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二一團醫院中層干部聘用及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強和完善中層干部選拔任用的管理機制,嚴格干部聘用管理程序,明確中層干部的責、權、利,充分調動工作積極性,發揮中層干部的組織協調作用,促進醫院科學發展,根據干部管理有關規定,結合醫院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全院中層管理者;
第三條
中層干部管理應遵循以下原則:
(一)黨管干部原則;
(二)任人唯賢、德才兼備,群眾公認、注重實績;
(三)公開、平等、競爭、擇優;
(四)競聘上崗和組織任命相結合;
(五)激勵和約束相結合;
(六)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
第二章
中層干部選拔任用條件及資格
第四條
中層干部任職的基本條件及資格:
(一)政治上堅定,堅持黨的四項基本原則,認真執行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以及上級有關規定,理論聯系實際,具有較強的政治敏銳性和政治鑒別力。
(二)求真務實,工作作風扎實,具有強烈的事業心、責任感和開拓創新精神。
(三)有組織協調能力和專業技術能力。
(四)思想作風正派,廉潔自律意識強,能團結同志,工作業績突出,群眾認可。
(五)有與崗位相適應的專業理論、專業技能和執業資格。
(六)具備大專及以上學歷,取得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
(七)身體健康,精力充沛。
(八)在年度考核中,均被確定為合格以上等次。
第三章
中層干部任免(聘任、解聘)程序
第五條
中層干部的任職程序:
(一)由黨組織牽頭成立中層干部競聘工作領導小組,制定競聘實施方案,經黨政聯席會審核后,公布競聘信息;
(二)根據科室發展需要,由科室推薦、個人報名,全院競聘,在團政工辦、紀委的監督下產生。
(三)報名、資格審查、候選人公示,廣泛征求群眾意見;
競聘答辯與民主推薦。參加人員范圍可設在院領導班子、干部競聘工作領導小組及部分中層干部中進行。
(四)在組織考察的基礎上,將競聘結果提交醫院黨支部及工會集體研究決定;
(五)對中層干部擬任職務進行任前公示。
(六)公示無異議并經任前談話后,由醫院黨總支下發任命文件,醫院行政下發聘任文件,醫院對中層以上干部實行聘用制管理,一年一聘,年度述職考核稱職者可連續聘用,否則給予解聘,與其相對應的責任和權力解除。
(七)按干部管理程序,簽訂《干部任期目標責任書》。
第六條
中層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免去、解聘其職務:
(一)考核被確認為不勝任現職工作;
(二)因健康原因不能堅持正常工作;
(三)因科室撤銷、合并而失去職位;
(四)因工作失誤造成重大損失和不良影響的;
(五)因違規違紀、經司法黨紀受到相應處理的;
(六)因其它原因需要免去、解聘職務。
第七條
中層干部在任期內因個人或其它原因主動提出辭去職務的,需寫出書面申請提交院黨支部研究,未經批準,不得離職。
第八條
中層干部因退休等原因職務發生變化時,其原任職務自然免除。
第九條:中層干部聘任應當嚴格按照任職條件及聘用程序聘任,特別優秀或確因崗位需要的可破格聘任,并按照有關程序辦理。
第四章
中層干部職責與權利
第十條
實行科主任負責制,科室主任對院長負責,接受分管領導管理,對科室負主要責任。
第十一條
護士長在科主任領導下工作,除接受相關職能科室的管理外,行政上對科室主任負責。
第十二條
完成醫院下達的各項指令性任務。
第十三條
落實各項醫療護理常規,積極創造條件,引進新技術,開展新項目。
