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物業危險作業管理作業指導書
1.目的:
對項目內危險作業進行監控,確保人身財產安全,杜絕事故發生。
2.范圍:
適用P物業管理各項目。
3.職責
3.1部門經理負責對危險作業的審批。
3.2護衛主管負責危險作業的指揮監督和落實。
3.3護衛員對現場進行監護。
4.定義
4.1危險作業是指在項目內進行的高空作業、吊裝物品、大件物品(超長、超寬、超高等)搬運、濕滑場地作業、非水平場地作業、重物搬運以及地面挖掘等操作。
4.2高空作業是指凡在墜落高度基準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墜落的高處進行的作業。
4.方法和過程控制
4.2危險作業必須提前半天向部門經理遞交《特殊作業申請表》,經審批后由部門經理指定專人負責作業指揮、監護。
4.3需要隔夜施工、對出行造成不便或對項目的有較大影響的危險作業必須提前1天發布通知。
4.4危險作業的施工現場必須用警戒帶圈出警戒區,并在醒目位置放置足夠警示標識。
4.5對于高空作業,操作人員必須系安全帶,拴安全鉤,戴安全帽,穿膠鞋,并指定一名安全監護員。
4.6對車輛、人行通道上方處的高空作業,必須在通道兩邊放置警示標識。
4.7危險作業前須清空作業現場范圍內的所有無關物品。
4.8吊裝重物時,嚴禁無關人員進入作業范圍內,嚴禁吊裝作業的超載進行。
4.9高空作業、吊裝以及需要四人以上的重物搬運,必須設專人進行指揮。
4.10危險作業完成后,工作人員需撤走標識,對現場進行清理。
5.支持性文件
HW-CQ01《安全管理程序》
6.質量記錄和表格
HW-CQ01-02-F1《特殊作業申請表》
篇2:物業公司危險作業審批作業指導書
物業公司危險作業審批作業指導書
1.0目的
為了確保公司員工和相關方在公司所轄區域內進行危險作業時的人生和財產安全,特制定本管理程序。
2.0適用范圍
適用于本公司所有的過程、活動和服務中的危險作業的管理,包括對相關方在公司所管轄范圍內所進行的危險作業的管理。
3.0定義
本公司的危險作業主要有:電焊、氣焊、臨時用電、配電房及線路檢修時電氣倒閘操作、幕墻清洗等高空作業、水池清洗、量大的噴漆工作等。
4.0職責
4.1管理處負責電焊、氣焊等臨時動火操作、臨時用電、幕墻清洗等高空作業、量大的噴漆工作等作業的審批。
4.2機電管理部負責配電房及線路檢修時電氣倒閘操作、水池清洗等作業的審批。
4.3各部門、管理處負責對本部門所負責的過程、活動和服務過程中涉及到的危險作業過程及人員防護所需的設備設施進行管理,并對其責任范圍內的相關方進行安全意識的宣貫及現場施工的監督管理。
5.0內容
5.1危險作業操作人員必須有一定實踐經驗和專業技術,身體狀態良好。所有危險作業人員在作業前必須接受相應作業安全、環保方面的培訓、考核并經批準后方可上崗作業。
5.2各部門或相關方在進行危險作業操作前應向相應的主管部門提出申請,操作部門應確保進行操作的人員持相應的操作證書且身體適宜,必要時應提供操作人員的身份證及操作證的復印件供核實并備案,直至獲得主管部門書面同意的工作票后方可開始作業。特殊情況(如搶險或緊急處理事故等)允許事后補辦手續,但須有相應的主管部門進行監督檢查。
5.3主管部門在進行危險作業審批前,相關人員必須親臨現場通過對人員資格、工具、環境等進行必要的檢查,落實好相應的防護和救護措施后,方可批準。
5.4危險作業現場應有相應的明顯警示標志,并派有專人監護。
6.0 相關文件
7.0 記錄
《施工臨時動火作業申請表》《施工準許臨時動火作業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