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錄
一、工作目標
二、適用范圍
三、組織機構
四、物業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五、物業企業安全生產隱患排查要點
(一)消防方面
(二)電梯方面
(三)供水設施方面
(四)排水方面
(五)電氣方面
(六)有限空間
(七)地下空間
(八)建筑安全
(九)高空作業
(十)公共區域
(十一)監控防范
(十二)電動自行車管理
(十三)避雷檢測
(十四)藥劑使用
(十五)裝飾裝修管理
(十六)內部管理
六、物業企業安全生產自查表
(一)物業企業安全生產自查表(月)
(二)汛期增項(每年6至9月)
一、工作目標
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弘揚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強化企業安全生產責任落實,加強隱患排查,層層壓實責任,全面提升本企業安全生產綜合素質,不斷完善安全生產長效管理機制。
二、適用范圍
物業企業所有項目
三、組織機構
組 長:
副組長:
成 員:
四、物業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物業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五、物業行業安全生產隱患排查要點
(一)消防方面
1.明確消防安全責任人,對本項目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
2.制定物業管理項目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規程,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并組織演練。
3.按照檢測規范對建筑消防設施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全面檢測,確保完好有效。
4.按規定配置或維護消防設施、器材,保證。正常、有效使用。
5.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暢通,落實防火防煙分區、防火間距消防技術標準。
6.維護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設施、機械排煙送風、火災事故廣播等設施處于正常狀態。
7.組織防火檢查,對發現的火災隱患采取有效措施,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8.消防控制室實行每日24小時專人值班制度,每班不應少于2人。
9.值班人員掌握突發火情處理流程。
10.屬于消防重點單位的項目,要建立消防檔案,確定消防安全重點部位,設置防火標志,實行嚴格管理。實行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記錄。每半年至少組織一次有針對性的消防演練。
11.對占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的行為予以勸阻并督促改正;對拒不改正的,及時向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或公安派出所報告。
(二)電梯方面
12.建立電梯技術檔案,內容包括技術資料、竣工驗收資料、定期檢測報告、日常維修養護記錄、中大修記錄等。
13.配置電梯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履行電梯安全管理責任。
14.電梯安全管理人員應當掌握突發事件處理流程。
15.建立并嚴格執行電梯安全運行管理制度。
16.在電梯轎廂內或者出入口的明顯位置張貼安全注意事項、警示標志和有效的《安全檢驗合格》標志。
17.維護電梯緊急報警裝置能夠有效應答緊急呼救。
18.制定電梯事故應急措施與救援預案,并定期組織演練。
19.委托取得資質的單位實施電梯安裝、改造、維修和日常維護保養活動。
20.電梯安裝、改造、維修和日常維護保養作業的人員應當取得相應的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書。
21.對在用電梯進行定期檢驗,未經定期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電梯,不得繼續使用。
(三)供水設施方面
22.取得衛生部門頒發的衛生許可證.
23.建立水質管理制度,定期進行常規檢測并對各類儲水設施清洗消毒(每半年不得少于1次)。
24.建立健全飲用水衛生管理制度,配備專職或兼職衛生管理員。
25.禁止下列行為:擅自接裝、改裝公共供水設施;擅自在水表井內安裝水管或穿插其他管道;擅自啟動、拆卸、挪動公共供水設施;在城市公共供水管網上直抽加壓;將自備水源管道、加壓設備等與公共供水設施接通;在埋設公共供水設施的地面上及兩側安全間距內,挖坑、取土、植樹、埋桿、傾倒廢渣廢液;在埋設公共供水設施的地面上及兩側安全間距內,修建與供水無關的建筑物、構筑物,或堆物、堆料。
(四)排水方面
26.制定年度養護計劃,并按照計劃對設施進行巡查、養護、維護,并保存記錄。
27.遵守安全操作規程,進入排水和再生水設施有限空間實施作業的,應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護措施。
28.定期巡查、維護排水和再生水井蓋、雨水箅子。
29.制定排水和再生水設施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并按照規定進行演練。專用排水和再生水設施運營單位不具備應急搶修能力的,應當事先與具備搶修能力的單位簽訂搶修協議,共同制定應急預案并進行演練。
30.禁止下列損害排水和再生水設施的行為:擅自占壓、拆卸、移動排水和再生水設施;穿鑿、堵塞排水和再生水設施;向排水和再生水設施傾倒垃圾、糞便、渣土、施工廢料、污水處理產生的污泥等廢棄物;向排水管網排放超標污水、有毒有害及易燃易爆物質;在排水和再生水設施用地范圍內取土、爆破、埋桿、堆物;擅自接入公共排水和再生水管網;住宅區再生水設施處理糞便水和重污染水;其他損害排水和再生水設施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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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防汛應急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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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電氣方面
31.按照《北京市電氣火災綜合治理實施方案》(京安發〔2017〕4號)附件2《電氣火災綜合治理自查檢查要點》開展自查。
(六)有限空間
32.建立、健全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有限空間作業負責人、作業者、監護者職責。
33.制定專項作業方案、安全作業操作規范、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安全技術措施等有限空間作業管理制度。
34.保證有限空間作業的安全投入,提供符合要求的通風、檢測、防護、照明等安全防護設施和個人防護用品。
35.對進入有限空間進行施工、檢修、清理作業的實施作業審批。未經作業審批,任何人不得進入有限空間作業。
36.按規范在有限空間進入點附近設置警示標志。
37.對有限空間作業負責人員、作業者和監護者開展安全教育培訓,培訓應有記錄。
38.簽訂有限空間承發包合同時,應當與分包方簽訂專門的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或在承發包合同中約定各自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
(七)地下空間
39.物業服務企業應當按照規定和約定依法承擔普通地下室安全使用責任。
40.制定落實治安、消防、衛生、建筑等管理法律、法規、規章的具體措施。
41.建立防火、防汛、治安、衛生等責任制度。與使用人簽訂地下空間安全使用責任書,明確使用人對地下空間的安全使用義務,并對使用人履行義務的情況進行監督;發現使用人違反安全管理法律、法規、規章或者安全使用義務的,及時制止、糾正,并向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報告;發現使用人違反安全管理法律、法規、規章或者安全使用義務的,及時制止、糾正,并向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42.使用人民防空工程,應當按照所在地人民防空主管部門批準的要求使用。
43.不得擅自改變地下空間工程的主體結構或者拆除地下空間工程的設備設施。
