(2)綜采工作面液壓泵站壓力不足30Mpa。
(3)支柱與回柱、支柱與割煤、回柱與爆破、回柱與采煤機落煤等工序作業時的安全距離未在作業規程中明確規定,或者現場操作中違反規定的。
(4)割煤機更換截齒或距離滾筒上下3m以內有人工作,未切斷電源并打開隔離器開關的。
(5)工作面過斷層、過破碎帶、過切眼或地質條件發生變化時,未及時制定安全措施或未執行的。
(6)工作面煤壁、刮板輸送機和支架未保持直線的。
(7)采高已達到支護最大限度,工作面未打護幫板或前探梁的。
(8)采煤機無內外噴霧效果差的。
(9)所有通電線路電纜有被淋水、撞擊、擠壓、和炮崩現象的。
(10)支架和各刮板機頭無噴霧裝置,降柱移架或放煤時,運輸機頭運行不開啟噴霧的。
(11)采煤工作面回風巷無風流凈化水幕的。
(12)皮帶和運輸機頭處無噴霧或有而不用的。
(13)支架和采煤機機體未及時清除浮煤和煤塵,造成堆積的。
(14)支架有漏液、串液、失效現象,架內浮煤、浮矸未及時清理的。
(15)生產中遇有斷梁、支架懸空、串矸等情況時,未及時處理的。
(16)巷道內積水、雜物、浮煤及矸石未及時清理。材料設備亂扔亂放,并無標志牌的。
(17)采煤機停機后,速度控制、機頭離合器、電器隔離開關未打在斷開位置,供水管路未完全關閉的。
(18)工作面的超前柱距、排距未支設成一條直線,支架架設偏差大于《作業規程》規定的。
(19)支架初撐力迎山、棚梁、背板、柱鞋和柱窩不符合《作業規程》規定的。
(20)支架架設與頂、底板和輸送機不垂直或超高,與頂板接觸不嚴密,無迎山或迎山不規范,有空頂現象的。
(21)未加強端頭支護或與工作面支架未成一條直線的。
(22)采煤機截齒不齊全、不鋒利,噴霧效果差的。
3、較大隱患
(1)處理液壓支架上方冒頂時,無安全措施的。
(2)工作面運輸機頭和轉載機的搭接轉載距離和垂直落差小于50㎝的。
(3)采煤機不能用作牽引或推頂設備的工具,發現一次按規定處罰的。
(4)移架過程中,區域內不得有人工作、停留或穿越,一經發現按規定處罰的。
(5)無回采作業規程或作業規程未經審批,而擅自進行施工的。
(6)未按《作業規程》規定支設超前支護,上、下安全出口20m范圍內支護不完整,超前支護不足,采區上山、下山、平巷凈高低于2.0m的。
(7)使用配型梁支護的巷道與工作面嚴禁有“單梁單柱”的。
(五)掘進
1、日常問題
(1)掘進巷道內管線吊掛不整齊、不衛生,有積水、浮煤、雜物,材料碼放不整齊的。
(2)工作面牌板不齊全不規范,內容不符合標準要求的。
(3)開拓巷道未嚴格執行設計規定,巷道斷面周邊眼的布置、眼距、孔深、角度及裝藥量不執行施工組織設計或作業規程規定的。
(4)錨桿眼的布置、眼距、孔深、角度不符合作業規程要求的。
(5)巷道施工中標定的腰線和中線不符合規定的。
2、一般問題
(1)掘進后巷道雜物不及時清理,巷道臟、亂、差,材料未分類堆放的。
(2)空頂距超過作業規程規定的。
(3)在傾斜巷道中施工,沒有防止跑車、墜物的安全設施的。
(4)臨時支護、永久支護不符合作業規程要求的。
(5)掘進巷道貫通未制定貫通措施或不執行貫通措施的。
(6)掘進工作面2m范圍內支護不合格,仍繼續掘進的。
(7)不按規程規定數量、間距要求打錨桿,少根缺根或不合格的。
(8)砌碹巷道出現干縫、瞎縫、重縫,料石擺放不齊出現臺階,混凝土搗固不實出現碹窩、麻面、狗洞等的。
(9)掘進巷道出現頂空、幫空的。
(10)掘進錨桿支護質量差的。
3、較大隱患
