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經理人

小區物業車輛管理細則

5152

一、背景

  物業公司依據業主大會討論通過的《王府花園對外來車輛實行收費管理的辦法》,在此制訂和實施《王府花園車輛管理細則》。

二、目的

  1、車輛合理、有序停放。

  2、提高小區安全系數,清除外來車在別墅區亂停亂放的問題。

  3、增加業主公共收益。

三、管控手段

  (一)標識導引

  1、道路及停車場合適位置設置禁停、限速、導向、分道行駛、轉向等交通標識。

  2、彎道路段和必要的地方設置警示牌和減速帶。

  3、在遮擋駕車人視線影響車輛行駛,易發生交通事故的交叉路口及拐彎處須安裝廣角鏡。

  (二)外來車輛收費實施方案宣導

  外來車輛收費實施方案是經業主大會討論表決通過的,是所有入住、進出小區人員和車輛必須遵守的,也是物業公司實施服務管理的依據。該外來車輛收費實施方案在業主微信群、小區宣傳欄公示、宣傳。

  (三)對違規車輛及人員的處置手段

1、計入黑名單

  即 ,將車輛號牌錄入車牌識別系統,該車將不得進入小區。

2、鎖閉

  物業公司配備車輛鎖閉工具,對違規停放的車輛實施就地鎖閉。

3、拖離

  對堵塞大門、要道、消防通道等嚴重影響小區秩序的車輛,實施機械或人工拖離。

4、曝光

  對違規車輛使用人的違規行為進行拍照、錄像、文字描述,并在小區內曝光。

5、報警

  對違規車輛使用人的違法違規行為,報警處置。

  (四)小區車證

  為方便管理,共同監督,物業公司將制作《王府花園車證》,車證正面印有車輛號牌、車證編碼信息,反面印有停車注意事項。業主、租戶(開辦公司)、外來車輛將使用不同顏色來區別:

  業主車證用綠色停車證

  租戶車證用藍色停車證

  開辦公司用黃色停車證

  外來車輛用紅色停車證

四、車輛出入管理

  (一)車輛出入證發放與車牌錄入。

  1、物業公司對園區內的所有進入車輛進行重新登記。

  (1)車輛進入辦理驗證方式:業主車輛指業主及家人名下車輛,非業主本人名下車輛,需出示家人關系證明。業主應根據通知規定的時間主動向物業進行車輛登記,及時錄入門禁自動識別升級系統。租戶車輛指非經營租戶車輛正常錄入。

  (2)除上述之外的車輛:按照外來車輛實施收費

  (二)非登記車輛的管理

  非登記車輛需要登記后方可進入小區。

  1、訪客車輛:保安通過電話,在得到業戶同意后放行。

  2、網約車、出租車及進入綜合樓的車輛需登記,且不得進入小區(在大門口顯著位置提示),否則,物業公司將實施鎖閉或拖離的方式處置。進入綜合樓的車輛須停放在綜合樓院內,禁止停放在小區公共道路上。

  3、業主或業主家人的沒有登記且進入車輛管理系統的車輛,一律按“訪客車輛”對待。

  4、無故外來車輛不能進入本小區。

  5、嚴禁載重5噸以上的車輛進入小區。

五、車輛收費標準及管理

1

業主

業主及直系親屬名下車輛

免費

2

租戶

用于經營活動的房屋使用人的車輛

計時收費

3

出租、

網約車

/

計時收費

4

貨車

渣土垃圾清運、工程施工、建材、貨物及搬家等

計時收費

5

特殊應急

車輛

警車、消防、救護、校車

 

6

快遞、外賣

三輪及兩輪摩托

 

7

業主親屬和朋友的訪客車輛

業主家訪客臨時停車,物業須與業主核實訪客信息(或業主主動提前報物業);

每月累計免費30小時,僅限當月不計入次月使用。物業須提示訪客車輛注意不要影響鄰居停車和出行。

  1、計時收費:外來車輛按小時收費(1小時內不收費,超出1小時的,按實際小時計算收費)

