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工裝夾具管理辦法
1.總則
1.1.制定目的
為使本公司因生產所需之工裝夾具管理有章可循,特制定本辦法。
1.2.適用范圍
本公司用生生產產品所用之工裝夾具的管理,悉依本辦法執行。
1.3.權責單位
1)生技部負責本辦法制定、修改、廢止之起草工作。
2)總經理負責本辦法制定、修改、廢止之核準。
2.管理辦法
2.1.制作申請
2.1.1.制作時機
1)新產品研發試制時。
2)工藝改變需增加時。
3)生產訂單增加,需擴大生產規模時。
4)原有工裝夾具已損壞不可再用時。
5)其他原因導致必須增加工裝夾具時。
2.1.2.申請流程
1)使用單位填制工裝夾具申請單,說明申請理由、用途及需要時間。
2)制造部主管審核申請單后,轉生技部委托設計制造。
3)生技部負責工裝夾具設計,并與申請單位檢討確認。
4)設計方案確定并經生技部主管核準后,始能進行加工制作。
2.2.加工制作
1)生技部依設計方案提出零部件采購需求。
2)零件購入后,生技部負責依設計方案制作工裝夾具。
3)難度較大而無法自制之工裝夾具可委外加工,由生技部申請并經生產副總核準后,生技部聯絡廠商制作。
4)工裝夾具制成后,應由生技部會同使用單位作驗收鑒定,必要是時應實際用于制品加工,以檢驗加工后制品之規格是否符合要求。
2.3.維修改造
1)使用單位填制工裝夾具維修申請單,說明申請理由及需要時間。
2)制造部主管審核申請單后,轉生技部維修或改造。
3)生技部確認維修、改造方案,必要時與使用單位檢討。
4)由生技部負責維修、改造工作。
5)難度較大而無法自行完成之維修改造可委外加工。
6)維修、改造后之工裝夾具由生技部會同使用單位驗收鑒定。
2.4.工裝夾具廢棄
2.4.1.廢棄時機
1)工裝夾具因破毀或耗損,已無法使用且不能修理時。
2)產品已停止生產,而工裝夾具又不能轉作他用進。
3)因設計變更,原有工裝夾具已不適用,且又不能轉作他用時。
4)因生產工藝變更,原有工裝夾具已不適用,又不能轉作他用時。
5)其他原因導致工裝夾具已無法使用必須廢棄時。
2.4.2.廢棄流程
1)使用單位提出廢棄申請,經制造部主管審核。
2)生技部人員對申請廢棄之工裝夾具進行確認。
3)由生技部處理廢棄之工裝夾具,回收可利用之零部件或材料。
2.5.工裝夾具賬卡
1)由生技部負責填制《工裝夾具賬卡》。
2)在工裝夾具制作完成時,填制賬卡,并于維修、改造、廢棄時作相關事項之記錄。
工裝夾具賬卡
年 月 日
名稱 編號
制作日期 使用單位
制作單位 制程名稱
功能: 附 屬 品 個數
外觀簡圖或相片
修理記錄 時間 事 項 維修者
篇2:X公司工裝夾具管理辦法
*公司工裝夾具管理辦法
1.總則
1.1.制定目的
為使本公司因生產所需之工裝夾具管理有章可循,特制定本辦法。
1.2.適用范圍
本公司用生生產產品所用之工裝夾具的管理,悉依本辦法執行。
1.3.權責單位
1)生技部負責本辦法制定、修改、廢止之起草工作。
2)總經理負責本辦法制定、修改、廢止之核準。
2.管理辦法
2.1.制作申請
2.1.1.制作時機
1)新產品研發試制時。
2)工藝改變需增加時。
3)生產訂單增加,需擴大生產規模時。
4)原有工裝夾具已損壞不可再用時。
5)其他原因導致必須增加工裝夾具時。
2.1.2.申請流程
1)使用單位填制工裝夾具申請單,說明申請理由、用途及需要時間。
2)制造部主管審核申請單后,轉生技部委托設計制造。
3)生技部負責工裝夾具設計,并與申請單位檢討確認。
4)設計方案確定并經生技部主管核準后,始能進行加工制作。
2.2.加工制作
1)生技部依設計方案提出零部件采購需求。
2)零件購入后,生技部負責依設計方案制作工裝夾具。
3)難度較大而無法自制之工裝夾具可委外加工,由生技部申請并經生產副總核準后,生技部聯絡廠商制作。
4)工裝夾具制成后,應由生技部會同使用單位作驗收鑒定,必要是時應實際用于制品加工,以檢驗加工后制品之規格是否符合要求。