第十四條
醫務科、護理部、藥劑科等職能科室負責代表醫院行使監督、檢查、指導等職權。
第十五條
科主任是科室行政管理第一責任人,負責制定科室工作計劃和崗位職責、有關工作制度,督促、檢查科內各項工作落實情況。
第十六條
科主任享有科室業務決策權。制定并組織實施業務發展規劃、新業務開展計劃、人員培訓計劃及相應配套措施,對其工作數量與質量進行監督、檢查與指導,負責協調科室各項臨時性工作。
第十七條
科主任享有科室人員管理權。在遵照醫院相關管理原則前提下,科主任享有科室人員的考評權,享有本科室人員職稱晉升的推薦權。
第十八條
科主任享有科室經濟分配權。根據不同崗位工作數量與質量,按照多勞多得、優勞優得的分配原則,擬定科室人員的二級經濟分配方案,經科務會討論通過后執行。
第十九條
科主任享有科室醫德醫風、精神文明建設(含計劃生育、社會綜合治理等方面)的管理權,負責制定落實有關管理規定和考核辦法。
第二十條
護士長享有本科室內護理人員的行政管理權。督促、檢查科內各項護理工作落實情況。
第二十一條
護士長享有對科內護理人員的分工和排班權,對本科護理人員職稱晉升推薦權。
第二十二條
護士長享有本科護理人員工作質量的監督、檢查及指導職能。負責制定科內護理業務學習計劃、教學計劃、人員培訓計劃、護理帶教工作并組織實施,對本科護理人員送出進修、實習推薦權。
第二十三條
護士長對科內藥品、器械、醫療設備、辦公用品管理、保管等職能。具體負責管理、領用、報廢工作。
第二十四條
護士長享對科內消毒滅菌、環境衛生監督檢查指導職能,負責健康教育、衛生宣教等工作,對病區內病人陪護管理,協助科主任進行科室規范化管理。
第二十五條
各科室建立健全科室組織管理機構,成立科務委員會,由科主任、護士長和工作人員代表共3-4人組成,負責研究制定本科學科發展規劃,落實目標管理中工作計劃,討論決定二級分配方案及其權限范圍內重大事項的決策。
第二十六條
中層干部享受相應標準的干部崗位津貼以及量化績效考核。
第五章
中層干部考核
第二十七條
嚴格中層干部考核制度,由醫院黨總支負責中層干部考核的組織工作,醫院辦公室協助完成。
第二十八條
中層干部的考核工作,堅持全面準確、客觀公正的原則,實行院領導考核與群眾評議相結合,平時考核與定期考核相結合,定性考核與定量考核相結合,組織考核與民主評議相結合,使考核工作更具民主化、科學化、制度化。
第二十九條
考核分為任職考核、平時考核、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等形式。
(一)任職考核是指對擬任職人選進行的任職前的專項考核;
(二)平時考核是指對中層管理者進行的日常性考核,醫院領導和組織人事部門通過檢查工作、個別談話、專項調查、參加黨支部民主生活會等形式,了解考核中層管理者履行崗位職責的情況。
(三)年度考核是指以崗位目標責任為依據,結合年度工作總結和中層管理者年度述職評議結果進行的綜合考核;
(四)任期考核是指對中層管理者調動、任期屆滿的全面考核。
第三十條
考核內容。根據任職條件和崗位職責的規定,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考核德、能、勤、績、廉的情況,重點考核其工作業績。
德:主要是政治態度和立場、政治理論素養、組織觀念、思想品質和作風、職業道德、遵紀守法和廉潔自律等情況。
能:通過學理論、學業務,改善知識結構,提高知識水平的情況,抓質量、抓安全、抓組織協調等方面的管理工作能力和實踐經驗等。
勤:主要是在全面貫徹執行各項方針措施、完成任務目標、履行崗位職責中所表現出的工作態度、敬業精神和事業心責任感情況等。
績:主要是在完成任期目標和履行崗位職責過程中所提出的工作思路、采取的措施、發揮的作用以及取得的有效成果和實際貢獻等。
廉:主要是在科室管理和從事醫療業務過程中廉潔行為情況,以及醫德醫風考核。
第三十一條
年度考核、評議的程序
