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項目鑰匙管理規定(三)
1.鑰匙管理是整個物業管理的重要環節,它關系業戶財產及人身安全。管理鑰匙的部門必須給予足夠的重視,并設專人保管;
2.鑰匙應鎖在專用柜中妥善保管,使用時要登記,使用人要簽字,以便出現問題后查找原因;
3.每天交接班時,要做好鑰匙的交接工作。為保證鑰匙的安全使用,交接記錄要精確到時、分;
4.鑰匙管理人員要加強對空置住房鑰匙的管理,一般情況下,不經過管業部經理的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打開房間,并建立完備的鑰匙使用登記手續;
5.鑰匙的更換和配制由保衛部統一管理;其他任何部門或個人都不得擅自更換或配制鑰匙;
6.對配制的鑰匙要備案登記,領取鑰匙要簽收;
7.處罰:為強調鑰匙管理的嚴肅性,要求鑰匙管理人員加強責任心,對因員工個人的過失造成鑰匙丟失的應記為過失以示警戒。
篇2:樣板房鑰匙管理規定
樣板房鑰匙管理規定
1.1樣板房的房門鑰匙應明確鑰匙的持有責任人(安管部經理、物業部主管,
1.2保潔部主管)并登記簽名。
1.3每日早晨7:30分左右由清潔部主管打開房門,由清潔工進入房間清潔,清潔主管級以上人員保管一套鑰匙。
1.4物業服務部主管保管一套鑰匙,建立交接班記錄表,由樣板間管理員工交接班時領取使用,使用后交主管保存。
1.5樣板房的鑰匙由持有人自行保管,不得轉借他人,不準將鑰匙轉交他人開啟房門,如需轉移需到物業中心(主管或領班)進行登記。
1.6鑰匙如有遺失,應即刻上報物業部,由物業部對房門鎖芯進行處理,聯系工程部更換鑰匙。
1.7安管部按規定應將鑰匙封存,無特殊情況不隨意使用,晚間如遇特殊情況(如:遇火災、臺風、暴雨)需打開房門,需鑰匙持有人或主管級人員現場進行跟進。
篇3:學生宿舍門鎖與鑰匙管理規定(2)
> 學生宿舍門鎖與鑰匙管理規定(二)為加強學生宿舍門鎖與鑰匙管理,保證住宿學生財產、物品安全,特作如下規定:
(一)新生房間門鎖與鑰匙由公寓中心統一配備,由各院(部)輔導員于新生入學前到公寓樓長辦公室領取。新生入學后一周內仍未使用的剩余鑰匙,輔導員應及時退回。
(二)公寓中心設專人負責學生宿舍鑰匙,建立宿舍鑰匙領取借用登記表。
(三)學生不得擅自更換門鎖、配制鑰匙或將鑰匙轉借他人;門鎖已壞需要更換時,應及時報告公寓管理人員;因故未帶鑰匙不能進所在宿舍者,須持學生證到樓長辦公室登記,辦理臨時借用備用鑰匙手續。
(四)宿舍調整時,學生須到公寓中心辦理調整手續,并把宿舍鑰匙交回到公寓樓長辦公室,然后領取新房間的鑰匙。嚴禁私換,私配鑰匙和自調宿舍。
(五)學生畢業、退學、休學離校時,須將所在宿舍鑰匙交回公寓樓長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