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物業工程部獎懲條例
為了加強本部門的管理工作,使本部工作納入酒店管理的正軌,在遵守酒店《員工手冊》條款的前提下,針對工程部的工作,特補充以下條例:
一、輕微過失(5-10分/每次):
1、做與當班無關的事情;
2、當班時未將發生的問題或異常情況向主管上級匯報;
3、外出辦事不打招呼、有事不請假的在半天以內;
4、被上司和其他部門投訴者,且情況屬實的。
二、一般過失(10-50分/每次):
1、擅離職守、當班睡覺或工作怠慢、拖延時間的;
2、不服從工作安排、不與他人合作的;
3、違反操作程序,造成一定的事故隱患者;
4、在同事之間挑撥離間;散布不團結言論、吵架、謾罵者;
5、被其他部門嚴重投訴且屬實的;
三、較重過失(50-100分/次):
1、向施工單位泄露公司重大消息者;
2、發表有損公司信譽、形象的言詞者;
四、嚴重過失(建議解雇):
1、行為不檢點或做出不道德行為;
2、泄露公司高度機密;
3、履教不改,犯錯誤達三次以上者。
獎勵:每次獎勵根據《員工手冊》規定或《總經理獎勵基金》規定執行。
1、本部將依據員工完成工作量情況,對工作的負責態度以及具體表現對其酌情獎勵。
2、對發現重大事故隱患及時上報解決的,我部將予以獎勵并上報總經理。
4、對通過技改使運行成本降低的,我部將予以獎勵。
篇2:公司工程部5S工作獎懲辦法
公司工程部5S工作獎懲辦法
1.目的:為加快5S工作的順利進行,配合公司5S工作的整體開展,特制訂本辦法。
2.范圍:適用于工程部5S活動實施的各個區域負責人和個人。
3.獎懲辦法:
3.1檢查評比出現有一個紅牌的區域責任人和個人則取消當月該員工優秀員工評選資格。
3.2檢查評比出現有二個紅牌的區域則取消當月該小組組長優秀組長和該小組優秀小組的評選資格
3.3當月組內存在重大5S缺陷的取消當月優秀員工、優秀小組、優秀組長的評選資格。
3.4同一地方同時出現兩次紅牌的區域責任人處¥5.00每次的罰款,同時取消當月的優秀員工評選取資格
3.5對有故意破壞或違抗5S推行的個人行為,將對其當天個人業績評“劣”和口頭警告的處分。
3.6對有故意破壞或違抗5S推行的集體行為,則取消該小組當月優秀員工、優秀組長、優秀小組的評選資格。
3.7任何區域,在檢查評比中因其影響部門整體而評“劣”的個人和小組,則取消當月優秀員工、優秀組長和優秀小組的評比。
3.8對因小組影響部門整體而評“劣”的小組,則該小組組長處¥5.00元每次的罰款;并由部門主管對該小組進行一次集體的5S培訓。
3.9對有檢查評比一至通過、無整改項目的區域責任人和個人優先評選為優秀員工、當天個人業績評優,并錄入個人檔案作為加薪、提干、評定年獎的依據。
3.10對于檢查評比無紅牌、無整改項目的小組則優先評選為優秀小組、組長優先評選為優秀組長,并在早會上、例會上表揚。
3.11對5S工作有突出貢獻的個人和小組優先評選為優秀員工和優秀小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