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y物業業主手冊:裝飾裝修管理辦法
裝飾裝修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保護小區整體環境,維護全體業主的利益,保證業主的生活居住質量,保持物業外立面的統一、美觀,延長物業使用年限,根據建設部110號令《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規定,結合小區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中所稱住宅室內裝修,是指住宅竣工驗收合格后,業主或者住宅使用人對住宅室內進行裝飾裝修的施工活動。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業主(使用人),是指小區物業的產權人、承租人和使用人。
第四條 本辦法所稱的裝修公司,是指受業主委托對住宅室內進行裝飾裝修活動的具有相應資質的企業。
第五條 本辦法所稱的裝飾裝修管理,是指物業管理企業對業主(使用人)和其聘請的裝修公司在住宅區室內進行裝飾裝修的活動,實行跟蹤檢查、指導監督、管理服務的全過程。
第六條 當地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為住宅區房屋裝飾裝修管理活動的行政主管部門。
第七條 住宅區物業管理公司,為協助當地政府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對住宅區房屋裝飾裝修管理活動,實施具體管理、監督、服務的法人企業,小區管理處為其派出單位。
第八條 凡在小區內從事裝飾裝修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均須遵守本辦法。
第二章 裝修申請程序
第九條 凡不涉及結構改動的簡單房屋裝修,業主(住戶)可直接到小區物業處申請裝修審批備案。
第十條 涉及結構改動的房屋裝修,業主應當經相應資質的設計單位進行設計,并做好加固說明后,到小區物業處申請裝修審批備案。
1、裝修申請流程
a) 對居家進行裝修的業戶,須會同其委托的裝修者一起提前5天到管理處填寫,遞交《裝修申請審批表》、《房屋結構及平面布置效果圖》、《電氣線路平面圖及系統圖》、《冷熱水管道平面圖及系統圖》等,如實申報裝修項目、標準、施工人數、擬開工時間和竣工時間等內容。業主使用人提出裝修時,需經業主親筆簽名統一后方可辦理。
b) 裝修施工單位應向物業管理處提交《營業執照》、《承建資格證書》等相關證照的復印件(以上資料均須加蓋施工單位紅印章)
c) 管理處接到上述申請后3日內做出核準,對符合條件的準予開工,不符合條件的需補齊相關資料再開工。
d) 管理處核準業主的裝修申請之后,業主(住戶)應會同裝修單位業至物業服務中心辦理相關手續并繳納裝修保證金等相關費用(見裝修監管費用明細表),施工單位應須向管理處提交進場施工人員2張一寸照片及身份證復印件辦理并在繳納相關費用(見裝修監管費用明細表)后給予辦理《臨時出入證》及《裝修許可證》。特殊工作專業人員崗位證書(電焊工操作證等)。
2、裝修管理服務費用明細表
序號 項目 金額 收取方式 收取對象 備注
1 房屋本體裝修保證金 3000元\戶 業主或裝修人 裝修驗收后1-3月后退還
2 公共設備施維護保證金 2000元\戶 裝修單位 裝修后退還
3 出入證押金 30元\張 裝修單位 裝修竣工后憑證退還,證件丟失不予以退還。
4 出入證工本費 5元\張 裝修單位 不退還
5 裝修許可證保證金 20元\張 裝修單位 裝修竣工后憑證退還
6 裝修許可證工本費 5元\張 裝修單位 不退還
7 垃圾清運費 裝修單位 不退還
8 公共設施使用維護費 100元\戶 裝修單位 不退還
第十一條 業主(住戶)應書面承諾裝修管理責任,并對所聘請的裝修公司施工人員的行為負責,并督促其遵守裝修管理規定。
