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鴻嘉集團有限公司外出培訓管理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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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行政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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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年5月
A/0
新訂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提高在職員工的專業技能和綜合素質,規范公司的外出培訓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于集團全體員工的外出培訓管理工作。
第二章外訓的定義及流程
第三條
外訓是指培訓地點在公司以外的培訓或參觀考察。外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1.公司組織參加外部舉辦的無相關學歷證明或資格認證的培訓班、講座、沙龍、研討會、公開課等;
2.公司組織參加外部舉辦的信息交流會、博覽會、展覽會以及到相關企業參觀學習、國內外考察等;
3.相關機構舉辦的某項技能的資格認證、個人能力認證,能夠取得相關學歷或資格認證的培訓,以及學歷教育或進修等;
4.其他形式的外部學習和培訓。
第四條
外訓流程(詳見附件1)
(一)培訓前
1.員工入職時簽訂《培訓服務協議書》(詳見附件2),已入職員工外出培訓前簽訂《培訓服務協議書》。
2.涉及到跨部門人員參加的培訓課程,需提前與相關人員溝通,確認外訓人員名單。
3.崗位專業類培訓,經部門負責人評估后確定外訓人員名單,按照審批流程提交培訓申請。
(二)外訓申請
1.申請人提前3天線上提報《培訓(考察)申請》(附以邀請函或培訓通知),將流程內信息詳細說明。培訓(考察)費在預算內且未超3000元,經部門負責人-培訓部負責人審批;培訓(考察)費超3000元,經部門負責人-培訓部負責人-人力資源負責人-人力行政中心負責人審批(抄送培訓專員)。
2.《培訓(考察)申請》經審批,關聯《培訓(考察)申請》審批單提報線上《借款審批》,經部門負責人-培訓部負責人-財務部門負責人-分管領導審批(抄送計劃資金部相關人員),超培訓費用權限的上報總裁審批。
3.審批通過后,外訓人員到培訓部簽訂《專業技能培訓確認書》(詳見附件3)。
(三)培訓結束后,線上提報《培訓費用報銷審核表》經培訓部負責人審批,《培訓費用報銷審核表》中需提報資料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1)培訓費用明細;
(2)所有外訓人員的培訓總結報告;
(3)簽字完整的《專業技能培訓確認書》;
(4)轉訓相關見證性材料;
(5)培訓證書、教材;
(6)錄音資料教材整理。
第三章外出培訓相關要求
第五條
外出培訓需求及人員條件
1.培訓要基于企業戰略實施和部門業務發展的需要,具有培訓的實際意義和價值;
2.年度內表現優異的員工,公司可以外派培訓的方式作為獎勵,鼓勵員工提升專業技能;
3.主動申請或公司推薦參加外訓的員工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認同公司企業文化,在公司有長期發展的意愿;
(2)在公司連續服務滿一年以上(表現優秀的應屆畢業生滿半年);
(3)該員工未參加過相關類似的培訓;
(4)培訓期間與其崗位的工作不沖突,不影響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
(5)根據公司的人才梯隊搭建計劃被列為公司后備梯隊人才的。
4.以下人員提出外出培訓的申請一律不予接受:
(1)不認同公司企業文化和戰略目標的;
(2)在公司工作不滿一年的(應屆畢業生不滿半年);
(3)績效考核評分連續兩個月低于80分的;
(4)工作中出現過重大失誤或給公司造成不良影響的;
(5)未簽訂《培訓服務協議》及相關材料的。
第六條
培訓成果轉化及應用
1.外訓人員返訓后3日內將培訓完成的證明資料原件(如證書等)交由質檢培訓部保管,若外訓人員與公司的勞動合同終止或解除時,相關證明資料在離職手續辦理完畢后歸還。
2.外訓人員必須在返訓后3日內向總裁完成學習匯報,培訓總結報告提交人力行政中心質檢培訓部備案,否則費用單據人力行政中心不予簽字。
需向總裁匯報的培訓類型:
(1)部門負責人參加的外部公開課、各類標桿企業參觀學習;
(2)各類大型行業年會、研討會等;