44.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符合安全規范。安全出口不得采用卷簾門、轉門、吊門或者側拉門,門向疏散方向開啟。
45.在地下空間的入口處設置人民防空主管部門、建設(房屋)行政主管部門制發的人民防空工程、普通地下室使用標志牌。
46.建立安全設施檢查、維修管理制度,保障安全設施正常使用。
47.對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檢查發現的事故隱患,在規定的時間內予以消除。
48.依法及時報告火災、傳染病疫情等突發性事件。
49.不得將地下空間出租給無合法有效證件、證明的單位或者個人。
50.遵守國家及本市其他有關地下空間安全使用的管理規定。
51.地下空間的安全使用應當符合本市有關房屋建筑使用安全管理、治安管理和房屋租賃管理的相關規定以及規范、標準。地下空間用于出租的,應當按照本市房屋租賃管理的相關規定辦理登記。禁止將違法建設的地下空間出租,禁止將規劃用途為非居住用途的地下空間出租居住。
(八)建筑安全
52.對房屋建筑進行檢查維護,發現危及房屋建筑使用安全的問題時及時向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并對危害房屋建筑使用安全的行為進行制止。
53.按規定建立房屋建筑使用安全管理檔案。
54.禁止下列影響房屋建筑使用安全的行為:擅自變動房屋建筑主體和承重結構;違法存放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蝕性等危險物品;超過設計使用荷載使用房屋建筑;損壞、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占用、堵塞、封閉房屋建筑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以及其他妨礙安全疏散的行為;在人員密集場所門窗上設置障礙物;損壞或者擅自拆改供水、排水、供電、供氣、供熱、防雷裝置、電梯等設施設備;其他違反法律、法規、規章的行為。
(九)高空作業
55.從事高處懸吊作業的人員應當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
56.在施工現場配備安全檢查人員,負責作業現場的安全檢查和施工過程的安全監控。在其作業下方設置警戒線,在醒目處設置安全警示標志牌,并設專人看守,確保施工現場的安全。
57.與承包單位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明確約定各自安全管理職責。
(十)公共區域
58.維護公共區域內標志標識,確保安全有效。
59.檢查路燈、草坪燈、景觀照明、宣傳欄照明、廣告燈(箱)及相關配電柜(箱)電路,發現問題及時維修。
60.檢查道路、散水、圍墻和人造景觀等,發現問題應當及時修補。修補期間應在作業區域設置圍擋,并于顯著位置設置警示標識。
61.檢查樓外立面,包括外墻、外檐、空調欄板或護欄、外窗(樓道)和其他懸掛物等,發現問題應當及時修補。物業管理圈。修補期間應在作業區域設置圍擋,并于顯著位置設置警示標識。對于需要分流的區域,應加設指示標識,引導人員或車輛由安全路線通過。
62.對照室外管網圖和實地情況,對所有污水井、集水坑、化糞池、雨水井及其附屬管線進行檢查,并檢查排水管線與周邊市政排水管網的接口,發現問題應當及時維修或清理,并注意做好檢查、清理和維修的工作記錄。
63.對屋面防水層、保護層及上一汛期中的漏水點進行全面檢查,發現問題應當及時修補。
(十一)監控防范
64.建立值班監看制度、安全檢查制度、運行維護制度、應急處理制度。發現涉及公共安全的可疑信息及時向公安機關報告。
65.保持監控圖像信息畫面清晰,保證系統正常運行。
66.建立圖像信息使用登記制度,對圖像信息的錄制人員、調取時間、調取用途等事項進行登記。
67.按照規定期限留存圖像信息,不得擅自刪改、破壞留存期限內圖像信息的原始數據記錄。
68.在公共區域設置的公共圖像信息系統,應當設置標識。
(十二)電動自行車管理
69.將電動車火災防范納入日常工作,加強對居住、商業、辦公等場所及樓院的電動車存放、充電管理。嚴禁在疏散樓梯間、疏散走道等公共區域違規停放電動車,嚴禁亂接亂拉電氣線路充電,嚴格落實電動自行車棚用電安全管理。
70.加強防火檢查、夜間巡查和宣傳提示,及時發現和制止電動車違規停放及充電行為。
(十三)避雷檢測
71.做好防雷裝置的日常維護工作,并按照國家氣象主管機構規定的期限進行檢測。
(十四)藥劑使用
72.向有資質的單位購買并指定專人對有害有毒藥劑(品)實施出入庫的管理。
73.管理人員應當知曉藥品的使用方法、中毒急救措施和注意事項,并對使用人加以培訓。
74.在放置鼠藥時,應當張貼明顯標識,并注明藥品名稱、有效時間、解藥名稱、中毒急救措施等注意事項,以起到警示作用。
75.在處理過期或失效的危險品時,不應與生活垃圾混淆,可采取由購買單位回收的方式處理。
(十五)裝飾裝修管理
76.物業管理單位應當按照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協議進行現場檢查,對違反法律、法規和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協議的,應當要求裝修人和裝飾裝修企業糾正,并將檢查記錄存檔。
77.物業服務企業應在物業管理區域內設立裝修垃圾暫存點,設置明顯標識,并定期組織清運。
(十六)內部管理
78.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建立健全情況。
79.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的建立和執行情況。
80.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健全情況。
81.按規定編制應急預案并組織定期演練情況。
82.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并建立教育和培訓檔案。
83.為從業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并監督、教育從業人員按照使用規則佩戴、使用。
84.特種作業的崗位從業人員應當持證上崗,包括電工、焊接、制冷與空調作業、電梯、有限空間、消防、高處作業、供水等。
85.設置或維護符合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的安全警示標志。
86.配置必要的應急救援設備和器材,建立臺賬并定期檢查。
87.不得將物業管理事項、場所、設備發包或出租給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或相應資質的單位或個人。
六、物業企業安全生產自查表
物業企業安全生產自查表(月)
編號:
項目名稱 |
項目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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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管理單位 |
自查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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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責任人 |
聯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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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消防方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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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檢查內容 |
