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經理人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勞務分包合同

3939

  (BF─20**─0208)

  合同編號:

  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

  勞務分包合同

  二○○九年八月

  第一部分

  協議書

  勞務作業發包人:

  (以下簡稱發包人)

  勞務作業承包人:

  (以下簡稱承包人)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協商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1、工程名稱:

  2、分包合同內容:

  2.1本合同分包范圍:

  2.2本合同勞務作業內容:

  3、工程地點:

  建筑面積:

  4、合同價款總額元(人民幣),大寫元。

  5、分包工作期限

  開工日期:*年*月*日

  竣工日期:*年*月*日

  總日歷天數為:天

  6、勞務作業人數:人。

  7、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優先解釋順序如下:

  (1)本合同;

  (2)中標通知書(如有);

  (3)投標書及其附件(如有);

  (4)專用條款;

  (5)通用條款;

  (6)標準、規范及有關技術文件;

  (7)圖紙及工程量清單;

  (8)合同履行過程中,發包人和承包人協商一致的其它書面文件;

  8、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發包人、承包人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年*月*日

  合同訂立地點:

  發包人:

  (合同專用章)

  承包人:

  (合同專用章)

  地址:

  住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第二部分

  通用條款

  9、發包人權利和義務:

  9.1勞務分包合同約定的勞務作業完成后,發包人自收到承包人依照約定提交的結算資料之日起28日內完成審核并書面答復承包人;逾期不答復的,視為發包人同意承包人提交的結算資料。

  9.2上款所述結算程序完成后,發包人應當自結算完成之日起28日內支付全部結算價款。合同價款的支付應當以銀行轉帳的形式辦理。

  9.3負責編制施工組織設計,統一制定各項管理目標,編制施工計劃、物資需用量計劃表,實施對工程質量、工期、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計量析測、實驗化驗的控制、監督、檢查和驗收。

  9.4統籌安排、協調解決非承包人獨立使用的生產、生活臨時設施、工作用水、用電及施工場地。

  9.5按時提供圖紙,及時交付應供材料、設備,所提供的施工機械設備、周轉材料、安全設施保證施工需要。

  9.6隨時對承包人實施的勞務作業進行監督檢查,確保工程質量,對存在的質量隱患及時提出整改要求。

  9.7及時簽認勞務作業變更洽商及確認承包人停工、窩工損失。

  9.8認真執行安全技術規范,嚴格遵守安全制度,制定安全防護措施,提供安全防護設備,確保施工安全。

  9.9檢查承包人工人持證情況,禁止未獲得相應資格證書的工人進入施工現場。

  9.10在發現承包人存在未按照約定履行本合同行為時,應自發現之日起60日內書面告知承包人并提出明確要求,逾期不行使告知權利的,視為放棄此項權利。

  9.11行使依照本合同約定的對承包人行使扣款權利時,應當采用書面方式并獲得承包人有相應委托權限的人員的書面認可。

  9.12按照行政主管部門相關規定的要求為本項目作業人員辦理工傷保險。

  9.13承包人按約定完成勞務作業,必須由發包人或施工場地內的第三方進行配合時,發包人應配合承包人工作或確保承包人獲得該第三方的配合。

  9.14其它發包人應當承擔的義務。

  10、承包人權利和義務:

  10.1組織具有相應資格證書的工人(持證上崗率100%)投入工作;自覺遵守法律法規及有關規章制度。

  10.2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按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工資。

  10.3按發包人要求提交施工計劃,以及與完成施工計劃相應的勞動力安排計劃,經發包人批準后實施。

  10.4按照設計圖紙、施工驗收規范、有關技術要求及施工組織設計精心組織施工;投入足夠的人力,確保工期;服從發包人安全施工管理,自備勞動保護用品,確保施工安全。

  10.5承擔由于自身責任造成的質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現場管理不符合規定造成的損失及各種扣款。

  10.6自覺接受發包人及有關部門的管理、監督和檢查;接受發包人隨時檢查其設備、材料的保管、使用情況,及其操作人員的有效證件、持證上崗情況。

  10.7按發包人統一規劃堆放材料、機具,按發包人標準化工地要求設置標牌,搞好生活區的管理,做好自身責任區的治安保衛工作。

  10.8做好成品保護工作。

  10.9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發包人提供的承包人使用的機具、周轉材料及其他設施。

  10.10承包人保證與施工管理、作業人員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并每月向發包人提供上月本企業在本項目上所有施工管理、作業人員的勞動合同簽署情況、出勤情況及工資核算及支付情況的蓋章書面記錄。除此書面記錄的用工行為外,承包人在本項目不存在其他用工行為。

  10.11配合發包人按工程發包人或行政主管部門要求進行的涉及承包人工作內容、施工場地的檢查;配合發包人對隱蔽工程、工程竣工的驗收工作。

  10.12發包人或施工場地內第三方的工作必須由承包人配合時,承包人應按發包人的指令予以配合。

  10.13在勞務作業中發現古墓、古建筑遺址等文物和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質研究價值的物品時,承包人應立即保護好現場并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人。

  10.14勞務作業全部內容經驗收合格后,承包人應當按照勞務分包合同的約定及時將該勞務作業交付發包人,不得以雙方存在爭議為理由拒絕將該勞務作業交付發包人。

  10.15在發現發包人存在未按照約定履行本合同行為時,應自發現之日起60日內書面告知發包人并提出明確要求,逾期不行使告知權利的,視為放棄此項權利。

  10.16其它承包人應當承擔的義務。

  11、對于以下原因造成完工日期推遲的,工期相應順延:

  (1)不可抗力;

  (2)設計變更和工程量增加;

  (3)發包人未能按合同約定日期支付勞務費,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4)承包人以書面形式提出申請,但仍未能從發包方獲得施工必需的指示、工程材料、圖紙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5)一周內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電、停氣或安排任務不及時造成停工、窩工累計超過8小時。

  12、由于以下原因造成承包人發生窩工的,承包人應在上述情況發生后7日內,就延誤內容和因此產生的經濟支出向發包人提出書面報告,發包人應于7日內就延長完工日期和賠償經濟損失給予書面答復。承包人逾期未提出書面報告的,視為其放棄此項權利;發包人逾期未答復也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其承認此事實:

  (1)第十一條(3)、(4)、(5)項;