2.3.維修改造
1)使用單位填制工裝夾具維修申請單,說明申請理由及需要時間。
2)制造部主管審核申請單后,轉生技部維修或改造。
3)生技部確認維修、改造方案,必要時與使用單位檢討。
4)由生技部負責維修、改造工作。
5)難度較大而無法自行完成之維修改造可委外加工。
6)維修、改造后之工裝夾具由生技部會同使用單位驗收鑒定。
2.4.工裝夾具廢棄
2.4.1.廢棄時機
1)工裝夾具因破毀或耗損,已無法使用且不能修理時。
2)產品已停止生產,而工裝夾具又不能轉作他用進。
3)因設計變更,原有工裝夾具已不適用,且又不能轉作他用時。
4)因生產工藝變更,原有工裝夾具已不適用,又不能轉作他用時。
5)其他原因導致工裝夾具已無法使用必須廢棄時。
2.4.2.廢棄流程
1)使用單位提出廢棄申請,經制造部主管審核。
2)生技部人員對申請廢棄之工裝夾具進行確認。
3)由生技部處理廢棄之工裝夾具,回收可利用之零部件或材料。
2.5.工裝夾具賬卡
1)由生技部負責填制《工裝夾具賬卡》。
2)在工裝夾具制作完成時,填制賬卡,并于維修、改造、廢棄時作相關事項之記錄。
工裝夾具賬卡
年 月 日
名稱 編號
制作日期 使用單位
制作單位 制程名稱
功能: 附 屬 品 個數
外觀簡圖或相片
修理記錄 時間 事 項 維修者
篇3:物業管理公司工裝工牌管理規定
物業管理公司工裝、工牌管理規定
一、工裝、工牌的管理:
1、公司根據任職員工崗位統一制作、配發工裝、工牌。
2、員工的工裝所有權歸公司所有,員工有穿著使用權,并有妥善保管、保持工裝干凈整潔的義務。
3、作為福利,為在職員工統一量身定制工裝,下發后不再回收,并于下發之日起兩年后歸員工個人所有。員工領取工裝不足兩年離職,員工按任職領用時間承擔補足部分的成本費用。
二、工裝、工牌的領?。?/P>
1、保潔員、公共秩序員、維修員經試崗合格后到總辦辦理領用工裝和工牌手續,于下發之日起按規定著裝、配戴。
2、其他員工試崗合格后,由品質部負責制作工裝和工牌,于下發之日起按規定著裝、配戴。
三、工裝、工牌的使用及賠償:
1、公司員工根據季節變化統一要求著不同季節之工裝,不得混穿或自行搭配。
2、公司各級工作人員應按崗位規定統一著裝,并愛護工裝,勤洗、勤換,保持工裝的干凈整齊,自覺維護公司形象。
3、工牌作為工裝的一部分,因此應與工裝同樣加以愛護,并保護完好無損。工牌丟失或損壞由當事人承擔費用,公司重新制作。
4、若工裝損壞,原則為自行補救,無法自行補救或丟失者,由個人申請,經本部門負責人同意后報品質部制作同樣的新工裝,費用自理。
5、如果公司統一更換新版工裝,根據公司要求在規定時間內著新工裝。
四、離職、歸還:
1、員工離職時不再交回任何工裝,若工裝上印有公司標識,離職時將標識拆掉交回公司。
2、員工離職時,工裝領用時間不足貳年的,應按時間比例承擔工裝余額價值,時間單位按天計算。
3、員工離職后禁止以任何形式穿著公司工裝或利用公司工裝牟取私利,一經發現,公司有權制止,并保留追索及訴訟的權利。
4、公司更換新版工裝,未要求歸還的,舊工裝歸員工所有,不再收取任何費用。要求歸還的,應及時歸還,否則承擔相應費用。
5、工裝管理員在發放后要將領取服裝人員名單進行詳細登記,并報財務部備案。
6、員工轉正前暫按時季配置一套工裝,轉正后按公司規定配置,個人申請可以提前配置。因個人原因致使著裝不符合公司要求的,公司有權強行配置新工裝,費用個人全額承擔。
五、服裝配備標準:
類別 | 使用年限 | 標準 |
男職員 | 2年 | 夏季工裝2套、秋冬季工裝2套 |
女職員 | 2年 | 夏季工裝2套、秋冬季工裝2套 |
公共秩序員 | 4年 | 大衣1件 |
2年 | 夏季工裝2套、秋冬季工裝2套 | |
2年 | 雨鞋1雙 | |
3個月 | 白手套1雙 | |
保潔員 | 2年 | 夏季工裝2套、秋冬季工裝2套 |
維修員 | 2年 | 夏季工裝2套、秋冬季工裝2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