  2、收費標準:24小時收費,小型車每小時2元,大型車每小時4元。

  3、本小區不實施包月停車收費。

  4、收費收益分配及用途:收益的40%用于支付物業公司提供管理服務的報酬;其余60%為業主公共收益,歸全體業主所有,用于業主公共項目支出,須經業主大會決議確定其具體用途。物業公司將定期公示公告車輛收費收益的財務情況,保證收費過程的公開、透明、可控。

六、對違約車輛及住戶的處置原則

  1、外來車輛收費管理方案是經符合法規程序表決通過的,是代表全體業主利益和意志的,所有入住、進出王府花園小區的人和車輛,都必須遵守,不得以個人的理解和利益凌駕于該細則之上。

  2、對停放在小區超過90天的車輛,且無法聯系到車主的,物業公司有權上報政府部門,并將無主車輛拖走。

七、附則

  1、取消物業之前公示的王府花園停車管理規約,取而代之改為本次王府花園車輛管理細則。

  2、外來車輛收費實施方案預計在xx月xx日開始試運行30天后正式執行。

附件:

小區對外來車輛實行收費管理的辦法

一、本辦法在小區內的效力

  本辦法經業主大會投票通過于業主大會決議之日開始生效執行。本辦法經業主大會決議后,對物業管理區域內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關系人、業主委員會、物業服務企業及各類進駐本物業管理區域內進行經營活動或提供各種服務的企業、公司等單位和個人均有約束力。

二、本辦法具體規定如下

  為了更好的解決小區車輛進出和停放的秩序問題,本次業主大會要求物業公司對大門進出口道閘設備進行升級改造,加裝智能收費系統;本次業主大會授權之平物業公司根據本辦法的具體規定,實行對小區進出車輛提供收費的管理服務,并制定和實施相應的收費管理服務細則。

1、收費對象:

  主要針對小區內非業主、外來車輛、小區內公司、社團、機構等進行經營活動的車輛等。進入本小區的外來車輛須經物業核實、登記方可進入,無故外來車輛不能進入本小區。

2、計時收費:

  外來車輛按小時收費(1小時內不收費,超出1小時的,按實際小時計算收費)。

3、收費標準

  24小時收費,小型車每小時2元,大型車每小時4元。

4、收費分類:

1

租戶

用于經營活動的房屋使用人的車輛

計時收費

2

出租、網約車

 

計時收費

3

貨車

渣土垃圾清運、工程施工、建材、貨物及搬家等

計時收費

4

特殊應急車輛

警車、消防、救護、校車

免費

5

快遞、外賣

三輪及兩輪摩托

免費

6

業主親屬和朋友的訪客車輛

業主家訪客臨時停車,物業須與業主核實訪客信息(或業主主動提前報物業);每月累計免費30小時,僅限當月不計入次月使用。物業須提示訪客車輛注意不要影響鄰居停車和出行。

5、業主車輛自動識別免費進出

  業主車輛指業主及家人名下的車輛,非業主本人名下車輛,請需出示家人關系證明。業主應根據通知規定的時間主動向物業進行車輛登記,及時錄入門禁自動識別升級系統。

6、繳費方式

  門口處統一放置微信二維碼收費和現金收費,由物業公司負責辦理收費結賬,并提供北京市停車場收費專用發票。

7、收費收益分配及用途

  收益的40%用于支付物業公司提供管理服務的報酬;其余60%為業主公共收益,歸全體業主所有,用于業主公共項目支出,須經業主大會決議確定其具體用途。物業公司將定期公示公告車輛收費收益的財務情況。

篇2:進出校園車輛及閑雜人員管理細則

  進出校園車輛及閑雜人員的管理細則

  根據學校有關文件精神,為確保校園安靜,加強對進出車輛及閑雜人員的管理,特制定本細則。

  一、車輛進出管理

  1、因公來校聯系工作的小汽車須停車登記,聽從指揮,限速行駛,依次停放,不得占道,不收停車管理費;

  2、為學校運送物資的車輛,須停車登記,限速行駛,予以放行,不收停車管理費;