  (2)發包人同意的其他情況。

  13、不可抗力:

  13.1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承包人應立即通知發包人,并在力所能及的條件下迅速采取措施,盡力減少損失,發包人應協助承包人采取措施。發包人認為承包人應當暫停工作的,承包人應暫停工作。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后48小時內承包人應向發包人通報受害情況和損失情況,及預計清理和修復的費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續發生時,承包人應每隔7天向發包人通報一次受害情況。

  13.2不可抗力結束后14天內,承包人應向發包人提交清理和修復費用的正式報告及有關資料。

  13.3因合同一方遲延履行合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遲延履行方的相應責任。

  13.4承包人承擔因不可抗力事件導致的自身財產損失。

  14、送達: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的相關書面文件的送達方式為:一方應當以書面方式將本方的明確要求送達至對方本合同協議書中注明的地址,對方應當在收到之日起7日內予以書面答復,逾期未答復或無人接收、拒收的,視為同意對方要求。

  一方本合同協議書中注明的地址發生變更時,應當在7日內書面告知對方,逾期告知或不履行告知義務的,由過錯方承擔相應責任。

  15、事故處理:

  15.1發生重大傷亡及其他安全事故,發包人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同時按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對事故進行處理。

  15.2承包人要積極配合發包人做好事故處理工作,及傷亡人員家屬的安撫工作,避免過激行為的發生。

  16、施工變更:

  16.1施工中如需對原工作內容進行變更(工程發包人和工程承包人雙方書面確認并經監理簽認的變更可作為勞務價款結算的依據),發包人應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發出變更通知,并提供變更的相應圖紙和說明。承包人按照發包人發出的變更通知及有關要求,進行下列需要的變更:

  16.1.1更改工程有關部分的標高、基線、位置和尺寸;

  16.1.2增減合同中約定的工程量;

  16.1.3改變有關的施工時間和順序;

  16.1.4其他有關工程變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16.2由非承包人原因造成的變更導致合同價款的增加及造成的承包人損失,由發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因變更減少工程量,合同價款應相應減少,工期相應調整。

  16.3由承包人原因造成的變更費用和由此導致發包人的直接損失,由承包人承擔(損失補償總額不能超出分包合同價款的5%),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17、發包合同價款支付的手續:

  承包人應向發包人出具合法有效的收款發票,發包人須將填寫齊全的、收款人為承包人全稱的支票或匯票交給承包人。承包人應指定專人負責與發包人辦理付款手續。發包人將合同價款支付給承包人在22.4款中指定的合同價款收取負責人,并索要收款憑證。

  18、由于發包人安全施工方案不完善、安全施工投入不足造成的安全事故,責任由發包人承擔。由于承包人不能落實安全施工方案或不服從發包人安全施工管理所造成的安全事故責任由承包人承擔。

  19、爭議:

  發生爭議后,除非出現下列情況,雙方都應繼續履行合同,保持工作連續,保護好已完工作成果:

 ?、賳畏竭`約導致合同確已無法履行,雙方協議終止合同;

 ?、谡{解要求停止合同工作,且為雙方接受;

 ?、壑俨脵C構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芊ㄔ阂笸V购贤ぷ?。

  20、合同解除:

  20.1承包人和發包人協商一致的,可以解除勞務分包合同。

  20.2發包人與建設單位的施工總承包合同解除的,發包人可以發出通知解除本合同。

  20.3發包人不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支付合同價款,承包人可以停止工作。停止工作超過28天,發包人仍不支付合同價款,承包人可以向發包人發出通知解除合同。

  20.4承包人不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提供符合施工要求的作業人員或不履行本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其違約行為足以影響本施工項目的質量、安全、竣工工期時,發包人可以書面告知承包人并限期要求其完全、恰當履行合同義務。承包人逾期不能按約定履行義務的,發包人可以發出通知解除合同。

  20.5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或者因工程建設單位的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緩建,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發包人和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20.6本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成就時,發包人應通知承包人解除本合同并辦理分包合同價款結算支付手續。分包合同價款結算支付手續完畢后,承包人應及時撤離現場。承包人未及時退場,給發包人造成經濟損失的由承包人承擔。

  20.7合同解除后,承包人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設備的保護和移交工作,按發包人要求撤出施工場地。發包人應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條件。

  20.8合同解除后,不影響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因合同解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21、合同終止

  雙方履行完合同全部義務,合同價款支付完畢,承包人向發包人交付勞務作業成果,并經發包人驗收合格后,本合同即告終止。

  第三部分專用條款

  22、項目經理、施工隊長及勞動力管理員:

  22.1發包人中標建造師(項目經理)為,職務:,工程建造師(項目經理)證書號。身份證號碼:。委托權限:。發包人也可委托有現場簽認用工、辦理洽商變更手續的職權,人員如有變動,應提前7日書面通知承包人。

  22.2承包人委派的擔任駐工地履行本合同的負責人為,職務:,崗位證書號:,身份證號碼:。委托權限:,人員如有變動,應提前7日書面通知發包人。

  22.3發包人現場勞動力管理員,上崗證號,職責為;承包人現場勞動力管理員,上崗證號,職責為。

  22.4承包人委派的分包合同價款收取負責人為,身份證號碼:,職務:,聯系電話:,在京住址:,家庭住址:。

  23、圖紙:發包人應在勞務分包工作開工天前,向承包人提供與分包工程有關的圖紙套。

  24、材料:

  24.1承包人應在接到圖紙

  后天內,向發包人提交材料、設備、構配件供應計劃;經發包人確認后,發包人應按供應計劃要求的質量、品種、規格、型號、數量和供應時間等組織貨源并及時交付給承包人;需要承包人運輸、卸車的,承包人必須及時進行,費用另行約定。發包人保證所提供的材料、設備機具、構配件符合國家有關質量要求,如質量、品種、規格、型號不符合要求,承包人應在驗收時以書面形式提出,發包人負責在三日內更換或調整。

  24.2承包人應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發包人供應的材料、設備機具及構配件。因保管不善發生丟失、損壞,承包人應進行賠償,并承擔因此造成的經濟損失,但賠付總額不超過合同總價的%。