自查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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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明確消防安全責任人,對本項目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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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按規定配置或維護消防設施、器材,保證。正常、有效使用。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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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暢通,落實防火防煙分區、防火間距消防技術標準。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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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實行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記錄。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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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維護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設施、機械排煙送風、火災事故廣播等設施處于正常狀態。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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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組織防火檢查,對發現的火災隱患采取有效措施,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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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消防控制室實行每日24小時專人值班制度,每班不應少于2人。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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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值班人員取得建(構)筑物消防員職業資格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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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對占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的行為予以勸阻并督促改正;對拒不改正的,及時向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或公安派出所報告。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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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現的問題 |
責任人簽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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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電梯方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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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在電梯轎廂內或者出入口的明顯位置張貼安全注意事項、警示標志和有效的《安全檢驗合格》標志。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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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維護電梯緊急報警裝置能夠有效應答緊急呼救。 |
□是 □否 |
||||
12 |
電梯安裝、改造、維修和日常維護保養作業的人員應當取得相應的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書。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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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現的問題 |
責任人簽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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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供水設施方面 |
||||||
13 |
禁止下列行為: 擅自接裝、改裝公共供水設施; 擅自在水表井內安裝水管或穿插其他管道; 擅自啟動、拆卸、挪動公共供水設施; 在城市公共供水管網上直抽加壓; 將自備水源管道、加壓設備等與公共供水設施接通; 在埋設公共供水設施的地面上及兩側安全間距內,挖坑、取土、植樹、埋桿、傾倒廢渣廢液; 在埋設公共供水設施的地面上及兩側安全間距內,修建與供水無關的建筑物、構筑物,或堆物、堆料。 |
□已檢查□未檢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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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現的問題 |
責任人簽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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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排水方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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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遵守安全操作規程,進入排水和再生水設施有限空間實施作業的,應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護措施。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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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定期巡查、維護排水和再生水井蓋、雨水箅子。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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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禁止下列損害排水和再生水設施的行為: 擅自占壓、拆卸、移動排水和再生水設施; 穿鑿、堵塞排水和再生水設施; 向排水和再生水設施傾倒垃圾、糞便、渣土、施工廢料、污水處理產生的污泥等廢棄物; 向排水管網排放超標污水、有毒有害及易燃易爆物質; 在排水和再生水設施用地范圍內取土、爆破、埋桿、堆物; 擅自接入公共排水和再生水管網; 住宅區再生水設施處理糞便水和重污染水; 其他損害排水和再生水設施的行為。 |
□已檢查□未檢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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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現的問題 |