(一)每個中層干部年底要認真撰寫述職述廉報告,填好《年度考核登記表》,做好述職準備。
(二)由醫院考核領導小組組織召開考核科室職工參加的述職評議會,被評議人作述職報告,到會人員進行無記名的打分測驗。
(三)考評組與部分骨干個別談話,實地考察、查閱資料等方式對科室情況和被考核人進行廣泛了解考察。
(四)考評組綜合分析、認真研究考核情況,提出評鑒意見,向醫院匯報。
(五)由醫院分管領導向被考核人反饋考核結果,在充分肯定成績的基礎上,指出存在的問題和不足。
第三十二條
年度考核結果的確定
中層干部年度考核結果分為優秀、稱職、基本稱職和不稱職四個檔次。評定標準如下:
優秀:正確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模范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各項規章制度,廉潔自律,盡職敬業,熟悉業務,精通管理,組織領導能力強,有改革創新精神,團結協作好,密切聯系群眾,得到群眾公認,出色完成各項任務,效果顯著,實績突出。
稱職: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各項規章制度,無不廉潔問題,能夠團結協作,注意聯系群眾,熟悉業務,具備崗位職責所要求的管理能力,工作努力,能夠完成各項任務,工作實績明顯。
基本稱職:能夠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各項規章制度,未發現不廉潔問題,工作責任心和組織管理能力基本達到任職要求,崗位必備的業務知識不夠熟悉,雖能基本完成年度工作目標,但工作實績平平。
不稱職: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為不稱職:
(一)思想政治素質方面存在突出問題。如對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執行不力;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凌駕于單位各項規章制度之上;道德品行不端,在群眾中造成很壞影響等。
(二)組織領導能力差,難以打開局面,明顯不能勝任現職。
(三)工作作風存在嚴重問題。如鬧無原則糾紛,嚴重影響團結;因主觀武斷,導致重大管理失誤;弄虛作假,欺上瞞下;對職工群眾的利益漠不關心。
(四)存在以權謀私、不廉潔問題。
(五)因工作不負責任導致本科室出現重大質量、安全事故、造成較大損失或產生較大社會負面影響。
(六)工作實績差,完不成工作任務。
第三十三條
在年度考核中,民主評議或民意測驗時不勝任票達30%以上,經檢查不存在人為因素的應視為不稱職,予以免職;基本稱職和不稱職票達20%以上的要給予誡勉,限期改正。
第三十四條
考核結果是中層干部任免、獎懲和收入分配等的重要依據之一,對考核、評議中發現和反映出來的問題,應及時提醒和告誡。對年度考核結論為優秀的干部,可給予一定的獎勵,發現中層干部有違紀問題應及時進行查處并視情況進行調整。確定考核檔次時,優秀的比例一般不超過同級干部的20%。
第三十五條
干部本人對考核或評議結果如有異議,可在得到組織反饋意見后的10日內以書面形式向考核組申請復核,考核組應及時對有關情況進行調查,并在15日內向本人作出回復。如本人仍有異議可越級向團政工辦申訴。
第六章
中層干部行為規范
第三十六條
中層干部要樹立***,認真貫徹落實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的要求、部署,忠實履行崗位職責。
第三十七條
堅持院部統一領導,黨政齊抓共管,分管領導各負其責,切實加強對中層干部的管理與監督。
第三十八條