(3)總裁安排的各類培訓;
(4)對公司發展有較大影響的培訓;
3.外訓人員返訓后15日內組織相關人員完成轉訓學習并提交相關見證性材料(培訓簽到表、培訓照片、轉訓課件等),否則《培訓費用報銷審核表》不予簽字。
4.外訓人員在返訓后15日內必須將參加培訓的教材、講義、光盤等交人力行政中心質檢培訓部統一編號存檔,并在《外出培訓教材存檔登記表》(附件4)上簽字確認,后期各部門如有學習需要,相關培訓教材可在質檢培訓部登記后借閱使用。
5.涉及到第三條第1項的培訓,必須附有課程的錄音整理,編輯成培訓教材,交人力行政中心審核后轉發相關部門學習轉化。
第七條
外訓人員管理要求
1.外出培訓前,外訓人員提報線上申請,并經相關負責人審批通過。
2.外訓人員應妥善安排崗位工作,不得因參加培訓而影響工作進度,若培訓時間較長,必要時外訓人員可向公司申請或由公司自行決定選派人員臨時替代其工作。
3.外訓人員參加的培訓課程有結業要求的,必須達到相應要求或取得相應結業證書,否則相關培訓費用由外出外訓人員承擔。
4.外訓人員在進行轉訓學習時需將具體培訓時間提前通知質檢培訓部,質檢培訓部視情況派專人進行現場跟蹤和效果評估。
5.外訓人員的培訓總結不合格、學習轉化和培訓課程未開展、培訓效果評估低于80分的情況,相關培訓費用將不予報銷。
第四章外出培訓費用及服務期限
第八條
外訓費用及報銷要求
1.培訓相關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報名費、交通費、住宿費、資料費、餐費補助以及培訓單位收取的其他費用。
2.報銷人持已審批通過的《培訓(考察)申請》、《培訓費用報銷審核表》、《專業技能培訓確認書》下聯及相關費用單據,進行報銷流程。
3.財務管理中心人員需審核并確認所附資料齊全后方可進行報銷。
第九條
外訓人員服務期
1.培訓完成后,根據公司的要求,外訓人員應在其承諾的工作年限內繼續在公司工作,并按相關規定辦理手續。
2.根據公司承擔的與培訓相關的直接費用數額,外訓人員承諾在公司工作年限分別為:
公司承擔費用數額(人民幣)
外訓人員承諾需要工作的年限3000-5000元(含)
服務期限不少于2年,培訓結束后在原合同期限基礎上增加兩年工作期5000-10000元(含)
服務期限不少于3年,培訓結束后在原合同期限基礎上增加三年工作期10001-15000元(含)
服務期限不少于4年,培訓結束后在原合同期限基礎上增加四年工作期15000元以上
服務期限不少于5年,培訓結束后在原合同期限基礎上增加五年工作期
參加外部高端理論或專業技術培訓
服務期限不少于5年,培訓結束后在原合同期限基礎上增加五年工作期
3.外訓人員參加的培訓為如下情形時,其承諾的工作年限為根據本制度第九條第2項分別計算之后累加,起點為最先結束的培訓結束之日:
(1)外訓人員同時參加兩項以上的培訓(指培訓期間有重疊的情形);
(2)外訓人員在前一項培訓后的承諾工作年限內再次參加的培訓;
(3)其他未盡事宜,按照入職時簽訂的《培訓服務協議》相關規定執行。
第四章外出培訓違約責任
第十條
外訓人員由于違反法律、法規或公司規章制度等原因導致本制度第九條約定,未完成其承諾的工作年限,外訓人員應當一次性向公司支付違約金。
第十一條
外訓人員若違反本制度第六條要求,該次培訓相關的所有費用由外訓人員自行承擔。
第十二條
外訓人員未辦理相關的手續擅自參加培訓,培訓費用不予報銷,且因擅離工作崗位給公司造成的經濟損失由外訓人員賠償。
第十三條
公司依據本制度的約定追究外訓人員的違約責任后,并不排除其依據與外訓人員簽訂的勞動合同、保密制度,追究外訓人員的責任。
第五章獎懲措施
第十四條
外訓人員如未按照本制度的相關規定進行報銷,造成費用無法報銷或扣款等情況發生,相關責任由經辦人承擔,并給予培訓費用報銷經辦人100-300元罰款。
第十五條
外出培訓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學習匯報,給予相關外訓人員100-300元/人罰款。
第十六條
外出培訓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部門內轉訓及培訓教材的編制、提交、培訓費用確認等,給予相關外訓人員300元/人罰款。
第十七條
財務管理中心人員未審核單據私自報銷的,給予財務管理中心審核人員100元罰款,給予部門負責人200元罰款。
第六章附則
第十八條
本管理規定由人力行政中心解釋、修訂。
第十九條
本規定自下發之日起執行,若與集團其它制度不符,以本規定為準。
附件:
1.外出培訓流程圖
2.培訓服務協議書
3.專業技能培訓確認書
4.外出培訓教材存檔登記表
附件1:外出培訓流程圖
附件2:培訓服務協議書
甲方:
住所地:
法人代表:
聯系電話:0533-6129521
郵政編碼:255000
乙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
通訊地址:
聯系電話:
微信:
