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廈物業工程部鑰匙管理規定
鑰匙的管理是確保大廈和客戶安全的一項重要工作。為加強鑰匙管理,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1.在工程交接時,認真進行鑰匙的交接工作,雙方應認真清點鑰匙,無誤后共同在交接書上簽字。
2.機械鎖鑰匙坯,由招標采購部采購,由保安部保管。需要增配、補配鑰匙應填寫申請表,按程序審批后,由保安部負責。
3.工程部機房每次換鎖時應向保安部申請,填寫申請表,并做好移交及變更登記。
4.如果需增配、補配鑰匙,要由部門經理填寫配鑰匙申請表,說明原因、數量,經物業中心主任同意,并報保安部備案后方可配制。
5.如果鑰匙丟失,要由當事人寫出情況報告,并由部門做出對當事人的處理意見,并送保安部(丟失鑰匙應將鎖具全部更換,其費用由當事人承擔)備案。
6.如果是鑰匙損壞,要寫出損壞報告,連同被損壞鑰匙一并送保安部處理。
7.樓層配電間門、豎井門、地下水箱間門、樓頂水箱間門、各風機房門、樓層新風機房門應配制統一鎖芯的鑰匙,由工程部經理、有關專業值班人員使用。
8.工程部各個部位房間門鑰匙均應備份一套,交保安部封存。更換門鎖及鎖芯要及時交保安部更新封存。
篇2:樣板房鑰匙管理規定
樣板房鑰匙管理規定
1.1樣板房的房門鑰匙應明確鑰匙的持有責任人(安管部經理、物業部主管,
1.2保潔部主管)并登記簽名。
1.3每日早晨7:30分左右由清潔部主管打開房門,由清潔工進入房間清潔,清潔主管級以上人員保管一套鑰匙。
1.4物業服務部主管保管一套鑰匙,建立交接班記錄表,由樣板間管理員工交接班時領取使用,使用后交主管保存。
1.5樣板房的鑰匙由持有人自行保管,不得轉借他人,不準將鑰匙轉交他人開啟房門,如需轉移需到物業中心(主管或領班)進行登記。
1.6鑰匙如有遺失,應即刻上報物業部,由物業部對房門鎖芯進行處理,聯系工程部更換鑰匙。
1.7安管部按規定應將鑰匙封存,無特殊情況不隨意使用,晚間如遇特殊情況(如:遇火災、臺風、暴雨)需打開房門,需鑰匙持有人或主管級人員現場進行跟進。
篇3:學生宿舍門鎖與鑰匙管理規定(2)
> 學生宿舍門鎖與鑰匙管理規定(二)為加強學生宿舍門鎖與鑰匙管理,保證住宿學生財產、物品安全,特作如下規定:
(一)新生房間門鎖與鑰匙由公寓中心統一配備,由各院(部)輔導員于新生入學前到公寓樓長辦公室領取。新生入學后一周內仍未使用的剩余鑰匙,輔導員應及時退回。
(二)公寓中心設專人負責學生宿舍鑰匙,建立宿舍鑰匙領取借用登記表。
(三)學生不得擅自更換門鎖、配制鑰匙或將鑰匙轉借他人;門鎖已壞需要更換時,應及時報告公寓管理人員;因故未帶鑰匙不能進所在宿舍者,須持學生證到樓長辦公室登記,辦理臨時借用備用鑰匙手續。
(四)宿舍調整時,學生須到公寓中心辦理調整手續,并把宿舍鑰匙交回到公寓樓長辦公室,然后領取新房間的鑰匙。嚴禁私換,私配鑰匙和自調宿舍。
(五)學生畢業、退學、休學離校時,須將所在宿舍鑰匙交回公寓樓長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