  24.3施工中由承包人提供的低值易耗材料、工具用具包括

  25、質量標準:本工程應當達到質量評定等級。達到此標準,發包人將按照標準予以獎勵;未達到此標準,發包人將按照標準予以處罰。

  26、安全文明施工標準: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要求達到:。達到此標準,發包人將按照標準予以獎勵;未達到此標準,發包人將按照標準予以處罰。

  27、送達:

  本合同14條約定的送達方式適用于以下情況:

  (1)承包人要求發包人依照約定進行結算或支付分包合同價款;

  (2)承包人表示因發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誤;

  (3)承包人要求發包人依照約定提供施工必須的工程材料、圖紙;

  (4)承包人要求發包人停止違約支付分包合同價款行為的;

  (5)要求發包人確認設計變更和工程量增加、簽認零工、窩工、

  (6)發包人要求承包人對勞務工程不符合約定部分予以整改的。

  (7)發包人要求承包人提供符合合同約定的人員、提供合法有效的管理資料等履約行為;

  (8)本合同9.10、10.15所列事項;

  (9)雙方約定的其它情況。

  28、本合同價款核算規則及構成方式

  28.1本工程的合同價款采用下列第

  種方式計算:

  (1)固定合同價款;

  (2)工種工日單價;

  (3)綜合工日單價;

  (4)建筑面積綜合單價。

  28.2分包合同價款包含以下內容:。

  28.3分包合同價格風險幅度范圍為,超過風險幅度范圍的,應當及時調整。調整標準為,調整依據為,調整程序為。

  28.4本工程的合同價款,除經發包人和承包人雙方書面確認的工程變更以及依照本合同28.3條約定的價格調整的因素以外,不再調整。

  28.5采用第(1)種方式計價的,合同價款中包含,其中人工費元。

  28.6采用第(2)種方式計價的,不同工種工日單價為:,單價為元/工日,共工日;,單價為元/工日,共工日;,單價為元/工日,共工日;,單價為元/工日,共工日;,單價為元/工日,共工日;

  另:低值易耗材料費、工具用具費元;

  28.7采用第(3)種方式計價的,綜合工日單價為元/工日,共工日。

  另:低值易耗材料費、工具用具費元;

  28.8采用第(4)種方式計價的,建筑面積m2,分包合同價款單價為元/m2,其中:地上結構元/m2,地下結構元/m2,初裝修元/m2,精裝修元/m2,機電設備安裝元/m2,其它元/m2;

  另:低值易耗材料費、工具用具費元;共元;

  28.9施工中發生的零工單價為元/工日,停工、窩工單價元/日。

  28.10采取建筑面積綜合單價方式的,

  28.10.1遇本合同終止、中止、解除時,雙方約定:未形成建筑平米的勞務作業工程量的計算方式為,計算規則為,單價為。

  28.10.2雙方約定,本合同平米面積的計算規則為。

  28.10.3雙方約定,本合同平米面積的變更規則為。

  29、施工過程中分包合同價款結算及支付方式:

  29.1施工過程中,發包人、承包人應當在每月20日前對上月完成勞務作業量及應支付的勞務分包合同價款予以書面確認,書面確認時限自發包人收到承包人報送的書面資料之日起計算,最長不得超過3日。書面確認后,雙方約定采取以下方式結算支付分包合同價款:

  29.1.1發包人在書面確認后5日內全額支付已確認的勞務分包合同價款。

  29.1.2發包人每月日支付元分包合同價款。

  29.2由于發包人將合同價款支付給合同價款收取負責人以外的人員、或存在其他違規、違約支付行為的,造成后果由發包人負責。

  30、違約責任:

  30.1發包人違約責任:

  30.1.1不按約定向承包人支付分包合同價款的,除應向承包人支付違約金

  元以外,還應按同期銀行利率向承包人支付利息;如該違約金不足以彌補承包人的損失,承包人可以要求發包人繼續予以賠償。

  30.1.2不按約定核實承包人完成的工程量,除向承包人支付違約金元以外,還應按同期銀行利率向承包人支付利息;如該違約金不足以彌補承包人的損失,承包人可以要求發包人繼續予以賠償。

  30.1.3不能提供足夠的工作面,造成窩工的,除支付窩工費用外,還應向承包人支付違約金元。

  30.1.4不能按時提供質量、品種、規格、型號、數量完全符合要求的材料、設備機具、構配件造成窩工的,除應支付窩工費用外,還應向承包人支付違約金元。

  30.1.5發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約定履行合同義務的其他情況時,應向承包人支付違約金元。

  30.2承包人違約責任:

  30.2.1承包人因自身原因延期交工的,每延誤一日,應向發包人支付違約金元,最高不超過合同總金額的%。

  30.2.2承包人施工質量不符合本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承包人應向發包人支付違約金元,最高不超過合同總金額的%。發包人可以要求承包人整改,承包人因自身原因無法完成的,發包人可以委派其他勞務企業完成,產生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30.2.3承包人未達到約定的安全文明施工標準,承包人應向發包人支付違約金元,最高不超過合同總金額的%。

  30.2.4承包人以非正當方式(包括10人以上圍堵、占據施工現場、發包人辦公場所;以任何手段阻止施工現場正常施工、發包人正常辦公秩序;阻塞交通;攀爬塔吊、建筑物、廣告牌等;以及《國務院信訪工作條例》〔國務院第431號令〕第二十條規定的行為)向發包人提出要求的,承包人支付違約金

  元;如該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發包人的損失,發包人可以要求承包人繼續予以賠償。由此造成工期延誤、質量未達到約定標準、文明安全施工未達到約定標準的,發包人索賠違約金不受本合同約定的上限的約束。

  30.2.5承包人未在每月

  日前向發包人提供上月本企業在本項目上所有工人的出勤情況及工資核算及支付情況的蓋章書面記錄的,每發生一次,應向發包人支付違約金元。

  30.2.6承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約定履行合同的其他義務時,應向發包人支付違約金元,最高不超過合同總金額的5%。延誤的承包人工作時間不予順延。

  30.3一方違約后,另一方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時,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后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30.4發包人先有30.1.1、30.1.2行為的,承包人的30.2.4行為不構成違約。

  30.5承包人先有30.2.4、30.2.5行為的,發包人自行為發生之日起日內不履行分包合同價款的結算和支付手續的行為不構成違約。行為存在連續狀態的,自連續狀態終止之日起計算時限。