甲、乙雙方根據平等自愿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現就培訓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根據乙方申請,甲方同意乙方參加甲方提供的培訓學習。
2.培訓費用由甲方為乙方提供,培訓學習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報名費、交通費、住宿費、講課費、資料費、餐費補貼及培訓單位收取的其他費用等,具體按培訓完成后乙方所報銷的實際票據統計數據為準。
3.培訓結束后,甲方組織有關培訓部門對乙方的培訓結果進行綜合評價。
4、培訓期間,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止乙方的薪資和保險福利待遇。
5、乙方因個人原因不能完成培訓內容或不能通過培訓主辦方考核,甲方不予支付或報銷本條第二款列明的相關培訓費用,費用由乙方承擔。
6.對參加完培訓之后的人員,甲方將其做為業務骨干或儲備干部,在任職、晉升、待遇等方面,將予以優先考慮。
二、乙方的責任與義務
1.乙方自愿申請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學習,愿意接受甲方所提供的條件與費用,并遵守本協議所約定的條款。
2.培訓期間,乙方需努力掌握培訓的相關知識或達到培訓的目標要求,乙方在培訓中務必掌握技術要點,并做認真詳細的筆記。
3.培訓期間,乙方必須服從培訓組織的工作、學習安排,遵守公司、主辦單位或委托培訓單位的各項管理制度,積極維護公司形象和利益,遵守法律法規,由于自己不慎或過失導致自身或甲方利益受損的,所有賠償均由乙方承擔。
4.根據乙方申請,甲方安排乙方參加相關培訓后,乙方同意根據甲方的安排,到與培訓內容相關的工作崗位上工作,乙方為甲方提供服務的年限以簽訂的《專業技能培訓確認書》期限為準。
5.乙方應遵守公司的保密協議,不得泄露公司的商業和技術機密。
三、甲乙雙方其它約定
1.服務期應和勞動合同期限保持一致,如勞動合同到期培訓服務期未到的,勞動合同期限應順延至培訓協議服務期滿。培訓前乙方應簽訂《專業技能培訓確認書》,培訓結束后乙方應在費用欄及服務期限欄內簽署具體金額和服務期限,財務報銷時乙方需持本確認書方可進行費用報銷。
2.乙方在培訓協議規定的服務期限屆滿前,非正當、合理原因,未經甲方批準而辭職,或正當原因被公司辭退除名的,應按《培訓違約計算方法規定賠償甲方損失。
3.培訓過程中,如因甲方原因或公司發生人事變動致培訓無須繼續進行時,甲方有權終止培訓,所發生培訓費用由甲方承擔。
4.乙方在培訓中獲得的培訓證書所有權歸乙方,但在服務期限內,保管權與使用權歸甲方所有。
5.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若協商不一致,雙方同意由甲方所在地相關部門進行裁決。
6.本協議與勞動合同具有同等法律作用,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對方均有追究賠償損失及法律責任的權利。
7.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
簽字日期:
簽字日期:
培訓違約計算方法
A、培訓費用單次或累計3000-5000元(含),服務期限不少于2年,未滿2年的應按不足年限比例退還公司培訓費用。具體計算公式:退還金額=培訓金額÷合同約定服務年限×不足年限。
B、培訓費用單次或累計5000-10000元(含),服務期限不少于3年,未滿3年的應按不足年限比例退還公司培訓費用。具體計算公式:退還金額=培訓金額÷(合同約定服務年限)×不足年限。
C、培訓費用單次或累計10000-15000元(含),服務期限不少于4年,未滿4年的應按不足年限比例退還公司培訓費用。具體計算公式:退還金額=培訓金額÷合同約定服務年限×不足年限。
D、培訓費用單次或累計15000元以上,服務期限不少于5年,未滿5年應按不足年限比例退還公司培訓費用。具體計算公式:退還金額=培訓金額÷合同約定服務年限×不足年限。
E、因工作需要參加外部高端理論或專業技術培訓,為公司服務期限不得少于5年。具體計算公式:退還金額=培訓金額÷合同約定服務年限×不足年限。
附件3:專業技能培訓確認書
編號:
甲方:(勞動合同簽署公司)
乙方:
身份證號:
一、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一致,甲方同意乙方以(脫產、半脫產、不脫產)方式參加由==舉辦的==培訓,性質為專業技能培訓,培訓地點:==,培訓時間為期==天,為期==天,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乙方培訓期間,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培訓情況進行檢查監督,并對乙方在培訓中的不良表現進行處理。
