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工集團公司辦公室管理規章制度
為規范公司內部管理,加強管理執行力,現制定如下規章制度,公司所有員工必須嚴格遵守。
一、十不準:違反減扣獎金50--2000.
1、不索取回扣、貪污。
2、不遲到、早退、曠工
3、不上無聊QQ、微信、聽音樂、閑聊、玩電腦游戲
4、不吵架、斗毆、恐嚇、賭博、妨礙管理
5、不在工作區內吸煙、吃零食、隨地吐痰、亂扔垃圾,
6、不擅自變更工作方法,偽造、挪用印信,不泄露公司商業秘密。
7、不損害、涂改、丟失、文件及單據
8、不在辦公室大聲喧嘩,嬉笑打罵,不說臟話
9、不帶危險品、無關人員進入辦公室
10、不亂用、亂動、私拿、損害公物
二、十一必須:違反減扣獎金50元-500元
1、必須對同級及時相互溝通,對上級及時匯報、回復,對下級及時通告、溝通;
2、必須堅守崗位,不可擅自離崗;
3、必須提前4小時請假,準假后請假才有效,所有請假事項必須報CRM系統審核。
4、必須按值日制度搞好衛生,斷電、關窗、鎖門;
5、必須電腦開機掛上工作QQ;
6、必須提前一個月提交離職報告;
7、必須服從主管開會要求,參與團隊學習與溝通交流
8、必須注重個人衛生和外觀形象,辦公桌上保持整潔,嚴禁用封箱膠修復損壞之處及封貼其他紙條等。
10、必須申請才能加班,批準權限和手續同請假。
11、必須每周末寫工作周記上傳CRM。
三:除名
1、破壞計劃生育、未婚先孕、違反法律被拘留以上處罰的;
2、打架斗毆;
3、一個月內被3次處罰屢教不改者;
4、不能按要求勝任本職工作的;
四:注意
1、獎金的定義:按本市勞動保障工資要求以外的部分皆為獎金部分。
2、減扣獎金不足以實際損失時,按實際損失賠償。
3、違反規定造成重大后果的、構成法律責任的,責任自負;
4、處罰如有疑異的,可在公告15天內向上級部門申訴。
行政部
篇2:電器公司辦公室日常工作安排制度
電器公司辦公室日常工作安排管理制度
一、整理總經理辦公室,備好茶水。
二、整理副總前日工作日記,摘抄重點一并報送總經理辦公室。
三、各部門文件報總經理簽批、各店、各部門支票申領整理報副總簽批后上報總經理;
四、各種會議記錄、考察報告、副總級每周工作日程、月工作總結等的收集上報。
五、報刊、信函的整理報送。
六、辦公用品的整理、發放、登記、購買。
七、各類文件的整理、分類、存檔工作。
八、日常工作完善,接聽電話、接待客人。
執行部門: 責任人簽名:
篇3:廠辦公室主任工作責任制度
工廠辦公室主任工作責任制度
一)職務
負責督促、檢查行政部門對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上級指示和廠長辦公會、廠務會決議及廠長決定的貫徹執行。
定期組織收集、分析、綜合全廠生產、行政各方面的情況,主動做好典型經驗的調查總結,及時向廠長匯報、請示工作,并定期向上級書面匯報。
根據廠長指示,負責組織廠長主持的工作會議,安排做好會務工作。
負責起草廠長授意的綜合性工作計劃、總結和工作報告,主動為廠長當好參謀。
組織起草廠部文件(對各職能科室以廠部名義起草的文件負責審核),做好全廠文件的編號、打印、發放以及行政文件的立卷、歸檔、保管工作。
組織做好廠部印鑒、介紹信使用保管、函電收發和報刊收訂分發工作,及時編寫工廠大事記。
會同黨辦負責協調安排涉及多部門領導參加的各種會議。
組織做好來客接待和小車的管理工作。
指導做好電話話務與機線維修工作。
根據廠長方針目標要求,及時編制本室方針目標展開,并組織檢查、診斷、落實。 11.負責全廠公辦用房的分配調整及辦公用品用具標準的制訂和管理,并對辦公用品、用具標準化及各科室文明辦公進行檢查督促。
負責完成廠長臨時交辦的各項任務。
二)職權
有權向全廠各部門索取必要的資料和情況。
對廠部會議決議和廠長指示的貫徹執行情況,有權檢查督促。
有權催促各部門按時按要求完成上級機關下達的工作任務。
有權督促各部門及時做好文件、資料的立卷、歸檔工作。
有權按廠長的指示、協調各部門之間的工作關系。
有權安排調度小車的使用。
對各科室以廠部名義起草的文件有審核和校正權。
對不符合上級規定,或質量不高、效果不大的文件、資料有權拒絕打印發放。
對要求多部門領導參加的會議有綜合平衡或精簡壓縮的權力。
有權根據廠長的指示,對辦公用房進行分配和調整,對辦公用品,用具標準化進行檢查、督促。
三)職責
對得知生產行政工作出現異常情況,未能及時向廠長反映,以致造成重大損失負責。
對廠部行文發生差錯,收集與整理的資料失實造成嚴重后果負責。
對機密文件和文書檔案管理不嚴,發生失密、泄密或丟失、損壞負責。
對公文、函件、報刊、電報傳遞不及時,或發生丟失、誤傳現象,影響工作負責。
對印鑒、介紹信管理不嚴,使用不當造成不良后果負責。
對所屬服務工作質量差造成不良影響負責。
對本室所屬崗位發生設備、人身、交通、火災事故負責。
對未及時根據工廠方針目標要求,編制好本室方針目標未及時檢查、診斷和落實負責。
副主任協助主任工作,并對主任布置的工作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