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衛生服務檢驗科工作制度
1. 收集標本時,應認真查對,標本不符合要求,應重新采集。不能立即檢驗的標本應妥善保管。特殊標本發出報告后,應保留24小時。
2. 認真核對檢驗結果,填寫檢驗報告單,作好登記,按規定及時發出報告。
3. 檢驗結果與臨床表現不符合時,主動與全科醫師聯系,可重新檢驗。發現檢查項目以外的陽性結果應主動報告。
4. 一般標本和用具使用后應立即消毒。被污染的器皿應高壓滅菌后方可洗滌,對可疑病原微生物的標本應黃袋雙層嚴密包扎,注明可疑微生物名稱、產出日期、科室,由醫療廢物處置專門機構統一處置,防止交叉感染。
5. 實行實驗室內質量控制和室間質量評價,定期檢查試劑和校對儀器的靈敏度,保證檢驗質量。
6. 菌種、毒種、劇毒試劑、易燃、易爆、強酸、強堿及貴重儀器應指定專人負責保管,定期檢查。
篇2:醫院醫技管理制度--檢驗科安全管理制度
> 第五醫院醫技管理制度--檢驗科安全管理制度1、儲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倉庫應嚴禁煙火,并按有關規定建立防(滅)火、防爆措施。易燃易爆物品要分類儲存,搬運時輕拿輕放,倉庫內要求通風良好,實行雙人雙鎖保管。
2、實驗室內的電路安裝必須嚴格執行電器安裝、維修規程,導線質量與負荷是非相符。
3、火災的撲救:常用的泡沫來火機適用撲救油類火災,不能撲救電氣火災。二氧化碳滅火機用于撲救設備及電氣火災。滅火器應放在方便的地方,并每年檢查一次是否可用。
4、貴重儀器室應有良好的防火、防盜、防爆、防潮措施。小型貴重物品應用鐵柜存放。
5、工作人員在下班前要檢查各在崗位的門、窗、水、電是否安全,防盜防竊。
6、值班人員在值好業務班的同時應做好安全保衛工作,遇有重大情況或有本人未能處理的事件及時報告院總值班。
篇3:醫院醫技管理制度--檢驗科質量管理制度
第五醫院醫技管理制度--檢驗科質量管理制度
1、開展醫德醫風教育和業務培訓。
2、要有科學管理和嚴格的規章制度。
3、制定詳細的統一操作規程。
4、專人負責本室全面質控工作。
5、做好標本測定前采樣處理和測定后結果處理的質量。
6、正確使用和維護本室的儀器設備和定期檢定校正儀器。
7、做好室內監控,了解監控清潔的誤差情況,并采取相應的措施。
8、積極參加室內質評,對室內質評的成績認真分析,失控項目及時檢查原因,采取相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