  30.6發包人30.1.1、30.1.2行為、承包人的30.2.4行為的違約責任由本合同雙方、發包人及承包人下列人員承擔連帶責任。發包人及承包人下列人員應當簽訂保證書作為本合同附件。

  發包人:姓名

  身份證號:

  姓名

  身份證號:

  姓名

  身份證號:

  承包人:姓名

  身份證號:

  姓名

  身份證號:

  姓名

  身份證號:

  31、特別約定:

  31.1發包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約定結算、支付分包合同價款,如存在違約行為,造成承包人拖欠本工程務工人員工資的,除按照本合同的違約條款承擔責任外,還應對承包人拖欠的本工程務工人員工資承擔連帶責任。

  31.2承包人先有30.2.4行為的,雙方約定自行為發生之日起日內,雙方簽訂的關于本合同分包價款的協議為無效協議。

  31.3發包人30.1.1、30.1.2的違約行為、承包人30.2.4的違約行為賠償義務不因雙方在雙方簽訂本合同結算書,發包人全額支付合同價款、承包人全額支付本項目上所有工人的工資并將全部工資支付情況書面報送前簽認的協議而免除。

  以上違約責任的免責條件為:在雙方簽訂了本合同結算書,發包人全額支付了合同價款、承包人全額支付本項目上所有工人的工資并將全部工資支付情況書面報送發包人之后日后簽訂特別協議。

  32、爭議解決:

  發包人和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可以自行和解或要求有關主管部門調解,任何一方不愿和解、調解或和解、調解不成的,雙方約定采用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爭議:

  (1)向北京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3)向人民法院起訴。

  33、本合同正本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發包人和承包人各執一份;本合同副本份,發包人執份,承包人執份,發包人負責向行政主管部門備案份。

  34、補充條款:

  35、附件:

  附件一:保證書

  附件二:

  附件三:

  保證書

  中標建造師(項目經理)

  本人是項目發包人中標建造師(項目經理)。

  本人已認真閱讀并充分理解本勞務分包合同內容并將按照合同約定履行本人職責。

  本人承諾在本勞務分包合同的履行過程中,作為發包人的授權委托人,在職責范圍內禁止本合同30.1.1、30.1.2行為發生。如因本人原因發生上述行為,本人將依照本合同30.6的約定,對發生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中標建造師(項目經理):

  時間:

  保證書

  施工隊長

  本人是項目承包人施工隊長。

  本人已認真閱讀并充分理解本勞務分包合同內容并將按照合同約定履行本人職責。

  本人承諾在本勞務分包合同的履行過程中,作為承包人的授權委托人,在職責范圍內禁止本合同30.2.4行為發生。如因本人原因發生上述行為,本人將依照本合同30.6的約定,對發生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施工隊長:

  時間:

篇2:建設工程施工勞務分包合同范本

  建設工程施工勞務分包合同范本

  工程承包人(施工總承包人或專業工程承(分)包人):____{承包人名稱}

  勞務分包人:_______{分包人名稱}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它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鑒于_____(以下簡稱為“發包人”)與工程承包人已經簽訂施工總承包合同或專業承(分)包合同(以下稱為“總(分)包合同”),雙方就勞務分包事項協商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1、勞務分包人資質情況

  資質證書號碼:_______

  發證機關:_______

  資質專業及等級:_______

  復審時間及有效期:_______

  2、勞務分包工作對象及提供勞務內容

  工程名稱:_______{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_______{工程建設地點}

  分包范圍:_______

  提供分包勞務內容:_______

  3、分包工作期限

  開始工作日期:_______{開工年}_______年{開工月}_______月_______{開工日}日

  結束工作日期:_______{竣工年}_______年{竣工月}_______月_______{竣工日}日

  總日歷工作天數為:_______{工期}天

  4、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按總(分)包合同有關質量的約定、國家現行的《建筑安裝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和《建筑安裝工程質量評定標準》,本工作必須達到質量評定____________等級。

  5、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優先解釋順序如下:

 ?。?)本合同;

 ?。?)本合同附件;

 ?。?)本工程施工總承包合同;

 ?。?)本工程施工專業承(分)包合同。

  6、標準規范

  除本工程總(分)包合同另有約定外,本合同適用標準規范如下:

 ?。?)

 ?。?)

  7、總(分)包合同

  7.1工程承包人應提供總(分)包合同(有關承包工程的價格細節除外),供勞務分包人查閱。當勞務分包人要求時,工程承包人應向勞務分包人提供一份總包合同或專業分包合同(有關承包工程的價格細節除外)的副本或復印件。

  7.2勞務分包人應全面了解總(分)包合同的各項規定(有關承包工程的價格細節除外)。

  8、圖紙

  8.1工程承包人應在勞務分包工作開工____天前,向勞務分包人提供圖紙_______套,以及與本合同工作有關的標準圖____套。

  9、項目經理

  9.1工程承包人委派的擔任駐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項目經理為_______,職務:_______,職稱:_______。

  9.2勞務分包人委派的擔任駐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項目經理為_______,職務:_______,職稱:_______。

  10、工程承包人義務

  10.1組建與工程相適應的項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總(分)包合同,組織實施施工管理的各項工作,對工程的工期和質量向發包人負責;

  10.2除非本合同另有約定,工程承包人完成勞務分包人施工前期的下列工作并承擔相應費用:

 ?。?)在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勞務分包人交付具備本合同項下勞務作業開工條件的施工場地,具備開工條件的施工場地交付要求為:_________。

 ?。?)在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完成水、電、熱、電訊等施工管線和施工道路,并滿足完成本合同勞務作業所需的能源供應、通訊及施工道路暢通的時間和質量要求;

 ?。?)在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勞務分包人提供相應的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網線路資料;

 ?。?)在____年

  月____日前完成辦理下列工作手續(包括各種證件、批件、規費,但涉及勞務分包人自身的手續除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勞務分包人提供相應的水準點與坐標控制點位置,其交驗要求與保護責任為:__________;

 ?。?)在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勞務分包人提供下列生產、生活臨時設施:

  ,其交驗要求與保護責任為:_____;

  10.3負責編制施工組織設計,統一制定各項管理目標,組織編制年、季、月施工計劃、物資需用量計劃表,實施對工程質量、工期、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計量析測、實驗化驗的控制、監督、檢查和驗收;

