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程序文件
--物業公司危險作業控制程序
1.0 目的
通過對危險作業和有潛在危險的服務活動進行控制,保證員工及相關方的人身安全。
2.0 適用范圍
本程序適用于危險作業及有潛在危險的服務活動的控制。
3.0職責
3.1 公司質量/環境/安全管理委員會負責識別例行工作及服務活動中的危險作業及性質。
3.2 公司管理委員會主任負責審批各類危險作業及危險服務項目 。
3.3 相關工作人員嚴格按相應的操作規定實施危險作業或提供服務。
4.0 工作程序
4.1危險作業及服務的分類:
動火作業
高空作業或服務
吊裝作業
綠化消殺作業
高壓電氣作業
施工作業
其它作業或服務
4.2 危險作業識別及控制要求
4.2.1公司管理委員會應規定公司每一類危險作業明確定義,并對公司目前的日常管理及服務活動進行分析,識別哪些工作或服務項目為危險作業范疇,編制相應的安全管理制度,具體見《公司質量/環境/安全管理委員會設置》。
4.2.2 公司管理委員會應編制《日常危險作業(服務)控制一覽表》,明確危險作業項目、控制要點、職責、工作范圍等,此一覽表每半年由安全委員會審批其有效性和充分性,對不適宜的內容進行修改。
4.2.3 涉及危險作業或服務的崗位員工應嚴格按安全管理制度執行。對有潛在危險的活動項目,公司應知會參與活動的相關方,工作人員應確保每一參與活動的相關方均了解規則。
4.3 臨時危險作業的審批與實施
4.3.1 各部門及在公司(小區)內施工的相關方因工作或服務需要實施危險作業時,必須執行危險作業審批手續,即在實施危險作業前,填寫《安全作業票證》,報區域安全責任人審批。
4.3.2 各部門及相關方只有在安全作業票證得到審核批準后方能開工,必要時應編制詳細的工作規定,以保證危險作業的安全實施。管理委員會應指定專業人員監督危險作業的整個實施過程,并對潛在的問題及時提出整改意見。
4.4 檢查與監督
4.4.1 管理委員會在每月月檢中對各管理處的危險作業控制情況進行檢查,并形成相應記錄。對發現的不安全因素或隱患,應立即向相關部門發出《整改通知書》,責令其限期整改。
4.4.2對因客觀原因在短期內無法整改的隱患,管理委員會應會同相關部門制定相應的隱患控制措施,這些措施的實施兌現,必須嚴格執行"四定四落實"制度,即定項目、定方案、定負責人、定完成期限,落實計劃、組織、經費、材料。
4.4.3對《整改通知書》及相應的隱患控制措施的完成情況,安全委員會應進行跟蹤驗證,直至不安全因素或隱患解決為止。
5.0 相關文件
5.1《公司質量/環境/安全管理委員會設置》(***-QP-06-PZ-01)
6.0 質量記錄
6.1《日常危險作業服務控制一覽表》(***-OHS-07-1/A)
6.2《安全環境問題檢查記錄》(***-OHS-07-3/A)
6.3《整改通知書》(***-QP-04-4/A)
篇2:公司危險作業現場管理制度
公司危險作業的現場管理制度
1、下述作業屬危險作業
?。?)高空作業(高度在2m以上,并有可能發生墜落的作業)。
?。?)在易燃易爆部位的作業。
?。?)爆炸或有爆炸危險的作業。
?。?)起吊安裝大重型設備的作業。
?。?)帶電作業。
?。?)有急性中毒或窒息危險的作業。
?。?)處理化學毒品、易燃易爆物資、放射性物質的作業。
?。?)在輕質屋面(石棉瓦、玻璃瓦、木屑板等)上的作業。
?。?)其它危險作業。
2、危險作業審批
?。?)報請審批的危險作業應屬于生產中不常見,急需解決的作業。進行危險作業前,應由下達任務部門和具體執行部門(包括承包部門、個人)共同填寫“危險作業申請單”,報安全管理機構批準,特別危險作業需報主管領導審批。
?。?)如情況特別緊急來不及辦理審批手續時,實施單位必須經主管領導同意方可施工。主管領導應召集有關部門在現場共同審定安全防范措施和落實實施單位的現場指揮人。
?。?)危險作業的單位應制定危險作業安全技術措施,報請經安全科室審批;特別危險作業須經安全技術論證報請主管領導批準。