  3、各類因私需進校的車輛,須停車登記,經許可后,交納停車管理費,按指定地點依次停放,不得占道;長期停放在校內過夜的各種車輛,不得停入家屬區內,應停在指定位置(進校方向馬路右邊,即十號樓-校醫院-橋頭),并辦理月票,教職工租用的出租車只登記,不收管理費;

  4、校內物資外運,須停車檢查,出示物資外運手續或由有關部門聯系方可放行;

  5、拖拉機、農用車、垃圾車通過時間:早7:0 0以前,晚 6:0 0以后,糞便不得外溢,否則給予10~50元罰款;

  6、空駛的外來出租車不得進入校內,違者給予 10~ 50元罰款;

  7、兩輪摩托車進入校仙內必須證件齊全,帶頭盔,不得超載、拖掛,違者給予處罰

  8、違反前四款的各類車輛依照校園管理規定給予處罰

  二、閑雜人員進出管理

  1、因私來校探親訪友人員須在門衛登記;

  2、外來人員進校不得在家屬區大聲喧嘩,違者按校園管理規定給予處罰

  3、外來拾廢收舊人員,除周六和星期天可進入外,其它時間不得入內,進入者須交2元管理費,違者按校園管理規定給予處罰。

篇3:湛江市車輛停放保管服務收費管理實施細則(2012)

  文號:湛價〔20**〕95號

  關于印發《湛江市物價局關于車輛停放保管服務收費管理實施細則》的通知

  各縣(市、區)物價局,湛江經濟技術開發區物價局,各有關單位:

  《湛江市物價局關于車輛停放保管服務收費管理實施細則》經市法制局審查同意,現予印發執行。

  附件:《湛江市物價局關于車輛停放保管服務收費管理實施細則》

  湛江市物價局

  二O一二年五月十六日

  附件:

  湛江市物價局關于車輛停放保管服務收費管理實施細則

  第一條為加強我市車輛停放保管服務收費管理,規范車輛停放保管服務收費行為,維護車主和車輛停放保管服務經營者的合法權益,合理引導停車需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和《廣東省物價局關于機動車停放保管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粵價〔20**〕236號)等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本實施細則適用于在本市行政區域內提供車輛停放保管服務并收取車輛停放保管服務費的各類經營行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通過口頭或者書面的合同、協議、約定等形式向他人提供自有停車位,并收取相關費用的,收費標準適用本細則第十二條規定。

  第三條市、縣(市、區)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是車輛停放保管服務收費的主管部門,負責車輛停放保管服務收費的管理工作。市、縣(市、區)交通、公安、城管執法、工商、稅務等部門依據各自職責做好相關工作,車輛停車場(站)經營者必須服從物價、交通、公安、城管執法、工商、稅務等政府職能部門的管理,守法經營,為車輛停放保管提供優質服務。

  第四條車輛停車場經營者應依法取得停車場經營資質和工商營業執照。

  (一)機場、車站、碼頭等配套停車場、城市市區地段的露天停車場,經營者需持單位或相關證明,向市、縣(市、區)交通行政主管部門申領《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并向市、縣(市、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和稅務部門申辦《營業執照》及稅務登記,持上述證件到市、縣(市)價格主管部門辦理收費審批手續。

  (二)市區道路內人工停車場(含臨時占道停車場、停車位),按湛江市人民政府《印發湛江市市區臨時占道停車經營管理試行方案的通知》(湛府〔20**〕21號)執行。

  (三)居民住宅區利用屬于業主共有的道路、綠地或其它場地停放車輛并收取車輛停放保管服務費經營的,應征得相關過半數業主和業主大會的同意,并取得相應車輛停車場經營資格后,到所在地價格主管部門辦理收費審批手續。已收取機動車停放保管服務費的,不得重復收取車位物業服務費,停車場經營所得扣除成本費用后的收益依法歸全體業主共有。

  第五條車輛停車場經營者應維護場內車輛停放秩序和行駛秩序,防止車輛毀損、滅失;車輛交付停車場停放保管后,停車場經營者在保管期間因保管不善造成停放車輛毀損或者滅失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六條鼓勵社會資金投資停車場的建設,緩解停車位供需矛盾。