(1)錨網支護未按規定使用藥卷、聯網、安放錨索的。
(2)爆破后最大控頂距超過作業規程的規定的。
(3)巷道內支架不齊全不堅固,頂板未剎嚴、剎緊,存在缺棚或斷梁折柱和空幫空頂現象的。
(4)掘進工作面空頂作業或控頂距離不符合作業規程規定的。
(5)刮板輸送機機頭、機尾未采取打壓樁或地錨的。
(6)掘進工作面不及時敲幫問頂,處理活矸、片幫,盲目工作的。
(7)不按規程制定探放水措施或不按探放水措施探放水。
(8)無掘進作業規程或作業規程未經審批,而擅自進行施工時的。
(9)掘進巷道質量不符合要求,需返工、停工時,仍繼續掘進的。
(10)錨噴巷道噴體厚度、基礎、充填不足的。
(六)爆破
1、日常問題
(1)未建立爆炸材料領退制度、電雷管編號制度和爆炸材料丟失處理辦法或內容不全的。
(2)炮眼布置圖未標明采煤工作面的高度、打眼范圍和掘進工作面巷道斷面尺寸的。
(3)炮眼的位置、個數、深度、角度及炮眼編號未用正面圖、平面圖和剖面圖表示或標志不符合作業規程規定的。
(4)爆破工未按照爆破說明書進行爆破作業的。
(5)發爆器、放炮母線亂扔、亂放的。
(6)爆破母線必須單獨懸掛在巷道一側,不準與導電物體接觸的。
(7)爆破前,爆破母線沒有扭結成短路的。
(8)巷道掘進時,爆破母線使用不符合《規程》。
2、一般問題
(1)爆破母線與電纜、電線、信號線沒有掛在巷道兩側;或在同一側距離小于0.3m的。
(2)炮眼裝藥后,剩余的空隙未用水泡泥和黃泥封滿的。
(3)爆炸材料箱未存放在頂板完好、支架完整、避開機械和電器設備、不潮濕地點;爆破時未將爆破材料箱放置到警戒線以外的安全地點的。
(4)發爆器的把手或鑰匙未由專人保管;不到爆破通電時將鑰匙插入發爆器里;爆破后未立即將鑰匙取出的。
(5)封泥未使用水泡泥和炮泥的。
(6)炮泥內摻煤粉的。
(7)爆破前,帶班長未指定專人到通往爆破地點的安全通道站崗并設警戒牌,站崗距離直線小于75m,曲線和拐彎距離小于100m的。
(8)炸藥、雷管混運混存,炸藥、雷管不使用專用箱領用的。
3、較大隱患
(1)不按規定執行“一炮三檢”、“三人聯鎖放炮”制度的。
(2)不執行爆破工作的有關規定,空頂或有出水征兆、瓦斯異常涌時,嚴禁裝藥放炮的。
(3)特殊爆破,未制定安全措施或制定措施未批準的。
(4)用煤粉填充炮眼的。
(5)不得使用過期或嚴重變質的爆炸材料,井下未使用完的爆破材料不按時交回炸藥庫的。
(6)炸藥箱、雷管箱未加鎖的。
(七)工程建設
沒有按設計要求嚴格施工作業的,存在偷工減料的。
(八)其它
本規定以外的其它“三違”行為或隱患要進行適當的處罰。
柳林煤礦安監站
二○**年六月八日
篇2:建筑裝飾工程安全生產檢查處罰細則
建筑裝飾工程安全生產檢查處罰細則
1進入施工現場,不戴安全帽,對責任人罰款50元,責任施工隊500元;帽帶不扣者,對責任人罰款10元,責任施工隊100元。
2嚴禁穿拖鞋、短褲進入施工現場,違者罰款個人50元,施工隊500元。
3嚴禁上班時間打赤膊,違者罰款個人10元,施工隊100元。
4離地面兩米以上部位進行施工人員必須正確使用安全帶,違者罰款100元,施工隊1000元。
5配電箱不合格不得進入施工現場使用,電箱要做到"一電、一箱、一閘、一漏",配電箱門要關好,違者將予以罰款施工隊1000元。
6電焊機必須安裝二次降壓裝置,如有違反者將予以沒收并罰款施工隊1600元。
7氧氣瓶和乙炔瓶擺放的位置、間距不得小于5米,氣瓶必須直立擺放,如有違反者將責令其停工整頓,并處罰施工隊1000元。
