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修建美化合同(2)
甲方:乙方:甲方因工作需要建設臨時板房一批,經過同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1、工程概況
臨建地點位于**以南,**以東,數量暫定為200間,實際結算數以甲方要求及實際建設間數為據。
2、雙方責任
甲方負責臨建房屋的
地基處理、地面硬化,乙方負責地面上建筑物的建設施工,門窗安裝。
3、房屋構造
單間房屋尺寸一般為3米5米結構,具體尺寸和房屋布局以甲方提供的圖紙為準。
地基上兩層磚結構;木頭門窗,門窗玻璃厚度不低于1cm;楊木檁條,檁條上加葦箔,并覆蓋油氈;墻壁應采用厚度不低于5cm,價格不低于4元/張(以目前市場價為據)的石棉瓦。
4、工期
乙方在接到甲方處理完地基的施工場地后15日內完成所有房屋的建設。
5、價格及結算方式
乙方包工包料,單層石棉瓦房530元/間,雙層石棉瓦房660元/間。甲方在接受乙方按期交付的房屋后,同乙方結算工程款的95,其余5作為保證金,如無質量問題在工程完工1年后付清。
6、違約責任
乙方不能按期完成建設的,甲方有權依據損失酌情扣除建設工程款,房屋在1年內出現質量問題時,甲方可以依據約定扣除保留金。
7、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執兩份,乙方執一份。
8、本協議自雙方簽蓋章后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
蓋章
蓋章
篇2:物業項目業主房屋裝修管理制度
物業項目業主房屋裝修管理制度
1、目的
規范房屋裝修管理工作,嚴格控制業主/住戶的裝修過程,確保裝修符合規定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適用于住宅小區、別墅、商住區、寫字樓物業裝修管理工作。
3、相關職責
3.1物業中心經理負責裝修申請的審批及重大違章裝修的處理;
3.2物業中心經理負責外立面裝修申請的審批、審批跟進、一般裝修方案的審批、具體裝修手續的辦理、裝修現場的監管,并組織相關部門對裝修過程各環節進行控制;指定物業助理受理業主/住戶的裝修申報以及裝修資料的收集、整理、歸檔;
3.3物業中心負責制定《建筑裝飾裝修管理手冊》,負責業主/住戶的裝修初審及結構、室內管線等重大改動裝修方案的審批,并于裝修期間進行不定期的檢查;
3.4物業中心負責裝修消防安全的審批及安全巡查;
3.5物業財務部負責裝修相關費用的收取、扣繳、退還。
4、程序內容
4.1裝修申請
4.1.1業主/住戶提出裝修申請時,物業助理應要求業主/住戶如實填寫《房屋裝修施工申請表》各款內容,并提供裝修施工設計圖(指平面設計圖、單元立面圖、空調安裝圖、電力照明設計及用量圖、給排水設計圖等)和相關技術資料;
4.1.2如業主/住戶自請裝修施工單位,尚需附裝修施工單位營業執照、資質證書復印件(需加蓋公章)各一份;如是住戶要求裝修,尚需出具業主同意的有關證明;
4.1.3如業主/住戶自行裝修,尚需與物業公司簽定自行裝修保證書;
4.1.4確認業主/住戶的身份后,向業主/住戶提供《裝修管理規定》。
4.2裝修申請審批
4.2.1裝修申請的審批。
4.2.1.1無違反相關規定的一般裝修方案(如:無結構、管線、外觀的變更,無防水層的破壞等),物業中心可進行審批;
4.2.1.2結構、管線、外觀等有重大變動的裝修,物業管理中心需將相關資料報公司領導審批,需審查如下事項:審查裝修設計是否對房屋結構、外墻立面、公共設施設備造成改動、破壞;裝修是否存在嚴重的消防隱患;是否有其他違章情況;
4.2.1.3裝修施工方的審查。業主/住戶裝修前攜帶裝修施工單位營業執照、資質證書、施工人員身份證明等資料報物業中心審批,物業中心對相關資料進行審查;
4.2.1.4物業中心將審批后的裝修申請通知業主/住戶,對需要業主/住戶修改裝修設計的,應告之業主/住戶修改;
4.2.1.5裝修申請獲得批準后,物業管理中心應通知業主/住戶帶領裝修施工隊一同到物業中心辦理有關手續,交納相關費用。
業主/住戶應交納一定數額的裝修押金和垃圾清運費(業主/住戶委托);
裝修施工單位交納一定數額的裝修押金和施工人員證件工本費;
裝修施工單位將施工人員照片兩張和身份證復印件交物業中心;
物業中心將其中一張照片和身份證復印件及施工人員基本情況登記在《施工人員登記表》;
施工人員的另一張照片制作成施工人員的《施工出入證》。