  10.4負責工程測量定位、沉降觀測、技術交底,組織圖紙會審,統一安排技術檔案資料的收集整理及交工驗收;

  10.5統籌安排、協調解決非勞務分包人獨立使用的生產、生活臨時設施、工作用水、用電及施工場地;

  10.6按時提供圖紙,及時交付應供材料、設備,所提供的施工機械設備、周轉材料、安全設施保證施工需要;

  10.7按本合同約定,向勞務分包人支付勞動報酬;

  10.8負責與發包人、監理、設計及有關部門聯系,協調現場工作關系。

  11、勞務分包人義務

  11.1對本合同勞務分包范圍內的工程質量向工程承包人負責,組織具有相應資格證書的熟練工人投入工作;未經工程承包人授權或允許,不得擅自與發包人及有關部門建立工作聯系;自覺遵守法律法規及有關規章制度;

  11.2勞務分包人根據施工組織設計總進度計劃的要求,每月底前____天提交下月施工計劃,有階段工期要求的提交階段施工計劃,必要時按工程承包人要求提交旬、周施工計劃,以及與完成上述階段、時段施工計劃相應的勞動力安排計劃,經工程承包人批準后嚴格實施;

  11.3嚴格按照設計圖紙、施工驗收規范、有關技術要求及施工組織設計精心組織施工,確保工程質量達到約定的標準;科學安排作業計劃,投入足夠的人力、物力,保證工期;加強安全教育,認真執行安全技術規范,嚴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實安全措施,確保施工安全;加強現場管理,嚴格執行建設主管部門及環保、

  消防、環衛等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的管理規定,做到文明施工;承擔由于自身責任造成的質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現場臟亂造成的損失及各種罰款;

  11.4自覺接受工程承包人及有關部門的管理、監督和檢查;接受工程承包人隨時檢查其設備、材料保管、使用情況,及其操作人員的有效證件、持證上崗情況;與現場其他單位協調配合,照顧全局;

  11.5按工程承包人統一規劃堆放材料、機具,按工程承包人標準化工地要求設置標牌,搞好生活區的管理,做好自身責任區的治安保衛工作;

  11.6按時提交報表、完整的原始技術經濟資料,配合工程承包人辦理交工驗收;

  11.7做好施工場地周圍建筑物、構筑物和地下管線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護工作,因勞務分包人責任發生損壞,勞務分包人自行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經濟損失及各種罰款;

  11.8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承包人提供或租賃給勞務分包人使用的機具、周轉材料及其他設施;

  11.9勞務分包人須服從工程承包人轉發的發包人及工程師的指令。

  11.10除非本合同另有約定,勞務分包人應對其作業內容的實施、完工負責,勞務分包人應承擔并履行總(分)包合同約定的、與勞務作業有關的所有義務及工作程序。

  12、安全施工與檢查

  12.1勞務分包人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進行施工,并隨時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于勞務分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而發生的費用,由勞務分包人承擔。

  12.2工程承包人應對其在施工場地的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并對他們的安全負責。工程承包人不得要求勞務分包人違反安全管理的規定進行施工。因工程承包人原因導致的安全事故,由工程承包人承擔相應責任及發生的費用。

  13、安全防護

  13.1勞務分包人在動力設備、輸電線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車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臨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時,施工開始前應向工程承包人提出安全防護措施,經工程承包人認可后實施,防護措施費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擔。

  13.2實施爆破作業,在放射、毒害性環境中工作(含儲存、運輸、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蝕性物品施工時,勞務分包人應在施工前1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并提出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經工程承包人認可后實施,由工程承包人承擔安全防護措施費用。

  13.3勞務分包人在施工現場內使用的安全保護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帶及其他保護用品),由勞務分包人提供使用計劃,經工程承包人批準后,由工程承包人負責供應。

  14、事故處理

  14.1發生重大傷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勞務分包人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并報告工程承包人,同時按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對事故進行處理。

  14.2勞務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對事故責任有爭議時,應按相關規定處理。

  15、保險

  15.1勞務分包人施工開始前,工程承包人應獲得發包人為施工場地內的自有人員及第三人人員生命財產辦理的保險,且不需勞務分包人支付保險費用。

  15.2運至施工場地用于勞務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裝設備,由工程承包人辦理或獲得保險,且不需勞務分包人支付保險費用。

  15.3工程承包人必須為租賃或提供給勞務分包人使用的施工機械設備辦理保險,并支付保險費用。工程承包人自行投保的范圍(內容)為:_____________。

  15.4勞務分包人必須為從事危險作業的職工辦理意外傷害保險,并為施工場地內自有人員生命財產和施工機械設備辦理保險,支付保險費用。勞務分包人自行投保的范圍(內容)為:_______________。

  15.5保險事故發生時,勞務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

  有責任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減少損失。

  16、材料、設備供應

  16.1勞務分包人應在接到圖紙后____天內,向工程承包人提交材料、設備、構配件供應計劃(具體表式見附件一);經確認后,工程承包人應按供應計劃要求的質量、品種、規格、型號、數量和供應時間等組織貨源并及時交付;需要勞務分包人運輸、卸車的,勞務分包人必須及時進行,費用另行約定。如質量、品種、規格、型號不符合要求,勞務分包人應在驗收時提出,工程承包人負責處理。

  16.2勞務分包人應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承包人供應的材料、設備。因保管不善發生丟失、損壞,勞務分包人應賠償,并承擔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誤等發生的一切經濟損失。

  16.3工程承包人委托勞務分包人采購下列低值易耗性材料(列明名稱、規格、數量、質量或其他要求):

  采購材料費用為:____(單價)

  采購材料費用為:____(單價)

  采購材料費用為:____(單價)

  采購材料費用為:____(單價)

  16.4工程承包人委托勞務分包人采購低值易耗性材料的費用,由勞務分包人憑采購憑證,另加____%的管理費向工程承包人報銷。

  17、勞務報酬

  17.1本工程的勞務報酬采用下列任何一種方式計算:

 ?。?)固定勞務報酬(含管理費);

 ?。?)約定不同工種勞務的計時單價(含管理費),按確認的工時計算;