  (一)鼓勵社會資金投資停車場的建設,納入政府定價和政府指導價管理的停車場,價格部門應當遵循合理補償經營成本、依法納稅、保本微利的原則進行定價。

  (二)在保證交通暢通、不影響社會治安環境的條件下,鼓勵社會公益性停車場所為各類車輛提供免費停車服務。

  第七條車輛停放保管服務收費,分別實行市場調節價、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三種管理形式。

  (一)室內專業停車場(政府全額或參與投資興建的除外)的車輛停放保管服務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價,收費標準由停車場經營者依法自主制定,并報所在地價格主管部門備案。

  室內專業停車場是指由提供車輛停放保管服務為主營業務的經營者,設置在建筑物內,但非建筑物配套,具有獨立產權,所有停車位均有頂蓋遮攔,具備防曬、防雨功能的停車場。

  (二)商場、娛樂場所、賓館酒店、寫字樓、物流園區和專業市場等配套停車場、居民住宅區的停車場所以及設在城市郊區地段的露天停車場的車輛停放保管服務收費實行政府指導價。收費標準可在基準價基礎上,車輛停放保管服務收費可上浮不超過30%,下浮不限。

  (三)機場、車站、碼頭、旅游景點、口岸配套停車場、公交樞紐站停車場、道路內人工停車場(含臨時占道停車場、停車位)和自動收費停車設施等;設在城市市區地段的露天停車場;政府全額或參與投資建設的室內專業停車場,車輛停放保管服務收費,實行政府定價。

  (四)交通違法、肇事、故障的車輛應按就近停放的原則,車輛因交通違法、肇事、故障等原因被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拖曳至指定停車場產生的車輛停放服務收費實行政府定價。

  第八條醫院、學校、博物館、青(少)年宮、文化宮、黨政機關、事業單位等內設的停車場原則上應免費提供機動車停放服務。為合理利用停車服務資源和彌補正常服務費用支出確需收費的,由市、縣(市)價格主管部門按照優先滿足服務對象停車需求的原則從低制定收費標準,實行政府定價。

  第九條市區車輛停放保管服務收費分別實行統一管理和屬地管理原則。

  實行政府定價的車輛停放保管服務收費統一由市價格主管部門負責審批和管理。

  實行政府指導價和市場調節價的車輛停放保管服務收費,按申報單位隸屬地,分別由市、區價格主管部門審批(備案)和管理。

  第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免收車輛停放保管服務費:

  (一)進入居民住宅區停車場,每次停車不超過60分鐘的,有條件的地方免費時限可適當延長;

  (二)進入寫字樓、商場、娛樂場所、賓館酒店等與居民住宅區共用的停車場不超過30分鐘的,有條件的地方免費時限可適當延長;

  (三)進入機場、車站、碼頭、旅游景點、寫字樓、商場、娛樂場所、賓館酒店、口岸等配套停車場,以及其它經批準允許收費的各類停車場(含道路內人工停車場、停車位,不含自動收費停車設施及第(一)、(二)項所列停車

  場)停車不超過15分鐘的,有條件的地方免費時限可適當延長;

  (四)軍警車輛、實施救助的醫院救護車輛,實施作業的市政工程等搶修車輛,殯葬車輛;

  (五)老年人可憑老年證免費臨時停放用于其代步的自行車(含電動車),殘疾人可憑證減半收取非機動車停放費。

  第十一條車輛停放保管服務收費依據下列規定區別車型大小和不同時段計費。

  (一)摩托車、電動車、自行車;

  (二)小車指額定載重2噸以下(含2噸)或載客20座以下(含20座)的各種機動車;

  (三)大車指額定載重2噸以上至10噸(含10噸)或載客21座以上的各種機動車;

  (四)超大型車指額定載重10噸以上的各種貨車。

  (五)機動車停放保管服務費可以按次、小時、天、月、年為單位計費,也可以根據車位供求關系實行累進或遞減計費。以“次”為計費單位的,連續停放時間最長為24小時,超過24小時的重新按次計費。以“天”(起止時間連續累加24小時為1天)為計費單位的,同一車輛在同一天內多次進出停放,只能按一天收一次費。

