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園施工操作規章制度
一、用電、水和動火前應得到管理處批準后方可使用。
1.電器操作人員應有電工操作證,操作證需給予管理處檢查和復印存檔。在用電前要向管理處書面申請,由管理處人員檢查配電箱合格后方可合閘使用。未經許可私自接電,違者處以300元罰金。
2.用水應事先向管理處提出,由管理處批準后方可進行分接。未經許可私自分接,違者處以300元罰金。
3.進行動火工作前,應向管理處申辦動火證,操作應由有焊工本人員執行,嚴禁違章操作。未經許可私自動火,違者處以300元罰金。
二、在施工中如需使用易燃物品時,須提前做好安全存放工作,并報管理處,得到管理處批準后方可帶入,物品存放量以當日使用量為限,施工完畢后,須將剩余量帶離現場。
三、施工區域應配備足夠消防設備,五公斤手提滅火器數量不少于每一百平方米一個。
四、施工現場禁止吸煙,并保證消防設備、設施,并不受遮擋。違者處以50元罰金。
五、當發生消防事故時應及時處理,同時報告管理處或打碎報警玻璃進行報警,事后書面報告事故原因,并保護好現場,配合調查。
六、當日施工垃圾應當日清理,尤其是刨花鋸末或易燃垃圾。施工堆料不得阻塞消防通道,嚴禁遮擋、損壞、挪用消防設備。
七、每天施工完畢后,安全負責人應認真檢查施工現場,防止留下火險隱患,電氣設備應切斷電源。
八、施工前,請將房屋所有下水及管道地漏罩住,勿將混凝土、沙
石、油漆等廢棄物倒入下水管道或地漏內。
九、搬運裝修材料時,切勿損壞公共地方的設備設施,如有遺撒物應及時掃凈,以免造成設備失靈或損壞。
十、裝修材料須小心放置,以免從高處墜下,危及相鄰業主(使用人)或路人。
十一、搬運裝飾材料、垃圾,施工單位須按管理處指定位置、方式和時間堆放并及時清運。
十二、每日裝修工作收工時,切記關閉所有的門窗、水源,切斷電源。
十三、為維護園區的結構安全,確保裝修施工有序進行,管理處有權控制進入園區的裝修公司數量及施工人員人數。
十四、施工人員在作業中使用的易燃、易爆材料物品,其出入園區、運輸、使用須接受保安員及巡視人員的驗證、查詢管理。作業現場須配備滅火器具以備緊急應用,剩余的物料當日帶走,不得遺留業主(使用人)室內。
康園物業管理處
篇2:初中(學校)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初級中學(學校)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1.工程隊必須具有施工資質
2.保證施工質量,消除因施工質量帶來的安全隱患。
3.安全施工
(1)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設施。
(2)設置安全警示標志。
(3)杜絕危險施工,嚴格按施工規程施工。
(4)專人指揮施工車輛出入,保證安全。
4.專人看管,任何時候都不允許學生進入施工區域。
5.禁止使用危險施工材料,保證環境不受污染。
6.按合同或事先約定,及時做好維修工作。
篇3:附小校園臨時施工人員安全管理制度
附小校園臨時施工人員安全管理制度
1.在校園內臨時施工的單位、人員必須執行學校的有關規章制度,服從學校的安全管理。
2.施工單位使用人員,必須嚴格審查身份證件,并由施工單位負責逐個造冊(附身份證復印件)報學校保衛部門或總務處備案。
3.施工場地要有護欄物隔離,并有明顯的非施工人員不得入內的標志,預防發生意外事故。
4.施工單位內部必須建立嚴格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加強對建設物資的看管,有專門的值班巡邏人員,防止發生失竊事件。
5.施工單位人員要統一到學校保衛部門或總務處辦理《臨時出入證》,服從門衛管理,攜帶物資出門,施工單位應簽發出門證,否則,門衛有權暫扣查詢。
6.施工車輛進入校區不準鳴號,應減速慢行,注意行人,沙、石、土不得散落校園,影響校園環境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