 ?。?)約定不同工作成果的計件單價(含管理費),按確認的工程量計算。

  17.2本工程的勞務報酬,除本合同17.6規定的情況外,均為一次包死,不再調整。

  17.3采用第(1)種方式計價的,勞務報酬共計____________________元。

  17.4采用第(2)種方式計價的,不同工種勞務的計時單價分別為:

  ,單價為____________元;

  ,單價為

  元;

  ,單價為____________元;

  ,單價為____________元;

  ,單價為____________元。

  17.5采用第(3)種方式計價的,不同工作成果的計件單價分別為:

  ,單價為____________元;

  ,單價為____________元;

  ,單價為____________元;

  ,單價為____________元;

  ,單價為____________元。

  17.6在下列情況下,固定勞務報酬或單價可以調整:

 ?。?)以本合同約定價格為基準,市場人工價格的變化幅度超過____%,按變化前后價格的差額予以調整;

 ?。?)后續法律及政策變化,導致勞務價格變化的,按變化前后價格的差額予以調整;

 ?。?)雙方約定的其他情形:

  18、工時及工程量的確認

  18.1采用固定勞務報酬方式的,施工過程中不計算工時和工程量。

  18.2采用按確定的工時計算勞務報酬的,由勞務分包人每日將提供勞務人數報工程承包人,由工程承包人確認。

  18.3采用按確認的工程量計算勞務報酬的,由勞務分包人按月(或旬、日)將完成的工程量報工程承包人,由工程承包人確認。對勞務分包人未經工程承包人認可,超出設計圖紙范圍和因勞務分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承包人不予計量。

  19、勞務報酬的中間支付

  19.1采用固定勞務報酬方式支付勞務報酬的,勞務分包人與工程承包人約定按下列方法支付:

 ?。?)合同生效即支付預付款____________元;

 ?。?)中間支付:

  第一次支付時間為____年____月____日,支付____________元;

  第二次支付時間為____年____月____日,支付____________元;

  ......

  19.2采

  用計時單價或計件單價方式支付勞務報酬的,勞務分包人與工程承包人雙方約定支付方法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9.3本合同確定調整的勞務報酬、工程變更調整的勞務報酬及其他條款中約定的追加勞務報酬,應與上述勞務報酬同期調整支付。

  20、施工機具、周轉材料供應

  20.1工程承包人提供給勞務分包人勞務作業使用的機具、設備,性能應滿足施工的要求,及時運入場地,安裝調試完畢,運行良好后交付勞務分包人使用。周轉材料、低值易耗材料(由工程承包人依據本合同委托勞務分包人采購的除外)應按時運入現場交付勞務分包人,保證施工需要。如需要勞務分包人運輸、卸車、安拆調試時,費用另行約定。

  20.2工程承包人應提供施工使用的機具、設備一覽表見附件二。

  20.3工程承包人應提供的周轉材料、低值易耗材料一覽表見附件三。

  21、施工變更

  21.1施工中如發生對原工作內容進行變更,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應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向勞務分包人發出變更通知,并提供變更的相應圖紙和說明。勞務分包人按照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發出的變更通知及有關要求,進行下列需要的變更:

  (1)更改工程有關部分的標高、基線、位置和尺寸;

  (2)增減合同中約定的工程量;

  (3)改變有關的施工時間和順序;

  (4)其他有關工程變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21.2因變更導致勞務報酬的增加及造成的勞務分包人損失,由工程承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因變更減少工程量,勞務報酬應相應減少,工期相應調整。

  21.3施工中勞務分包人不得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更。因勞務分包人擅自變更設計發生的費用和由此導致工程承包人的直接損失,由勞務分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21.4因勞務分包人自身原因導致的工程變更,勞務分包人無權要求追加勞務報酬。

  22、施工驗收

  22.1勞務分包人應確保所完成施工的質量,應符合本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勞務分包人施工完畢,應向工程承包人提交完工報告,通知工程承包人驗收;工程承包人應當在收到勞務分包人的上述報告后7天內對勞務分包人施工成果進行驗收,驗收合格或者工程承包人在上述期限內未組織驗收的,視為勞務分包人已經完成了本合同約定工作。但工程承包人與發包人間的隱蔽工程驗收結果或工程竣工驗收結果表明勞務分包人施工質量不合格時,勞務分包人應負責無償修復,不延長工期,并承擔由此導致的工程承包人的相關損失。

  22.2全部工程竣工(包括勞務分包人完成工作在內)一經發包人驗收合格,勞務分包人對其分包的勞務作業的施工質量不再承擔責任,在質量保修期內的質量保修責任由工程承包人承擔。

  23、施工配合

  23.1勞務分包人應配合工程承包人對其工作進行的初步驗收,以及工程承包人按發包人或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求進行的涉及勞務分包人工作內容、施工場地的檢查、隱蔽工程驗收及工程竣工驗收;工程承包人或施工場地內第三方的工作必須勞務分包人配合時,勞務分包人應按工程承包人的指令予以配合。除上述初步驗收、隱蔽工程驗收及工程竣工驗收之外,勞務分包人因提供上述配合而發生的工期損失和費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擔。

  23.2勞務分包人按約定完成勞務作業,必須由工程承包人或施工場地內的第三方進行配合時,工程承包人應配合勞務分包人工作或確保勞務分包人獲得該第三方的配合,且工程承包人應承擔因此而發生的費用。

  24、勞務報酬最終支付

  24.1全部工作完成,經發包人認可后14天內,勞務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遞交完整的結算資料,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的計價方式,進行勞務報酬的最終支付。

  24.2工程承包人收到勞務分包人遞交的結算資料后14天內進行核實,給予確認或者提出修改意見。工程承包人確認結算資料后14天內向勞務分包人支付勞務報酬尾款。

  24.3勞務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對勞務報酬結算價款發生爭議時,按本合同關于爭議的約定處理。

  25、違約責任

  25.1當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工程承包人應承擔違約責任:

  (1)工程承包人違反本合同第19條、第24條的約定,不按時向勞務分包人支付勞務報酬;

  (2)工程承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約定履行合同義務的其他情況。

  25.2工程承包人不按約定核實勞務分包人完成的工程量或不按約定支付勞務報酬或勞務報酬尾款時,應按勞務分包人同期向銀行貸款利率向勞務分包人支付拖欠勞務報酬的利息,并按拖欠金額向勞務分包人支付每日____‰的違約金。