責任人簽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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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電氣方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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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電氣線路、電氣設備應選用具有生產許可證或CCC證書的電器產品。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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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電表箱、配電盤(柜)設的短路、過負荷、漏電等保護裝置應保持完好有效,測試保護功能。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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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配電箱內各接線端子導線壓接應規范、牢固,箱內不應堆放雜物,導線端部無變色、老化現象,金屬裸露部分保護措施完好有效。 |
□是 □否 |
||||
20 |
電表箱、配電盤(柜)應固定在不燃材料上,并與可燃材料保持安全距離。電表箱、配電盤(柜)內及其周圍不應堆放雜物。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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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電氣線路的敷設方式應規范、保護措施保持完好,不應在導線上懸掛其他物品,導線絕緣層無破損、老化現象。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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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電纜井連通其他區域的孔洞防火封堵措施應完好,電纜井防火門應鎖閉并保持完好,電纜井內不應堆放雜物。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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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不得將電動車違規停放在樓梯間、走道、門廳等建筑公共區域,或違規私拉亂接電氣線路為電動車充電。 |
□是 □否 |
||||
24 |
住宅小區電動車充電樁、車棚電氣線路安裝、敷設符合有關規定,采用質量合格的電器產品。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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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開展電氣線路、設備設施安全檢查維護保養。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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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現的問題 |
責任人簽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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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有限空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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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對進入有限空間進行施工、檢修、清理作業的實施作業審批。未經作業審批,任何人不得進入有限空間作業。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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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按規范在有限空間進入點附近設置警示標志。 |
□是 □否 |
||||
發現的問題 |
責任人簽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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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地下空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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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制定落實治安、消防、衛生、建筑等管理法律、法規、規章的具體措施。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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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不得擅自改變地下空間工程的主體結構或者拆除地下空間工程的設備設施。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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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符合安全規范。安全出口不得采用卷簾門、轉門、吊門或者側拉門,門向疏散方向開啟。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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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在地下空間的入口處設置人民防空主管部門、建設(房屋)行政主管部門制發的人民防空工程、普通地下室使用標志牌。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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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建立安全設施檢查、維修管理制度,保障安全設施正常使用。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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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對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檢查發現的事故隱患,在規定的時間內予以消除。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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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依法及時報告火災、傳染病疫情等突發性事件。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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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不得將地下空間出租給無合法有效證件、證明的單位或者個人。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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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遵守國家及本市其他有關地下空間安全使用的管理規定。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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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地下空間的安全使用應當符合本市有關房屋建筑使用安全管理、治安管理和房屋租賃管理的相關規定以及規范、標準。地下空間用于出租的,應當按照本市房屋租賃管理的相關規定辦理登記。禁止將違法建設的地下空間出租,禁止將規劃用途為非居住用途的地下空間出租居住。 |