4.3物業中心在業主/住戶和裝修施工單位辦理完上述手續后,與業主/住戶簽訂《房屋裝修協議書》?!斗课菅b修協議書》的內容一般包括裝修工程的實施內容、裝修工程的實施期限、允許施工的時間、垃圾的清運與處置、房屋外立面設施及防盜網的安裝要求、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裝修押金和保證金的約定、垃圾費和水電費等費用的約定,違約責任及其他需要約定的事項等。
4.4物業中心通知有關人員開通業主/住戶水電,并向業主/住戶發放《施工許可證》及裝修施工人員出入證等相關手續,同時并告知業主/住戶可進場裝修。
4.5裝修施工過程管理
4.5.1施工期間,物業中心需派人每日至少巡查一次裝修施工情況,檢查情況記錄于《裝修施工巡查記錄表》,保安人員嚴格按人員進出小區有關管理規定對施工人員進行管理;
4.5.2如發現下列情況,物業助理按《違章裝修的處理辦法》辦理;
4.5.3未按規定張貼《施工許可證》;
4.5.4未按規定的施工時間施工;
4.5.5超出申報范圍內的裝修項目;
4.5.6違反裝修管理規定及國家相關的其他規定;
4.5.7業主/住戶就裝修事項提出請求協助或幫助時,物業中心應予積極考慮并給予協助處理。
4.6裝修施工的竣工驗收
4.6.1裝修施工結束后,由業主/住戶和施工單住共同向物業公司提出驗收申請;
4.6.2物業中心、工程管理部、業主/住戶和施工
單位共同對裝修進行現場驗收;
4.6.3竣工驗收合格的,由物業中心、工程管理部負責人在《裝修完工檢查驗收表》內簽署"初驗合格",并簽署姓名和日期。如發現違章裝修情況,按《違章裝修的處理辦法》處理;
4.6.4物業中心收回施工證,如有丟失,原交押金不予退還;
4.6.5施工隊當日清場離開;
4.6.6裝修驗收合格并使用三個月后,物業中心應對裝修施工組織復驗,復驗無問題,由物業中心、工程管理部負責人在《裝修完工檢查驗收表》內簽署"復驗合格"后報物業經理審批。
4.7違章裝修的處理辦法
4.7.1裝修施工期間發現違章裝修的,物業管理中心應立即要求業主/住戶停止違章裝修,并視情況采取以下方式進行處理:
4.7.2批評教育,立即整改;
4.7.3出具《違反裝修規定整改通知書》,限期整改;
4.7.4出具《裝修驗收整改通知書》,對裝修竣工驗收中發現的問題限期整改;
4.7.5停水停電(報物業經理批準);
4.7.6要求賠償損失(報物業經理批準)。
4.7.7裝修施工驗收時,如發現業主/住戶違章裝修的,物業中心、工程管理部協同對違章裝修給樓宇安全、美觀造成的危害程度做出評估,并視情況征得物業經理同意后,列清扣款數額,由財務內勤按以下方法進行扣款,扣款順序為:
首先從裝修施工單位裝修押金中扣款。
裝修施工單位裝修押金不足以補償扣款的,再從業主/住戶裝修押金中予以補扣。
扣完業主/住戶裝修押金仍不能補償扣款的,要求業主/住戶給予賠償。
4.8退還押金、保證金
《裝修完工檢查驗收表》經物業公司經理審批后,由財務內勤退還業主/住戶、裝修施工單位的裝修押金、保證金。
4.9裝修檔案管理
裝修完工,通過驗收,由物業助理收集、整理各裝修單元裝修資料,統一歸檔。
對裝修檔案的管理應放入業主/住戶檔案內,保存期至業主/住戶搬遷后。
5.0相關文件
建設部110號令《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
發放給業主/住戶的《裝修管理規定》。
篇3:物業項目房屋交接手續工作手冊
物業項目房屋交接手續工作手冊
1、接待:按照客戶服務的禮儀要求執行
2、辦理交接手續:按照公司交房工作流程進行
3、樓宇驗收中發現問題的解決辦法
物業公司在初驗中發現的問題,按如下辦法處理:
一般項目的返修
對接管驗收中發現的非結構性的質量問題,物業公司驗收組應及時將相關記錄提交給開發商(一式兩份,一份給開發商,一份由開發商交給承建商),由開發商責令承建單位負責返修;管理處應留底一份,以便督促整改,并在雙方商定的時間內另行復驗,直至合格為止。也可經雙方協商,由開發商委托物業公司代為返修,所需費用由開發商支付
房屋結構的加固補強
在接管驗收中,如發現影響房屋結構安全或設備、設施使用安全的質量問題時,開發商應責令承建商對房屋進行加固補強或采取其它有效的措施進行處理,處理完畢,達到合格要求確保住用安全的,再商定時間予以驗收。并由開發商提交加固補強的措施和復驗結果的記錄并存檔備查
不具備使用功能問題的處理
接管驗收時,對于因房屋的配套設施脫節或附屬工程未完工或由于水、電、氣等外部管線未接通,致使用戶不能進住的,應由開發商負責抓緊解決,待符合接管驗收條件后,再行組織驗收
業主在驗收中提出問題的解決辦法
對業主提出的有關房屋質量方面的問題,應及時將相關記錄提交給開發商(一式兩份,一份給開發商,一份由開發商交給承建商),由開發商責令承建商返修;管理處應留底一份,以便督促整改。整改完畢,管理處先驗收,確認無問題后,立即通知業主復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