  25.3工程承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約定履行合同的其他義務時,應向勞務分包人支付____________違約金________________元,工程承包人尚應賠償因其違約給勞務分包人造成的經濟損失,順延延誤的勞務分包人工作時間。

  25.4當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勞務分包人應承

  擔違約責任:

 ?。?)勞務分包人因自身原因延期交工的,每延誤一日,應向工程承包人支付____元的違約金;

 ?。?)勞務分包人施工質量不符合本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但能夠達到國家規定的最低標準時,勞務分包人應向工程承包人支付________________的違約金;

 ?。?)勞務分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約定履行合同的其他義務時,應向工程承包人支付________違約金____________元,勞務分包人尚應賠償因其違約給工程承包人造成的經濟損失,延誤的勞務分包人工作時間不予順延。

  25.5一方違約后,另一方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時,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后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26、索賠

  26.1工程承包人根據總(分)包合同向發包人遞交索賠意向通知或其它資料時,勞務分包人應予以積極配合,保持并出示相應資料,以便工程承包人能遵守總(分)包合同。

  26.2在勞務作業實施過程中,如勞務分包人遇到不利外部條件等根據總(分)包合同可以索賠的情形出現,則工程承包人應該采取一切合理步驟,向發包人主張追加付款或延長工期。當索賠成功后,工程承包人應該將索賠所得的相應部分轉交給勞務分包人。

  26.3當本合同的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賠時,應有正當的索賠理由,并有索賠事件發生時有效的相應證據。

  26.4工程承包人未按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發生錯誤,以及應由工程承包人承擔責任的其他情況,造成工作時間延誤和(或)勞務分包人不能及時得到合同報酬及勞務分包人的其他經濟損失,勞務分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書面形式向工程承包人索賠:

 ?。?)索賠事件發生后21天內,向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發出索賠意向通知;

 ?。?)發出索賠意向通知后21天內,向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提出延長工作時間和(或)補償經濟損失的索賠報告及有關資料;

 ?。?)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在收到勞務分包人送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后,于21天內給予答復,或要求勞務分包人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

 ?。?)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在收到勞務分包人送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后21天內未予答復或未對勞務分包人作進一步要求,視為該項索賠已經認可;

 ?。?)當該項索賠事件持續進行時,勞務分包人應當階段性地向工程承包人發出索賠意向,在索賠事件終了后21天內,向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送交索賠的有關資料和最終索賠報告。索賠答復程序與(3)、(4)規定相同。

  26.5勞務分包人未按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發生錯誤,給工程承包人造成經濟損失,工程承包人可按上述程序和時限以書面形式向勞務分包人索賠。

  27、爭議

  27.1工程承包人和勞務分包人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可以自行和解或要求有關主管部門調解,任何一方不愿和解、調解或和解、調解不成的,雙方約定采用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爭議:

 ?。?)雙方達成仲裁協議,向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27.2發生爭議后,除非出現下列情況,雙方都應繼續履行合同,保持工作連續,保護好已完工作成果:

  (1)單方違約導致合同確已無法履行,雙方協議終止合同;

  (2)調解要求停止合同工作,且為雙方接受;

  (3)仲裁機構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4)法院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28、禁止轉包或再分包

  28.1勞務分包人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勞務作業轉包或再分包給他人。否則,勞務分包人將依法承擔責任。

  29、不可抗力

  29.1本合同中不可抗力的定義與總包合同中的定義相同。

  29.2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勞務分包人應立即通知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并在力所能及的條件下迅速采取措施,盡力減少損失,工程承包人應協助勞務分包人采取措施。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認為勞務分包人應當暫停工作,勞務分包人應暫停工作。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后48小時內勞務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通報受害情況和損失情況,及預計清理和修復的費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續發生,勞務分包人應每隔7天向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通報一次受害情況。不可抗力結束后14天內,勞務分包人應向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提交清理和修復費用的正式報告和有關資料。

  29.3因不可抗力事件導致的費用和延誤的工作時間由雙方按以下辦法分別承擔:

 ?。?)工程本身的損害、因工程損害導致第三人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以及運至施工場地用于勞務作業的材料和待安裝的設備的損害由工程承包人承擔;

 ?。?)工程承包人和勞務分包人的人員傷亡由其所在單位負責,并承擔相應費用;

 ?。?)勞務分包人自有機械設備損壞及停工損失,由勞務分包人自行承擔;

 ?。?)工程承包人提供給勞務分包人使用的機械設備損壞,由工程承包人承擔,但停工損失由勞務分包人自行承擔;

 ?。?)停工期間,勞務分包人應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要求留在施工場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員及保衛人員的費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擔;

 ?。?)工程所需清理、修復費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擔;

 ?。?)延誤的工作時間相應順延。

  29.4因合同一方遲延履行合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遲延履行方的相應責任。

  30、文物和地下障礙物

  30.1在勞務作業中發現古墓、古建筑遺址等文物和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質研究價值的物品時,勞務分包人應立即保護好現場并于4小時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應于收到書面通知后24小時內報告當地文物管理部門,工程承包人和勞務分包人按文物管理部門的要求采取妥善保護措施。工程承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順延合同工作時間。如勞務分包人發現后隱瞞不報或哄搶文物,致使文物遭受破壞,責任者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30.2勞務作業中發現影響工作的地下障礙物時,勞務分包人應于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同時提出處置方案,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收到處置方案后24小時內予以認可或提出修正方案,工程承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順延合同工作時間。所發現的地下障礙物有歸屬單位時,工程承包人應報請有關部門協同處置。

  31、合同解除

  31.1如果工程承包人不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支付勞務報酬,勞務分包人可以停止工作。停止工作超過28天,工程承包人仍不支付勞務報酬,勞務分包人可以發出通知解除合同。

  31.2如在勞務分包人沒有完全履行本合同義務之前,總包合同或專業分包合同終止,工程承包人應通知勞務分包人終止本合同。勞務分包人接到通知后盡快撤離現場,工程承包人應支付勞務分包人已完工程的勞務報酬,并賠償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31.3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或因一方違約或因發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緩建,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工程承包人和勞務分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31.4合同解除后,勞務分包人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設備的保護和移交工作,按工程承包人要求撤出施工場地。工程承包人應為勞務分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條件,支付以上所發生的費用,并按合同約定支付已完工作勞務報酬。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因合同解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合同解除后,不影響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