□是 □否 |
||||
發現的問題 |
責任人簽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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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建筑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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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
對房屋建筑進行檢查維護,發現危及房屋建筑使用安全的問題時及時向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并對危害房屋建筑使用安全的行為進行制止。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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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
禁止下列影響房屋建筑使用安全的行為: 擅自變動房屋建筑主體和承重結構;違法存放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蝕性等危險物品; 超過設計使用荷載使用房屋建筑; 損壞、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 占用、堵塞、封閉房屋建筑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以及其他妨礙安全疏散的行為; 在人員密集場所門窗上設置障礙物; 損壞或者擅自拆改供水、排水、供電、供氣、供熱、防雷裝置、電梯等設施設備; 其他違反法律、法規、規章的行為。 |
□已檢查□未檢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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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現的問題 |
責任人簽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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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高空作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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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從事高處懸吊作業的人員應當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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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在施工現場配備安全檢查人員,負責作業現場的安全檢查和施工過程的安全監控。在其作業下方設置警戒線,在醒目處設置安全警示標志牌,并設專人看守,確保施工現場的安全。 |
□是 □否 |
||||
42 |
與承包單位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明確約定各自安全管理職責。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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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現的問題 |
責任人簽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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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公共區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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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
維護公共區域內標志標識,確保安全有效。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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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
檢查路燈、草坪燈、景觀照明、宣傳欄照明、廣告燈(箱)及相關配電柜(箱)電路,發現問題及時維修。 |
□是 □否 |
||||
45 |
檢查道路、散水、圍墻和人造景觀等,發現問題應當及時修補。修補期間應在作業區域設置圍擋,并于顯著位置設置警示標識。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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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
檢查樓外立面,包括外墻、外檐、空調欄板或護欄、外窗(樓道)和其他懸掛物等,發現問題應當及時修補。修補期間應在作業區域設置圍擋,并于顯著位置設置警示標識。對于需要分流的區域,應加設指示標識,引導人員或車輛由安全路線通過。 |
□是 □否 |
||||
47 |
對照室外管網圖和實地情況,對所有污水井、集水坑、化糞池、雨水井及其附屬管線進行檢查,并檢查排水管線與周邊市政排水管網的接口,發現問題應當及時維修或清理,并注意做好檢查、清理和維修的工作記錄。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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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現的問題 |
責任人簽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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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監控防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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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
建立值班監看制度、安全檢查制度、運行維護制度、應急處理制度。發現涉及公共安全的可疑信息及時向公安機關報告。 |