第十二條 裝飾裝修公司在裝修施工前,應與裝修人簽訂裝飾裝修協議,并當面承諾裝飾裝修的管理責任,督促裝修施工人員遵守裝飾裝修管理規定。
第十三條 裝修手續辦理完畢后,小區物業服務處將對裝修戶發放“裝修許可證”標明該裝修過程的合法性。
第三章 裝修管理
第十四條 業主在對物業進行裝修之前,請仔細閱讀本辦法的全部內容,并將有關裝修內容書面告知裝修施工單位或作為裝修合同的部份內容。
第十五條 裝修公司在“裝修許可證”發放后,須按規定到物業服務中心綜合部為施工人員辦理出入證,施工人員出入園區需佩戴出入證(物業管理公司制發),自覺接受檢查,無證不得入內。
第十六條 裝修公司在裝修進場時,應將“裝修許可證”張帖在分戶門外側,以便檢查。
第十七條 裝修公司在裝修進場時,請仔細閱讀本辦法的全部內容,并通知和約束裝修施工人員在裝修過程中遵守裝修管理規定。
第十八條 裝修期間,裝修公司必須為裝修住宅配備滅火器(100平方米以下每戶1只,100平方米以上每戶配2只,每只4公斤)。
第十九條 裝修期間,裝修公司必須在衛生間安裝簡易坐便器,以保持室內整潔和環境衛生。
第二十條 業主(住戶)或裝修公司及施工人員的財物、材料等,須自行妥善保管,如有失少,責任自負。
第二十一條 住宅區內未有業主入住時,裝修戶每戶可留宿施工人員,但不得超過3人,并須辦理暫住證。施工人員不準在園區內衣冠不整、隨意游蕩、喧嘩,不準進入網球場、游泳池等休閑場所。
第二十二條 裝修時間一般上午為8:00-12:00,下午為14:00-16:00,如特殊情況需延長時間的,可向物業服務中心申請,最多不得超過晚上20:00且只允許進行無大噪音施工)。
第二十三條 業主或裝修施工單位在搬運材料、工具、家具時應嚴格遵守物管處的規定。
1、車輛停放不能影響交通,裝運的車輛卸貨完材料、工具、家具后立即開走;
2、裝修材料、工具、家具等有地下室的從地下室運送;
3、散裝的黃沙、石子、水泥等裝修材料,不得任意堆放在公共通道和其它共用部位,需立即用袋裝運送到室內;
4、搬運材料時應注意保護共用部位和公共設施設備,嚴禁在公共區域拖拉裝飾材料;
5、裝修材料的進場時間為8:30-16:00(盡量避開業主上下班高峰時間段);
6、裝修材料原則上只進不出,如確有多余材料或大件物品需運出,必須持有業主(住戶)親筆簽名的《物品\材料放行單》,并經物業服務中心核實后才可出場;
7、如遇無法運送的裝修材料,可截斷處理,不能截斷的材料,可從住宅外面運送;
8、易燃、易爆、易腐蝕的物品,嚴格按規定運送(有電梯設備的小區,不得經電梯運送)。
第二十四條 裝修公司在房屋裝修過程中,實行關門裝修。
第二十五條 住宅區裝飾裝修禁止下列行為:
1、任意使用大錘敲擊墻面;
2、任意使用明火和電爐;
3、任意使用有害、有毒裝飾材料;
4、擅自改動管線走向和下水設施;
5、擅自改外立面顏色和安裝“公共契約”規定的設施設備;
6、高空拋物;
7、擅自侵占公共部位;
8、任意傾倒裝修廢棄物;
9、擅自搭建任何構筑物和建筑物;
10、損壞共用部位、公共設施設備;
11、聚眾賭博及其他違法活動;
12、其他有礙于房屋安全和損壞住宅區環境的行為。
第二十六條 裝修施工垃圾須袋裝,并扎緊口袋(防止泄漏)堆放在小區物業服務中心指定的場地,由物業服務中心統一清運。
第二十七條 業主和裝修公司需在室外安裝空調室外機時,須與物業服務中心事先取得聯系,按指定要求統一安裝。
第二十八條 裝修公司不能擅自移動、安裝煤氣管道、煤氣表,如需變動由專業公司操作。
第二十九條 裝修期間,嚴禁偷電行為和私接有線電視等行為的發生。
第三十條 裝修期間,不能拆除,封堵廚房間內的共用煙道和衛生間的通風排氣管道。
第三十一條 裝修期間,如需增大供電容量,須業主自行到電力部門辦理擴容手續,核準后,須請電力部門施工,并報物業服務中心備案。
第三十二條 裝修期間,裝修公司對衛生間必須按原設計的位置布置,嚴禁抬高地坪,更改原設計。
第三十三條 裝修期間,應將所有排水管道及地漏暫時封閉,以免垃圾堵塞,否則一切因裝修施工不慎所造成的管道堵塞均由業主(住戶)和裝修施工單位負責。
第三十四條 裝修應當確保管理處的維修人員能方便地檢查、維修通過住戶室內的共用設施。所有維修活門、渠道蓋不得封死,不得在門前、蓋上堆放物品,以免日后影響維修。