  32、合同終止

  32.1雙方履行完合同全部義務,勞務報酬價款支付完畢,勞務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交付勞務作業成果,并經工程承包人驗收合格后,本合同即告終止。

  33、合同份數

  33.1本合同正本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工程承包人和勞務分包人各執一份;本合同副本____份,工程承包人執____份,勞務分包人執____份。

  34、補充條款

  35、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____{訂立年}____年____{訂立月}____月____{訂立日}____日

  合同訂立地點:____________{合同訂立地點}

  本合同雙方約定____________{約定生效條件} 后生效。

  附件一:工程承包人供應材料、設備、構配件計劃

  附件二:工程承包人提供施工機具、設備一覽表

  附件三:工程承包人提供周轉、低值易耗材料一覽表

  工程承包人:_____(公章){承包人名稱}勞務分包人:_____(公章){分包人名稱}

  住所:_____{承包人住所}住所:_____{分包人住所}

  法定代表人:_____{承包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_____{分包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_____{承包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_____{分包人委托代理人}

  開戶銀行:_____{承包人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_____{分包人開戶銀行}

  帳號:_____{承包人賬號}帳號:_____{分包人賬號}

  郵政編碼:_____{承包人郵編}郵政編碼:_____{分包人郵編}

  附件1工程承包人供應材料、設備、構配件計劃.

  附件2工程承包人提供施工機具、設備一覽表.

  附件3工程承包人提供周轉、低值易耗材料一覽表.

篇3:建筑工程勞務分包合同書

  建筑工程勞務分包合同書

  甲方:________公司

  乙方:________勞務專業工程有限公司

  工程名稱:

  工程規模:建筑面積____平方米,____層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建筑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為確保工程質量、安全施工、按期竣工,落實責權利相結合的原則,____________公司和____________公司雙方本著在自愿互利、權益平等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書,以資甲乙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勞務分包范圍:包括土建,裝飾,水電安裝等圖紙涉及的全部內容,達到竣工驗收交付使用。

  二、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逾期1天按工程總造價1‰執行罰款,提前一天按工程總造價1‰獎勵。

  三、質量等級:合格工程,若達不到合格,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四、合同價款:_____萬

  五、甲方負責事項:

  1、向乙方傳達《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部"一標五規范",以及市、區現行有關法規條例、公司的各項有關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規章制度,并督促和監督執行。

  2、加強對本工程管理力度,堅持安全生產"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嚴格實行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制,監督檢查制和責任追究制,確保認識到位、措施到位、監督到位、整改到位、追究到位。從公司到項目部、施工班組、生產工人層層落實責任目標管理,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加強管理人員、職工安全生產,技術、技能的培訓教育,糾正和防范違章指揮、違章作業,監督和制止酒后作業。

  3、嚴格實行建設工程安全監管制度,加強安全監督管理。

  4、及時貫徹落實上級現行的有關規定和技術措施,認真做好職工的三級教育,全面落實技術交底制度。

  5、強化建筑安全防護用具管理,嚴格實行建筑安全防護用具備案制度,杜絕假冒偽劣防護用具進入施工現場。

  6、加強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認真貫徹《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及上級有關工作部署,不斷完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推進施工現場向標準化、規范化、景觀化發展。深入開展"做文明建筑工人、創文明建筑工地"活動。

  7、按照工程進度,由乙方提前列出書面計劃甲方協助做好部分主要材料(三大材)的供給工作。

  8、根據工程形象進度,若乙方達不到規定要求,甲方有權暫停工程款撥付,待達到要求后撥付。

  9、對工程進度、工程質量、施工安全進行監督,負責工程周期性檢查,協助乙方搞好工程驗收及質量、安全大檢查。

  10、對施工現場進行綜合性管理,特別加強安全管理力度,杜絕違章指揮及違反操作規程行為。

  五、乙方應負責事項:

  1、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部"一標五規范",以及市、區現行有關法規條例,認真落實公司的各項有關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規章制度。

  2、加強管理,堅持安全生產"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確保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制,認識到位、措施到位、整改到位。與施工班組、生產工人層層落實責任目標管理,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加強管理人員、職工安全生產及技術和技能的培訓教育,嚴禁違章指揮、違章作業,杜絕酒后作業。

  3、及時貫徹落實上級現行的有關規定和技術措施及公司和項目部有關文件和規章制度,全面落實執行技術交底及措施,認真做好班組和個人的安全教育工作。

  4、確保建筑安全防護用具使用正確、到位。

  5、認真貫徹執行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文明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有關規定及上級有關部門工作部署,推進安全文明施工現場的規范化。深入到"做文明建筑工人、創文明建筑工地"活動中去。

  6、加強安全施工,抓好工程質量的管理,嚴格按照施工圖紙和操作規程施工,確保工程質量,保證工程進度按合同規定的工期完成。

  7、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的領導和管理,執行公司的規章制度,履行簽定的勞務分包合同中的內容。

  8、要認真對待公司和上級主管部門對工程項目的檢查,對檢查出來的問題應立即整改,對整改不徹底屢教不改者,應受到必要的經濟懲罰。

  9、施工期間,乙方應認真執行安全條例和安全操作規程,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愛護集體財產,如管理不嚴造成人身財產損失,全部由乙方承擔經濟損失及一切責任。

  10、在生產期間,因乙方管理混亂而造成的工程質量差、材料浪費、機械損壞等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六、特別約定:

  1、本工程雙方定為無重大傷亡事故工程,乙方必須按照國家現行規范、規程、標準及上級有關文件規定要求,做到安全文明施工,否則所造成一切傷亡事故的損失及由此引發一切刑事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并接受公司的處罰決定。

  2、對施工現場安全文明施工差、不服從管理、存在嚴重安全隱患,甲方視情節輕重有權給予必要的經濟處罰。

  3、因乙方施工質量低劣,違反國家規定、標準、規范引起用戶*投訴所發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擔經濟及刑事責任,并接受公司的處罰決定。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未經同意,不得擅自更改,否則后果自負。

  以上事項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另立補充協議,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代表人簽字:________

  乙方:________負責人簽字: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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