□已建立□未建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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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
保持監控圖像信息畫面清晰,保證系統正常運行。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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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
建立圖像信息使用登記制度,對圖像信息的錄制人員、調取時間、調取用途等事項進行登記。 |
□已建立 □未建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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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
按照規定期限留存圖像信息,不得擅自刪改、破壞留存期限內圖像信息的原始數據記錄。 |
□是 □否 |
||||
52 |
在公共區域設置的公共圖像信息系統,應當設置標識。 |
□有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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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現的問題 |
責任人簽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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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電動自行車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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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
加強防火檢查、夜間巡查和宣傳提示,及時發現和制止電動車違規停放及充電行為。 |
□已落實 □未落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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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
將電動車火災防范納入日常工作,加強對居住、商業、辦公等場所及樓院的電動車存放、充電管理。嚴禁在疏散樓梯間、疏散走道等公共區域違規停放電動車,嚴禁亂接亂拉電氣線路充電,嚴格落實電動自行車棚用電安全管理。 |
□已落實 □未落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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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現的問題 |
責任人簽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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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藥劑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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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
向有資質的單位購買并指定專人對有害有毒藥劑(品)實施出入庫的管理。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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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
管理人員應當知曉藥品的使用方法、中毒急救措施和注意事項,并對使用人加以培訓。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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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
在放置鼠藥時,應當張貼明顯標識,并注明藥品名稱、有效時間、解藥名稱、中毒急救措施等注意事項,以起到警示作用。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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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
在處理過期或失效的危險品時,不應與生活垃圾混淆,可采取由購買單位回收的方式處理。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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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現的問題 |
責任人簽字:
年 月 日
|
|||||
十四、裝飾裝修管理 |
||||||
59 |
物業管理單位應當按照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協議進行現場檢查,對違反法律、法規和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協議的,應當要求裝修人和裝飾裝修企業糾正,并將檢查記錄存檔。 |
□已落實□未落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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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
物業服務企業應在物業管理區域內設立裝修垃圾暫存點,設置明顯標識,并定期組織清運。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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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現的問題 |
責任人簽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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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內部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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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
為從業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并監督、教育從業人員按照使用規則佩戴、使用。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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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
特種作業的崗位從業人員應當持證上崗,包括電工、焊接、制冷與空調作業、電梯、有限空間、消防、高處作業、供水等。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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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
