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廈能源消耗控制程序
1.能源消耗控制的范圍是:電、水、天然氣等。工程部在所有出租部位安裝電表使用須登記。
2.工程部派人每天到各使用部門巡視檢查,如發現漏電、漏水、漏氣等現象,立即采取措施解決問題,如屬人為事故,將對有關人員進行教育并懲罰。
3.巡視中發現常流水、常明燈等現象應及時處理,對情節嚴重的責任人或單位給予適當的處罰。
4.工程部每月召開一次能源控制分析會,邀請使用部門人員參加。
5.工程部每月25日匯總,月底前上報能源程序消耗情況,送財務部經理。
篇2:某后勤集團能源消耗統計管理規定
后勤集團能源消耗統計管理規定
為了加強、規范后勤集團的能源統計工作,確保統計數據的準確性,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及《北京z大學能源消耗統計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和學校的要求,結合后勤集團的實際情況,現對能源消耗統計做如下規定。
一、后勤集團能源消耗統計的范圍為學校、集團水、電、天然氣、汽油、柴油等消耗實際使用量,各能源使用部門須根據實際消耗量如實上報學校和集團。
(一)學校水、電總表計量數,由學校資產處與集團動力與工程服務公司抄表記錄核對。動力與工程服務公司負責將總表計量數上報給學校資產處。
(二)集團各單位資產管理員負責統計本單位水、電表分表數據,每月月底前將使用數據上報集團經營管理部,經營管理部匯總后交與財務部入賬,經營管理部定期核查。
(三)學校供暖天然氣的計量,由動力與工程服務公司負責在供暖季的每月月底將使用量上報集團經營管理部。
(四)各公司除供暖以外(包括餐飲、開水房等)采用銀行托收承付方式結算所用的天然氣消耗量,每月由使用單位與煤氣公司共同查表確認,統計數據以天然氣表上所顯示的實際消耗量為準。
(五)對于自購的水、電、天然氣、汽油、柴油等能源(包括各單位報銷的所有汽油費、柴油費),必須做到當月的費用當月報銷。各單位在報銷時,必須按單價標準,分類填寫所報的數量、單價、金額,財務人員進行復核后,將數量、金額一并計入能源專署會計科目,作為統計數據。
二、集團各單位要設置專職或兼職的能源消耗統計人員,明確能源消耗統計負責人,按照學校和集團的統一要求和規定,及時準確地填報統計數據,不得虛報或漏報。
三、集團各單位要建立定崗、定時、定人的抄表制度,每月末對所屬能源消耗進行記錄,以確保統計數據的準確性和可靠性。
四、本規定由集團經營管理部、財務部負責解釋。
五、 本規定自下發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