中層干部要牢固樹立大局意識和責任意識,切實加強自身建設,充分發揮模范帶頭作用,勤政廉政,盡職盡責,求實務實,努力形成干事創業的良好風氣。
第三十九條
要切實加強執行力建設,確保政令暢通。要始終做到令行禁止,堅決貫徹執行醫院各項規章制度,積極完成醫院交付的各項指令性工作。凡院部作出的決策、議定的事項、部署的工作,必須無條件執行、不折不扣落實、按時如質完成,堅決杜絕“中梗阻”現象,嚴禁不作為、亂作為、慢作為。對于執行不力的中層干部,將給予必要的組織處理。
第四十條
及時在本科室傳達院部各種會議精神,及時學習和貫徹落實醫院下發的各類文件,并做好工作記錄。
第四十一條
切實加強作風建設,自覺錘煉扎實、高效、細致、嚴謹的工作作風,不斷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能力,同心協力推動醫院科學發展??剖邑撠熑嗽谧ズ米陨順I務工作的同時,應把主要精力放在科室管理上,根據醫院規定每月做好科室計劃、科室經濟工作運行報告、科室醫保病人分析以及其它醫院安排的各項工作。
第四十二條
要加強政治理論、專業知識和管理知識學習,不斷提高政策理論水平和決策能力,努力建立學習型組織,培育學習型人生。
第四十三條
嚴格執行并遵守外出請假報告制度,報告內容包括事由、行程、期限,未經院長批準嚴禁擅自外出。具體請假報告制度如下:
(一)因進修、參加學術會議的外出,必須按規定審批程序審批后報請院長辦公會研究同意后方可外出,回院后須銷假,請假單交院辦備案。
(二)公務外出,必須按規定提交書面請假條,報分管院長同意后方可外出,請假單交院辦備案。
(三)非公務原因的外出必須嚴格履行請假手續,提交書面請假條報分管院長和院長同意后,方可外出。
(四)節假日外出,應提前將個人行程等情況報院長同意后交院辦備案。
(五)不履行正常請假報告手續或未獲批準而擅自外出者視同曠工處理,并全院通報批評。
(六)中層干部外出之前要安排好本科室的各項工作,明確臨時負責人,以確保工作的正常運轉。
(七)因擅自外出對本職工作造成重大影響或損失的,按干部問責制予以處理。
(八)必須服從分管領導的工作安排,嚴格執行逐級申請匯報制度及審批制度,掌握好科室績效工資的分配,外出學習人員,學習期間不參與科室量化績效分配。
(九)凡外出均以請假條為準,電話請假者無效,出勤率達不到98%(缺勤8天以上)年底不得評先進,每月事假超過3天的不得拿當月績效,每季度事假超過10天的扣除本季度績效,一年事假超過30天扣除全年績效的50%。
第四十四條
中層干部必須保持手機24小時暢通,做到下情上傳,保持與院領導通訊通暢,違者一次罰100元。
第四十五條
作為科室行政與業務工作的第一責任人,中層干部應以身作則,講奉獻求實效,以醫院整體利益為重,不計較個人得失。嚴格服從醫院的各項工作安排,配合好醫院職能部門每周的醫療質量檢查,做好反饋工作,在檢查過程中,必須毫無條件的配合職能部門的檢查,有事不在者,必須以書面假條形式請假,否則,無故不參加者一次扣罰200元。
第四十六條
嚴格會議紀律。對院部組織召開的會議,要按通知要求按時參會,不得無故缺席。確屬特殊情況不能參加會議的,要事先書面向院長請假,無故缺席者,給予全院通報批評,再次不參加者給予200元處罰,三次不參加者,免去科主任、護士長職務,并在年內不允許參加評先、評優、晉升、晉級。
第四十七條
嚴格遵守廉潔自律的有關規定,嚴禁私收費,嚴禁收受紅包、回扣,嚴禁擅自接受藥品、器械等商家邀請參加其組織的各種名目的學術會議、外出考察等活動。
第七章
附則
第四十八條
本辦法由醫院黨總支及院辦負責解釋。
第四十九條
本辦法自二○一六年一月起施行。
9
篇2:集團公司離退休干部管理制度
離退休干部管理工作制度
為了進一步做好對離退休老同志的服務工作,并逐步使這項工作規范化、制度化,特制訂如下制度:
一、 政治學習
1、離休干部閱文件、聽報告等政治待遇,嚴格按照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2、老干部以支部為單位集中學習、活動一般每月一次,每次半天。