第三十五條 室內如需加分隔墻,只可使用輕質材料,以確保安全(小區物業管理處可事先將住宅結構、可承受最大荷載告知業主)。
第三十六條 業主和裝修公司在裝修時,應當配合物業管理工作人員對裝修過程進行檢查、監督。
第三十七條 物業管理工作人員在檢查時,應當書面詳細記錄業主和裝修公司裝修活動的全過程。
第三十八條 業主(住戶)在房屋裝修完工時,應及時對通知物業服務中心對裝修完的房屋進行驗收。
第三十九條 裝修工程完工后,施工單位須清理干凈施工現場,到物業服務中心交回出入證,結清各項費用,辦理離場手續。
第四章 違章處罰
第四十條 業主和裝修公司的裝修行為違反了裝修管理的規定,物業服務中心有權予以制止,并報請政府行政主管部門給予處罰。
第四十一條 業主及裝修公司裝修行為影響了房屋的整體結構或共用設施設備的正常使用,妨礙了其他住戶的生活,責任人應按按照物業服務中心的整改通知要求,按期完成改建或復原狀,并承擔一切有關費用。
第四十二條 對未獲裝修許可證和小區物業服務中心同意先行施工,或超越許可證和小區物業服務中心許可范圍擅自施工者,小區物業服務中心將報請當地監察部門給予處罰,并責成責任人將所有違章施工部位給予復原。
第四十三條 施工人員如違反裝修管理規定,將受到相應處罰,并承擔一切后果。
第五章 附則
第四十四條 物業服務中心負責業主房屋裝修全過程的申請、備案、跟蹤檢查、記錄、資料保管。
第四十五條、物業服務中心在接到業主裝飾裝修完成的通知后,將組織人員對涉及該房屋裝修的共用部位、設施設備進行勘查。如有損壞,責成業主或裝修公司進行維護。
第四十五條 業主(住戶)在與裝修公司簽訂裝修合同時,一定要明確裝修公司的保修責任、保修范圍和保修期限,并預留一定數額的保證金,以保障自身權益。
本辦法由本小區物業服務中心負責解釋。
篇2:花園小區業主手冊:裝修管理
花園小區業主手冊:裝修管理
一、業主(使用人)進行房屋裝修,均應提前辦理裝修申請手續,領取并填寫《裝修申請表》,連同設計方案、施工圖、施工隊伍資質證明、營業執照復印件(印章預留件)、委托裝修協議等報物業公司查驗審批,經同意后繳納裝修保證金2000~5000元(住宅2000元,辦公及商場5000元)和裝修垃圾清運費4.5元∕平方米(按建面計收)和裝修管理費1元∕平方米(按建面計收),及簽訂《渝新花園裝修管理規定》,辦理“施工許可證”和“施工人員臨時出入證(工本費5元∕證;押金20元∕證)”后方可進行施工方。逾期完工要辦理逾期手續,否則,物業公司有權責令其停工。對業主∕使用人與裝修單位之間發生的糾紛物業公司不承擔任何責任。
二、不得私自改變房屋結構、用途、外觀,所有施工必須按照物業公司審批的方案進行,不得擅自更改,如確需更改,必須報物業公司重新審批并出具更改書面通知書后方可施工。
三、為保護本物業區域的美觀、清潔、整齊,凡統一規格安裝的設備設施,如入戶防盜門、鋁合金(塑料)窗等,不得進行任何改裝。抽油煙機、空調等電器須安裝在物業公司規定或指定的位置。
四、廚房嚴格禁止安裝換氣扇,外墻禁止安裝防盜網及遮陽蓬。
五、不得在本物業內現澆水磨石及鋪設超出設計標準的磚、板等材料,嚴禁野蠻施工(如鈍物敲砸墻、地面),如導致房屋損壞,甚至保修、保險失效以及施工過程中的人身傷亡事故,均由業主(使用人)負責。
六、裝修施工不能影響他人正常休息。施工時間為(上午8:00--12:00時,下午14:00-19:00時),其余時間及周日、法定節假日必須靜音作業。裝修期間不得占用公共區域堆物,建筑裝修垃圾務必堆放在物業公司指定的區域統一清運,保證樓道和公共區域的清潔。
七、裝修施工的用電、用水,住戶不得私自在戶外接駁,如確需使用公用電話或電焊機等設備應到物業公司申辦。
八、不得私接和暗埋燃氣管道。不得在本物業的公共場所裝卸河沙、水泥等材料,以免對道路、環境造成污染。
九、給水管道安裝完畢后,必須試壓符號大于0.8MPA的要求后方可封閉,所有用的管道、配件、附件,必須符號大于0.8MPA工作壓力的要求,電氣線路送電前必須做絕緣測試后才能送電至用電點,導線截面必須保證用電容量要求,電器插座必須接漏電保護回路。隱蔽工程必須在隱蔽前通知物業公司進行驗收。