8焊工在作業時必須配備滅火器,必須有監護人在一旁,動火證、操作證必須帶在身上,隨時以備檢查,違者罰款施工隊500元。
9吊籃操作人員在上吊籃前必須檢查該設備是否完好,壓塊是否齊備,一切正常后再上吊籃,人員加貨物的總重量不得超過該吊籃的限定荷載。操作人員必須佩帶好安全帶,戴好安全帽,安全帶鉤必須正確扣鎖在安全繩上,違者罰款施工隊3000元。
10各施工隊必須做好隨手清理工作,達到工完場清的標準,達不到要求的,當月人工費扣除5%。
11帶鐵殼的手動工具不得使用,一經發現將予以沒收,并處罰施工隊500元。
12施工人員在施工中或上下班時不得攀爬腳手架。必須走腳手架通道,違者罰款50元,施工隊500元。
13施工現場不允許有酒后上崗、打鬧的現象,更不許有打架斗毆的事件發生,一經發現,將責令其退場并罰款施工隊1000元
14不服從管理人員的教育,且態度惡劣者責令其立即退場。
15發現有偷盜行為的,責令其立即退場;情節嚴重,將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16證件:各施工隊施工人員證件必須齊全,按照崗位要求持證上崗,凡發現無證上崗一人,處罰施工隊500元,項目經理50元。
17公司檢查各工地后,根據對施工隊的罰款金額,對項目經理和項目班子成員作出相應的處罰。
18每個項目部都必須堅持周一安全例會制度,并按規定做好記錄,少一次扣項目經理100元。
19每個施工隊必須堅持班前安全教育,班中安全檢查,班后安全小結,并做好記錄。每周叫項目經理簽字,資料不全,罰施工隊1000元/次。
篇3:冶金公司安全綜合大檢查處罰規定
冶金公司安全綜合大檢查處罰規定
根據公司黨政工聯席會議精神要求,安全綜合大檢查必須堅持“可能造成事故的、所有重復出現的、可能造成設備損失的”問題一律處罰的原則,堅持誰檢查誰處罰,檢查結果報安全部統一開單收繳罰款。安全部要將問題和隱患進行分類整理,同時將問題和隱患轉發給相應職能部門進行督促整改,分公司必須按要求時間整改閉合。
為切實抓好安全生產工作,充分發揮大檢查優勢,夯實安全檢查效果,及時消除安全隱患,預防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做到有章可循,有據可查,特制定本規定:
1、各種記錄填寫不規范,不齊全的,每項罰款50元。
2、未進行作業簽證;未填寫出車前自檢表、點檢表的,每項罰款50元。
3、特種作業人未持證上崗的,每人次罰款100元;
4、作業場所微風、循環風作業的,每個作業面罰款200元。
5、風筒布存在破口漏風的,每個破口罰款50元。
6、掘進面未開啟風機進行作業的,每個作業面罰款500元。
7、風筒布距離作業面不符合規定距離的,每個作業面罰款100元。
8、設備設施未進行規范接地的,每處罰款50元。
9、設備設施未配置定置管理牌的,每處罰款50元。
10、作業使用工具、風水管未實行定置管理的,每個作業面罰款50元。
11、設備設施儀表、儀器存在缺陷的,每處罰款50元。
12、作業人員未按規定佩戴勞動防護用品的,每人次罰款50元。
13、測風站牌未在規定時間內填寫檢測數據的,每處罰款50元。
14、作業面未進行有毒有害濃度檢測的,每個作業面罰款300元。
15、作業面存在嚴重積水、場地不平整的,每處罰款100元。
16、作業場所頂、幫部排險不徹底的,每個作業面200元。
17、在規定時間內未對作業場所進行粉塵、噪聲檢測的,每處罰款100元。