三、乙方培訓期滿,有責任將所培訓內容對公司內部相關人員進行再培訓。同時須將所獲得的證書交人力行政中心存檔。如果相關考試成績不合格,應在考試成績發布一周內將甲方支付的培訓費全額退還甲方。本合同培訓費指的是與培訓相關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報名費、交通費、住宿費、講課費、資料費、餐費補貼及因培訓產生的其他所有費用。
四、此次培訓服務期為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期限,乙方于所承諾的服務期限未滿時無論任何方式離職,乙方須返還未履行期限的培訓費用。
五、在試用期內參加培訓的,若在試用期內離職,培訓費由乙方自行承擔。
六、培訓期間,甲方按乙方正常工作期間的工資標準發放工資。
七、本確認書由甲方負責保管,作為勞動合同的附件。
八、其他未盡事宜詳見《外出培訓管理規定》及《培訓服務協議書》。
甲方:(公章)
本人已完全了解本培訓確認書的內容。
乙方:(簽字簽章)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簽字:
簽定日期:*年*月*日
簽定日期:*年*月*日
乙方已參加上述專業技能培訓,費用共計¥==元,大寫==元整。
根據培訓協議中約定:服務期應和勞動合同期限保持一致,如勞動合同到期服務期未到的,勞動合同期限應順延至培訓協議約定的服務期滿,參加本次培訓后,本人同意將培訓協議中約定的服務期由*年*月*日延至*年*月*日。
本人對以上內容確認無誤。
乙方(簽字簽章)
簽訂日期:*年*月*日
附件4:外出培訓教材存檔登記表
篇2:自治州醫院護理人員外出進修培訓管理制度
自治州醫院護理人員外出進修培訓管理制度
一、針對各??铺攸c和發展的需要,有計劃選派護理骨干、有進取心的護理人員到省內外學習相關專業知識、先進護理理念、護理經驗,熟練掌握先進儀器、設備的使用等,培養??坪图夹g骨干。
二、醫院為不同技術職稱的護士提供外出學習的機會,鼓勵護士外出參觀學習及參加各種形式的學術交流,并做到學習前有任務交代,學習后將學習心得上交護理部,且外出學習獲得的資料應上交護理部,供護理人員共享。
三、醫院支持護士參加各種學習班,獲取本科或研究生的學歷。
四、護士長應對本病區外出學習人員統籌安排,必須保證正常的護理工作不受影響。
五、護士長外出學習,提出外出期間病區護理工作負責人選,報護理部審核。
篇3:中心小學教師外出學習培訓匯報制度
中心小學教師外出學習培訓及匯報制度
為了更好地提高教師的業務水平,加快教師專業化成長,使每次學習的資源能讓全體教師達到共享,使每次學習活動達到學有所獲,學有所值的目的。同時也為了規范學校外出學習和培訓的管理,使全體教師能按照學校的制度進行工作、教研和學習,樹立我校教師良好的師表形象,特制定教師外學習、培訓及匯報制度:
1、外出學習、培訓根據上級有關部門的通知,由學校分管領導批準同意,教導處安排,全體教師必須服從大局,珍惜每次學習機會。
2、優先派遣工作兢兢業業,樂于奉獻,愛學習,專業素質和業務能力強的,積極參與學校各項教研活動的中青年教師參加。
3、外出學習、培訓教師所任課程必須由自己與相關年級、學科的教師協商調課,一天內由本人安排課時,上報教務處登記;一天以上由學校安排代課。
4、各級學會或者協會通知會員參加的相關業務活動,視具體情況,經分管領導同意后方可參加,課程按外出學習規定執行;學校沒有同意的,按曠課處理。
5、外出學習、培訓教師學習結束后應及時將學習情況進行匯報。通過匯報課、講座等多種方式在學校內傳達學習的精神實質,傳遞新信息、使全體教師了解新動態。具體匯報方式安排如下:
凡參加國家、省、市級或縣級兩天及以上聽課學習的教師,回校后必須向年級組或教研大組的老師反饋學習、聽課情況(幾位老師同時參加同一活動,推薦一位或幾位老師進行匯報),并將匯報材料、教師外出學習培訓登記表上交教導處存檔,聽課的教師推薦一位或幾位必須上一節匯報課。
凡參加千課萬人聽課的教師,必須上交教師外出學習培訓登記表,同時上一節匯報課,出差報銷上限控制在1300元以內。
6、外出學習、培訓教師必須遵守培訓單位的活動安排,認真學習,作好筆記,并積極參加與交流討論。
7、外出學習、培訓教師應嚴格遵守活動紀律,不得擅自外出辦私事,不得遲到早退。
8、外出學習、培訓教師根據教育改革發展趨勢,經學校同意,為學校帶回相關書籍、光盤等資料,必須上交教導處登記備案后,方可報銷。
9外出教師必須儀表端莊,舉止文明,虛心好學,遵守社會公德,維護學校聲譽,處處為人師表。
10、外出學習、培訓教師必須按時返回學校,學習、培訓費用在完成匯報(包括匯報課)、上交材料和學習培訓登記表后,由教務處主管領導證明、校長簽字,到總務處報銷。
11、學校安排教師外出學習、培訓,如有非常特殊情況,教師不能按時參加活動,應提前上報教導處,以便應急調整,否則以曠課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