設置或維護符合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的安全警示標志。 |
□有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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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
配置必要的應急救援設備和器材,建立臺賬并定期檢查。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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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
不得將物業管理事項、場所、設備發包或出租給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或相應資質的單位或個人。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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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現的問題 |
責任人簽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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汛期增項(每年6至9月)
序號 |
檢查內容 |
檢查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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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項目負責人是本項目防汛工作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防汛準備、汛期指揮、協助搶救等工作。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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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逐一檢查地下車庫、地下室及人防、首層出入口,對低于室外地面及易發生雨水倒灌窗井的部位,應配備擋水板、防汛沙袋等堵水物資,沙袋碼放及擋水板高度不低于50厘米,有條件的可砌筑擋水臺。 |
□已檢查 □未檢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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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逐一對所有污水井、集水坑、化糞池、雨水井及其附屬管線進行檢查。并檢查排水管線與周邊市政排水管網的接口。發現井蓋和井篦破損、管線堵塞或不暢通的,應及時維修或清理,并注意做好檢查、清理和維修的工作記錄。 |
□已檢查 □未檢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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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逐一對項目內污水井、集水坑的排水泵逐一檢查,重點檢查運轉及排水情況。由工程維修人員進行點動測試后,若出現不能正常啟動、運行有異響,或管道及法蘭接口滲漏等現象,應及時修復。點動測試后,將控制柜(箱)開關恢復至“自動”位置。 |
□已檢查 □未檢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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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逐一對屋面防水層、保護層及上一汛期中的漏水點進行全面檢查,如發現防水層或保護層鼓包、破損、裂紋、接口開裂等現象,應及時修補,并進行不少于48小時的閉水實驗,確認無滲漏點。 |
□已檢查 □未檢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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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逐一對屋面的雨水落水口、落水管進行檢查,清理屋面的雜物,確保雨水落水口無堵塞,管線暢通。對于管線開裂、脫落、滲水等,及時更換或修復。 |
□已檢查 □未檢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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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逐一對路燈、草坪燈、景觀照明、宣傳欄照明、廣告燈(箱)及相關配電柜(箱)進行檢查,發現安裝松動、柜(箱)體破損等,應加固或更換,發現接線裸露的進行絕緣處理。 |
□已檢查 □未檢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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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逐一對道路、散水、圍墻、人造景觀等進行檢查,發現塌陷、傾斜、沉降、裂縫等問題,應及時修補。修復期間應在作業區域設置圍擋,并于顯著位置設置警示標識。 |
□已檢查□未檢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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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現的問題 |
責任人簽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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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集團公司開展百日安全生產活動的實施方案
**集團公司關于開展百日安全生產活動的實施方案
各項目部(裝備部、塑鋼廠)、機關各部室:
為有效防范和遏制各類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以平安穩定的安全生產環境迎接*****大的勝利召開,根據**集安字〔20**〕882號文件《**集團關于落實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在全省開展百日安全生產活動的通知》指示精神,我們嚴格按照晉宏安字〔20**〕146號文件《宏圣公司關于開展百日安全生產活動的實施方案》的統一部署,從8月10日至11月20日在分公司范圍內開展百日安全生產活動。特制定實施方案如下:
一、活動范圍
本次百日安全生產活動覆蓋分公司所屬各項目部(裝備部、塑鋼廠),重點檢查建筑施工、道路交通、特種設備、消防安全等重點部位。
二、組織領導
為保證百日安全生產活動的有效開展落實,分公司成立活動領導組。
組 長:分公司經理 黨總支書記
副組長:分公司副經理
成 員:分公司有關部室負責人
分公司領導組負責對百日安全生產活動進行統一領導,統一安排,統一部署,研究解決活動中存在的共性問題和突出問題,協調有關部室開展工作。
領導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安全管理部,辦公室主任由安全管理部部長兼任,負責分公司百日安全生產活動的具體組織和協調,跟蹤了解各單位百日安全生產活動進展情況;負責全公司百日安全生產活動情況的收集、匯總、梳理、督導、檢查、上報等工作。
三、活動內容
各項目部要嚴格按照《建安分公司關于開展百日安全生產活動的實施方案》明確的活動內容開展工作,并結合近期全國發生的典型事故案例,集中組織學習、分析、教育,進一步提高全員安全意識和管理水平。
共性內容:
1、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的通知》(國發〔20**〕23號)和《關于堅持科學發展安全發展促進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的意見》(國發〔20**〕40號)情況。