?。?)作業人員由危險作業單位領導指定,有作業禁忌癥人員、生理缺陷、勞動紀律差、喝酒及有不良心理狀態等人員,不準直接從事危險作業。
3、危險作業的實施
?。?)危險作業申請批準后,必須由執行單位領導下達危險作業指令。操作者有權拒絕沒有正式作業指令的危險作業。
?。?)作業前,單位領導或危險作業負責人應根據作業內容和可能發生的事故,有針對性地對全體危險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落實安全措施。
?。?)危險作業使用的設備、設施必須符合國家安全標準和規定,危險作業所使用的工具、原材料和勞動保護用品必須符合國家安全標準和規定。做到配備齊全、使用合理、安全可靠。
?。?)危險作業現場必須符合安全生產現場管理要求。作業現場內應整潔,道路暢通,應有明顯的警示標志。
?。?)危險作業過程中實施單位負責人應指定一名工作認真負責、責任心強,有安全意識和豐富實踐經驗的人作為安全負責人,負責現場的安全監督檢查。
?。?)危險作業單位領導和作業負責人應對現場進行監督檢查。
?。?)對違章指揮,作業人員有權拒絕作業。作業人員違章作業時安全員或安全負責人有權停止作業。
?。?)危險作業完工后,應對現場進行整理。
篇3:工業公司危險作業審批制度
工業公司危險作業審批制度
1、主題內容和適用范圍
本制度規定了危險作業范圍,危險作業審批及實施辦法。
本制度適用于危險作業安全管理。
2、引用標準
QJ1424《安全生產管理通用表格》
3、術語
危險作業:
當生產任務緊急特殊,不適于執行一般性的安全操作規程,安全可靠性差,容易發生人身傷亡或設備損壞,事故后果嚴重,需要采取特別控制措施的特殊作業。
4、危險作業范圍
下述作業屬危險作業:
a、高空作業(高度在2m以上,并有可能發生墜落的作業);
b、在易燃易爆部位的作業;
c、爆炸或有爆炸危險的作業;
d、起吊安裝大重型設備的作業;
e、帶電作業;
f、有急性中毒或窒息危險的作業;
g、處理化學毒品、易燃易爆物資、放射性物質的作業;
h、在輕質屋面(石棉瓦、玻璃瓦、木屑板等)上的作業;
i、其它危險作業。
5、危險作業審批
5.1報請審批的危險作業應屬于生產中不常見,急需解決的作業。進行危險作業前,應由下達任務部門和具體執行部門(包括承包部門、個人)共同填寫“危險作業申請單”(見附表,參照QJ1424制定),報公司經營部批準,特別危險作業需報主管副總經理審批。
5.2如情況特別緊急來不及辦理審批手續時,實施單位必須經主管副總經理同意方可施工。主管副總經理應召集有關部門在現場共同審定安全防范措施和落實實施單位的現場指揮人。
5.3危險作業的單位應制m.airporthotelslisboa.com定危險作業安全技術措施,報請經營部審批;特別危險作業須經安全技術論證報請主管副總經理批準。
5.4作業人員由危險作業單位領導指定,有作業禁忌癥人員、生理缺陷、勞動紀律差、喝酒及有不良心理狀態等人員,不準直接從事危險作業。
6、危險作業的實施
6.1危險作業申請批準后,必須由執行單位領導下達危險作業指令。操作者有權拒絕沒有正式作業指令的危險作業。
6.2作業前,單位領導或危險作業負責人應根據作業內容和可能發生的事故,有針對性地對全體危險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落實安全措施。
6.3危險作業使用的設備、設施必須符合國家安全標準和規定,危險作業所使用的工具、原材料和勞動保護用品必須符合國家安全標準和規定。做到配備齊全、使用合理、安全可靠。
6.4危險作業現場必須符合安全生產現場管理要求。作業現場內應整潔,道路暢通,應有明顯的警示標志。
6.5危險作業過程中實施單位負責人應指定一名工作認真負責、責任心強,有安全意識和豐富實踐經驗的人作為安全負責人,負責現場的安全監督檢查。
6.6危險作業單位領導和作業負責人應對現場進行監督檢查。
6.7對違章指揮,作業人員有權拒絕作業。作業人員違章作業時安全員或安全負責人有權停止作業。
6.8危險作業完工后,應對現場進行整理。
附表:危險作業申請單