十、為維護電梯的正常使用,裝修過程中,不得用載人電梯運載裝修材料,如河沙、石子等。高層住宅如果運用電梯運載裝修材料及工具需征得物業公司書面同意或使用專用的貨運電梯(該項特約服務費已包含在裝修綜合服務費中,不再另行收?。?。不得用電梯運輸有污染性、腐蝕性、易燃易爆、超長、超重、銳利等令電梯失衡、磨損、損壞之物品。
十一、裝修期間室內必須自行配備滅火器材。
十二、業主(使用人)裝修房屋時必須按商品房屋使用規定和物業公司裝修管理等相關規定施工。如在裝修中發生違規行為,業主(使用人)應按物業公司相關規定恢復原狀、賠償損失或支付違約金。
十三、裝修完畢后經物業公司驗審,如未有違反本小區有關規定的現象發生,業主(使用人)正常入住三個月后,經物業公司驗審(且樓下業主驗收確認)通過后方可無息退還裝修保證金。
特別說明:物業公司的裝修驗審均為預防性措施,如發生違例事件,由裝修而引起的任何后果,業主(使用人)負全部責任。
篇3:大廈《業主手冊》:裝修管理
大廈《業主手冊》:裝修管理
為了共同維護大廈的整體美觀,根據國家建設部第110號令《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特制定《**大廈裝修管理規定》,請業主對大廈進行裝修前細閱本規定,并到服務中心辦理有關手續。
一、裝修單位需提供以下有關資料到物業管理公司大廈服務中心辦理裝修報批手續:
1、裝修施工單位的營業執照副本、資質證明副本一份,并加蓋公章。
2、全套的裝修施工圖紙;
?。?)房屋平面布置圖及天花圖;
?。?)室內供電系統圖、給排水管網圖(裝修電工、焊工人員需持有效的技工證原件)。
3、裝修施工合同。
二、房屋裝修,業主需繳交一定的費用,詳細情況請向大廈服務中心咨詢。
三、辦理裝修手續及注意事項:
1、電力系統、天線系統和防盜對講系統裝修:為確保大廈業戶生命的安全和各系統操作正常,以及便于**大廈服務中心將來進行維修工程,涉及到專業性較強、技術含量較高、構造復雜和容易產生安全因素的項目,如電力、天線、防盜對講系統等工程,不可由業主所聘用的承建商代辦。該工程必須由服務中心選定承建商進行,但業主須支付所須費用。如:
1)為電力設備進行增建/改裝;
2)就公共天線分布系統設備進行增建/改裝工程,由該系統的分布放大器/分配器至室內而設的電視/超短波收音插口;
3)就防盜對講系統進行增建/改裝工程。
2、用電設備安裝:裝置室內電器或其它用電設備必須十分留意單元的電負荷量,如果超過負荷必須向服務中心申請,取得書面同意后方可繼續施工。另外,聘請注冊之電器承建商,依照廣州市供電局之《廣州地區電器設備安裝規程》,否則,因影響大廈用電線路、設備正常運作而造成的損失,該單元業主須負全部責任。
3、空調機的安裝規定:為保持樓宇外貌美觀,冷氣機主機及窗機均應安裝在原設計預留位置上,切勿鑿穿外墻安裝。如原設計無預留位置,應按服務中心指定的位置上安裝,冷氣機安裝之位置及規則可向服務中心查詢。所有托架或裝置材料必須為不銹鋼制造。如因安裝空調機而破壞樓宇外觀,業主須負責按規定改裝并修復樓宇外貌,如因安裝空調機而導致樓宇任何損壞,業主必須負責所有修理費用。
4、排水系統裝修:所有排水系統的改裝工程必須經物業服務中心指定的承建商負責施工,費用由業主負責,另付一筆相當于工程費的5%的管理費,作為管理處進行額外行政工作/有關工程的監督費。
5、各業戶可依照自己的喜好進行室內裝修,但必須注意在加設或更改室內裝置時不得影響樓宇結構和樓宇外觀,這些都屬于公共財產。一般而言,**大廈的外墻絕對不能更改或加建包括窗臺安裝防盜網、飄蓬等,如內墻必須拆除或更改,事先亦必須向服務中心申請并獲得書面批準。
6、業戶在室內進行任何工程,必須事先確定該項不得抵觸有關政府部門之法律或條文,若所進行的工程不符合有關法律,用戶需將改變部分恢復原貌,直至有關當局滿意為止,其所需的一切費用由該業戶支付。
7、各業戶所聘用的裝修承建商在進行裝修工程時,必須向服務中心領取裝修申請表格填報所聘用的承建商資料,在服務中心發給裝修許可證后承建商才可進行裝修工程。裝修進行期間,裝修許可證應掛在單元門口,特種作業人員(如:電、焊工等)須持證備查。