18、未進行動火、吊裝、有限空間、臨時用電等作業票審批手續的,每處罰款100元;作業票填寫不規范或不符合的,每處罰款50元。
19、未對切割井、中孔裝藥等作業場所編制施工方案、作業指導書、組織設計的,每個作業面罰款200元;方案填寫不規范或不符合要求的,每個作業面罰款50元。
20、廢棄巷道、暫不作業巷道未進行封護;未懸掛警示標志的,每處罰款50元。
21、溜井、井底車場、漏斗放料處未安設警示燈或損壞的,每處罰款50元。
22、溜井車檔不符合要求;未配置防護、鋼絲繩的,每處罰款200元。
23、危險作業場所未加設警示標志的,每處罰款50元。
24、配電室、水泵房、空壓機房、風機房消防應急照明、消防器材未按規定配置;設備設施未按規定進行檢測檢驗使用的,每處罰款100元。
25、裝運出料作業面未按規定進行灑水降塵處理的,每個作業面罰款100元。
26、主運輸巷道出現油煙、粉塵嚴重未采取措施的,每處罰款100元。
27、天井防護不到位;通風系統存在漏風密閉不嚴的,每處罰款200元。
28、設備設施防護不到位的,每處罰款100元。
29、作業場所環境衛生不整潔的,每處罰款50元。
30、除塵設備和噴霧降塵設施不能正常作業的,每處罰款100元。
31、配電室安全標志、絕緣、防護、消防設施以及應急工具等未配置到位的,每處罰款100元;不符合的,每處罰款50元。
32、地表作業場所存在衛生死角未清理的,每處罰款50元。
33、運礦路面灑落渣塊未清理的,每處罰款100元。
34、機動車輛設備未按規定進行維修保養檢查的,每處罰款100元。
35、機動車輛未按規定配置滅火器、三角木等應急設施或設施不符合要求的,每處罰款100元。
36、機動車輛儀表缺失;顯示燈不正常;前后左右燈光、喇叭不正常的,每處罰款50元。
37、設備設施存在油污嚴重未及時清理的,每處罰款50元。
38、車輛、設備重點部位螺絲缺失或松動的,每處罰款100元。
39、機動車輛未配置凈化裝置或未加水的,每車次罰款100元。
40、未嚴格執行《民爆物品管理規定》存在管理問題的,一般問題每處罰款200元;嚴重違章的,處罰500元。
41、井下作業現場帶班長未配帶多功能檢測儀的,每人次罰款200元。
42、井下作業人員未按規定配帶自救器的,每人次罰款50元。
43、檢查過程中發現存在違章指揮或違規作業的,一般情況處罰300元,嚴重違章或違規根據公司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44、作業現場使用線路掛設不規范;未使用規定安全電壓;線路有破口或絕緣不良存在漏電可能的,每處罰款50元。
45、監測監控系統運行不正?;蛭醇皶r上報解決的,處罰標準50元。
46、作業現場人員對崗位操作規程、風險防范措施及崗位風險有害因素辨識不明確、不熟悉的,每人次罰款50元。
47、安全綜合檢查中發現同類問題重復出現的,處罰標準200元。
48、在生產過程中發現故意回避安全檢查的,處罰標準300元。
49、未嚴格執行公司制定的“四條紅線”及20條重大隱患規定進行生產,按照該規定中的相應條款進行處罰。
50、本規定中未涉及的處罰條款按照公司《三違處罰細則》及公司相關安全管理規定標準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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