3、集團公司舉辦的重大活動,邀請離退休干部參加。
4、根據老干部主管部門的有關文件精神,結合集團公司自身實際,限額為離退休干部訂閱報刊雜志。
5、每年組織離退休老同志參觀兩個文明建設新成果。
6、集團公司明確一位負責同志分管老干部工作;定期由集團公司向離退休老同志通報一次E主要工作情況,并認真聽取老同志的意見和建議。
二、 生活服務
1、離退休干部生活待遇按有關文件規定執行,如有新的文件和規定出臺,及時傳達并認真貫徹落實。
2、協助E醫院做好離退休干部的醫療保健和定期巡診、體檢工作。
3、對離退休干部住院,協助其家屬辦理入、出院手續,并及時向集團公司分管老干部工作的領導報告。
4、每逢重大節日,對離退休老同志分別進行走訪慰問。
5、根據有關文件精神,每年春節前看望老干部遺屬。
6、不定期地向離退休干部征求意見,了解并掌握有關情況。
三、 車輛使用
1、集團公司為離退休干部辦公室配備專用車輛,為老干部提供專門服務,
2、離退休干部看病和遇重大活動,安排車輛接送。急診就醫,隨時安排車輛接送。
3、離退休老同志因私事用車,收取一定的汽油費。
篇3:公司中層干部聘用管理辦法
> 公司中層干部聘用管理辦法一、為規范公司干部人事管理工作,加強干部隊伍建設,不斷增強中層干部的緊迫感、危機感和自我約束的自覺性,進一步完善企業內部的競爭機制和監督機制,現本著“德才兼備,任人唯賢,識才善用,擇優聘用”的原則,制訂本管理辦法。
二、公司設立干部聘用考評小組,由領導班子成員、工會、職工代表、辦公室、財務部等有關人員組成;該小組負責對競聘人員的初審及評議,并提出聘用方案報公司領導班子審定。
三、公司各部門(或實體)嚴格定編定崗,實行雙向選擇,競聘上崗。每屆聘期為二年(試行股份制的實體公司,按其公司章程和董事會決議執行),聘期屆滿須重新競聘上崗。
四、競聘中層干部崗位的員工,必須具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心,有較強的政策理論水平和語言、文字表達能力,能草擬各類文稿,熟悉所聘崗位各項工作職能及相關政策,能完成所聘崗位的目標任務并協調好上下級及內外各部門之間的關系;為人公道,作風正派,能以身作則,服從大局,具有全局觀念。競聘部門(或實體)工作崗位的員工,應熟悉所聘崗位的各項工作職能,能獨立完成職責范圍內的各項工作任務,服從領導,顧全大局,具有較強的協調和配合意識。
五、競聘的步驟與辦法:
1、參加競聘中層干部崗位的員工,須在規定時間內向辦公室提交競聘申請,申請可分為第一、第二、第三等三個志愿申報;
2、現已擔任股份制公司經理的員工,若想重新參與競聘,則須經過其所在公司董事會同意后,方可參與競聘;
3、辦公室根據本人申請列出各個待聘崗位的侯選人名單,并將競聘中層干部侯選人名單交考評小組;
4、部門(或實體)負責人的聘用,由考評小組在審議競聘人員的競聘報告和答辯的基礎上,進行投票,提出聘用方案,報公司領導班子審定;部門或(實體)的員工,可由其負責人在公司范圍內挑選聘用;
5、中層干部由公司法人與所聘人員簽定崗位聘用合同;部門(或實體)員工由其負責人與所聘人員簽定崗位聘用合同。
六、中層干部的管理:
1、中層以上干部每年年底須遞交工作總結及次年的工作計劃,屆滿的那一年須寫一任期內的述職報告,公司將作為其本人的工作業績存入其個人人事檔案;
2、中層以上干部若嚴重違反公司有關規定或無法履行崗位職責聘用合同,經考評小組考核確任后,將終止其聘用合同,就地免職或重新競爭上崗;
3、對任期內取得較大工作成績,為公司發展做出較大貢獻的中層干部,總經理或董事會將予以獎勵;對任期內出現較大失誤,使公司造成較大經濟損失的,總經理或董事會將給予一定懲罰,甚至追究其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