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國際學院游泳場所衛生管理制度(試行)
1、所有游泳所經營單位必須辦理"衛生許可證"。
2、經營場所衛生條件和衛生設施必須符合GB9667---1996<<游泳場所衛生標準>>的要求。
3、應建立衛生管理制度和衛生管理組織,配備專職或兼職衛生管理人員,應建立和健全衛生檔案。
4、從業人員必須持有效"健康證"和"衛生知識培訓證"上崗,并按國家規定定期進行復檢和復訓。
5、嚴禁患性病、傷寒、痢疾、肝炎、肺結核、傳染性皮膚病、重癥沙眼、急性結膜炎、中耳炎、精神病和酗酒者入場游泳。
6、室內游泳場應有新風供應,新風入口應設在室外,遠離污染源,空調器過材料應定期清洗或更換。
7、更衣室,淋浴室和衛生間必須保持清潔衛生,排水通暢,設置有效的獨立的排氣裝置。
8、應有消毒設施和消毒制度,泳池水離余氯應保持在0.3---0.5MG/L,必須備有余氯檢測設施和檢測記錄,必須配備水質凈化、消毒員。
9、在泳池入口處,必須分別設有強制性淋浴池和浸腳池寬度與走道相同,長度不少于二米,深度不低于二十厘米,游離余氯保持5---10MG/L,須四小時更換一次。
10、禁止出租游泳衣褲11,工作人員隨時消除水中污物,每天停場后徹底清掃池邊走道、出發臺、廁所、淋浴室和更衣室,保持清潔無異味。
后勤集團場館中心
篇2:游泳場所衛生制度(4)
游泳場所衛生制度4
1、游泳場所經營單位必須領取"衛生許可證"后方能營業,"衛生許可證"必須懸掛在場所內顯眼處。
2、新建、改建、擴建或變更許可項目必須報衛生監督部門審核,驗收合格并取得衛生許可后方能營業。
3、經營場所的衛生條件和衛生設施必須符合GB9667-1996《游泳場所衛生標準》的要求。
4、建立衛生管理制度,配備專職或兼職衛生管理人員,建立和健全衛生檔案。
5、場所入口處有明顯"嚴禁肝炎、重癥沙眼、急性出血性結膜炎、中耳炎、腸道傳染病、精神病、性病等患者和酗酒者進入"的標志。
6、室內泳場有新風供應,新風入口設在室外,遠離污染源,空調器過濾材料定期清洗和更換。
7、更衣室、淋浴室和衛生間保持清潔、排水暢通,設置有效的獨立的排氣設置。衛生間設座廁者必須使用一次性坐墊紙。
8、配備有消毒設施和專職水質凈化、消毒員,備用余氯檢測設施和有檢測記錄。
9、配備創可貼、消炎、防暑降溫藥物。
10、凡在公共場所發生或者發現傳染性疾病、皮膚病、不明原因的群體性疾病,經營單位負責人及衛生負責人須立即報告當地衛生監督機構和疾病防預控制中心,并立即組織救治、保護、隔離現場、封存可疑物品,控制員工和外來人員外出、接觸現場,協助有關部門進行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