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資源管理手冊:員工離職
第七章員工離職
目標:
1.離職流程管理是為了規范公司與離職員工的多種結算活動,交接工作,以利于公司工作的延續性。
2.離職手續的完整可以保護公司免于陷入離職糾紛。
3.經理與離職人員的面談提供管理方面的改進信息,可以提高公司管理水平。
審批權限
1.公司部門總監、執行總監、高級經理、經理和分公司總經理室人員、分公司人力資源部和計財部負責人,支公司總經理室人員離職申請由公司總經理批準。
2.公司一般員工的離職申請由公司人事主管副總經理(總助)批準。
3.分公司其他部門級經理和分支公司一般員工的離職申請由分公司人力資源部和分公司總經理批準,并在批準后三個工作日內向公司人力資源部備案。
人力資源部
二〇二〇年四月
流程圖:
篇2:休閑會館人力資源部工作程序:員工離職程序
休閑會館人力資源部工作程序:員工離職程序
第四節員工離職程序
一、目標
1.離職流程管理是為了規范會館與離職員工的多種結算活動,交接工作,以利于會館工作的延續性。
2.離職手續的完整可以保護會館免于陷入離職糾紛。
3.經理與離職人員的面談提供管理方面的改進信息,可以提高會館管理水平。
二、工作政策:
員工離職由以下四個部分組成:辭職、解雇、離職移交、離職面談。
三、審批權限
1.會館部門經理、高級經理、總經理室人員、會館人力資源部和計財部負責人,離職申請由會館總經理批準。
2.會館一般員工的離職申請由人力資源部審核批準。
三、工作程序:
A.辭職:
1.員工填寫《辭職申請表》并報部門經理簽批,在做出同意意見后,按照人員編制預算的要求提出人員補缺的申請,并為其開具相關證明(考勤、獎罰單、部門內物品等)。
2.試用期內的員工應提前7天提出書面辭職申請,并要部門經理簽字同意。
3.正式員工應提前15天提出書面辭職申請,并要部門經理簽字同意。
4.提出辭職的員工在得到部門經理的同意后需在三天之內到人力資源部辦理相關離職手續。人力資源部應通知辭職人員停發工資的時間,并且安排一次離職面談。
B.解雇:
1.部門經理應向人力資源部提交有關解雇員工現在所犯錯誤的事實、證據和過去所犯錯誤的資料記錄,按照人員編制預算的要求填寫《人員增補申請表》。
2.部門經理應書面說明解雇員工的原因,以便人力資源部和總經理批準。在未得到批準以前部門負責人不得通知解雇人員辦理離職手續。
3.一旦申請得到批準,由人力資源部口頭通知部門負責人和相關的員工,并告之被解雇員工工資的停發時間。
4.得到部門經理和人力資源部解雇通知的員工,辦理離職手續時需部門經理開具相關證明(考勤、獎罰單、部門內物品交接手續等)。
5.解雇員工需在兩天之內到人事部辦理離職手續,并由保安督促檢查離開本會館。
C.離職移交:
離職員工辦理設施設備、會館財產和應交款項的移交手續,只有在辦理完這些手續后,才能結算工資。
離職員工應歸還人力資源部以下物品,以消除個人檔案:
·員工工號牌
·進餐卡
·考勤卡
·更衣柜鎖匙
·員工手冊
·會館制服
·員工證
·床上用品(墊絮、蓋絮、床單、被套等)
·其它配發的物品
員工在離職前必須交清所有因工作需要而配發的會館物品,如有遺失,應按如下要求賠償:
·員工工號牌人民幣20.0
·進餐卡人民幣10.0
·考勤卡人民幣20.0
·更衣室鎖匙人民幣10.0
·員工手冊人民幣50.0
·員工證人民幣10.0
·床上用品(墊絮、蓋絮、床單、被套等)根據價格來定
·會館制服根據價格來定
人力資源部在確認所有物品已完整歸還會館后為離職員工清算工資,并按相關離職審批程序進行簽字確認。
D.離職面談
1.在面談時,人力資源部應向離職員工明確有關工資扣減和遺留帳目等。面談氣氛應是輕快坦誠的。
2.所有離職面談內容應詳細記錄并交有關部門經理作評語,并妥善保存。
3.基于離職面談記錄,如果有必要,人力資源部應采取相應措施。
員工離職程序流程圖:
任何部門員工如要離職必須提前15天向部門主管遞交辭職申請報告;試用員工須提前7天提出申請;
部門主管需與員工進行交談,并填寫《員工離職申請表》,說明其員工離職的原因;
部門主管對員工的辭職申請做出批示并出具考勤及員工損益記錄;如為解雇開除員工則需注明犯錯事實,并以文字的形式上交人事部;
員工進行本崗位物品的交接手續,將工衣和床上用品歸還至洗衣房,并由洗衣房出示物品接收證明;
員工將辭職信、部門主管的簽字、考勤及工號牌、餐卡、員工手冊、更衣柜鑰匙及員工出入證,還有各部門歸還物品的證明一同交到人力資源部辦理離職手續;
人力資源部對離職員工進行離職面談,并填寫離職面談記錄,查找員工離職原因;
人力資源部根據各種損益記錄為離職員工核算工資。并將其內容填在《人事變動表》上,員工憑提供的《人事變動表》交予部門經理、人力資源部及總經理簽字;
員工憑結算單找出納領取相應工資;
一切手續辦妥以后,員工可以憑人事部開具的《攜物離店單》離開會館,但不得攜帶會館任何物品,并由保安檢查離店所帶物品。
程序結束。
說明:
1.如果是被會館開除的員工,則被開除的員工不需提前遞交辭職信,其他手續從第2個程序順延;
2.員工將部門主管的簽字、考勤及工號牌、餐卡、員工手冊、更衣柜鑰匙及員工出入證,還有各部門歸還物品的證明一同交到人力資源
部,如果物品有丟失或嚴重損壞,將按照其價值從保證金中扣除,然后出示證明交予財務部;
3.員工辦理完離職手續,離開會館時,由保安部門負責對員工進行必要但適當合理的檢查,確保會館財產的安全。
4.如果是試用期員工離職從第2個程序順延。
篇3:酒店人力資源部案例:員工為什么會提前離職
酒店人力資源部案例:員工為什么會提前離職
某天某部一員工來到本部窗前要求辦理離職手續,經辦人員循例找出該員工的《人事異動表》確認其離職日期,卻發現異動表上人力資源部審批的的最后工作日為20天以后。
經了解,導致這種情況發生的原因是因為某管理層員工,在部門文員登記《人事異動表》上的日期時,將生效生期登記錯誤,將錯誤的信息通知給了員工。
我們從該員工處得知,當時管理層通知他最后工作日時,他還有些失落,心想,怎么就這么急著讓他走??!
看起來不大的一個失誤,一方面使原本已經人員非常緊缺的崗位更加雪上加霜,進而影響部門經營運作,也使員工帶著些許遺憾離開酒店。
點評:
通過以上案例,希望所有的管理者都能夠引以為戒,嚴謹工作態度,注意工作細節,不再犯類似低級的錯誤。
撰稿人:人力資源部 z 點評:z
二0**年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