  (六)機動車停放服務時段可分夜間和白天,也可以根據實際將停車時段分為繁忙時段和非繁忙時段。不同時段可實行不同收費標準。夜間指00:00至08:00,白天指08:00至24:00。按夜間收費標準收費的不能再收白天停車費。

  第十二條我市車輛停放保管服務的收費基準價標準(具體見附件1)。

  第十三條政府價格主管部門確需調整車輛停放保管服務收費標準,應當有利于貫徹執行政府交通管理政策和鼓勵各類資本投資停車場的建設;遵循合理補償經營成本、依法納稅、保本微利的原則,綜合考慮停車場的設施等級、服務功能、服務對象、地理位置、市場供求關系及社會承受能力等因素,實行區別定價,按照簡明清晰、科學合理、便民利民的要求設定收費方式及標準,并依法組織價格聽證會,廣泛征求社會各界的意見。

  第十四條實行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管理的車輛停放保管服務經營者,須向價格主管部門申領《收費許可證》,實行亮證收費。

  第十五條提供車輛停放保管服務的經營者,應當按照規定實行明碼標價,在車輛停放保管服務經營場所入口處及收費地點的醒目位置,用標價牌標明停放保管服務內容、服務費收費依據、收費標準、計費方法、免費停放時限、投訴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

  車輛停放保管服務收費標價牌由價格主管部門按照省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統一規定監制(具體式樣見附件2)。

  第十六條機動車進入停車場時,停車場應當提供明確標示或者能夠準確記錄機動車牌號、進入時間的記錄牌或卡;機動車駛離停車場憑該記錄牌或卡交納停放保管服務費,停車場應當提供稅務部門監制的票據。

  第十七條提供車輛停放保管服務的各類經營者收取車輛停放保管服務費,應使用稅務部門規定的票據,照章納稅。經營者須嚴格執行收費年審制度,主動接受相關部門的價格監督。

  第十八條實行物業管理的住宅小區,業主已購置的停車位,其車輛停放保管按照有關的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收費,不另加收車輛停放保管服務費。

  第十九條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應當依法加強對車輛停放保管服務收費的監督檢查。對不執行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不實行明碼標價、自定收費項目等各類價格違法行為的,依照《價格法》、《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等法律法規進行查處。

  第二十條根據《湛江市價格調節基金管理規定(20**年修訂)》(湛府〔20**〕22號),對車輛停放保管服務收費征集價格調節基金,征收標準按收費總額的2%計征。

  第二十一條本細則由湛江市物價局負責解釋。

  第二十二條本細則自20**年6月1日起執行。

  附件:

  1.湛江市車輛停放保管服務收費基準價格表

  2.湛江市車輛停放服務收費標價牌(三種定價形式)

  附件1:

  湛江市車輛停放保管服務收費基準價格表

  單位:元/輛

  停車場(站)類型車型

  臨時停放收費標準按月停放收費標準

  白天 08:00-24:00

  夜間 00:00-08:00

  月停放

  室內停車場(站)

  小型車510280

  大型車816450

  摩托車2360

  自行車0.50115

  三輪車、殘疾人機動輪椅車、電動車1.502.50

  露天停車場(站)

  小型車36170

  大型車612340

  超大型車1020560

  摩托車1240

  自行車0.300.6012

  三輪車、殘疾人機動輪椅車、電動車12

  說明:

  1.小型車為載重2噸(含2噸)以下、載客20座(含20座)以下、正三輪各種機動車;大型車為載重2噸以上至10噸(含10噸)、載客21座以上各種機動車;超大型車為載重10噸以上的各種貨車。

  2.摩托車含二輪、側三輪。

  3.按夜間收費不能再收白天停車費。

  4.經營者視情況可在基準價基礎上,上浮不超過30%,下浮不限。

相關文章

MM1313亚洲国产精品无码试看|91久久偷偷做嫩草影院免|国产原创剧情经理在线播放|国产精品亚洲А∨无码播放麻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