8、防盜門及窗花安裝:
為保持樓宇美觀,服務中心建議各業戶不必安裝防盜網,對要安裝防盜門,請到服務中心查詢,但門于外墻必須水平,窗花必須安裝在玻璃窗的內側,統一款式。
9、裝修工程必須遵守:
1)業戶須確保各承建商安排指定的負責人在現場監工并配備通訊工具,以便在工作時間突發事故時與其聯系。
2)業戶裝修前需對樓宇的結構、裝置、裝飾等提供足夠之保護、防御措施,避免在裝修期有任何損毀,如果造成樓宇內之設備有任何損壞或因缺乏維護、防御措施而導致損壞,例如:裂痕、污漬等,有關業戶需負擔一切修復費用。
3)所有材料、余泥及沙石應以尼龍或麻包袋搬運,運載材料之貨車應取道指定之貨物起卸區,余泥、沙石必須棄置于指定區域。
4)所有裝修工程只限在本單位內進行,不得在走廊或其它公共地方進行,而且一切工具、材料、余泥、沙石等也必須放在單位內,不得占用**大廈之公共地方或通道、走廊。為保障其他業戶的利益,若有任何人受到直接或間接的損害,將由有關業戶負責及賠償。
5)施工時盡量提供足夠防御措施,以減少裝修期內引致之塵埃、氣味、振動及噪音,避免對其他業戶造成干擾及不便。裝修期間,單元大門必須關閉,但不能上鎖,以便管理人員檢查。
6)工場內必須配備緊急醫療藥品(如外傷藥品),必須有足夠防火設備,如滅火筒、防火氈等,以備發生火警時緊急應用。(裝修范圍內每50平方米必須保
證至少提供2個4KG干粉手提滅火器)7)嚴禁在消防設施上取水作其他用途。
8)每日必須清理所有廢料及垃圾,以保持通道暢通、地面清潔及減低火警發生的可能性。易燃、易爆等危險品禁止在單元內存放超過二十四小時。
9)施工過程應采取適當遮蔽措施,以免將混凝土、沙石、瓦礫或其他雜物進入廁所或排水渠內。
10)裝修工人進入大廈必須配戴裝修出入證,經登記后方可進入大廈。在大廈內切實遵守大廈的各項規章制度,如環境衛生、治安管理規定等,如有違反,秩序維護人員和管理人員有權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11)所有進出大廈之裝修工人,只能在指定現場作業,不得在大廈內隨意走動,不得在裝修單元內居住、留宿或煮食。
12)裝修工人必須穿著合適的衣服,不得赤腳、穿拖鞋、裸露上半身等出入工作范圍,以防發生意外或有礙觀瞻。
13)各業戶進行裝修時,必須嚴格遵守服務中心制定的《噪音施工管理規定》:
?、僬5氖┕r間為周一至周五上午8:00時至中午12:00時,下午2:00時至下午6:00時。
?、谡麄€周末和公共假期,大廈禁止進行裝修工程。
?、蹣I戶如需超時工作或在周末進行無噪音裝修,事先須獲得服務中心的書面批準。
14)一切未經批準而進行的違章建筑物,服務中心將根據公約和政府有關規定采取一切必要的手段,包括移交政府行政主管部門予以清除,一切費用由負責人支付。
15)業主須留意如因改裝室內的供水去水部分裝置,如水喉、潔具等造成墻壁或樓板滲水等現象,服務中心將不予安排任何修繕工程,一切后果由業主負責。
16)業主須時時告誡裝修工人在進行鉆天花墻壁或地臺工程時,應特別注意不要鉆穿穿插其間的水管、電線,如因施工原因影響大廈內的用水、用電、電話、天線、防盜系統等設施的使用功能,事故的責任者必須負全部責任及賠償。
四、裝修延期手續
1、如裝修需超過申報工期,必須及時辦理有關延期手續,否則,物業管理公司有權責令其停工,并禁止有關人員進出大廈。
2、業主或其委托人須提前帶齊施工許可證及施工人員出入證到大廈服務中心辦理裝修延期手續,一戶裝修最長時間不得超過6個月,特殊情況須得到物業公司書面批準。
五、裝修退場手續
1、業主在竣工三日內將裝修施工許可證、施工人員出入證、給排水、電器竣工圖交回客戶服務中心辦理退場手續。
2、業主于十四個工作日后帶齊裝修保證金票據和裝修工人證按金票據到客戶服務中心辦理保證金退還手續。遺失施工許可證、施工人員出入證均不退還保證金。如有其它違規行為則視情況扣罰相應保證金。
六、其它未列出的事項,由物業公司酌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