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廳制度與程序
FRONT OFFICE POLICY & PROCEDURES
程序
PROCEDURE 處理賓客遺留物品的工作程序 編號
REF.NO.
執行職位
POSITION RESPONSIBLE 大堂副理 涉及部門
DEPT.
CONCERNED
處理賓客遺留物品的工作程序
Handling Guest’s Properties Left Behind Procedure
1、 接到客房中心的通知后,立即弄清遺留物品的賓客房號、物品名稱,到前臺了解賓客情況(房號、家庭永久地址、住店時間),看鑰匙是否歸還,去行李房了解賓客是否有行李,有沒有用車登記等,并根據具體情況,進一步處理。
2、 如賓客還未離店,應主動設法與賓客取得聯系,并及時將遺留物品交還賓客。
3、 如果賓客雖未離店,但有接待單位,應立即與之取得聯系,請其代為辦理遺留物品轉交手續。
4、 如果賓客屬于已離店的旅游團隊,應立即與團隊地方陪同聯系,在時間允許的情況下,派車、派人送遺留物品去機場、車站,將物品送交賓客。
5、 如果旅行團已離開本埠,應向有關方面了解該團下一站住宿酒店,并與該酒店值班經理取得聯系,請其幫助找到賓客,詢問賓客對遺留物品的處理意見,并按賓客要求辦理。
6、 及時將賓客對遺留物品的處理意見通知客房中心,督促做好郵寄和保管工作。
7、 在賓客來認取遺留物品時,請客房中心派人將物品送到大堂副理處,并請賓客在登記本上簽字,如賓客委托他人來認領物品,則要求出示賓客委托書及本人證件,開出收條后方能轉交物品。
8、 在處理遺留物品工作中,凡涉及到車費、郵費等應事先與賓客講明,按實際費用收取,并轉財務入賬。
9、 將處理情況詳細記入工作日志。
政策制定人-- 審批人-- 執行日期--
篇2:公寓房務部遺留物品處理程序、規定
公寓房務部遺留物品處理程序、規定
綱目:遺留物品處理程序及規定
目的:
1、上交:不管在酒店任何地方撿到客人的東西必須交客房服務中心保管。
2、登記:客房服務中心將填寫遺留物品單,登記時間、地點、物品名稱、撿拾者姓名,將它保留在遺留物品倉庫。
3、發放:通常我們會在6個月之后對價值100元以下的物品發放給拾獲者,對價值100元以上的物品,在通過2年以上的由房務部經理提出意見報總經理審閱后做相關處理,并將總經理批復歸檔存查。
4、客人遺留物品保管時間:價值小于100元的物品為6個月,價值在100元以上的物品為1-2年。
5、客人認領物品手續:如有客人認領遺留物品,必須登記客人姓名、住址、身份證號碼、物品名稱、及客人的簽字,將認領表格交財務部存檔。
6、撿拾者領用手續:凡發還給拾者的,必須登記并由其簽名存檔。
7、拾遺處理方法:在客人結帳時,如果發現客人的物品在房內,就立即通知前臺,看客人是否還在,如果在,馬上告之客人,及時還給客人;如果客人已走,必須將此遺留物品收好并將名稱、數量登記在做房表上通知主管,下班交給客房辦公室。如果是貴重物品,立即交給辦公室并告知領班;其中如有證件、飛機票、火車票,由樓層主管交值班副經理保管,以便同客人盡快取得聯系。
8、拾遺規定:任何人不得私拿遺留物品,一定要在當天上交,如有違反將視為盜竊。
本人已詳細閱讀及清楚了解上述在本崗位上所需履行之遺留物品處理程序及規定,并將認真貫徹與執行。
執 行 人 :
主 管: 日期:
部門經理: 日期:
總 經 理: 日期:
篇3:酒店客人遺留物品處理程序
(一)發現客人遺留物品時,及時報告
1、在客房范圍內,無論何地拾到客人的物品,都必須盡快交到客服中心;
2、如服務員在檢查走客房時發現了客人遺留物品,應及時跟總臺聯系,將物品交還客人;如客人已經離開,則應及時上繳樓層領班;
3、服務中心服務員在收到客人遺留物品時,都應記錄在“客人遺留物品登記表”上,寫明日期、房號、拾到地點、物品名稱、拾物人姓名和班組;
(二)分類
1、貴重物品:珠寶、信用卡、支票、現金、相機、手表、商務資料、身份證、回鄉證、護照等;
2、非貴重物品:眼鏡、日常用品等;
(三)保存
1、所有遺留物品都必須保存在失物儲藏柜里;
2、貴重物品與非貴重物品分開存放,貴重物品應專人管理;
3、貴重物品存放時間為一年半,非貴重物品保留時間為半年,開啟的食物、飲料及藥品保留時間為三天;
4、超過保留期的物品,由客房部經理會同有關部門同一處理;
(四)認領
1、認領方式:A、直接認領;B、請人代為認領;
2、問清有關問題,無誤后,請認領人簽字,并留下聯系電話和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