2、各層級安全責任的落實情況;標準化對標、達標情況;隱患排查落實整改情況。
交通運輸:組織開展"安全駕駛、平安出行" 百日交通安全專項行動情況:一是集中學習國家道路交通30號及近期下發涉及交通安全的相關文件和事故案例;二是在各單位深入開展規范行為、文明駕駛活動,堅決做到不疲勞駕駛、不酒后駕駛、不違章駕駛,收車以后不留隱患;三是加強車輛管理:對人、車、線路、場地要在司機管理、車輛維修、線路辨別、場地環境四個要素上細化管理,針對私家車要積極進行宣傳、教育、指導和服務。
建筑安裝:按照有關規定履行安全設施和施工"三同時"落實情況;以防范坍塌、墜落等事故為重點的安全生產整治情況;打擊嚴重忽視安全生產、趕工期搶進度等非法違法情況;員工進場培訓持證上崗情況。
消防安全:人員密集場所、易燃易爆單位、"三合一"(住宿、生產經營及儲存)場所整治情況。
特種設備:以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塔吊、人貨升降機、提升絞車等大型設備使用登記和日常維修保養、定期檢驗及管理情況。
四、活動方式和步驟
此次活動按照"各項目部自主活動、分公司督查指導"的方式進行。其中:
各項目部自主活動,要嚴格按照省、市、集團公司有關百日安全生產的通知精神和宏圣公司要求的內容,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進行全面對照檢查,并分類采取整改措施。
分公司督查指導,在各項目部自主活動的同時,分公司百日安全生產活動領導組辦公室要對所有單位進行督查指導,對發現問題、隱患整改不徹底的單位和個人將加倍處罰。
五、工作要求
1、各項目部要深刻領會此次百日安全生產活動的重大意義,按照分公司的統一部署,把這項工作作為當前安全生產的重要任務來抓。各項目部專職安全員要切實履行職責,精心組織安排,并要深入一線開展檢查工作。
2、各項目部要認真組織學習8月份全國發生的三人以上死亡事故案例及相關文件,結合自身實際,明確目標、范圍、內容、方法和要求。認真組織開展百日安全生產活動,積極開展自查自糾,確保百日安全生產活動和專項行動扎實開展,取得實效。
3、各項目部要在重點工程、重點部位懸掛開展百日安全生產活動的宣傳標語,通過多種形式加強宣傳,全面發動,做到檢查不留死角、不留后患;要重點檢查隱患屢查屢犯、安全不放心的部位和人員,特別是對地面建筑、道路交通以及零散作業、偏遠區作業等安全管理薄弱環節,要堅決做到有效防范和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的發生。
4、加強項目部班組日常的管理。要求班前會、安全例會、安全活動嚴格按班組相關制度運行,做到制度化、日?;?、規范化。
5、各項目部專職安全員負責百日安全生產活動信息的收集、整理、上報,要求將工作進展情況、工作中好的典型和做法,以及存在的問題都要在當月分公司安全例會上匯報,并將開展百日安全生產活動進展情況的書面材料及電子版在30日前報送安全管理部。11月10日前,要將百日安全生產活動的書面
總結材料和電子版報安全管理部,安全管理部匯總后及時上報宏圣安全部。
建筑安裝分公司
二○一二年九月十一日
篇3:物流公司安全生產管理方案
物流公司安全生產管理方案
為認真落實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責任制,防范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省、市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法律、法規以及市交通局貨運分局與我公司簽訂的《安全生產責任書》等相關規定和具體要求,結合我公司實際,特制訂本方案。
一、目的和要求
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市交通局貨運分局與我司簽訂的《安全生產責任書》為依據,進一步加強公司內部安全管理,重點整治事故隱患,努力降壓交通安全事故的發生。一是要狠抓對駕駛員的交通違法和事故的管理;二是要繼續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三是要努力實現安全管理目標,確保年內不發生重、特大行車死亡責任事故,設備責任事故,嚴格控制事故指標在規定的范圍內,并低于本行業平均水平。
二、組織領導
成立公司安全領導小組,由總經理z同志任組長,z同志任副組長,其成員由z等同志組成。具體職責是組織、領導、管理本公司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三、主要措施
1、完善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和安全生產直接責任人以及下屬單位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的職責,做到層層落實責任,形成一級對一級負責的安全管理機制。
2、建立公司安全檢查制度。安全檢查實行分級分層次進行,具體劃分為公司組織的安全檢查,部門單位的安全檢查,停車場、車隊組織的安全檢查和安技部,安全員的日常安全檢查。在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和隱患要及時整改,使安全工作落到實處,消除安全隱患,實現安全生產。
3、制訂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制度,預防事故發生或事故發生后能夠得到及時、有效的處理,將損失降低到最低限度,更好地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
4、制訂《安全生產獎懲辦法》,增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責任感,進一步搞好安全生產,落實責任,真正做到各負其責,獎優罰劣。
5、定期組織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每季度組織駕駛員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對重、特大交通事故案例進行剖析,查找原因,吸取教訓,不斷提高員工的安全生產技能和安全防范意識。
6、保證公司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不斷改善安全生產條件,完善各類安全生產設施設備,抓好車輛安全技術性能檢測、綜合性能檢測和二級維護工作以及到期報廢處理車輛的處理工作。
四、安全生產管理實施細則
1.為了加強車輛運輸過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提高安全生產作業系數,保證公司運輸業務的正常進行,特制定本細則。2.安全生產管理目標:重大事故為零;杜絕特大惡性交通事故的發生;追求無事故、無傷害、無損失。
3.駕駛員必須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作業時要嚴格遵守用戶作業現場的安全管理制度。
4.所有駕駛人員,聘用前必須經過公司規章制度、貨運知識、港口、堆場作業規則,工廠內作業規定、運輸線路熟悉及相關教育。通過實際駕駛操作,機械性能常識考試,以及綜合素質考查后,方可上崗作業。
5.嚴格執行安全行車"三檢制",重點是危機行車安全的部位(如:轉向、制動系統),增強工作責任感。不按規定執行,一次罰款100元。
6.駕駛員在行車過程中,發現事故隱患,應及時反應,如發現隱瞞不報,處100-300元罰款。
7.行車過程中,發生交通事故,應立即報告,發現一次不報罰款300元。
8.行車過程中發生等級事故,按駕駛員聘用協議條款執行。公司規定不允許報銷的費用,在事故處理過程中由駕駛員個人支付。
9.在視線不良的作業現場行駛,應注意觀察車輛、行人動態,時速應在15km/小時以內。
10.駕駛員每天交接班時,必須對車輛的重點部位,如:轉向系統、制動系統、傳動部位、燈光、照明等進行檢查,發現問題應立即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隱患,如發現漏檢,一次對兩班當班駕駛員各罰款100元。
11.公司每月將對運輸車輛進行一次全機檢查處理,以保持車輛處于良好的技術狀態。
12.車輛進出作業現場(堆場)時,應減速慢行,按規定進出,嚴禁逆行,發現一次超速行駛罰款50元。
13.叉車作業時,運輸車輛應與其保持10m以外的安全距離,裝箱作業須待叉車停穩后,運箱車輛方可進入作業區,根據叉車信號調整車位,嚴禁同時起動車輛。
14.車輛在堆場內行駛,不得緊靠集裝箱堆放區行駛,應保持5m以外安全距離,如發現違章操作造成刮箱,碰箱事故發生,當事人承擔全部損失。
15.工廠內作業,應注意避讓小車和乘座車,不得搶道行駛,如發現因違反規定發生事故,對責任人加重處理。
16.駕駛員在堆場內或廠區發生事故,應及時報公司主管部門處理,不得隱瞞或私自處理,如發現因此尋畔茲事,挑起事端者,除賠償損失外,將立即予以辭退。
17.事故調查由公司安全生產主管部門負責,相關人員應積極配合,本著"實事求是,認真負責"的態度,做到查不清原因不放過,不吸取教訓不放過,不采取措施不放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